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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6-29 21:18 来源:煤矿安全网

  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一、实施细则:

  (一)质量管理

  1、有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各种制度考核记录。

  2、有支护质量和顶板动态监测,有分析记录及处理责任制。

  3、有工作面评估记录,(区队领导指挥生产记录、班组长交接班记录、新设支柱初撑力检查记录、乳化液配比记录、按作业规程和质量标准标准执行情况及制止“三违”作业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顶板事故事故分析报告)

  4、每月至少有一次地测预报,并有材料上报有关部门。

  5、有支护器材及柱压台帐。

  6、工作面图板齐全,文字图画清晰。

  7、顶板无空顶及瞒顶现象。

  8、支柱初撑力达规程规定值。

  9、支柱要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10、工作面不缺梁少柱,面中无空载支柱。

  11、支柱成直线,支柱迎山角度符合要求。

  12、单体支柱排距不超100毫米,工作面使用好四对八根长钢梁、或六排双楔梁。

  13、两道超前支护煤壁侧使用双楔梁,两道侧20米范围内打单排,10米范围内打双。

  14、工作面端头支护柱压不少于90KN,两道超前支护柱压不少于50KN。

  15、两道超前20米范围内支架完整无缺,高度不低于1.8米,且有0.7米的人行通道。

  16、切顶线支柱齐全,无空载和失效支柱,挡矸有效。

  17、采空区冒落高度大于1.5倍采高,且老塘悬顶面积大于2*5M2时有强支,强放措施

  18、工作面无空载支柱,回下的支柱及时打在切顶线上。

  19、两巷高度不低于1.8米,人行道无浮碴。

  20、管线吊挂整齐,、大小线分开吊挂,电缆钩统一标准,无积尘。

  21、工作面料场材料摆放整齐,分类码放,有标志牌,回收材料归类码放,及时回收,工作面20米范围内无其它材料。临时料场及时归类摆放。

  22、开关上架管理,二台以上开关摆放成线,表面清洁,刮板机压柱齐全,特殊地点加装挡煤板。

  23、刮板机、皮带旋转部分加护罩。

  24、液压支柱高度符合采高要求,不超高使用。

  25、在用支柱完好,不漏液。整个工作面失效支柱不超过3根。漏液、失效支柱及时更换。使用好防倒绳,工作面除老塘侧外,其余三档均须安装防倒绳。

  26、支柱不连续出现3棵迎山或退山角度过大。

  掘进专业:

  1、打眼、装药、放炮根据岩性预留断面,巷道两道平整,刷齐,无迎退山现象,底板平整,不托跟。

  2、巷道架棚架设符合要求,不得出现无腿窝和穿裙子现象。

  3、支加间距符合规程要求,不出现前倾后仰,调斜、立肩现象。现场发现后立即整改。

  4、帮顶支护材料齐全,符合规程要求。不出现缺枇子、少木楔现象。

  5、文明卫生区内不得出现积水,除料场外,距工作面10米以外不得出现杂物。

  6、料场材料码放按文明卫生区管理规定执行。

  7、巷道维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施工,按三违处理。

  8、记录齐全。处理参照采煤专业执行。

  9、安全设施使用齐全,有效。架棚巷道防倒棚装置安装合理,10米范围内加固牢靠。撑木、拉条棚棚使用。

  10、掘进25度以上的上下山时,必须将溜(运)煤道与人行道分开,且行人侧有防倒防滑设施。

  11、采取湿式打眼.发现干打眼,按“三违”进行处理。

  12、放炮前后30米范围内冲洗巷道两帮。工作面不得有积尘。

  13、图板齐全,清晰、准确、悬挂位置合理,距工作面不大于200米,便于施工人员观看。

  1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15、扒装机(溜子、皮带机)转载点安装喷雾装置。

  16、水沟距扒装机距离不超过5米,并保持水沟畅通,不得有杂物。

  17、临时轨道铺设符合要求。

  18、上下山安全设施齐全有效,使用好一坡三挡,、钢丝绳必须叉接,坚持行车有行人制度。发现一处安全设施不合要求,罚款100元。

  19、矿用工字钢、木料、接顶料、道轨分地点码放,便于清查,不得出现混放现象,工具箱、放炮箱集中摆放,距工作面不小于100米。煤巷距工作面不小于70米。

  20、所属区域内巷道无煤、岩尘积聚,及时洒水防尘。巷道内无杂物,无积水,无浮煤矸石,无零散材料,无卫生死角。

  21、维修巷道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

  22、工作面三图一表吊挂标准。吊挂高度符合要求。

  通防专业:

  1、认真抓好通防标准化达标的管理工作,确保通防的标准化检查达90分及以上。

  2、按期组织、参加标准化动静态检查,及时汇报检查存在问题。

  3、制定防尘制度,细化防尘日期,杜绝煤尘堆积、粉尘飞扬现象的发生。

  4、做好各项记录,记录不规范。

  5、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瓦斯达0.8%时严禁作业,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达1.0%时严禁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6、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次设置计划,确定检查地点、次数,严格按计划进行检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的发生。

  7、制定机电硐室、矿井系统巷道检查瓦斯点次设置计划,每周检查一次。

  8、瓦斯排放严执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中的“三级”排放制度执行。

  9、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每日必须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10、爆破作业时应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并严格执行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11、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进行洒水防尘工作,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12、下井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仪,仪器发放室应有仪器发放记录。

  13、按要求设置通防设施,设施设置规范,设施前后5米内无积水、淤泥,杂物。

  14、隔爆水袋设置位置、吊挂、数量、水量需符合规定要求。

  15、主要巷道风门必须涮漆、包边沿口、并进行编号管理,表面清洁,风门连锁必须齐全可靠。

  16、防尘管路系统健全,所有转载点必须有喷雾装置。

  17、采掘工作面按规定要求,设置洒水点。

  18、风机安装规范,装置齐全,风筒吊挂整齐,无漏风(迎头第一节除外)、无花接,无死弯、无挤压现象。环环吊挂(特殊情况下视现场实际情况),风袋编号明显、标志统一。

  19、局部通风机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有瓦斯电闭锁和风电闭锁。

  20、不出现无计划停风,若出现停风现象,必须及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21、瓦斯探头灵敏可靠,安设位置符合要求,瓦检仪、便携仪完好使用。

  22、通风监测系统应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23、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安全正常传输。

  24、井下每个生产水平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齐消防器材,消防库应设置消防材料台帐,消防库通道与大巷轨道连接并确保畅通。

  25、所有净化水幕雾化程度要好,封锁巷道断面积不小于85%,行人巷道做到无积水、不湿衣、处于工作状态。

  26、所有通防设施必须落实到位。

  地测专业:

  1、中腰线标注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

  2、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实行通知单制度。

  3、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4、按标准要求配齐10种图纸

  5、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3~6个月填绘一次。

  6、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7、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且按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8、对矿井积水区、相临矿井积水区、断层、陷落柱的范围、补给途径清楚并有专门资料。

  9、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10、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

  11、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通风管理实行“四位一体”,安全站监督执行。

  调度专业:

  1、以作业计划为依据,组织指挥生产,按时填报各种记录。

  2、 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地向上级调度汇报班、日生产和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具体、按时填写日报。

  3、调度室、会议室、值班、机房清洁整齐,物品摆放有序,设备、资料整洁、图牌板、表格要醒目、整齐统一。

  4、用计算机处理生产调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并做到与公司、省局联网。5、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汇报有关领导,调动人力、物力、车辆,做好各项工作,并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和追查处理。5、搞好调度室卫生工作。每天打扫调度室。

