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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09 15:13 来源:煤矿安全网

  六盘水市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

  市委办公室:

  根据中共六盘水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1年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的通知》(市办发电[2011]77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2012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1-11月份安全生产情况

  今年1-9月,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139起、死亡143人,为省控制指标193人的74.1%,比控制进度少死亡1人,同比减少56起少死亡18人,分别下降28.7%和11.2%。发生4起较大事故、死亡26人,同比减少2起多死亡1人,分别下降33.3%和上升4%。其中:煤矿发生事故39起、死亡81人(含2起29人的重大煤矿事故),为省控制指标91人的89%,比控制进度多死亡13人,同比减少23起多死亡2人,分别下降37.1%和上升2.5%;地方煤矿发生事故22起、死亡64人,同比减少19起多死亡14人,分别下降46.3%和上升28%,六枝特区、水城县、钟山区呈“双降”,盘县呈“一降一升”。金属与非金属矿发生事故9起、死亡10人,为省控制指标5人的200%,比控制进度多死亡6人,同比增加4起多死亡5人,分别上升80%和100%。其它行业领域完成较好,均控制在省下达指标内,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及水上交通等行业领域仍保持零事故的良好态势。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控制指标。市政府于1月25日、7月20日安全生产专题会上分别与各县(特区、区)政府及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签定了安全生产责任状将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分解落实,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3号《通知》精神。今年以来,根据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对照今年的工作重点及目标任务,全市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为主线,把国发23号《通知》精神作为统领安全生产工作的行动纲领贯穿于工作始终,对市府发[2010]22号《实施意见》的贯彻措施及方案进行了全面跟踪和督促落实。

  (三)着力开展督促检查,全面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今年以来,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成立了4个市级综合督查组和18个专项督查组,先后开展了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并分别在“春节”、“两会”、“五一”、“国庆”和各重要时期和重点时段开展了专项督查检查行动。截止11月份共排查治理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等工矿企业6091家,排查一般隐患50986 项,目前已整改 47567 项,整改率为 93.29 %,排查重大隐患2项,目前已整改2项,整改率为100%;排查治理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企业2238家,排查一般隐患 7533 项,目前已整改6967项,整改率92.49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突显成效,有效遏制了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按照市府办发电〔2011〕10号和18号打击非法违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3月中旬至7月上旬,全市以打击煤矿非法开采为重点,在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等重点行业和领域集中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等重要行业领域,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着重打击,对全市已关闭煤矿、非煤矿山等进行重点复查、循徊打击,防止死灰复燃,有效防止“非法”事故的发生。

  (五)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精心组织 “安全生产月”活动。从5月30日开始,全市开展了以“安全责任、重在落实”为主题的全国第10个“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组织“首日活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宣传咨询日活动”、“煤矿班组安全建设活动”、“生命之歌”大家唱等15项子项活动,进一步推广普及了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了安全氛围。二是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领域教育培训工作。截止9月底,我市开展煤矿企业驻矿安全监管员、煤矿工程师班组长培训班16期,培训1200余人;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10期,培训1403 人;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4期,培训482人;开展各领域企业职业健康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班18期,培训1239人。

  (六)认真做好几项重点工作。1.煤矿: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迅速采取有力措施,扭转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被动局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着力强化了煤矿安全监管,对煤矿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了重点整治。一是按照《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生产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3月31日至5月31日,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二是按照《盘县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暨瓦斯和水害防治技术会诊工作方案》(黔安监办〔2011〕55号),4月25日至5月20日,省、市两级联合对盘县煤矿开展了拉网式检查。三是按照《六盘水市煤矿瓦斯和水害防治技术会诊工作方案》,从重庆煤科院、西安煤科院,以及市内煤炭企业集团聘请了20位专家,从5月25日起截至8月底,完成了全市30万吨以上76家地方煤矿的技术会诊工作。四是开展了煤矿兼并重组和关停处置工作。五是大力推进煤矿标准化建设工作。六是积极推进煤矿安全技改项目建设。根据贵州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11年贵州省煤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安监规划函[2011]88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完成申报项目53个。七是积极探索煤矿分级监管、国有大矿帮扶地方煤矿等新思路、新举措、新方法,不断提升煤矿管理水平。9月份,我市相继出台了《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十严禁”“十严格”“十不准”的通知》(市府办发〔2011〕89号)、《六盘水市加快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市府办发〔2011〕91号)、《关于认真组织开展省属国有煤矿帮扶地方煤矿的通知》(市府办发〔2011〕93号),《关于印发〈六盘水市煤矿安全生产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安办通字[2011]61号)、《关于严格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市安办通字[2011]62号)、《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促进煤矿专业化管理的通知》(市安办通字[2011]63号)等系列文件,创新了煤矿监管新思路。2.非煤矿山。一是严格按法定程序、时限和条件,完成企业提出的各项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二是结合国家、省非煤矿山标准化建设新政策、新要求,制定方案和措施,继续推进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截止11月底已有238家非煤矿山签定了标准化建设协议,开展了10个露天采石场安全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三是按时完成上报整合和关闭5%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名单任务。3.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是制定方案,积极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二是建立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监管的协调和配合。三是督促和指导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和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全部按国家标准完成技术改造任务。4.职业健康。一是完善机构,设立职安科,并配齐人员。二是深入开展了木质家具制造企业高毒物质危害治理和石英砂石厂粉尘专项治理工作。三是完成职业健康标准化和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试点建设工作,市分别完成2家,各县、特区、区分别完成1家。四是按时完成省下达1725家职业危害较为严重企业的申报任务。5.道路交通。大力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市现有客运车辆1282辆,已安装GPS 1122辆。三类以上班线客车670辆,已全部安装GPS。危货车辆247辆,已安装GPS77辆,安装率31.11%,预计年内全部安装完毕。6.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试点建设2个建筑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并开展了严厉打击和取缔非法“黑工地”专项行动。7.其他行业领域。在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的同时,积极推进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

