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火灾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技术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及救护队大队长
成 员:调度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保卫科科长、技术科科长、安检科科长、机电科科长、通防科科长、供应科科长及各队队长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1、矿长: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技术副矿长、区煤炭局局长、局总工程师和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技术副矿长: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3、各有关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必须的设备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矿山救护队队长:对矿山救护队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和辅助救护队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所规定任务完对灾区遇难人员的援救和事故的处理,如果与外单位矿山救护队联合作战,应由本区救护队担任指挥,协调各救护队的行动;
5、安检科科长:根据批准的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规定,对抢险救灾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的监督。
6、通防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改变矿井通风制度,监视主扇的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7、生产科科长:按照矿长命令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协助矿长进行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
8、有关的队、班长负责对留在本区域工作的人员,采取措施将它们有组织地带到安全地点或地面,将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地报告矿指挥部,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进行有关事故抢救和灾害处理任务。
9、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矿山救护队、矿长、技术副矿长、公司调度室以及其它领导和有关单位;及时向下传达矿长的命令;通知值班电话员以及其它领导,召集有关人员到调度室待命;随时调度井下抢险救灾工作,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的人数。
10、矿灯房和自救器房:应迅速报告入井人的刷卡号和领取矿灯、自救器、牌号,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其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没有经指定的副矿长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和自救器,并在井口严格检查,禁止入井。
11、供应科科长:及时准备好必需的抢险器材,根据矿长命令,迅速运送到指定地点。
12、机电科科长:根据矿长命令,负责改变主要扇风机的工作制度,并保证其正常运转,掌握矿井内的停送电工作,及时抢救或安装机电设备和完成其它有关任务。
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送到井上,保证救灾人员和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救灾需要。
13、技术科科长:负责准备好必要的图纸和资料并根据矿长命令完成测量打钻工作。
14、井口保健站:负责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治疗,组织护理和药物供应。
15、办公室主任:保证对遇难人员的妥善安置和救灾人员的食宿以及其它生活事宜。
16、保卫科科长: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正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
三、处理灾害事故应具备有关技术资料
1.通风系统图和通风网络图(必须标明设施的位置、风流方向、风量)。全矿井反风试验报告。
2、矿井供电系统图和井下通讯系统图。
3、采掘工程现状平面图和井上、下对照图,其中,井上、下对照图必须标明井口标高和位置,地面铁路、公路、钻孔、水管、水井、储水池、泵房以及存放处理事故用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的地点。
4、井下消防洒水管路、压风管路、运输系统、灌浆、排水等系统图。
5、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下避灾路线图。
6、井上、下消防材料库的位置及其储备的材料,设备的品名和数量登记表。
以上图纸资料必须按规定及时填绘修改,确保能够反映实际情况。
四、汇报程序
1、发生火灾事故后,事故地点人员立即就近用电话向调度汇报,汇报时要尽可能汇报清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位置。
2、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后要记清楚汇报人的姓名、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位置,并进一步核实事故情况。
3、调度室在核实事故的同时向当天值班汇报,并及时了解清楚事故的情况,根据情况由当天值班处理,若出现死亡1人以上的事故,要立即向应急事故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启动应急程序,按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名单进行通知。