  采煤精细化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一)质量管理

  1、有安全生产目标的各种制度,及考核记录。

  2、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传达考试有记录及职工签名。

  3、有三班现场支护质量顶板动态监测验收记录,内容真实。

  4、有现场地质预报,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分析会,并有记录。

  5、工作面图牌板齐全,标识清晰准确。

  (二)顶板管理

  1、顶底板移近量按采高每米小于100毫米检查。

  2、工作面顶板无台阶下沉,无瞒顶及空顶。

  3、工作面梁端至煤壁顶端冒落高度小于200毫米。

  (三)工作面支护

  1、支柱初撑力符合要求。

  2、支柱编号管理,牌号清晰。

  3、不缺梁少柱,面中无空载支柱。

  4、支柱成直线,支柱迎山角度符合规定。

  5、柱距合格均匀,偏差小于100毫米。

  6、排距偏差小于100毫米。

  7、工作面支柱全部穿铁鞋,支柱钻底量小于100毫米。

  (四)安全出口端头支护

  1、端头支护使用双楔梁,并楔好弧形对楔,支柱初撑力大于90KN。

  2、工作面出口两巷道超前支护距面10米范围打双排支护,10~20米打煤壁侧打单排支护。

  3、上下两巷自工作面煤壁向外20米支护完整。

  4、上下两巷道距面20米范围高度不小于1.8米,且有不小于0.7米的人行道。

  5、两道超前支柱初撑力不小于50KN。

  (五)回柱放顶

  1、控顶距符合要求。

  2、切顶线支柱齐全有力,挡矸有效。

  3、采空区冒落高大于1.5倍采高,悬顶面积大于2╳5m2时有强支、强放措施。

  4、工作面特殊支护符合要求,水平楔每组不少于3个。

  5、工作面支柱全承载。

  (六)煤壁机道管理

  1、煤壁平直,不留伞沿。

  2、挂梁及时,端面距小于300mm,顶板破碎时有梁窝。

  3、煤壁点柱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4、机道内水平楔齐全,并用小链与梁联挂。。

  (七)文明生产

  1)安全及防灭火设施管理达标。

  2)设备、材料管理达标。

  3)巷道净高不低于1.8m,巷道卫生管理达标。

  (八)煤炭回收

  1)一次采全高回收率达到要求。

  2)不丢顶底煤。

  3)浮煤清理干净,在2平方米内,浮煤厚度小于50毫米。

  (九)机电设备

  1)泵站和系统完好,压力和浓度符合要求,有配比检查手段及记录。

  2)溜子、皮带设备齐全完好。

  3)超前20米无闲置设备。

  (十)安全管理

  1)溜头(尾)、绞车有压戗柱。

  2)行人跨皮带处有过桥。

  3)支柱不超高使用,顶梁铰接率大于百分之九十。

  4)工作面支柱完好,不漏液、卸载、外损,失效支柱不超过3根。

  5)支柱不连续出现3根迎山或退山角过大。

  6)特殊工种持证上岗。

  7)工作面遇条件变化有专项措施。

  掘进架棚支护巷道精细化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一)巷道基本工程

  1、打眼、装药、放炮根据迎头岩性预留巷道断面,巷道两帮平直、刷齐;底板找平,无凹凸不平现象。

  2、架棚巷道架设符合要求,不得出现无腿窝及穿裙子现象。

  3、巷道高度、宽度、腿窝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允许误差均不得超过±50mm。

  4、巷道支架不得出现前倾后仰,调斜、立肩现象。

  5、背帮背顶材料规格尺寸及布置位置、数量符合要求,不得出现支护材料失效现象。

  6、支架间距符合设计要求。

  (二)文明卫生区管理标准

  1、本单位所辖文明卫生区内不得出现杂物、积水、淤泥(积水、淤泥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

  2、摆放标准:料场材料摆放必须码放整齐,按牌摆放,以不影响安全通道为原则。

  3、枇子、笆片按类摆放,且不能与其他材料混放。

  4、矿用工字钢、木料、接顶料分开摆放,便于清查;矿用工字钢码放时同一规格的工字钢码放在一起,不得出现混放及两头参差不齐现象;笆片归类、按捆码放整齐,不得乱摆放;工具箱、放炮箱集中码放,岩巷距离迎头不小于100m,煤巷距离迎头不小于75m。

  5、对回收材料变形及长度较长不易摆放整齐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专僻场地;并及时回收或按要求摆放。

  6、本单位所辖区域内管线吊挂整齐,各类小线集中吊挂,与大线分开;吊挂管线使用的电缆钩必须统一,管线路清洁干净,无积尘、无回弹物。吊挂点间、排距统一,小线拉紧、拉直,大线垂度一致。

  7、防尘水管、压风管、排水管吊挂必须平直、集中、统一、无起伏、落地现象,迎头管线吊挂整齐,管路无冒滴漏。

  (三)巷道维护

  1、维修巷道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

  2、扩大和维修巷道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人员能撤退的出口。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步进行,并严禁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禁止分段同时施工。

  3、撤换支架前,应先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架。架设和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之前,不得中止工作。不连续施工时,每次工作结束前,必须接顶封帮,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

  (四)设施管理

  1、跨越皮带、溜子地点有稳定的人行过桥。

  2、迎头撅顶道、防倒棚装置及安全点柱的规格尺寸符合要求,并齐全完好,且正常使用。

  3、掘进25度以上的上下山巷道时,必须将溜(运)煤运(矸)道与人行道分开,且在行人侧有防倒、防滑设施。(防倒绳及地梁等)

  4、火工品管理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规定及《民用破物品条例》。

  (五)机电及运输设备管理

  1、巷道内无失爆的电器设备,备用设备上架、挂牌。

  2、减速箱无漏油,连接筒螺丝齐全、牢固,筒内无杂物、连接轮连接件、套皮齐全、完好电机散热效果良好。

  3、开关、设备摆放整齐、上线、上架、清洁、包机到人。

  溜头、溜尾有合格的压柱。

  4、开关按钮、信号集中上架,齐全、灵敏、完好。

  5、皮带托辊及防偏站辊齐全,机架编号,无跑偏现象。

  6、防偏站辊间距符合要求,H架不歪斜,底托辊朝向机尾,皮带底部清洁,无浮煤矸、无杂物。

  7、溜头与与皮带搭接有过渡架,溜子铺设平、直、稳、不落链、不不出槽、不飘链,刮板齐全、牢固。

  8、溜子挡板齐全,挡板规格符合要求。

  9、溜子回煤坑要按规定清挖(每部溜子至少有3个,即溜头、溜尾各1个,溜子中间1个)。回煤坑规格长1m、深度0.4m、宽度与溜槽宽度相同。

  (六)通防管理

  1、各项综合防尘设施齐全、完好、对位、正常使用。

  2、局部通风系统符合规程规定,风袋吊挂整齐,不漏风,无挤压;风筒出风口距离工作面的距离及出口风量符合作业规程要求。

  3、防尘水管按要求布置阀门,手把齐全、完好。

  (七)安全文化宣传

  1、图牌板齐全、清晰、准确、悬挂整齐,便于施工人员观看。所有特殊工种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施工人员熟悉规程措施的要求。

  2、本单位会议室、材料仓库的办公用品及备用材料摆放整齐。

  地测防治水精细化管理实施细则

  实施细则

  (一)测量部分

  1、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1)巷道开工通知单要提前3天发送地测部门。

  2)重要巷道的开门应有标定工作设计图。

  3)巷道开门时须对作为起算数据的上一级导线(点)进行检测。

  2、3000米以上贯通测量应有设计、审批、总结,贯通测量精度符合规程规定或工程要求。

  3、坚持巷道开门、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4、贯通通知单应提前(岩巷20~30米,煤巷30~40米)发送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安全、通风等单位。

  5、煤矿必备的图纸

  (1)井田区域地形图(1:2000或1:5000)

  (2)工业广场平面图(1:500或1:1000)

  (3)采掘工程平面图(1:1000或1:2000)

  (4)井上下对照图(1:2000或1:5000)

  (5)主要保安煤柱图(1:1000或1:2000)

  (6)井筒断面图(1:200或1:500)

  (7)井底车场平面图(1:200或1:500)

  (8)矿井水文地质图(1:2000)

  (9)煤层底板等高线图(1:2000)

  (10)矿井综合柱状图(1:2000)

  6、矿图内容、精度符合要求,图上符号、线条符合《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要求,并且3~6个月填绘一次。

  7、各种防水、建筑物保护煤柱设计合理,并有设计,有批文,如有水害威胁而不需留设煤柱的,应标有探水警戒线。

  (二)地质部分

  (1)矿井必须具备精查或最终地质勘探报告、补充勘探报告、储量复核地质报告,并且经过验收,结论明确,能够指导生产。

  (2)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时间提供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

  (3)必须有由设计部门提供的经总工程师批准的“委托书“。

  (4)“三书”必须做到文字、原始资料、图纸数字相符,内容达到要求。

  (5)地质预报做到月有月报,年有年报。必要时有临时预报。

  (6)预报内容准确无误,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

  (7)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

  (8)预报内容齐全,描述准确、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9)预报结果应保证煤矿安全生产,不出现误报、漏报现象。

  (10)建立水文观测系统,并按规定时间定期观测。

  (11)防治水工程有方案设计、施工设计、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工作结束后有总结报告。

  (12)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清楚地段要进行探放水,并有设计和措施。

  (13)对矿井积水区、相临矿井积水区、断层、陷落柱的范围、补给途径清楚并有专门资料。

  (14)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隐患排查,并有书面分析记录。

  (15)矿井范围内钻孔经过注浆封堵处理,达到防治水要求,对封闭不良钻孔要建立台帐,揭露时要制定专门探放水措施。

  (16)对井田范围内小窑进行调查、分析、记录在案。并和相邻矿井建立资料交换制度。

  (17)地质、水文地质原始资料建立台帐保管安全可靠,有目录、有索引。

  (18)储量管理台帐符合要求。

  (19)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有采后总结,计算其采出量、损失量、工作面回采率及水文地质情况。

  (20)坚持防治水安全检查,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机电设备精细化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一)采、掘单位的机电工作范围及职责:

  1、从采区配电点(含配电点设备)到工作面所有的设备,动力电缆、五小电器、信号电缆的安装、回收,并负责管理。

  2、所有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需机电科协助的,实行有偿服务。

  3、闲置设备(含五小电器、溜子部件及其它电气设备)拆除回收升井。

  4、设置专、兼职设备网员,保证所属设备与机电台帐相对应。

  5、负责工作面临时排水,压风管路的延伸、安装、回收。

  6、积极开展机电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7、建立健全设备包机制度,包机到人、责任明确,实行奖惩相结合制度。

  (二)运转工区机电职责范围:

  1、所属机电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如有困难申请机电协助解决的,要通过分管领导协调。

  2、所属运行中的安全门、老虎口的检查、检修、更换。

  3、井下、地面、管辖区内的五小电器设备及控制线路的安装、检修、回收。

  4、主要运输大巷及上下山、机房硐室的标准化工作。

  5、矿车、机车、电瓶车的维修、保养。

  6、运输系统包括电瓶车、翻滚笼、皮带机的管理、检修、保养和清理及相应的安装工程。

  7、负责编制本单位的年度大修计划及大修措施的落实和资料整改工作。参与机电标准化检查。

  (三)通风(修)工区机电职责范围:

