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矿长必须具有煤炭院校采矿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备从事煤矿安全生产相关工作3年以上,管理岗位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取得《煤矿矿长资格证书》、《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4、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上事故的能力。
二、工作标准
1、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文件指示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中的关键作用;
2、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特别是集团公司组织召开的会议精神,并带头宣传、执行。同时,督促检查分管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3、认真传达贯彻落实国家及企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坚持按规程操作,明确安全责任,保证矿井安全生产;
4、认真组织落实业务保安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带头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到不违章指挥;
5、认真组织和安排好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为安全生产奠定坚实基础。
6、积极主动按时按规定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学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件;
7、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到具备领导干部的能力和水平;
8、坚持组织原则,执行组织决议,服从组织分配与调动,严守组织机密,维护国家和企业利益;
9、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带头遵守矿井制定的劳动纪律与各项规章制度;
10、按时按规定参加通知的有关重要会议。
11、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改进工作作风,体现人本管理,和群众打成一片;
12、按集团公司规定,每月达到下井天数。
13、热诚接待职工群众来信来访,按政策规定及时解决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
14、热情对待下级,认真虚心听取下级的意见建议,不摆架子,不耍官僚作风;
15、主动协调处理好领导班子之间的关系,做到团结友爱,互相支持;
16、正确处理好与地方的关系,做到不影响正常工作;
17、认真学习,带头执行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带头执行制定的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廉洁自律,促进矿井党风根本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