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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大纲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24 13:11 来源:煤矿安全网

  渝煤监办〔2012〕182号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各产煤区县(自治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办事处),市能源投资集团公司及所属煤矿企业,各煤炭行业工程设计单位:

  现将《重庆市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大纲》印发给你们,请在紧急避险系统设计、评审、施工和日常管理中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重庆市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大纲

  为了规范煤矿安全紧急避险系统设计,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煤矿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煤装〔2011〕15号)、《关于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煤装〔2012〕1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重庆实际情况编制本设计大纲。

  前言

  1.企业简况。

  2.本次设计结论性意见。包括设计特点、避难硐室数量、容纳人数、资金概算。

  3.设计依据。

  第一章 矿井概况

  第一节 矿井基本情况

  一、交通位置(附图)

  二、地形地貌及河流(简单介绍)

  三、地质构造及煤层特征(简单介绍构造类型、煤层特征)

  四、开采技术条件

  煤层顶底板、瓦斯、煤尘爆炸性与自燃倾向性、地温、水文地质条件、冲击地压等。

  五、矿山救护

  矿山救护队装备、兼职救护队的设置情况、救护协议的签定情况。

  第二节 矿井开拓开采现状

  一、井田境界、储量、生产能力及服务年限(简单介绍)

  二、矿井开采现状

  开拓方式、主要井筒及作用、矿井现生产水平、采区划分情况及其服务年限,接替水平、采区,采区长度介绍,主要是采掘地区分布情况。

  三、矿井通风系统情况

  通风方式,风量及通风机型号等基本情况介绍。

  四、矿井供电、供水情况

  矿井用电来源的电力系统,供送电系统的技术特征,水源情况介绍。

  第三节 “六大系统”的建设情况

  对矿井除“紧急避险系统”外的其余五大系统作详细介绍。

  一、监测监控系统

  矿井现有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及主要技术特征。

  二、通信联络系统

  矿井现有的通信联络系统设备类型、数量及主要技术特征。

  三、压风自救系统

  地面空气压缩机站、供气量、压风管路管路系统(管材、管径、长度等),管路的最高抗压强度。

  四、供水施救系统

  地面供水水源、供水施救系统(管材、管径、长度等),管路的最高抗压强度。

  五、人员定位系统

  矿井现有的人员定位系统设备类型、分站具体位置及数量等。

  第二章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分析

  第一节 矿井灾害危险分析

  井下主要灾害为:水、火、瓦斯、煤尘、煤与瓦斯突出等灾害。

  第二节 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必要性

  第三章 矿井紧急避险系统设计

  第一节 设计方案

  紧急避险系统设计应当提出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分析,经过方案优选和充分的论证后,确定出适合矿井的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安全可靠的紧急避险系统设计方案。

  矿井在井底车场、水平大巷、采区(盘区)避灾路线上合适的地点设置永久避难硐室,服务于整个矿井、水平或采区。

  有突出煤层的采区应设置采区永久避难硐室,设置位置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到地面的,必须在距离采掘工作面1000m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

  第二节 永久避难硐室

  一、硐室位置

  永久避难硐室具体数量、位置,围岩情况,进出口通道(入口应选择在有利于所有避灾人员进入一侧,出口应选择在撤出时较安全的位置或者事故波及影响小一侧)。

  永久避难硐室的建设。应当具备应急逃生出口或采用2个安全出入口。有条件的矿井应当将安全出入口或应急逃生出口分别布置在2条不同巷道中。如果布置在同一条巷道中,2个出入口的间距应当不小于20m。永久避难硐室布置在稳定岩层中,前后20m范围内巷道顶板完整、支护完好;布置在煤层中时,有控制瓦斯涌出和煤层自燃措施

  确定各避难硐室服务区域以及避难人数。

  二、硐室容量

  硐室避难人数≤100人,且≥20人,备用系数≥1.2。

  紧急避险系统的额定避险人数(也称:紧急避险系统的总容量)应满足突发紧急情况下所服务区域全部人员紧急避险的需要,包括生产人员、管理人员及可能出现的其他临时人员,并应有一定的备用系数。永久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2。