  1、负责瓦斯检测系统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测试、润滑及故障排除,拆除、回收及所属电缆标准化整改。

  2、各采掘单位局扇及控制开关的初次安装。

  3、二寸及二寸以下的防尘管路的设计、安装、维护、标准化整改及回收。

  (四)设备领发回收程序

  1、领用单位必须到生产科办理领用手续经分管矿长鉴字同意,重大机电设备必须经矿长鉴字同意,否则不准出库。对于特殊情况下,矿值班人员签字领用的设备,设备保管员及使用单位必须在设备出库后的两天内补办正式出库手续。

  (1)采煤工作面安装、掘进头开工应根据设计或矿调度会要求,提出需用设备计划。交科领导审批。

  (2)因生产急需更换或领用设备,必须经科领导批准后,设备组方可发放设备。

  (3)各单位应由文书领用设备,否则库管员有权拒发设备。文书要对设备进行检验,查看零部件是否齐全,是否达到完好标准,“MA”标志及设备铭牌、设备编号是否齐全,并对电动机、绞车、局扇等需通电试验的设备应试运转。

  (4)对供应科新进的各类机电生产设备,应及时通知验收人员(经管科、生产科、机电工区)共同到场验收。若发现未经验收而发放的设备,由经管科承担全部责任。对主要设备的备品、备件,经管科必须足额库存,确保配件供应。

  2、设备的入井:

  (1)对新购机电设备、电缆、配件、材料“三证”不全,没有煤矿安全标志和安全标志号的严禁购买,严禁下井使用。

  (2)井下常用通讯电器设备,信号装置,五小电器设备,通讯信号电缆,入井前须经过拆封,检查验收,不符合入井标准的不得下井。

  (3)井口把钩工要严格把关,无“入井合格证”的(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安排下井。

  3、设备的安装: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必须对所安装的设备进行检查、保养、试验。

  (1)采、掘、运等流动设备的安装由生产、技术部门于一月前向安装单位提出设备和安装计划。安装单位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设计说明书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禁止未经检修和设备倒装。

  (2)安装机电设备的巷道、峒室等井巷工程,必须经机电工区、运转工区、生产技术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安装。

  4、设备安装竣工后的验收、移交:机电设备安装竣工后,安装单位应及时通知生产科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并进行试运行,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交付使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不得移交生产,并限期由安装单位继续处理。无特殊原因预期处理不好的,每拖延一天罚款50元,造成影响生产的从重处罚,处理好后再按以上规定移交。

  如遇特殊情况或因生产急需,经上级领导同意,设备急需投入运行,但又有部分因客观条件或缺少材料、配件一时达不到规定标准要求而又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设备可先交付使用,办理临时交接手续接收单位不得推诿,由设备管理员记录好所存在的问题,由安装单位承担设备不完好的责任并待条件具备后继续处理,直到验收合格办理正式手续移交为止(如条件具备使用单位愿意自己处理也可以),特殊情况下使用单位、生产科进行裁决。此种设备投入运行后,设备管理员及使用单位要加强检查、管理,作好记录,安装单位要抓紧,催促供应部门落实材料配件等,尽快处理合格,不得无限期的拖延时间,造成不必要的扯皮和事故。设备安装验收后安装技术资料和验收单存入设备档案。

  5、设备的回收:

  (1)设备的一次性安装,按照设备安装条款执行。由安装单位、库管员、使用单位共同鉴定,一次交接后,直到回收。安装后的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并由使用单位回收交设备组。

  (2)凡回收的设备,缺丝少件的应在回收单上注明,损坏的配件应交旧。

  (3)设备的非一次性回收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管理,谁回收。

  (4)凡井上、井下不用的需及时回收的特种设备(包括:空压机、重配设备、压力容器、水泵及各种线路等)及电器设备(如:防爆开关、电动机、局扇、电缆等)应及时由使用单位回收。特种设备由机电工区、生产科临时安排回收。

  (5)开关架、接地线、接地极、标志牌、电缆钩等回收交机电工区设备库。

  (6)设备回收后应及时到设备组办理回收手续,并按设备组指定的地点存放,严禁乱扔乱。

  (7)采煤工作面缩面或转点,机电设备的回收按矿规定的日期和责任范围,由使用单位负责按期完成。

  (8)凡上井设备从上井之时计算,必须在24小时之内交到机电工区指定地点。

  (9)井下机电设备不许直接转用,特殊情况必须转用时,必须经专业技术人员鉴定,分管领导批准并到设备组办理手续后方可。

  (10)设备材料转交后,其维护、回收工作由现使用单位负责。移交过程中,设备组应将待回收设备向回收单位交代清楚,按达成协议下回收通知单,回收要及时。

  (11)装运设备的矿车、平板车进入机电工区大院后,应及时卸车并将矿车、平板车推出机电工区大院。运转工区对各工区装车回收的设备应及时打上井,对装车打上井的设备并要做好统计记录,严禁丢失。

  (12)除了一次性物件、其它领用物品严格按“以旧换新”执行。

  6、设备的更换、使用维护、定期检查及检修

  (1)设备的更换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负责,特殊情况下由使用单位向机电工区提出报告,机电工区再汇同生产科及有关领导研究确定。使用单位确因技术水平低,需机电工区人员协助处理的,使用单位维护员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清楚,由调度室具体安排。设备使用单位维护人员必须积极配合机电工区进行处理,直至处理好为止。

  1)各单位在帐设备,由本单位负责管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完好标准进行使用和维护。严禁违章使用设备,严禁只用不修,拼设备。

  2)各单位在帐设备必须达到《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使用单位按排专人定期或不定期对设备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反馈到相关单位,各单位对查出的隐患必须在规定之日内处理,否则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罚。

  3)各单位使用和管理的设备,严禁擅自拆套,不得丢失、埋压和私自调配(正常设备磨损除外),违者追究设备区长及分管人员责任,并予以经济处罚。

  4)对井下各单位各类设备(尤其指开关、水泵)的备用台数一般不得多于1台,特殊条件的经矿领导批准可备用2台,对备用设备要切实做好保管保养工作。保管不善出现问题予以经济处罚。

  5)备用设备、备品、备件必须摆放整齐、清洁卫生,严禁放在积水、淋水及杂物处。严禁将备品、备件乱丢、乱放,否则予以处罚。备品、备件的领用实行以旧换新制,机电工区设备组应及时登帐,监督各单位及时回收旧备品、备件。

  6)各使用单位要保持设备、电缆清洁卫生,设备及电缆上不得有积尘等.设备要摆放整齐,2台及2台以上五小电器要集中摆放,严禁落地,电缆吊挂整齐不得交叉盘圈;各种安全保护设施齐全完好,严禁甩掉不用。

  (2)各使用单位认真搞好设备管理,建立设备台帐,做到数量清、状态明,设备管理网员每旬必须和机电设备组核对本单位设备使用情况。

  (3)各单位对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必须有专人负责,严禁设备频繁起动、带病和超负荷运行,坚决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要爱护设备,经常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场所,清洁、整齐,搞好安全生产。

  (4)机电设备包机制:所有设备操作司机和维护员都必须实行包机制,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各单位主要设备必须悬挂包机人员名单,各岗位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现场交接班制度和各种规章制度等,不得擅离职守。

  1)机电设备必须实行包机(修)制,每月定期召开包机(修)业务分析会。

  2)包机(修)组由各单位的设备区长和维护人员、操作司机组成,把机电设备、环境卫生分别包到每一个人,做到挂牌留名,各负其责,三班要做到包运转、包完好、包卫生、包标准化达标。

  3)包机(修)组必须备有合格的足够数量的备品备件。包机人员必须保持设备及其备品配件不得丢失损坏。

  4)包机人员必须经常进行技术学习,对设备要会维修、会操作、会排除故障,要懂原理、懂结构、懂设备的性能。

  5)人员必须经常巡检设备的运行情况,使其经常保持完好状态安全运转,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6)机(修)组的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每月由包机(修)组长召集一次业务分析会,总结经验,布置任务,表扬先进,分析并指出存在的问题。

  7)机(修)组长必须选思想好、工作能力强、技术熟悉的骨干分子担任。包机(修)组长有人员调动权和工作表现的考核权。

  (5)各单位固定设备必须有运转(行)记录,三班制岗位司机、维护人员必须有交接班记录,记录要清楚、齐全;记录薄要清洁、完整,不准乱写乱画,更换下来的要专人统一保管,并至少入档贰年。

  (6)各单位维护员要认真做好设备的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记录,不得乱写乱画,缺页少张。维护员要腿勤、眼勤、手勤,要坚持预防为主,充分利用维护时间把设备故障消除在萌芽状态之中,要使设备保持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灵敏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损坏的及时更换,以确保安全运行,否则将按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罚款。

  (7)设备使用单位不得损坏、埋压、丢失设备,否则按设备的价格及损坏程度折价赔款;不得擅自调换、拆套设备,如需折除、移交,必须事前通过机电科,并到设备组办理拆除、移交手续。

  (8)各工区要加强设备的润滑管理工作,建立润滑“五定”(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制度,严格执行并要做好加油换油记录,各重要设备建立润滑卡片,切实做好润滑管理工作。

  (9)设备的润滑机构:各工区要配备兼职润滑网员,润滑油必须化验合格,由供应科专物盛放标明牌号,专人妥善保管,定量发行,严禁不合格的润滑油投入使用;如因油脂不合格,将润滑机械造成部件损坏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视情节、损坏程度予以罚款。

