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奢煤矿瓦检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威奢煤矿瓦检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签订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2年度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目标
1、轻伤事故为零。2、重伤事故为零。3、死亡事故为零。4、一般道路交通车辆事故为零(指员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必须牢记《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及《防突设计》对井下有害气体的有关规定,必须会操作使用瓦检仪。
2、瓦检员每天必须在工人未下井之前,先下井对各个工作地点进行有害气体检测,及时向总工程师、安全员报告检测情况,填定检测记录,其后跟班巡回安全检查。对检查作业地点,出现瓦斯聚集、超限频繁等异常现象或其它有害气体增加时,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通风科科长及总工程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3、有局扇通风的巷道,由瓦检员检查局扇附近瓦斯的浓度后,由当班电工负责操作风机,其它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开停风机。
4、瓦检员负责随时制作井下记录瓦斯的警示牌,有几个工作面制作几块警示牌;在警示牌上用有色粉笔记录的数据代表瓦斯超限,用白色粉笔代表瓦斯不超限,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5、瓦检员每班对每个作业点检测不少于3次,即间隔2小时测一次,严禁空班、漏班、假检,并作好井下班汇报工作,及时汇报通风、瓦斯记录,必须执行好交接班汇报制度,出井填写好记录。
6、在生产过程中,瓦斯超限,瓦检员必须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进行处理。
7、瓦检员负责管理好井下的一切通风设施,有权制止破坏“一通三防”设施的行为。
8、瓦检员负责井下风筒的挂、收、补及风机的开、停等工作,对于井下采用局扇的地方,如因工作条件改善不需要送风时,瓦检员应将多余的风筒收回,放到大巷或车场等安全地方堆放整齐或进行回收。
9、瓦检员必须保护好瓦检仪,瓦检仪用后擦净,取出电池,不得随意撤修。
三、处罚
1、瓦检员上班期间,严禁脱岗、睡岗、空班、漏检、假检,查出一次,处罚当班瓦检员200元;出现第二次的,处罚当班瓦检员500元;出现第三次的,处罚当班瓦检员1000元并开除矿籍处理。
2、记录填写不清或不完善,查出一次,处罚当班瓦检员50元;
3、瓦检员必须现场交接班,若查出现场不交接班,一次当班瓦检员处罚100元;
4、瓦检员对当班施工爆破作业地点瓦斯检查、汇报及远距离放炮工作进行监督,若落实不到位,每次队当班瓦检员处罚200元。
5、瓦检员对当班施工钻孔地点钻杆验收工作负责,验收工作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出现弄虚作假,处罚当班瓦检员1000元并作开除矿籍处理。
6、井下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照《排放瓦斯组织措施》严格执行,现场风量控制到位,严禁出现“一风吹”现象。
7、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和矿有关规定处理。
通风队长: 目标责任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