  三、结构与尺寸

  硐室的两个出口均应采用向外开启的两道门结构,外侧第一道门采用既能抵挡一定强度的冲击波,又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防护密闭门;第二道门采用能阻挡有毒有害气体的密闭门。硐室由2个过度室和1个生存室组成,尺寸,断面形状,支护方式(锚喷、砌碹),硐室颜色,隔离门,墙体要求。硐室前后20m范围内巷道采用不燃性材料;硐室内采用阻燃、抗静电、耐高温、耐腐蚀材料,永久硐室净高≥2m、每人占地面积≥1.0 m2;断面形状为拱形或梯形、内部为浅色。

  四、功能设计

  1.隔离系统

  隔离系统是为无法及时撤离的遇险人员提供生命保障的密闭空间。该设施对外能够抵御高温烟气,隔绝有毒有害气体。主要由防护密闭门、密闭门、压缩空气幕装置、压气喷淋装置、过渡室、排气阀及排水阀及管道等系统组成。

  具体内容要求:

  隔离门:1、两道隔离门。2、高≥1.6m,宽≥0.8m。3、开闭灵活、密封可靠。4、防护密闭门抗冲击波强度不小于0.3Mpa,墙体用强度不低于C30的混凝土浇筑、开启方向:向外。5、在+500±20pa压力下,泄压速率不大于350±20pa/h。(设计必须达到此5点要求,第四项需提供气密性检测报告和“爆炸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出具的抗冲击波检测报告,设计选择隔离门时应注意)。

  生存硐室需设有观察窗和不少于2个单向排气阀。永久避难硐室过渡室的净面积不小于3.0m2。过渡硐室内设压缩空气幕、压气喷淋装置和2个单向排气阀。喷淋装置空气流量500L/min,出口压力不低于0.3MPa,运行时间不得低于2min/组。单向排气阀中至少有1个满足压风喷淋装置使用时的大风量排气需要。避难硐室应设置与外界相通的单向排气管,室内一侧的管口靠近避难硐室顶板。

  避难硐室内,应当储存保证气幕和压风喷淋需要的压缩空气。

  2.供气系统

  建议重点推荐设计采用专用压风管路压风供氧和压缩氧供氧两级供氧方式。

  压风供氧接入矿井压风管路,设有减压装置和带有阀门控制的呼吸嘴。

  按一定标准配置氧气瓶和空气压缩瓶,保证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12h以上,供氧量≥0.5L/min•人。

  无专用管路或专用管路无可靠保护的,井下避难硐室应具备安全防护、空气与氧气供给、有害气体处理、温湿度控制、避难硐室内外环境参数监测、通讯、照明及指示、动力供应、基本生存保障等功能,保证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生存96h以上;有专用管路,并有可靠保护的,不低于12h的氧气供给和有害气体处理功能。

  3.净化系统(压风系统净化和矿用隔爆型空气循环净化系统)

  1)通过压风系统使硐室内部空气进行循环,多余的废气排出硐室外部,从而达到净化目的。

  2)装备矿用隔爆型空气循环净化系统,对有害气体的处理防护时间不低于12h,处理二氧化碳的能力不低于0.5L/min•人,处理一氧化碳的能力应能保证在20分钟内将一氧化碳浓度由0.04%降到0.0024%以下。

  4.降温系统

  在高温矿井(或高温区域)必须采取降温措施。一般避难硐室内温度调节采用蓄冰制冷方式,日常情况下采用外部电源制冰,当井下突发紧急情况外部电源中断后,启动应急电源或气源驱动防爆风机带动冷气循环进行制冷。

  5.监控、照明及通讯系统

  为保证能实时监测避难硐室的相关环境参数,硐室与外界无任何支持的情况下的照明和通讯,其主要装备量如下表:

  1)监控温湿度控制、环境参数监测

  避难硐室应配备独立的内外环境参数检测或监测仪器,实现突发紧急情况下人员避险时对硐室内的O2、CH4、CO2、CO、H2S、温度、湿度和硐室外的O2、CH4、CO2、CO的检测或监测。温度不高于35℃;湿度不大于85%;保证紧急避险设施不低于100Pa的正压状态。