  (10)设备发生事故,各单位应及时回报机电科,机电科应汇同安监站等有关部门和领导,认真追查、分析,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转事故管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事故重复发生,对所出事故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并提出处理的建议或意见,对隐患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加重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7、设备现场管理

  (1)设备组现场管理办法

  1)对生产单位井下供电线路要勤检查、勤维护。对采区供电各分支线路系统绝缘低于5KΩ,要停头检查、摇测;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发现分支线路系统绝缘低、频繁掉电现象要汇报调度室做出停头检查决定。对井下闲置备用开关、电缆,各单位要在安装投用前进行摇测,对低压开关一次侧对地绝缘低于5MΩ,二次侧低于0.5MΩ,电缆绝缘低于5 MΩ的严禁使用。

  2)使用单位领导要加强对井下设备的现场管理,加大动态管理的力度,保证每天至少要有一人下井,下井人员及时将现场隐患问题通知现场维护人员予以整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写整改通知单,及时反馈给矿领导,通过调度会下发给各单位。

  3)加大对隐患的整改力度,做好每旬的动态检查及抽查,及时做好设备管理的考核上报工作。

  4)进一步加大设备管理的奖罚力度,对动态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设备组及时开具罚款单执行处罚;对隐患整改不彻底、不及时、不整改的予以重罚。对回收设备因丢失、损坏以及违反机电管理若干规定中相关项目的依据奖罚规定予以罚款。对现场管理秩序良好、整改彻底、及时的单位要适当奖励。

  (2)现场设备管理标准细则

  1)不得任意损坏设备或电缆标志牌。

  2)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3)各种保护(漏电、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保护接地等)不得任意甩掉不用。风电、瓦斯电、检漏、皮带机综合保护等保护试验应及时试验。

  4)不得随意调整开关整定值;电气开关与实际负载要相匹配。

  5)严禁用铜、铝、铁丝作保险丝。

  6)三台以上电气设备必须设立合格的局部接地极。

  7)电气维护人员要配带便携仪下井。

  8)严禁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带电检修设备。

  9)严禁在开关附近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各种电气设备严禁全负荷起动。

  11)供电系统需要增加负荷时,施工单位必须到机电工区提出申请;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增加负荷。

  12)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由电源侧出线、负荷侧进线;磁力起动器严禁小喇叭口引出动力线。

  13)严禁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的机械闭锁不起作用。

  14)电缆(10㎜²及以上)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发生炮崩等事故。

  15)井下使用煤电钻电缆不得破损。

  16)各工区回收上井的开关、电缆(10㎜²及以上)、负荷线、五小、JDB、综保插件等应上交机电工区,不得放在本工区。

  17)因生产损坏的机电设备配件(如开关本体等)在更换新部件后,两天内必须交回机电工区或修理车间,并到设备组消帐。

  18)严禁玩忽职守,对设备不按规定保养、维护或操作。

  19)井下闲置的机电设备,接到回收单后,二天之内回收上井送交机电科指定地点,并到设备组消帐。

  20)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转用机电设备(包括电缆、五小电器)。

  21)凡上井设备其零部件符合下井时的数量,不得丢失件。

  22)严禁私自拆卸使用设备。

  23)不得随意改动机电设备性能。

  24)严禁私截电缆。

  25)铁丝吊挂电缆、带电电缆盘圈及8字型、电缆要按标准吊挂。

  26)各种电缆砌入风墙要使用好护套。

  27)井下严禁私自拆卸矿灯。

  28)严禁开关不上架,五小件不集中摆放或拖地。

  29)严禁防爆设备无证下井。

  30)严禁机电设备润滑不当造成事故。

  31)严禁隐瞒机电事故。

  32)严禁烧毁电动机。

  33)四小线吊挂整齐,运输道及煤巷掘进头应首选皮电缆钩在巷道中间拉铁丝吊挂;主要开拓岩巷,应选铁制电缆钩且与动力电缆分侧敷设,电缆钩间距为2m。如在同侧下方敷设动力电缆,大小电缆钩应上下对齐布置,间距满足规程要求。五小电器集中上板管理(含皮带保护)且牌面整洁,规格应相同。

  34)各单位维护范围内设备出现问题,本单位处理不好,需由机电人员处理的,由矿调度室安排。

  35)临时绞车必须实行四压柱、两戕柱(不得使用单体支柱代替)。

  36)斜巷绞车主钩头要坚持使用护绳环。

  37)斜巷运输必须配备绞车验绳记录和安全设施检查试验记录,且填写规范。

  38)斜巷地轮滚动灵活、可靠。

  39)矿车车厢和底盘无严重变形,底盘无开焊、车厢无洞;碰头、螺栓、销子、油堵齐全完好;钩头、链环磨损不超标。

  40)平巷、斜巷人行车必须时刻保持完好,斜巷人行车必须使用专用马蹬与大钩头连接;必须使用专用人行车信号、不得随意交与无证人员打点。

  41)人行车包机人每天必须对人行车的车体、车轴、手动机构、制动系统进行详细检查,进行一次静止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及人车的调整工作,并认真作好记录;

  42)工作面25kW以上绞车的一次性安装、回收由机电工区负责。

  43)绞车硐室严格按设计施工。高度不得小于1.8米,绞车突出部分距轨道不得小于500mm。距巷道帮或支架不得小于600mm。硐室支护达到合格品。

  44)各工区主管区长对设备管理负全责,每天督促检查,落实维护员的工作情况及设备运行情况,每天必须保证采掘运设备90分钟的集中检查维护时间和交接班期间的30分钟的检查维护时间,保证维护员对设备检修巡视维护的足够时间。凡因维护员检查巡视时间得不到保证而造成机运事故影响生产,由主管区长承担主要责任,罚款亦应承担。

  45)维护班长对本单位设备应大胆管理,对维护员的工资有一定的二次分配权利,各工区应予支持。

  46)乳化液泵站

  ①泵体不漏油、运转时无异常震动、油质清洁符合规定。

  ②乳化液无皂析现象、配比浓度3-5%;低压过滤器性能良好;蓄能器充氧压力符合要求。

  ③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仪表指示准确。

  ④各连接管及吸排软管不得有泄露、折叠损坏现象。

  ⑤正常运转时不得用安全阀代替卸载阀、箱体油温不得超过70度。

  (3)电缆管理制度

  1)动力电缆由机电科统一管理,设备管理组对井下电缆实行专职、专业管理,负责井下电缆发放、审批工作。

  2)井下各采掘头、面必须有供电设计,采掘工区以此向机电科提报电缆领用单据;临时线路必须由供电技术员批准。

  3)机电工区设备管理组负责电缆领、发、修补、验收、压号及帐、卡、图牌板的管理,并统计消耗情况,提出电缆增补计划,供应科进货,设备管理组领取。

  4)新电缆和检修好的电缆,两头必须压号,标明电缆长度、规格、编号,使用中的电缆严禁截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科长及技术员批准。

  5)闲置电缆及更换后的破旧电缆,由使用单位于3-5日内回收上井,及时交设备管理组。

  6)采煤工作面的电缆应依安装后移交的电缆数量随回采进展,逐步回收上井,更换电缆必须以旧换新,新电缆下井后,旧电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还。

  7)凡由设备组发出的电缆,必须按规程规定进行水浸和耐压等试验并符合规定要求,凭试验记录开据“下井合格证”,并由检试人员签字,方可下井。井口把钩工必须禁止无证电缆入井。

  8)井下电缆的敷设、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要求,采掘头、面十五米内的电缆必须有保护措施(不能吊挂部分)。

  9)垒砌穿有电缆的风墙时,施工单位必须给电缆留出孔洞,并加装铁管护套并封堵。

  10)巷道施工改棚、透窝点附近2米的电缆必须制定安全保护措施,经矿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11)电缆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交单位将设施修整完好,由生产科组织交接双方和设备管理组到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

  12)使用中的电缆要有专人负责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13)使用中的电缆要按规程规定按时进行试验和测定,不合格者要及时汇报处理。

  (4)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小型电器(煤电钻、电铃、防爆灯、按钮、各种接线盒)由机电工区设备组统一管理,下设兼职小型电器管理人员负责小型电器的领、发、试验及帐、卡、图牌板管理;现场使用情况检查,统计消耗情况,提出进货计划。保证五小电器的安全使用,提高材料复用率,降低吨煤消耗。。

  1)各单位领用小型电器,经生产科同意分管矿长审批,小型电器兼职管理员依单位实际在用情况发放或更换,新安装头面的小型电器按供电设计要求一次性供给。

  2)五小电器下井必须有检查、修理、试验、验收记录,并有检试人员的签字,确认合格后,由设备组签发“小型电器下井证”和兼职防爆管理员签发的“防爆合格证”方可领用下井,无证的小型电器井口把钩工禁止下井。

  3)拆除闲置损坏的小型电器,使用单位在二日内回收上井,交设备管理组。

  4)小型电器的报废,由小型电器管理员提出报废申请,经设备管理组及分管领导、技术员鉴定批准后,方可报废。

  5)各使用单位必须设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小型电器的领用。

  6)更换小型电器设备一律采用以旧换新,凡交回的小型电器零部件必须齐全,否则按规定罚款。

  7)小型电器变更使用单位或新安装头面转入生产,移交单位将设备修整完好,无失爆,由交接双方和设备管理组到现场清点数量,办理转帐手续。

  8)在用小型电器,各种小电缆的安装、吊挂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机电质量标准化》的规定;小型电器管理人员负责全矿井下小型电器检查,发现失爆向设备管理组汇报并于当天向使用单位下发“安全隐患整理通知单”,并进行复查;发现吊挂不合格、不完好等问题,应通知有关单位及时处理。

