电铲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电铲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 严格执行《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一般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常用工器具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检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联合作业规程》。
第二条 在对回转式移动部件维修时,必须停电停机,并在司机室操作台上挂有“有人作业,禁止操作”的警告牌。
第三条 维修液压系统和气压系统时,必须停机待压力释放,温度降低(<40℃时方可进行操作。
第四条 维修作业人员,必须与司机及其它工作人员保持畅通的联系,紧密配合,设专人监护,坚持“挂牌作业”,防止异常启动或送电造成伤亡或设备事故。
第五条 设备点检保养时,需动用电、气焊前,必须检查设备的消防器材状况和设备防火的状况。
第六条 在没有护栏或防护网的高处(≥2m)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使用高空作业车,以防高空作业坠落。
第七条 维修设备时,车辆和人员不得进入炮区。严禁在炮区附近用电、气焊,严禁吸烟。
第八条 使用电动工具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漏电伤人和旋转伤人。
第九条 现场支护时,必须考虑地面情况和设备的重量分配,使用合适的材料和合格的工具,确保支护的可靠和牢固。
第十条 用维修设备进行维修时,维修人员和维修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保持密切联系密切配合,设有专人指挥,手势清晰,呼唤应答一致。传递工具时,做到工具到手,方可松手,不准随意抛掷。
第十一条 维修设备和矿山设备必须由专人进行操作,其它人员不得任意操作。
第十二条 在钳工操作时涉及电器整定、检修、调整或拆装时必须由专业电工来完成,钳工不得私自进行电路上的一切工作。
第十三条 工作完毕后,必须清理工作现场,任何杂物不得影响设备的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