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深入推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促进和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序顺利开展,形成全员参与、动态达标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核原则
1、标准化实行月度评比、月度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搞轮流坐庄、不搞平衡。
2、以本系统标准化月度动静态检查得分为主,日常各类检查管理考核为辅的原则进行排名。
3、上旬实行包队人员动态检查,中旬检查由安检科现场组牵头,实行队组互检。下旬安检科现场组牵头,队组各派一名干部统一巡回检查,队长参加加5分,书记参加加4分,分管标准化副队长参加加3分,其它副职参加不加分,工人参加扣3分。。
4、安检科内部参加人员安排:下 旬现场组派2人,干部及其它业务组轮流派人(见附表),
5、旬检评分执行安全质量标准化行也及企业标准。
6、旬检不参加的队组视为弃权,迟到扣旬检分5分,
7、所有参加检查人员,每次参加检查,每个头面查出问题不得少于3条,否则每少一条罚款50元。
二、考核标准
当月被评为标准化工作最差单位的队组,按技术室标准化办公室所定标准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结构工资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要求
本系统排名最后的队组为标准化最差单位,各综掘队组考核得分实行百分制,共两项考核内容:
1、各队组标准化旬检得分结果;
2、标准化动静态综合管理:包括安全管理、现场工程质量、日常标准化问题整改情况、标准化资料管理等。
四、奖励标准
每月中旬检查评选亮点工程,现场由检查人员进行确认,并做出奖励,每处加5分。
五、考核执行程序
检查前两天,安检科会用发邮件形式通知相关单位,检查结束后,每月末根据标准化月旬检得分和日常各类检查管理考核结果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出当月标准化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执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