  (5)小绞车的安装和使用

  1)绞车提升中心线和轨道中心线应当重合,必要时需增设导向轮。做到:不爬绳、不咬绳、不跳绳,排列整齐,安装平稳、牢固,方便操作。

  2)掘进上山,倒拉牛绞车,所用的导向轮直径应符合《规程》规定。导向轮可在耙装机上生根固定或用支杆固定。工字钢,迎山角为65°—75°,顶底有窝,生根牢固。挂导向轮所用的绳套,同矿车连接所用绳套的技术要求相同。

  3)使用期超过3个月的绞车,用砼基础固定。其规格质量,必须符合使用说明书的技术参数要求。

  4)临时绞车,必须用四压两迎四锚固定。迎压柱圆木小头直径不得小于ф180mm,迎山角为65°—75°。地锚用直径不小于ф30mm的圆钢,若用道轨制作必须退火。入地深度不得小于800mm。每个地锚要用ф12.5mm的钢丝绳两圈,元宝卡两个,同电绞底盘紧固在一起。迎压柱、地锚要牢固可靠。

  5)钢丝绳生根要牢固,端头要捆扎。板卡螺丝要齐全、紧固,绳头留长不能超过100mm。

  6)绞车缠绳,严禁超量,滚筒余绳至少5圈。

  7)绞车入井一年后,必须上井检修,严禁超期使用。

  8)绞车部件、附件齐全、紧固灵活,不缺油,不生锈,不失爆。

  9)车辆掉道时,严禁利用绞车硬拉硬拖。

  10)绞车闸皮缺断、磨损厚度超过原厚度的三分之一或磨及铆钉时,立即更换。

  11)斜巷绞车,严禁不带电放车和悬钩操作。

  12)在上车场下放车辆时,绞车要收紧余绳,上车场余绳超量要严禁放车。

  13)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两落实”。

  三好:绞车备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

  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躲避硐室、有声光兼备信号。

  两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落实。

  14)小绞车司机上岗必须做到“五不开”:绞车不完好不开;二、钢丝绳打结、断丝,销、链、绳套不合格不开;三、安全信号设施不全不开;四、超挂车不开;五、信号不清不开。

  (6)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1)钢丝绳规格、型号的选择,要符合《规程》及绞车出厂说明书的技术参数要求。

  2)使用中的钢丝绳要根据《规程》规定进行检查和更换。

  3)鹰咀式矿车之间的连接:斜巷,双链环连接;平巷,单链环连接。凡未用的链环,一律挂在鹰咀钩上。

  4)钩头与矿车之间用带丝扣的马镫连接。马镫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5)销孔式矿车用插销、链环连接。插销必须有定位或防回松装置。

  6)矿车的插销、链环,严禁它物代用。

  7)斜巷除人车外,都必须使用保险绳,其长度要与串车长度相匹配。保险绳和钩头之间的连接:可穿过鸡心环后插接,插长3.5个捻距,也可用3个元宝卡子卡接,卡距150mm左右,绳头要捆扎,留长50mm左右。插、卡接都必须使用鸡心环。保险绳和矿车尾端用卸扣连接。

  8)卡接、插接的钢丝绳钩头,都必须有鸡心环。插接绳头的插长不得小于3.5个捻距。卡接时元宝卡不得小于4个,卡距150mm左右。绳头要捆扎,留长50㎜左右。观察卡和相邻的受力卡之间的两股绳应留30mm左右的间隙。

  9)绞车钩头、元宝卡、马镫匹配情况见下表:

  绞车型号ф1.2m55kw40KW25KW11.4KW

  钩头马镫型号10T6T5T5T3T

  钩头绳卡数6个4个4个4个4个

  保险绳马镫型号5T3T3T3T2T

  (7)钢丝绳使用管理规定:

  1)各种绞车钢丝绳必须建立巡回检查制度,并有专人对使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设立检查登记簿,认真及时记录。

  2)各种绞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选取钢丝绳型号,按照实际所需长度进行领取、更换及试验。

  3)钢丝绳的检查记录必须有下列内容:钢丝绳使用天数、一个捻距内断丝数、锈蚀情况、检查时间、检查人姓名和其他一些必须引起注意的问题。

  4)在斜巷中必须设有足够的地滚轮,其标准以钢丝绳不拖地为标准,凡是拖地处要设地滚。

  5)立井提升用的钢丝绳除加强严格检查外,必须定期 涂油;每天对绳和罐耳进行全面检查一次。

  6)新安装绞车所用的钢丝绳必须有验算说明书,其一切技术数据都要符合《规程要求》。

  7)钢丝绳的使用、保管、更换必须以《规程》第405—408条的准则,结合使用具体情况,1.6m以上绞车钢丝绳必须写出书面换绳报告,由矿长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换。

  8)更换下的钢丝绳及时送到地面,卸在指定地点以备复用。

  9)倾斜巷道使用的钢丝绳如果一端不符合要求而另一端很好,有使用价值,可进行调头使用。

  10)平巷11.4KW绞车使用的钢丝绳,在一般情况下可以用旧绳代替。

  11)凡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必须遵守《规程》第409条规定。

  12)斜巷中使用的钢丝绳要加强维护,避免矿车轧绳,若发现矿车轧绳及时截掉另卡,以防断绳造成事故。

  运输专业精细化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一、一般规定

  (一)轨运工作必须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设备设施(小绞车、电机车、充电机、轨道、一坡三挡等)定人定期检查维修制。保持完好状态。轨道运输设备综合完好不低于90%,小绞车、小电瓶车完好率90%。在用的电器设备和防爆小型电器不失爆。

  (二)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五不挂”:

  1.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可靠不挂;

  2.信号联系不通不挂;

  3.车装的不标准不挂;

  4.联接装置不合格不挂;

  5.电绞眼有人不挂。

  (三)绞车、电机车司机、把钩(押车、跟车工)信号、充电等要害工种必须持合格证和许可证上岗作业。

  (四)设备和安全设施一律编号使用,一般由使用单位领取、安装、维护、回收、移交。

  (五)工作面两道的绞车、信号、安全设施、轨道等由采掘区队管理。两道以外属运转工区管理。

  (六)安全设施,轨道设施随设备一块移交,由矿生产科、机电工区会同运转工区主持并办理交接手续。工作面准备期间两道的轨道安全设施调整、安装、维护、管理由各使用单位负责。

  (七)设备、设施,严禁偷盗和乱拆、乱卸。所属单位至少每两天安排专人检查一次,并记录齐全。

  (八)严禁扒车、蹬车、跳车,非乘人车辆,严禁乘坐人员。

  (九)运送超高、超长、超重物,要有特殊措施,且捆扎牢固。运送超长物要用专用的多环链连接。如用它物代用,须写措施经分管技术领导批准。

  (十)严禁人和危险品、人和物料同车同罐运送。

  (十一)车辆运输必须有跟车工,但只限一人。除紧急情况外,非跟车工不得发送信号。

  (十二)司机、跟车工、信号工和把钩工等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十三)要害工种违章按矿发文件执行。

  (十四)运转工区要做到技术资料齐全、完整,有矿井运输系统图,有图、牌板及设备维修、大修、试验、运行记录。

  (十五)严格执行入井人员的检身制度,严格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入井。在井口周围20米范围内和井下严禁吸烟。

  (十六)设备、材料以及设施的设置和堆放最突出部分距离轨道边,都不得小于500mm。

  二、巷道、车场和硐室

  (一)巷道、车场、甩道的人行道宽度,设备、设施及车辆互相之间的安全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规定。

  (二)主要运输巷轨道符合《安全规程》353条规定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间隙不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大于2MM。

  (三)轨道的曲率半径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四)车场不得有坡度,以免车辆自滑,宽度符合《规程》规定。

  (五)皮带(溜子)和轨道混合运输的巷道,其相互之间安全间距必须符合《规程》规定。运输机头处必须开拓司机操作硐室,严禁司机在轨道侧操作。

  (六)上山施工的倒拉牛绞车和其它巷道对(单)拉绞车,必须开拓绞车和设备硐室,或在5米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米,禁止把绞车和设备安设在巷道内。

  (七)在能自动滑行的轨道上停放车辆,必须用可靠的制动器将车辆稳住,严防车辆自滑。

  三、平巷运输

  (一)电机车运输及其辅助设施

  1、 电机车应保持清洁和完好状态,定期检修,责任到人。做到不缺油,灯闸铃等保护装置,撤沙装置齐全灵敏可靠,电器不失爆,完好率不低于90%。凡灯、铃、闸失效,电器失爆,缺司机棚等严禁使用。

  2、机车司机必须按信号指令行车。在开车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车座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器手把取下来保存好,并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3、严禁机车司机在车外开车,机车上严禁乘坐他人。

  4、电机车运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列车或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2)正常运行时,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调车和处理事故时不受此限。

  (3)同一区段轨道上,不得行使非机动车辆。如需要时,必须经调度室同意。

  (4)列车通过风门时,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5)机车行近巷道口、硐室口、风门、弯道、道岔、坡度大或噪音大的地段,以及前面有车辆或视线有障碍时,都必须降低速度,并在40米以外发出警号。

  (6)必须有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非危险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7)两机车或两列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必须保持不小于100米的距离。