  2)供电照明

  供电来源,电缆型号,及相关设备。

  3)通讯

  避难硐室应设有与矿井调度室直通的电话,保证灾变期间通讯可靠。硐室内、外的监测参数通过矿井现有的监控系统传达地面。

  6.动力保障系统

  主要是保障在无任何外部支持的情况下维持避难硐室内额定避险人员的生存所需要的动力。

  7.生存保障系统

  按额定避险人数配备食品、饮用水、自救器、压风自救器、自动苏生器、呼吸器、人体排泄物收集处理装置及急救箱、照明设施、工具箱、灭火器等辅助设施。食品不少于5000kJ/人·天,饮用水不少于1.5L/人·天。不低于45min隔绝式压缩氧自救器数量:额定人数的120%。压风自救器设减压、消音、过滤装置和控制阀,压风出口压力在0.1~0.3兆帕之间,供风量不低于0.3m3/min•人,连续噪声不大于70分贝。

  8.其他

  1)管线保护措施等,压风、供水及信号传输管线保护措施,支管全保护,埋设深度≥20cm,埋设高度≥0.5m,保护距离≥20m。

  2)指示牌 避难硐室门口悬挂“避难硐室”牌板、避难硐室检查牌板、巷道指示牌、硐室内设操作指示牌。

  3)避难硐室内应有简明、易懂的使用和操作步骤说明,以指导遇险人员正确使用避难设施,安全避险。

  第三节 移动救生舱

  一、移动救生舱设置

  移动救生舱具体数量、位置,各舱服务区域以及避难人数,移动救生舱的移动范围。

  二、移动救生舱容量

  移动救生舱尺寸,避难人数,安放救生舱硐室的断面尺寸、支护方式,压风、供水及信号传输管线在进入安放硐室前的保护措施,安放硐室顶部设承重挂钩。

  三、移动救生舱配套设施。

  按额定避难人数配备

  第四节 临时避难硐室

  一、硐室位置

  临时避难硐室具体数量、位置,围岩情况,进出口通道,各避难硐室服务区域以及避难人数,参照第二节进行详细设计。

  二、硐室容量

  参照第二节进行详细设计,避难硐室的备用系数不低于1.1。

  三、结构与尺寸设施

  参照第二节进行详细设计。

  四、功能设计

  参照第二节进行详细设计。以满足安监总煤装〔2011〕15号文和安监总煤装〔2012〕15号以及新修订的重庆市煤矿井下避难硐室技术要求新修订等相关文件。

  第四章 避灾路线优化与应急预案完善

  第一节 避灾路线优化

  根据设置的避险设施和灾害类型,重新确定避灾路线和避灾系统的调整,在避险路线上要做醒目标志,指示避难硐室的位置。

  第二节 应急预案完善

  结合矿井紧急避险的特点对矿井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作相应要求和调整。

  第五章 避难硐室管理制度

  第一节 定期维护与保养制度

  包含设备定期检查、校准及硐室维护、保养、过期食品、药品更换等制度

  第二节 培训演练制度

  培训办法、演练预案制度。

  第三节 管理制度

  包含机构人员配备、岗位责任制、值班、设备定期检查和校准、系统功能测试、设备故障处理、硐室维护、过期食品和药品更换、培训和应急演练、操作规程、安全仪表计量检验、技术资料管理等制度。

  第四节 技术档案

  紧急避险设施设计、安装、验收、使用、维护、配件配品更换、培训演练等相关信息及应急预案、系统布置图、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采区设计及作业规程中应包含紧急避险系统的相关内容。

  第六章 投资概算

  一、编制说明

  (1)编制范围

  (2)编制依据

  二、 投资

  (1)设施、设备项目及费用。

  (2)附概算总表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整体设计附图目录

  1.井上下对照图

  2.总平面布置图(矿井开拓系统平面布置图,图中表示出井下具体的避险设施个数、位置、容量等参数)

  3.避灾线路示意图

  4.永久避难硐室布置平、断面图(施工图还应提供剖面图)

  5.临时避难硐室布置平、断面图(施工图还应提供剖面图)

  6.紧急避险系统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系统示意图(主要反映避难硐室系统部分的监测监控、人员定位)

  7.紧急避险系统的压风自救、供水施救系统示意图(主要反映避难硐室系统部分的压风自救、供水施救)

  8.紧急避险系统的通讯系统示意图(主要反映避难硐室系统部分的通讯)

  10.紧急避险系统的供电系统布置示意图(主要反映避难硐室系统部分的供电系统)

  11.紧急避险系统的设备布置平、剖、断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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