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矿长岗位工作标准
一、岗位标准
1、具有煤炭院校安全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
3、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做到持证上岗。
二、工作标准
1、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安全工作,安排和处理好分管全矿安全工作;
2、监督检查上级部门下发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条例在本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3、根据集团公司安全工作布署,结合本矿实际情况负责做出安全工作安排和实施意见,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4、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存在的隐患、事故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及时采取预防和处理措施;
5、负责组织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6、负责组织对全矿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自保互保能力;
7、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提出处理意见;
8、协助矿长对安全技措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做好雨季“三防”安全工作;
9、审核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情况,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编制,参加生产建设计划的审定;
10、掌握矿井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等各类事故的规律和预防情况,负责对全矿井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了解矿井隐患治理工程进度和治理资金使用的情况;
11、组织安全监察人员,了解、掌握生产现场的安全状况和各类安全工程、安全设施的状况,发现不安全因素,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
12、负责抓好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