  (8)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米,运送人员时不得超过20米。

  (9)在弯道或司机视线受阻区段,应设置列车占线闭塞信号。

  (10)电车严禁顶车运行,严禁超挂车。

  (11)主要运输线上安装的弯道报警装置、司控道岔必须坚持使用。

  (12)蓄电池充电后必须静置不低于30分钟,严禁在机车上充电,否则罚责任人50元/次。

  (13)电车司机非紧急情况下严禁采用电力反向制动。

  (14)采掘运输道轨型不得低于18KG/M,全矿井下消灭非标准道岔(驴尾巴道),消灭杂拌道。

  5、机车的检修,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窄轨电机车部分执行。

  6、(电瓶车)的定期检修和集中充电工作,由运转工区负责,建立相应的专业班组和规章制度。

  7、电瓶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两落实”。三好:电瓶车完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两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修制度落实。

  8、机车司机严格按照《规程》操作做到“六不开”:一.车不完好不开。二.灯铃闸失效不开。三.轨道质量不合格不开。四.风门不合格不开。五.无司机棚不开。六.电瓶过放电不开。

  9、2.5吨电瓶车牵引0.6U型矿车不得超过8个。

  10、电瓶车严格实行计划性检修,检修周期为六个月,维护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将控制器打到“0”位。

  11、蓄电池组应该按照部《电机车蓄电池组充放电管理技术标准》进行管理,使用年限不得少于一年。

  12、隔爆型电池极柱连线的焊接,应由持有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操作。

  13、严禁在电瓶车上充电,充电硐室内必须设有水源,每次充电前后都必须用清水把电池组冲洗干净。

  14、跟车工必须在机车(列车)行驶方向的后面。

  15、严禁机车司机身体探出车外开车,机车上严禁他人乘坐,严禁放置物料。

  16、严禁用电机车在上车场向斜巷里顶车。

  17、机车的行车信号:一般用口哨。

  一停 ;二前进; 三后退; 四慢进; 五慢倒。

  乱喊叫、乱吹哨、乱绕灯是紧急停车信号。

  用矿灯绕慢圈是查车信号。非紧急情况严禁使用紧急停车信号。

  18、每年雨季前,运转工区应对牵引网路轨道的接地电阻值测量一次。

  19、主要运输大巷,要敷设百米标志牌。弯道、岔道、风门、巷道口、硐室口均应设置路标、井标、巷标。

  20、车辆掉道,严禁用机车硬拉硬拖。

  21、电机车在正常情况下,只允许使用手动机械制动闸制动,非紧急情况(如撞人、撞车等)不得使用电力反向制动。

  22、机车允许运行速度见下表

  类别允许运行速度(m/s)

  载货不大于4

  爆破材料不大于2

  车场调车不大于1.4

  23、电瓶车应有容量指示器及漏电监测保护。防爆特殊典型电机车必须装备瓦斯超限报警及断电保护装置。

  24、电机车司机每年应进行一次视力和听力检查,凡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调换。

  25、电机车的跟车工摘挂钩时,要和司机密切配合,操作时必须使用专用工具,车没停稳严禁操作。

  26、在机车运行的轨道上作业时,必须经调度室同意,作业地点前后要设置安全设施和停车红灯信号,必要时设人监护。

  27、电瓶车的管理,严格按照部《隔爆型蓄电池电机车运行维护暂行规定》执行。

  28、隔爆型电瓶车严禁随意打开。电气设备的检修只能在车库或检修点进行。

  29、蓄电池的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80%时,应立即更换。

  39、调配硫酸时,只能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把水倒入硫酸中,以防烫伤人员。

  40、巷道(斜坡)倾角超过3°时,严禁使用电机车运输。

  (二)人力推车

  1.人力推车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一个人只准推一辆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

  (2)在夜间或井下,推车人必须有矿灯,在照明不足的区段,应将矿灯挂在矿车行进方向的前端。

  (3)推车时,必须时刻注意前方。在开始推车、停车、掉道,发现前方有人或有障碍物,从坡度较大的地方向下推车,以及接近道岔、弯道、巷道口、风门、硐室出口时,推车人都必须及时发出警号。

  (4)严禁放飞车和蹬车。

  2.在电机车运输的巷道内推车时,必须征求调度室同意,严禁同一区段机车和人力车同时行驶。

  3.行人必须走人行道,人行道上严禁堆放杂物。水沟盖板必须齐全、牢固。

  4.停放车辆严禁超标、超线。

  5.非运输工作人员,严禁在轨道两侧停留,横过轨道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

  四、斜巷(斜坡)

  (一)坚持有坡必挡,安全设施、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坚持使用、定期检修。

  (二)主要运输斜巷,除“一坡三挡”外,其上部车场必须装设阻车器。

  (三)地面运输斜坡。在上部车场变坡点处必须设置道挡。

  (四)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处,必须装设闭锁道挡或连环门,挡距略大于一列车的长度。变坡点以下15米左右装设一道安全门或与绞车联锁的安全门。斜长大于50米时,在下车场变坡点向上15米左右安设一道安全门。安全门正常情况下处于关闭状态。车过时打开,车过后立即关闭。

  (五)斜巷超过100米时,必须装设捕车器,且每100米左右装一道触发机构至挡车机构不得小于35米。

  (六)主要斜巷甩道口(甩车场)必须装一道常闭安全门和声光报警装置,严防车辆误入它车场。

  (七)安全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1.梯形安全门:门轴用不小于φ30mm圆钢,门框用8#~11#工字钢,安全门长度宽度由施工单位自己确定。

  2.绳管式安全门:高1600mm,宽1500mm。用直径不小于Φ18.5mm的钢丝绳至少绕门两圈,用Φ50mm左右的钢管4根和型号相符的元宝卡至少4个卡制而成,安全门拉绳上必须有限位装置。

  3.捕车器:挡门用11#矿工钢加工,宽350mm左右,安装后和地板夹角为70—75°,捕车器挡门长度由施工单位自己确定。

  (八)所有导向轮生根顶锚、圆钢直径不得小于φ16mm,长度不得小于300mm,拉绳用φ10—12.5mm钢丝绳。

  (九)斜巷(斜坡)必须装设普通地滚,数量以钢丝绳不拖底板为原则,间距一般20—30米左右,上车场变坡点处装设大地滚,直径不小于φ250mm,宽度200—250mm,轴直径不得小于φ40mm,其装设要平正、稳固、灵活。

  (十)高低起伏斜巷要装天滚,甩道侧帮要装立滚,并要装扒绳轮。

  (十一)斜巷安全设施,由机电工区按照有关设计图纸加工,原则上是:谁使用,谁申请加工,谁安装,谁维护。

  (十二)信号、按扭、照明灯、电缆线等,安装牢固、整齐,布置合理,上板、上墙严禁失爆。

  (十三)上下车场和绞车房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下车场和各甩道的信号必须经上车场信号工转发。

  (十四)斜巷走钩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钩挂1-2车不小于3人(司机一人,上下车场各一人)每钩挂两车以上的不少于4人(司机一人,上车场两人,下车场一人)。

  (十五)在下车场摘挂钩时,严禁将头伸入两车中间。

  (十六)斜巷运输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若需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

  (十七)斜巷行车期间,各车场人员必须躲进安全硐室内,严禁在车场停留。

  (十八)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应设有信号硐室及躲避硐。

  (十九)运送物料时,每次开车前把钩工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情况和装载情况,不符合要求不得发信号开车。

  (二十)斜巷运输设施不灵敏可靠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含材质)的给予200元/台的处罚。

  (二十一)斜巷提升必须装设行车红灯且安装位置正确(躲避峒室、三角门处),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处。

  五、斜巷人车管理制度

  1、斜巷人车押车工必须经培训后并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并持证上岗。

  2、在人车运送工作中要热情服务,树立为采掘一线服务的思想。把钩工、押车工必须认真负责把好关,遵章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马虎凑乎。

  3、斜巷人车必须使用专用马镫与大钩头连接,其马镫绳环及连接销的破断强度不低于规定。

  4、斜巷人车必须使用专用人车信号机,信号机由专职押车工把持,不得交与其他无证人员打点、押车。

  5、每班按规定时间摘挂斜巷人车,非特殊情况不得拖延。当矿有重大、特殊情况急需乘人车时,应立即挂好。

  6、每班人车挂好之后,正式运送人员之前,押车工必须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并空车运行一趟,确认人车及轨道运输系统无异常后方可正式运送人员。

  7、押车工对本班运行人车发生的事故、故障(信号机、人车安全装置、设施、轨道系统等)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室。对影响人车安全运行的隐患要停止运行人车,待隐患处理完毕后方准运行。

  8、人车运送人员时,在发车之前押车工必须仔细检查人员乘坐情况:乘坐人员不超过规定,防护链是否挂好,有无超长、超重、超宽物品及火工品。人车运行时押车工必须坐在人车运行方向的第一节车厢,第一个座位上,面向人车运行方向。

  9、每班停止运送人员后,人车要停放于指定位置处。

  10、轨道、地滚、巷道及安全设施的检查应由工区固定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11、斜巷人车包机人要负责人车的试验、安装及检查维修工作:包括车体、车轴、手动机构、制动系统,达到完整、齐全、可靠。要保证防坠器的各个连接和传动部分经常处于灵活状态。

  12、人车包机人负责每天对斜巷人车进行一次静止手动落闸试验,每月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及人车相关系统的调整工作。对人车的试验情况要有详细记录,并把试验问题及时汇报到工区。

