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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奢煤矿安全员安全目标责任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20 10:47 来源:煤矿安全网

威奢煤矿安全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对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签订201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各岗位责任制,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做到事事有人管、层层有人负责,确保2012年度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目标
  1、轻伤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
  3、死亡事故为零。
  4、一般道路交通车辆事故为零(指员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交通责任事故)。
   二、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具备生产技能和安全知识,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指挥生产。
   2、必须在未安排工人工作之前,会同瓦检员一道,先下井检查安全情况,确认安全无隐患,才能安排工人井下作业。并作好井下检查记录,并作好交接班记录和隐患排查记录。
   3、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的工人要立即制止,要按规定给予处罚。
   4、有责任传授工人安全生产知识和教导工人遵章守纪。
   5、井下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工作,并及时将井下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地点,待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险情后,方能组织生产。
   6、遇到发生事故,要积极协助矿长或副矿长进行应急救援抢险工作。
   7、有责任随时将井下安全情况汇报矿长或安全副矿长,并向矿长或副矿长提出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必须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8、井下排放瓦斯时,必须严格按照《排放瓦斯组织措施》严格执行,现场风量控制到位,严禁出现“一风吹”现象。
  三、处罚
   1、安全员上班期间,严禁脱岗、睡岗,查出一次,处罚当班瓦检员200元;出现第二次的,处罚当班安全员500元;出现第三次的,处罚当班安全员1000元并作开除矿籍处理。
   2、隐患排查记录填写不清或不完善,查出一次,处罚当班安全员50元;
   3、安全员必须现场交接班,若查出现场不交接班,一次当班安全员处罚100元;
   4、安全员对当班施工爆破作业地点、远距离放炮撤人、站岗及挂警戒器工作进行落实,若落实不到位,每次对当班安全员处罚200元;因落实不到位造成事故的,给予500—2000元处罚。
   5、安全员必须对现场施工作业地点施工质量、顶板管理、防治水及施钻工作、机电设备安装运行、绞车提升运输、人力推车等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必须严格做到“四个不生产”,对存在的隐患或问题及时汇报,能现场安排整改落实必须现场整改落实,不能现场整改落实,必须汇报矿长或相关领导并填写记录,确保每个生产环节安全、可靠。若对现场落实不到位,视情节轻重给予当班安全员100—1000的处罚。
   6、安全员对当班施工钻孔地点钻杆验收工作负责,验收工作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出现弄虚作假,处罚当班安全员1000元并作开除矿籍处理。
   7、其它未尽事宜,按照公司和矿有关规定处理。
   
   
   
   安全矿长: 目标责任人:
   2012年 月 日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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