  (七)推进安全基础和保障能力建设。按照年初的安排部署,今年重点抓了以下几项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一是抓机构和队伍建设。目前,市安监局已成立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培训中心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相应人员逐步到位,现已成功招考了10名、选调5名人员。二是抓指挥系统和信息平台建设。一是抓好“金安工程”系统建设,省、市视频系统现已完成开通。二是抓好市级信息调度和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现已完成煤矿瓦斯系统市、县、乡(企)三级互通联网,实现了煤矿瓦斯数据实时监控。三是抓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修改完善了3个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组建了市级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家库,组织开展了4次大型应急演练活动。

  三、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安全意识不够牢固。个别单位存在严不起来、抓不到位的现象。特别是在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上有差距,存在“重发展、轻安全,重生产、轻安全”的现象。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基层监管责任履行不到位,领导干部包保责任和驻矿安全监管责任未得到有效落实,流于形式;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投入不足,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未配齐配强,该遵循的规章制度没有遵循。三是对安全工作的危机感不强。有的干部对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对我市工作与先进地区的差距认识不足,少数地方存在骄傲自满、沾沾自喜、盲目乐观的思想,存在侥幸心理和松懈麻痹的情绪,工作不够务实。四是个别县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打击不力,对安全专项整治力度不够,导致部分企业受利益的趋使,要钱不要命,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建设。五是安全基础工作不扎实。“三个年”建设,即“隐患排除年、标准化建设年、本质安全年”活动开展不扎实,安全基础仍很薄弱,发展缓慢,离本质安全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四、2012年工作打算

  2012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将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国发23号《通知》为主线,以“三深化”和“三推进”(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政府依法监管,深化重大隐患整治,推进技术进步,推进基层基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为重要抓手,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一)明确任务,细化指标,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是按照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指标,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按时间进度做好分解工作。二是继续与各县、特区、区,与各安委会成员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责任目标顺利实现。

  (二)继续深入贯彻好国发23号《通知》精神。按照《通知》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进一步理清思路、突出重点,深化“两个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零”事故、事故是可防、可控的安全理念,切实把各项措施要求贯彻落实到位,把事故总量降下来,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三)着力开展好“三个年”建设活动。把安全生产“三个年”建设作为一项基础工作贯穿于安全工作始终,重点抓、长期抓。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化和日常化;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等安全标准化建设,逐步夯实筑牢安全生产根基;着力通过全面排查和治理安全隐患,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不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水平,逐步实现本质安全的目标。

  (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是危害和影响安全生产工作的毒瘤,各级各部门将以更加严格的要求,更强有力的措施,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彻底查处煤矿、道路交通、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水上交通、特种设备、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杜绝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以煤矿和道路交通为重点,切实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全面深化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煤矿行业:一是着力开展好省属国有煤矿帮扶地方煤矿工作。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有效果;做到四个到位:即“督促和指导到位、监督和监管到位、措施和服务到位、信息报送和工作总结到位”。二是全面实施煤矿安全分级监管。从2012年元月起,我市将严格按照煤矿分级监管办法,对全市煤矿实施分级监管。把监管力量、监管重点集中放在安全条件一般和较差的煤矿上,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全市煤矿安全整体水平提升。三是在严格执法上,按照“三铁”(铁面孔、铁手腕、铁心肠)精神,严格规范监管执法,做到有章可循、有章必循、追究必严。四是在宣传教育培训上,以“十严禁”“十严格”“十不准”为基础,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对煤矿实行分级、分类、分层培训,重点体现在煤矿安全管理的思路和专业化管理水平提升上,把安全生产“零”事故理念深入贯穿煤矿安全发展思路中,全面提升煤矿领导层、技术层、管理层、操作层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技能水平,尤其突出以提升煤矿井下岗位操作工人的实际操作水平为重点,严格考核,严格把关,对实际操作不合格的,一律严禁下井作业,进一步提升煤矿的本质安全水平。五是全面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应急救援体系等的建设。六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防突工作为重点,着力抓好“一通三防”、水害防治、顶板管理等的基础工作。七是做好地方煤矿的整顿关闭工作,尤其要做好对已关闭煤矿的严防死守工作,严格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确保盯死看牢每一个矿。八是积极做好兼并重组工作,充分发挥兼并重组工作对提升煤炭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和综合竞争力的积极效应。九是认真抓好关停处置工作,对于停下来的煤矿,关键是要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五条原则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督促指导好、服务好、处置好。