  13、对运行中的人车,运搬工区要配合矿完成每年一次的重载全速脱钩试验,合格后方准运行。

  六、皮带机管理制度

  (一)阻燃胶带的检测和验收

  1、阻燃胶带在入库时的外观质量、检尺(合厚度)、带体上的永久标志(沿胶带纵向每隔10 米应有字体不小于20mm的标志)、包装和保管,应严格执行MT147—95标准。

  2、胶带入库后七天内应向监测站报检。报检单位报检时应填写报检单,并与样带、有效的三证一齐上报。

  3、领用单位在领用胶带时,供应部门必须提供“安全标志准用证”、“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证”(三证)的复印件及监测站的检测报告原件。

  (二)阻燃胶带的入井管理

  1、阻燃胶带的使用单位在入井前应持有胶带厂方的“三证”及监测站的检测报告到运输管理组和安监科审批签发“阻燃胶带入井许可证”。

  2、运输管理组在审批签发“入井许可证”时,三证不全或无效的、未经监测站检测合格的阻燃胶带一律不得签发“入井许可证”。运输管理组应做好审签记录及证件的保管工作。

  3、再次入井的旧阻燃胶带按本章第4、第5条的规定由使用单位到运输管理组和安检站审批签发“阻燃胶带再次入井许可证”。

  4、井口工作人员对阻燃胶带的入井应严格把关,无“阻燃胶带入井许可证”或“阻燃胶带再次入井许可证”的阻燃胶带不得下井,并对阻燃胶带的入井进行登记,做好资料的保管工作,其保存期至该胶带退出运行为止。

  (三)皮带运输机的安装验收管理

  1、皮带运输机安装前,运输管理组、安全站、生产科、技术科等业务管理部门对施工巷道进行验收,不符合皮带运输机安装条件的巷道严禁安装皮带运输机。新安装的皮带运输机应由机电副矿长组织召集运输管理组、安全站、生产科、技术科等业务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皮带运输机安装验收表。

  2、新安装皮带运输机的质量标准化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达到94年部制定《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中的“标准化皮带机道”部级标准。

  3、皮带运输机机架平顺整齐,机头、机尾必须牢固可靠。机头、机尾的安装与使用按徐煤机(1995)7号文件执行。

  4、皮带运输机道设计巷道断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必须满足皮带运输机平、直的要求;必须满足人员检修、清理浮煤和行人的安全条件(皮带运输机行人侧的安全间距不小于0.7米、不行人侧的安全间距不小于0.4米)。

  (四)运行管理规定

  1、皮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使用皮带的单位应建立现场交接班、设备包机、定期检修、文明生产考核、事故汇报追查分析、奖惩等制度。

  3、皮带运输机头必须现场悬挂各种技术牌板、岗位责任制牌板、操作规程牌板及检修制度等牌板。

  4、皮带机严禁运送物料;使用刮板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经过批准的措施。

  5、皮带机头必须按规定配齐灭火沙、灭火器等灭火设施,机头应设置防护栏,机尾有护罩。

  6、上运、下运皮带机要按规定装设制动器和逆止器;五大综合保护正确安装、使用;皮带跑偏应及时调正,使用正规防跑偏立滚;各种清扫器要按标准装设;损坏的托辊要及时更换;皮带机道应按要求安装信号装置。

  (五)安全保护

  1皮带运输机的四大保护(防滑保护、烟雾保护、温度保护、堆煤保护)、两项装置(自动撒水装置、防跑偏装置)安全规范、位置正确、灵敏可靠、正常使用。 在用皮带机综合保护装置必须由当班皮带维护人员和在职皮带司机共同试验并做好记录,对温度和烟雾保护探头的试验工作应在井上进行,每月由运输技术员与皮带维护班长开展,做好相应记录。

  2皮带运输机头必须配备25米消防专用软管、0.2立方灭火砂和2只以上合格的灭火器。灭火砂的质量符合规定,灭火器经过校核。

  3皮带机道必须敷设消防水管,水管直径不低于2寸,水管每隔50米设置一个消防支管或阀门,并与消防软管有良好可靠、拆装方便的连接,水管接头位置应便于人员操作。

  (六)维修检查

  1机头机尾电器设备、机械装置应加强维修检查,达到完好标准,确保运转良好。机电设备清洁、无油污、无严重积尘。电缆、管线等吊挂整齐,不得与皮带摩擦。

  2皮带无破裂,横向裂口不得超过带宽的5%,保护层脱皮不得超过0.3平方米,中间纤维层破损面宽度不得超过带宽的5%。接头卡子牢固平整,硫化接头无裂口、鼓泡或碎边。强力皮带的硫化接头实行编号管理并建立台帐,便于维修检查。

  3托辊齐全、转动灵活、无异响、无卡阻现象,润滑良好。

  4检修时严禁站在机头、机尾、传动滚筒、皮带等运转部位工作。在清理滚筒上的浮煤时,必须先停机后清理,严禁边运行边清理。

  5、皮带机道要保持清洁,不准有遗煤、杂物、积水,不准埋机头机尾,闲置设备、备品备件码放整齐。

  6、严禁用皮带运输机运水煤和块度大于40mm的矸石;严禁用皮带机带料;;严禁用水直接冲刷底皮带。

  7、溜煤眼或煤仓直接向皮带吐煤,其煤仓落差超过15米的,必须安装给煤机;其煤仓落差小于15米的溜煤眼上口必须安装铁篦子,以免大块煤、大矸石卡住皮带;溜煤眼和煤仓上口必须安装安全可靠的防护栏、篦子、警标。

  8、皮带运输机跨越点应设有利于行人安全的过桥。与皮带机道合用的运人斜巷,应设安全可靠的隔离栅栏。

  七、刮板机运输管理规定

  1、使用刮板机的巷道高度、下宽,分别应不小于1.6米和2.4米。巷道的弯曲、起伏不得太大。巷道要整齐清洁,无积煤,无积水,无杂物,无断梁折柱。

  2、刮板机安装要达到“平、直、稳、链”四方面的要求,机头、机尾压柱防护罩等安全设施齐全。机头底梁若采用木质材料,其截面不得小于200×200㎜²。安装后必须进行验收,不合格者不得投入运行。

  3、刮板机电源开关要采用远控操作,开关上架,对40KW及以上的电机必须使用真空接触器控制。

  4、两台刮板机直线搭接时,机头最低点与机尾最高点之间的距离不小于300㎜;与皮带搭接时不小于500㎜;机头与机尾的搭接长度不小于500㎜;当垂直搭接时,压荐为150~200㎜。

  5、在刮板机的机头和机尾应各设一个漏煤坑,中部设数个漏煤坑,并要及时清理,防止拉回煤。

  6、要注意检查刮板链的松紧程度,发现松弛及时紧链,紧链后必须使插爪和棘轮脱开后方准开车。若保险销断损,必须查明故障并将故障排除后方可开动运行。

  7、刮板机的液力耦合器须指定人员负责维护,按规定注难燃液。

  8、严格执行刮板机的操作规程。每次启动刮板机必须发出信号,并且先点动试开然后正常运转。

  9、采煤工作面的刮板机,必须沿刮板机安装能发出停止或开动信号的装置。

  10、司机、维护员要固定,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对设备实行包机管理,挂牌留名,实行六包,即包操作,包维修保养,包处理一般故障,包工具材料,包设备清洁卫。

  11、司机要配齐铲、扫帚、棉纱及维修工具,每班巡回检查四次,实行“听、看、摸、查、修、扫”六字方法。

  听:设备运转声音是否正常,有无杂音或异响。

  看:联接部位是否松动,机头、机尾及电机是否被埋压,电缆和小型电器有无落地。

  摸:电动机、减速器、机头、机尾等部件轴承温度是否正常。

  查:传动链、刮板链松紧是否适当,链轮、链条有无损伤,保险销、联轴销、联轴器是否正常。机尾、机头压柱、信号、保护装置是否可靠。

  修:发现小的故障立即停机维修。

  扫:及时清扫设备及巷道上的灰尘,保持设备及机巷的清洁。

  12、刮板机要实行强制保养制度,每天至少有2~4小时的强制保养时间,要做到:

  注油润滑部位检查加油一遍;

  连接部位螺丝紧固一遍;

  保护罩、保护装置检查检修一遍;

  减速器15天检查内部一次,一月换油一次;

  联轴节的销、链、带每季度更换一次;

  机头、机尾轴两个月更换一次,每周加油一次,有淋水处每三天加油一次;

  刮板弯曲、缩短超过20㎜立即更换;

  电器设备防爆面、接线柱、触头、刀闸、熔断器定期检查维修一遍。

  13、刮板机首尾及中部应按规定设置回煤坑并及时清理,电机、齿轮箱无积渣。

  14、溜头、溜尾应按规定打压柱。

  八、连接装置使用规定

  (一)无产品合格证的连接器,一律不准采购和使用。

  (二)连接器使用前要按照MT214—91标准进行试验。使用单位要进行强度验算。其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三)连接器由运转工区负责,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要有详细记录。

  (四)不合格的连接器和钢丝绳套严禁使用。在运输过程中,要层层把关,一旦发现立即停运,进行处理。

  (五)斜巷运输的连接器,使用期间每隔两年必须逐个以二倍于其最大静载荷的拉力进行试验,发现裂纹或永久伸长量达0.2%时不得使用。

  (六)连接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报废:

  1、出现裂纹、开焊、严重锈蚀等;

