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永矿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湘永矿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煤矿管理工作,提高应对和防范风险与事故的能力,保证职工安全健康和公众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的重要措施,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针对煤矿暴雨、洪水、煤矿井下透水等原因引起煤矿重大水灾事故突发性强、情况复杂、救灾困难的特点,集中公司各部门的力量,建立健全煤矿井下重大水灾事故救灾应急处理机构和其他有关机构,充分利用现有的装备和器材,快速反应,迅速出动,全方位做好我公司各矿井井下重大水灾事故救灾处理工作,使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则
1、主动报告灾情原则。公司所属各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通讯系统,矿内外、井上下和主要作业地点通讯必须畅通。一旦发生水灾事故时,矿井必须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同时向矿山救护队报警,简要说明矿井的地理位置,发生事故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及入井人员等情况。公司调度室听取事故报告后,要及时通知矿山救护队,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快速反应原则。接到事故通知后,矿山救护队、公司分管领导、生产、机电、供应等各部门负责人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抢险原则。指挥部要根据现场事故情况,快速准确制订救灾方案,救护队等有关部门要争分夺秒地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公司所属各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拖延时间。
4、突出重点原则。首先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同时,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扩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5、主动配合原则。各部门不仅要完成各自所承担的任务,而且要主动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抢险救灾工作的整体效能,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要有全局观念,局部必须服从整体。
三、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与职责分工
公司成立水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永德
副组长:刘湘才、段明利、王成永、宋齐国、刘安详、谷桂生、李志刚
成员:生产技术部、机电设备部、发展规划部、供应部、供电部、财务部的主要负责人
许总、刘书记到公司抢险救灾指挥部(公司调度室)指挥,段总、王总、宋总到灾害矿井抢险救灾指挥部(矿调度站)指挥,其他副组长到下设各小组负责组织后勤、保卫、医疗救护、善后处理。
各矿井成立抢险救灾指挥部,主要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个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快速准确地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所制定的方案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抢险救灾指挥部下设抢险救灾组、后勤保障组、公安保卫组、医疗救护组、事故处理组、专家组。
总指挥:各矿矿长
副总指挥:矿山救护队长
成员:各矿井书记、副矿长、材料组长等
1、抢险救灾组。主要由矿山救护队、公司安全监察部和各矿井有关人员组成,组长由矿山救护队负责人和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人担任。救护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指挥部制定的救灾方案,制定出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完成对灾区遇险遇难人员的救援和事故处理工作。各矿井负责提供救灾必备的技术资料,主要有矿井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供电系统图,井下电话的安装地点,井下排水、压风等管路系统图、井上下对照图(标明井口位置、标高、公路、水井、储水池等)、矿井水文地质图、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同时根据入井人员的挂牌和领取矿灯情况,查清入井人员的人数和姓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救护队营救方法。
2、后勤保障组。由公司供应部和各矿井材料组组成,组长负责经营的副总经理刘安详担任,负责矿井救灾所需各类物资、器材的筹备和调运,解决好救灾人员的食宿等问题。
3、公安保卫组。由公司保卫科组成,组长由科长袁顺明担任。负责治安保卫,维护矿区的正常秩序,严格监护爆炸物品,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非救灾人员逗留、围观和入矿。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对矿井有关人员采取强制性措施进行监审。
4、医疗救护组。由湘永医院组成,组长谷桂生担任,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和伤员转运工作。
5、事故处理组。由公司劳资、各矿井等单位组成,组长刘书记担任。负责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处理、家属的安置及社会稳定工作。
四、水害预防措施
1、 矿井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防治水领导小组,明确防治水工作职责,制定矿井防治水安全责任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负责防治水工作的日常管理,经常研究和解决防治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保证和支持。
2、雨季前防治水领导小组成员应对防排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在讯期前要对地面排水系统全面检查,及时疏通清理各主干水沟,同时组织抢险队伍,备足防洪抢救物资及防汛器材,防止地面水灌入井下。
3、技术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掌握矿井水的动态,对采掘工作面前方的老硐和老塘积水情况进行预测预报,及时下发水害停工通知书。
4、建立正常的周边矿井(老窑)调查制度。对周边矿井(老窑)开采及其积水情况的调查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建立相关的图纸和台帐,及时填图、做好记录。情况特殊的做到随时调查。
5、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采掘工作面防治水技术论证,需探放水的地点必须编制专门的探放水措施,采掘技术员及采掘工人必须熟悉透水预兆,发现透水预兆立即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对所有采掘工作面都必须进行水情水害预报分析,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以防出水事故的发生。
7、有计划地将威胁性水源全部或部分地疏放掉。
8、利用水闸墙、水闸门和防水煤柱等物体,临时或永久地截住涌水,将采掘区与水源隔离,使某一地点突水不致危及其它地区,减轻水患威胁。
9、配备完好的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排水系统的设备和管路按期检查和维护,制定检查维修制度。
10、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按照《湘永矿业有限公司2009年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五、主要应急措施
(一)矿井发生水灾事故后,应立即向抢险救灾指挥部汇报,同时通知救护队组织抢救,抢险救灾指挥部要立即下达抢险救灾命令,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二)在水灾应急期,水灾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矿按各自职责,积极行动,尽职尽责做好抢险救灾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向水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三)迅速判定水灾的性质,了解透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水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四)掌握灾区范围、搞清事故前人员分布,分析被困人员可能躲避的地点,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五)根据透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积极采取排、堵、水的技术措施。
(六)加强通风,防止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的积聚和发生熏人事故。
(七)排水后进行侦察、抢险时,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八)抢救和运送长期被困井下的人员时,要防止突然改变他们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九)对于被水、沙截堵的灾区人员,除应积极组织抢救外,如一时难以疏通,则应利用管道或其它方式向遇难人员供风;一方面积极组织力量,千方百计抢险救人,另一方面狠抓抢险过程中的安全问题。
六、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靠前指挥。把煤矿水害防治工作作为当前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进行安排和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做到超前预防,严防各类水害事故的发生。
2、加强值班值宿工作,尤其是汛期,要保证24小时有领导和专业人员上岗值班工作。
3、认真做好矿井水害分析预报、地面防汛和井下探放水工作。发现各矿井有险情,要立即通知矿井,及时组织人员升井,防止伤亡事故发生。
4、要督促各矿井建立以矿长为首的雨季“三防”和井下防治水组织机构,认真组织自检自查,对排水设备、管路和供电设备进行全面检修,及时清除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并保证井上下通讯畅通。
5、附应急救援成员通讯录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