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修总成件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机修总成件维修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 总则
第一条 检修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劳动保护用品,总成件的检修应按不同种类分出检修区间。
第二条 使用检修设备应严格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第三条 需检修的总成件应放到专用支架上,如没有支架,须固定好以后,方可检修,防止脱落碰伤人。
第四条 检修前应对被修件进行工艺分析、掌握其结构原理,工作性能,制定出维修方案,安全措施,并做好维修记录。
第五条 拆卸时应将总成件清洗干净,没有检修方案的拆卸时做好标记。
第六条 维修钳工应熟知各种螺栓的强度等级及拧紧力距。
第七条 温度高于120℃的工件,不准用尼龙吊带吊运。
第八条 拆卸后的零部件进行清洗检测,分析故障原因,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或需改造部分应上报技术部门,经有关技术人员分析制定出合理的维修或改造方案后方可进行。
第九条 拆卸液压系统中的元件时,必须先泄掉系统压力或进行元件试验时,必须检查油管接头是否坚固,以免高压液体喷出伤人。
第十条 所有检修后的零部件经试验或检测确认无误后方可安装。
第十一条 有相对运动的连接部位,必须涂润滑油或润滑脂,防止干磨。
第十二条 配时应更换所有密封件,骨架油封应均匀压入,以防止变形而漏油。
第十三条 安装或试验泵和马达时应分清其进出口和旋向。
第十四条 对于待件、待修的总成件,拆卸后的零部件应合理存放,以免混淆或丢失。
第十五条 在对大型轮轴用500T压力机拆装时,应按照压力机安全操作规程,在压力机侧面及压力机对面不准站人,操作者在防护罩后面操作,其余人员应远离压力机。
第十六条 检修完后,应清理工作场地,收拾好工器具,废油倒掉或放到安全地方。
第十七条 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检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