  非煤矿山:一是按照省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持久开展好非煤矿山整合关闭工作,2012年完成关闭10%非煤矿山的目标任务。二是严格新建矿山审批。对新建矿山的审批,以非煤矿山安全标准化达标为前置条件,凡是未达到三级及以上安全标准化的,一律不予审批。三是全面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建设和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三是积极推广中深孔爆破、机械化铲装、新型炸药和爆破器材等新进适用技术的使用,力争2012年底全市50%以上非煤矿山实现中深孔爆破,100%实现机械化铲装和机械二次破碎。提高非煤矿山本质安全。四是充分发挥市政府安全技改资金引导作用,开展好示范项目建设。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一是扎实开展重要时段专项检查行动,全面每季度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行动,元旦、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时段各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全年现场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率达50%,现场检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率达100%,现场检查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率达80%。二是全面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2012年底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100%完成三级标准化认定工作;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储存仓库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完成技术改造任务。三是完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全年召开不少于2次。四是加强安全培训工作,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要按照有关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企业实现100%持证上岗。五是加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职业健康:一是认真履行调整后的职业卫生监管职责,做好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管、职业健康监护监管、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职业健康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二是建立职业健康监管体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治理。三是力争实现存在职业危害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培训率达90%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申报率达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9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70%以上;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预评价率达60%以上。

  道路交通:一是严格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严格执法,严查酒驾、疲劳驾驶和超员超载等行为。二是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深化公路危险路段排查治理,尤其突出水黄公路的排查治理,采取加修避险车道、完善警示标牌等刚性措施,全面排查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三是加快GPS监控平台建设,建立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等车辆GPS动态监管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四是加强客运企业、客运站、客运车辆、重型车辆及其维修企业的安全监管。五是加强水黄路道路交通、汪水线公交车营运安全的监管;加大对乡村道路、中心城区“黑车”等的整治力度;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等学校交通车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学校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它行业领域也要结合各自的特点对照重点工作和目标责任,认真抓好监管和整治。各主管部门要分别制定整治的标准和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

  (六)加强引导,推进企业科技现代化进程。切实加强政策引导,转变发展方式,积极引进和采用新科技、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促进企业走科学发展、现代化发展和循环发展之路,全面提升企业机械化、科技化和数字化管理水平。一是加大资金投入,着力推进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安全管理及监控系统的更新换代和升级等工作。二是加快推进企业机械化生产水平,在非煤矿山、地方煤矿等领域,机械化水平要有所突破。三是加快推进科技化水平,要逐步淘汰科技含量低、产能小、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四是推进数字化水平,重点推进数字化矿山管理系统的建设。

  (七)深入开展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深入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负责人、驻矿安全监管员、特种作业人员等的培训。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对好的典型要及时进行宣传,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曝光;对事故的查处情况及时予以公布;对工作中的有关热点问题展开讨论,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促进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负责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八)全面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在2011年安全社区试点创建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按照“全面铺开、重点推进、分批申报”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参与、办镇实施、全面动员的工作思路,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安全社区创建工作。2012年6月前,全市各县(特区、区)都要开展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每个县(特区)区至少确定5个以上的街道、乡镇作为重点推进对象,2012年底争取至少3个社区达到市级合格安全社区, 2013年底达到国家安全社区。其他重点推进对象于2013年6月达到市级合格安全社区, 2014年6月达到国家安全社区标准。2015年,全市安全社区总数占到全市街道、乡镇总数的50%以上。充分发挥安全社区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基础作用,不断提升全市安全生产的工作水平。

  (九)严格落实好“两个”主体责任。一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狠抓安全基础建设,提升安全技术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企业对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力,全面提升企业机械化、科技化和数字化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基础水平。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对所监管、主管的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监督管理;要继续落实好领导干部包保和驻矿安全监管员职责,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对于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十)着力抓好保障能力建设。一是抓企业安全基础建设,着力通过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保障安全生产。二是抓执法机构建设,重点要抓好县(区)安全生产执法大队、应急指挥中心的的组建,县(区)安监局内设职业卫生管理股室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乡(镇)安监站、安全生产执法机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安全培训机构。在编制、人员配备、职能职责上尽快落实到位,投入正常工作。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进现有安监设施和装备。四是抓好执法人员和队伍建设,要重点抓好基层和一线执法队伍的作风建设,解决好精神状态问题。五是抓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要积极抓好急救援指挥系统,应急救援专家库的建设,救援指挥系统要实现省、市、县三级有效对接;要及时修改完善各类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应急演练,特别是要组织好各类企业的应急演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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