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安全防护设施安装使用管理标准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河南煤业化工集团永煤公司所属矿井在用带式输送机(包括运送人员带式输送机及采区上、下山胶带输送机)机头、机尾固定及防护设施的安装使用管理。
2、起草及会审人员
3、会审时间
4、审核人员
5、实施时间
6、参考标准
《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 (GB/T8196-2003)
一、机头固定
1、胶带机机头驱动部位巷道底板必须平整、坚实,驱动装置布置在巷道行人侧,便于安装检修,驱动装置与巷道之间间距大于300mm,卸载滚筒与顶板的间距不小于600mm。
2、安装时根据巷道实际情况或胶带机服务时限采用混凝土硬化地坪(简易胶带机可以不需硬化,但必须保证安装地点底板平整)。
3、机头驱动装置必须有妥善、可靠的固定措施保证机头不上窜下滑,一般采用打混凝土基础固定或打地锚拉紧的方式固定。地锚设置:采用数量不少于六根Φ20×2200mm高强锚杆或直径不小于30mm长度不小于1.5m的专用地锚,垂直或略倾斜打入底板,用Φ15.5钢丝绳或40T链条固定驱动装置架,确保机头驱动部稳固、水平,机身平直稳固。地锚拉紧方向:上运胶带机朝运输方向4个,朝机尾方向2个;下运胶带机地锚设置情况与上运相反。
二、机尾固定
1、输送机机尾必须有稳固的压柱或地锚(服务综采的胶带机同时安装有转载机时可不必设置压柱或地锚,但坡度超过15°时必须打戗柱)。
2、压柱采用直径不小于180mm的圆松木,垂直支设在机尾缓冲架和巷道顶板上,压柱上应用防倒绳固定牢固并在顶板生根,两根压柱相互连锁,不准使用铁丝或联网绳固定。地锚采用四根长度不小于1.5m的专用地锚螺栓或Φ20mm的高强锚杆,全长锚固。用Φ15.5钢丝绳或40T链条固定机尾。
3、压柱要求统一刷红白相间防锈漆,间距为300mm。
三、机头防护装置
1、0.8m带式输送机机头防护装置
1.1胶带机机头转动部分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确保人员操作维护及清煤期间的安全。
1.2卸载滚筒处应加设龙门式防护装置,尺寸为1110×600mm,框架采用L30×3 角铁加工,中间采用70×70mm的钢网制作,尺寸为1500×600mm,护栏与机架之间应采用卡子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捆绑,具体要求见附图1。
1.3各单位在用的胶带机卸载滚筒处的防护装置,由各单位自行对照标准加工安装,设备升井检修时由机修厂按照标准统一配置,并在卸载架上钻孔使用螺栓连接。
1.4机头驱动装置至张紧储带段行人侧应加设防护装置,尺寸为1500×1000mm,框架采用不小于L30×3mm角铁配合50×50mm镀锌网片加工制作,护栏与机架之间使用挂钩固定,具体要求见附图2。
1.5护栏框架要求刷红色防锈漆,网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刷天蓝色防锈漆。
2、1m胶带机机头防护装置
2.1胶带机机头转动部分必须安设可靠的防护装置,确保人员操作维护及清煤期间的安全。
2.2卸载滚筒处的防护装置应使用原厂配置的护栏。
2.3机头驱动装置至张紧储带段行人侧应加设防护装置,尺寸为1500×1000mm,框架采用不小于L30×3mm角铁配合50×50mm镀锌网片加工制作,护栏与机架之间通过挂钩固定,具体要求见附图2。
2.4护栏框架要求刷红色防锈漆,网片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刷天蓝色防锈漆。
3、机尾护罩安设标准
3.1胶带机机尾滚筒等转动部位必须有完好的防护罩或护栏,机尾处应无积煤、无杂物,保持卫生清洁。
3.2采掘工作面胶带机机尾无法安设护罩时,必须使用护栏进行防护,护栏高度应高于机尾滚筒上面200mm,两侧应防护至刮煤板前不少于1m的位置,距机尾侧面不小于100mm。
3.3固定式带式输送机机尾必须使用护栏进行防护,护栏高度不得小于1000mm,机尾后侧护栏距机尾架不小于400mm,两侧应防护至机尾清扫器前200mm的位置、距机尾侧面不小于100mm。
3.4胶带机机尾护栏框架采用3/4"镀锌钢管,中间采用1/2"镀锌钢管制作,间隔不大于150mm,各焊接点必须焊接牢固,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尺寸,具体要求见附图3。
3.5胶带机机尾两侧的护栏可借助机尾座上的螺栓固定或加工专用卡具固定,严禁使用铁丝捆绑。
3.6当皮带护栏无法与机架连接时可采用预埋护栏地脚的方式固定,埋入地下深度不得小于300mm且固定牢固。
3.7机尾护栏要求统一刷红白相间的防锈漆,间距为200mm。
附件1:0.8m胶带机头护栏标准
附件2:1m胶带机张紧段护栏标准
附件3:胶带机机尾防护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