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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建筹备处合同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02 15:04 来源:煤矿安全网

基建筹备处合同管理制度
   一、总则
   矿井基本建设项目在确立承建(揽)单位后,必须签订商务(技术)合同。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和开展业务。商务(技术)合同签订由基建部牵头,公司承办。
   二、合同签订
   1、签订合同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施工或承揽单位已经确定。
   (2)投资计划已经下达或投资已经落实。
   (3)合同价款或结算方式已经确定。
   (4)项目前期准备包括立项、可研及初步设计已经审定。
   2、签订原则
   (1)认真审核承建(揽)单位的资质。
   (2)严格合同条款审查。坚持企业利益不受损害原则和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
   3、签订程序
   按煤业公司现行合同管理办法执行。即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报煤业公司相关部(处)审定,主管领导批示,总法律顾问签字,总经理批示,最后加盖合同专用章。
   三、合同的管理
   1、商务(技术)合同签字盖章后,具备法律效应。发包方与承建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2、基建部、矿井要跟踪合同的履行情况,定期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并将有关要求事项及时反馈给上级公司有关领导。
   3、基建部、公司要明确专人,按项目、单位、工期、投资、价款支付办法等设立专项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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