4、领导小组各成员接到通知后,要立即赶到调度室,按各自的分工展开工作。
5、调度室在应急预案启动后必须立即向总公司调度室汇报清发生事故灾害的单位、时间、地点、影响范围、人员遇险情况、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应急预案启动情况,已采取的应急抢救方案、措施和进展情况,需请示报告的其它事宜。
6、迅速请求救护支援。
五、应急救援
(一)矿井火灾事故时的应急自救与互救
1.首先要尽最大的可能迅速了解或判明事故的性质、地点、范围和事故区域的巷道情况、通风系统、风流及火灾烟气蔓延的速度、方向以及自己所处巷道位置之间的关系,并根据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及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撤退路线和避灾自救的方法。
2.撤退时,任何人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惊慌、不能狂奔乱中。应在现场负责人及有经验的老工人带领下有组织地撤退。
3.位于火源进风侧的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4.位于火源回风侧的人员或是在撤退途中遇到烟气有中毒危险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尽快通过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去或在烟气没有到达之前,顺着风流尽快从回风出口撤到安全地点;如果距火源较近而且越过火源没有危险时,也可迅速穿过火区撤到火源的进风侧。
5.如果在自救器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安全撤出时,应在设有储存备用自救器的硐室换用自救器后再行撤退,或是寻找有压风管路系统的地点,以压缩空气供呼吸之用。
6.撤退行动既要果断,又要快而不乱。撤退中应靠巷道有联通出口的一侧行进,避免错过脱离危险区的机会,同时还要注意观察巷道和风流的变化情况,谨防火风压可能造成的风流逆转。人与人之间要互相照应,互相帮助,团结友爱。
7.如果无论是逆风或顺风撤退,都无法躲避着火巷道或火灾烟气可能造成的危害,则应迅速进入避难硐室;没有避难硐室时应在烟气袭来之前,选择合适的地点就地利用现场条件,快速构筑临时避难硐室,进行避灾自救。
8.逆烟撤退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在一般情况下不要这样做。除非是附近有脱离危险区的通道出口而且又有脱离危险区的把握时;或是有逆烟撤退才有争取生存的希望时,才采取这种撤退方法。
9.撤退途中,如果有平行并列巷道或交叉巷道时,应靠有平行并列巷道和交叉巷口的一侧撤退,并随时注意这些出口的位置,尽快寻找脱险出路。在烟雾大视线不清的情况下,要摸着巷道壁前进,以免错过联通出口。
10.当烟雾在巷道里流动时,一般巷道空间的上部烟雾浓度大、温度高、能见度低,对人的危害也严重,而靠近巷道底板情况要好一些,有时巷道底部还有比较新鲜的低温空气流动。为此,在有烟雾的巷道里撤退时,在烟雾不严重的情况下,即使为了避灾速度也不应直立奔跑,而应尽量躬身弯腰,低着头快速前进。如烟雾视线不清或温度高时,则应尽量贴着巷道底板和巷壁,摸着铁道或管道等爬撤退。
11.在高温浓烟的巷道撤退还应注意利用巷道内的水,浸湿毛巾、衣物或向身上淋水等办法进行降温,改善自己的感觉,或是利用随身物件等遮挡头面部,以防高温烟气的刺激等。
12.在撤退过程中,当发现有发生爆炸的前兆时(当爆炸发生时 ,巷道内的风流会有短暂的停顿或颤动,应当注意的是这与火风压可能引起的风流逆转的前兆有些相似),有可能的话要立即避开爆炸的下面巷道,进入旁侧巷道,或进入巷道内的躲避硐室;如果情况紧急,应迅速背向爆源,靠巷道的一帮就地顺着巷道爬卧,面部朝下紧贴巷道底板、用双臂护住头面部并尽量减少皮肤的外露部分;如果巷道内有水坑或水沟,则应顺势爬入水中。在爆炸发生的瞬间,要尽力屏住呼吸或是闭气将头面浸入水中,防止吸入爆炸火焰及高温有害气体,同时要以最快的动作戴好自救器。爆炸过后,应稍事观察,待没有异常变化迹象,就要辨明情况和方向,沿着安全避灾路线,尽快离开灾区,转入有新鲜风流的安全地带。
(二)组织救护
1.小组各成员到位后,按自己的职责范围迅速展开工作。
2.在救护队到达之前,由救灾总指挥,指挥灾区人员根据避灾路线进行撤离。
3.在没有总指挥的命令,任何人不得下井。
4.救护队到达矿井后,应根据总指挥的命令,迅速采取行动,尽快投入抢险救灾中。首先组织侦察工作,准确探明事故性质、发生原因、影响范围、遇险人员数和所在位置,以及巷道通风、瓦斯情况。
5.在处理事故当中,救护队严格按《救护规程》执行,救护队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和煤尘,观察灾区气体和风流的变化。当有爆炸危险时,必须将全部救护队员和参加救灾人员立即撤到安全地点,并采取措施排除危险。
六、处理火灾的一般措施
1.迅速组织撤出灾区以及受威胁区域人员,积极组织矿山救护队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区范围和发火原因,并采取措施,防止火灾事故扩大。
2.根据已探明的火灾地点和范围,确定井下通风方式,其中在进风井口、井筒、风井底车场发生火灾时,应采取反风的措施,如果停风后,也能使风流逆转,可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行,在井下其它地点发生火灾时,应保持事故前的风流方向,控制火区供风量,在进风的下山巷道发生火灾时,必须有防止由于火风压而造成风流逆转的措施,在有沼气涌出的回采工作面发生火灾时,应保持正常通风,必要时可适当增加风量或采取局部区域反风,在掘井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可靠安全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及停止主要扇风机运转等都必须做到:
① 不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② 不致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③ 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或火灾漫延到瓦斯积聚的地点。