  2、连接销、连接链、直径磨损量超过原尺寸的15%,人车超过10%时。

  3、销、链弯曲变形量超过其直径的10%时;

  4、无损探伤发现裂纹和缺陷超限的;

  5、使用时间达5年的。

  (七)钢丝绳套的断丝、磨损、变形、锈蚀等情况,参照《规程》钢丝绳部分条款执行。

  九、轨道

  (一)行驶人车的斜巷轨道必须达到优良品,且轨型不低于22kg/m,其它轨道达到合格品。

  (二)主要运输道消灭简易道岔(驴尾巴道)、消灭杂拌道,不同轨型的轨道分段铺设,接头使用异形鱼尾板,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

  (三)为保证矿窄轨道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主要运输斜巷的轨道由运搬工区每天巡视检查一次,主要平巷两天一次,矿每月组织检查三次。

  十、矿车管理规定

  (一)、矿车由运转工区统一编号、建帐,实行牌板管理,对全矿的矿车负责调度、维修及日常使用管理。工区要明确一名副区长及技术员负责矿车管理工作。

  (二)、对各种矿车都要实行计划性检修,每年要大修一次,每半年中修一次,每季小修一次,每半月注油一次。经常保持车轮灵活,不旷动。

  (三)、矿车连接装置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严格按照部颁《煤矿窄轨车辆连接器管理细则》(试行),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和质量复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并编号建帐,严格检验管理。

  (四)、平巷专用连接器严禁在倾斜斜巷中使用,斜巷中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器。

  (五)、各种车辆的碰头、螺栓、销子、铆钉、油堵等部件必须齐全完好,碰头、铆钉不得松动,其它部位铆钉松动不超过10%。碰头无裂纹,小碰头伸出长10~30㎜,鸭嘴及销孔磨损不超过原尺寸的15%。

  (六)、车箱和底盘无严重变形,底盘无开焊和裂纹,车箱无破洞,上口对角线的长度误差不大于35㎜,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裂纹长度不大于100㎜。

  (七) 、矿车运行平稳,四个车轮与轨面接触,误差不大于3㎜。铸铜车轮不得有裂纹和变形,轮缘磨损余厚不小于13㎜,1吨及以下矿车车轮铛面磨损余厚不小于6㎜。

  十一、矸石山排矸管理规定

  (一)上岗后,首先检查排矸翻斗车车厢、连接装置、排矸制动手柄、信号铃、按钮、照明灯、翻车机是否完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二)排矸前必须对地下室、上山轨道和架头进行察看,发现有障碍物或其它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矸石山上及周围有人员逗留时,必须立即通知离开,以免发生危险。

  (三)正常排矸走钩前,必须空载运行一次,证实翻车机、翻斗车运行正常,信号安全可靠,翻斗车无掉道危险。

  (四)所有重车必须在阻车器外等候翻车,做到翻一车推一车,阻车器要在通过车辆后及时关闭,严禁在阻车器与翻车机之间存放车辆,严禁在翻斗车起钩后再行翻车。

  (五)矸石车经绞车拉至排矸地点后,排矸工应及时发出停车信号,并通知绞车司机拉紧绞车制动闸把后方可排出翻斗车内矸石。

  (六)夜间操作时应打开照明装置,翻车机正常运转期间严禁打倒转。

  (七)设立矸石山安全警戒线及挡矸墙,并设置警示牌,防止排矸矸石滚落伤人。

  (八)加强外来拉矸石的车辆管理,所有拉矸石的车辆必须听从保卫人员及矿社人员指挥,在规定时间内和指定地点合理取料,不得私拉乱铲,以防排矸架头倾斜或发生意外事故。

  通风精细化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一)通风系统

  1、矿地测部门在炮掘巷道贯通相距20m前,下达贯通通知单,通风部门编制巷道贯通通风措施、调整通风系统安全措施,并做好调整系统的准备工作,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工区干部参加,进行现场调整指挥工作,。

  2、同一采区内,同一煤层上下相边的2个同一风路的采煤工作面、采煤与其相连接的掘进工作面、相邻的2个掘进工作面,布置独立通风有困难时,在制定措施后,可采用串联通风,但串联通风次数不得超过1次。

  3、坚持测风制度,合理调配矿井风量,确保矿井内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4、反风设施每季度检查一次,要有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必须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二)局部通风

  1、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地点由通风工区确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出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风机至回风口间的最低风速符合《规程》规定。

  2、局部通风机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有衬垫,不漏风。

  3、局部通风机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底板不得低于300mm,风机前后5m范围内清理干净,无杂特和煤矸堆积,安装局部通风机巷道安全距不得低于30mm。

  4、风机供电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

  5、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煤巷<5m,半煤岩<7m,岩巷<10m。

  6、异径风筒接头用过渡节,先大后小,不准花接,过渡节长度不得小于2m。

  (三)瓦斯管理

  1、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及回风巷瓦斯达0.8%时严禁作业,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达1.0%时严禁作业,杜绝瓦斯超限作业现象

  2、每月编制瓦斯检查点次设置计划,确定检查地点、次数,严格按计划进行检查,杜绝空班漏检,假检现象的发生。

  3、制定机电硐室、矿井系统巷道检查瓦斯点次设置计划,每周检查一次。

  4、瓦斯排放严执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中的“三级”排放制度执行,无措施私自排放的对当事人按违章处理。

  5、瓦斯检查做到三对口,每日必须上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定,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四)井下爆破管理

  1、爆破作业时应在“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进行瓦斯检查,并严格执行班组长、放炮员、瓦斯员“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高瓦斯矿井采掘工作面放炮时,必须执行停电制度,切断工作面及回风巷所有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电源。

  3、采掘工作面必须采用湿式打眼,和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进行洒水防尘工作,掘进工作面实行放炮喷雾。

  (五)通风安全监控

  1、安全监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使用,安全卫士正常传输。

  2、监控设备的报警、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信号遥传等应与《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相对应,数据的设置应符合规定。

  3、下井人员按规定携带便携仪,仪器发放室应有仪器发放记录。

  4、通风监测室应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

  5、每天打扫监控中心室、设备维修室、库房、仪器发放室,确保整洁有序。

  (六)防治自然发火

  1、健全、建立防灭火系统。

  2、认真开展防灭火及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工作,每周检查一次,并对其进行分析,要有记录可查。

  3、井下每个生产水平必须设立消防材料库,并备齐消防器材,消防库应设置消防材料台帐,消防库通道与大巷轨道连接并确保畅通。

  (七)综合防尘

  1、健全、建立综合防尘系统,静压水池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保证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

  2、严格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要求设置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

  3、井下所有皮带机头、溜子道均应设置转载点喷雾装置,喷头安装的高度位置以能覆盖转载点扬起的煤尘和不湿电机为准。手动转载点开关要灵活可靠,运输机司机伸手可及。

  4、所有净化水幕雾化程度要好,封锁巷道断面积不小于85%,行人巷道做到无积水、不湿衣、处于工作状态。

  5、尘堆积、粉尘飞扬现象的发生。

  6、隔爆设施的安装位置按《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要求安装,每组隔爆水棚的用水量按巷道的面积进行计算:主要隔爆400L/m2,辅助隔爆200L/m2。

  7、按规定进行矿井粉尘的分析、化验、测定工作,测尘合格率达70%以上。

  (八)管理制度

  1、建立“一通三防”责任制,严格按责任制进行落实。

  2、矿井每月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召开一次通风例会,汇报上月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排查当月隐患,制定整改计划、措施,严格落实。

  3、通风管理实行“四位一体”,安全站监督执行。

  调度精细化管理规定

  实施细则

  (一)调度管理

  1、以作业计划为依据,组织指挥生产,掌握日、旬、月原煤产量、开拓进尺情况,坚持生产预报预测,组织安全生产,做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掌握产量实际完成情况。

  3、落实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按“三大规程”指挥生产,建立严格的业务保安制度。

  4、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现场情况,解决问题,并有记录,矿调度员月人均月下井5次以上,均要有时间、地点、了解情况记录。

  5、各类责任制要分工明确,内容具体、责任到位。

  6、开展业务培训,提高调度人员技术业务素质,不断加强调度业务建设。

  7、有相应的图表、牌板、台帐、记录簿,内容要具体,能反映生产情况和指导生产。

  8、有达标规划,并每月自查一次。

  (二)调度汇报

  1、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及时地向上级调度汇报班、日生产和安全情况,并做好记录,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具体、按时印发生产日报。

  2、对公司调度室的汇报日、月产量指标的完成情况和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安全生产问题及采取主要措施,所做的主要工作,下月工作安排,要求内容具体能说明问题。。

  3、对上级要求的专题汇报要及时、准确。

  4、死亡事故必须按要求及时汇报,矿接到电话后积极采取措施,在30分钟内报到公司;凡在本企业原为煤生产系统范围内发生死亡或非亡重大事故,无论什么原因,都要立即逐级汇报,并组织抢救。

  (三)调度装备

  1、调度台应有录音、放音、扩音和传真功能及无线电通信设备等。

  2、用计算机处理生产调度报表及有关数据,并做到与公司、省局联网。

  3、调度室要把采掘工作面和矿井供电、提升、运输、供排水、压风等情况产和信息反映到模拟盘上,实现以调度室为中心的集中监控系统,发挥作用,达到信息录、准、快。

  (四)环境、文明

  1、调度室、会议室、值班、机房清洁整齐,物放有序,设备、资料整洁、图牌板、表格要醒目、整齐统一。

  2、工作认真、态度和蔼、礼貌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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