④ 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抑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 在火灾初期,火区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物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直接灭火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并制定为隔离火区而建筑密闭墙的位置和建筑顺序,封闭火区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爆炸。
⑥ 必要时应将排水、注浆、压风管路临时改为消防管路。
⑦ 在火灾初起时,要立即组织在场人员采取用水直接灭火或用泡沫干粉灭火器、砂土、岩粉等惰性物质灭火等方法直接扑灭火源并及时向调度汇报,注意灭火器材与火的性质要适应。
⑧ 在火灾有漫延之势,人无法接近灭火时,要在防止瓦斯积聚的情况下,适当控制送往火区的风量,或使风流短路,防止灾害扩大。
⑨ 在井口房,井底车场附近发生火灾时,为了抢救井下人员要立即先进行反风。
⑩ 在发生火灾时,要迅速切断通往火区的电源。
⑾ 发现有煤层自燃发火征兆时,要用泥浆直接灌注火区。
⑿ 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停止局扇运转,应保持正常通风。
七、避灾路线
火灾地点的避灾线路:
(一)发生在副井口
1、事故原因:因电气跑火或其它火源造成火灾。
2、井下人员的避灾线路:
在反风的情况下,人员分别经最近通道,到达付井底撤到地面。
3、抢救路线:
根据火源地点和火势情况具体确定。
4、其它各采掘工作面,不论什么原因引起火灾均按瓦斯避灾路线撤退人员。
5、各岩巷煤巷掘进头,发生火灾事故时,受灾人员迅速佩带好自救器,迎着新鲜风流到达安全地点,然后升井。
(二)皮带运输线发生火灾时:
1、事故原因:电气跑火或皮带打滑摩擦等引起皮带燃烧造成火灾。
2、事故地点人员避灾路线:
进风侧的人员:由最近的通道到达井底车场升井。
回风侧的人员:戴上自救器迅速穿出火气体流经的巷道到达付井底然后升井。
(三)发生在井下采区变电所:
1、事故原因
因电器跑火造成火灾
2、事故地点人员避灾路线:
回风侧的人员戴上自救器,从最近的巷道穿越火区气体流经的巷道到达新鲜风流中,由付井底升井。
3、抢救路线:由井底车场从进风方向直达事故地点。
八、监控措施
1.教育职工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防灭火决定,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火灾消灭在发生之前。
2.通防科严格按《规程》防火规范和矿井通风质量标准防火小项的规定,加强对我矿原有火区和井下各密闭的防火检查,并认真、详细作记录,健全火区、密闭管理制度。
3.矿井在回采巷道设计中,应优先考虑煤层自燃因素合理布置巷道。
4.井口房、抽风机房附近20米内严禁烟火。
5.严格执行入井验身制度,严禁将烟火和火种带入井下。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6.改进巷道设计,提高煤炭回收率,搞好采空区注浆工作,及时封闭采空区,通风队要密切注意观察各工作面及停采线的自燃趋势,严防各处自燃发火。
7.砌筑永久密闭墙时,必须予埋观测孔、泄水孔、注浆孔,采空区密闭后,应及时进行注浆。
8.井下电缆的铺设悬挂不得与管路缠绕,并符合标准化要求。
9.采掘工作面的电器设备除风机外,出班时必须停电落锁。
10.各变电所的防火设施要求机电科、检查科、保卫科指定人员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可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保证其可靠性。变电所必须设置砂箱、砂袋和适合灭油电火灾的灭火器、防火铁门等防火设施,否则不准使用。
11.采掘工作面煤电钻必须使用综合保护装置,其它电器设备保护装置必须齐全。
12.机电科完善皮带六大保护装置。
13.井下使用的或使用过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分别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到地面处理,不得乱扔乱放。
14.建立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品名、材料数量附合规定。
15.井下各主要峒室、运输线必须按以下配备灭火设备:井下皮带机头应配备ABC灭火器二台,溜子机应配ABC灭火器一台,井下机电峒室应配备ABC灭火器2~4台。除按以上规定配备灭火器外,必须按机电标准规定配备砂箱和砂袋。地面消防材料库由保卫科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由机电科负责管理,并有专人负责。
16.主要运输巷、进风巷、回风巷的风、水管路及电缆,机电科必须有专人负责,按规定吊挂整齐。
17.机电科要对托滚维护,底皮带积煤应及时清理,防止摩擦发热引起火灾,皮带司机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18.各采掘单位在制定作业规程时,必须将预防煤层自燃发火作为安全措施中的一大项详细写入作业规程,放顶煤工作面并进行防灭火设计和专项防治自然发火安全技术措施。
19.采煤队要作好采后老塘注浆工作,每圆班对老塘注浆不少于2小时,采煤队必须放专人负责工作面的注浆工作,坚决杜绝采空区浮煤自然事故的发生。
20.对于井下各横川及采面上、下顺槽,在工作面推移过去或结束后,采煤工作面结束后必须在1.5个月进行封闭,通风队必须按公司规定及时密闭,并设置观测孔和注浆孔等,要立即进行采后密闭注浆。
21.通防科要建立健全密闭检查台帐,井下的密闭要定期进行检查,并详细作好记录,检查项目有温度、CO、CO2、CH4等,不得缺项,严格监视封闭区的情况,严防浮煤自然发火事故。
22.井下电火焊仅限于主要进风巷和主要峒室内,并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批准后方准执行,电火焊期间通风区、安检科必须派专职检查员现场检查有害气体和监督措施的执行。其他地点严禁电火焊。
九、恢复正常生产的原则
抢险事故结束后,经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制定恢复生产的安全措施,开始恢复生产,整修被破坏的巷道,恢复通风系统。
十、应急处理预案的学习和演练
1、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2、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符合性和可操作性,本预案每半年修订和补充完善一次。遇条件变化或重要人事变更,随时修订、补充预案内容。
3、为验证本预案的有效性,矿上要统一安排定期对预案进行模拟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