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钻探、勘察施工合同书
煤矿钻探、勘察施工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将涟源市荷塘区所在煤矿区进行煤勘普查的施工任务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议,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作任务
甲方现把四个钻探孔的任务给乙方施工,初步孔深为200米或200米以上不等,如果根据煤层,采取率高的话,给乙方九个钻探孔的任务。
第二条 施工劳务单价及付款方式
1、在施工中出现孔内漏水涌松的情况下,甲方给乙方劳务价格为每延长一米为450元/米,此价格不含任何税费,不负责测孔和做地质报告。
2、如果施工中孔内没有出现漏水和涌水的情况,甲方给乙方的劳务单价为延长一米为420元/米,此价格不含任何税费,不负责测孔和做地质报告。如果甲方要求要测孔或做地质报告,价格另议。
3、乙方设备进场后安装完毕准备开钻,甲方应付乙方进场费为伍万元/台机,此款在日后的劳务费中分三次扣完。
4、乙方每次按甲方的设计孔深施工到位后,甲方三天内一次性付清乙方应得的100%劳务费。然后乙方接到劳务费后,再进行下一个钻孔施工,否则的话每拖延一天,甲方负责总劳务费金额10%违约金。
第三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
①甲方无偿给乙方提供孔位、水源。乙方所施工的场地(孔位钻机摆放)由甲方负责无偿平整,乙方设备进入指定的孔位施工时线路运输由甲方无偿修复,保证乙方的设备不受阻及时运到指定的孔位施工,即是修路平整施工场地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②乙方在施工中所经过的线路,施工场地所需要的青苗赔偿费用由甲方负责,与老百姓的协调关系也由甲方负责。
③甲方应委派专人在现场协调钻机施工事宜。
2、乙方:
①按地质部颁发《岩芯钻探规程》及有关规范执行。
②调配300型钻机一台,根据项目地质组要求组织施工,保证如质如量,按期完成钻探施工任务。
③钻探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现行的技术与质量标准进行文明施工。
④设备进场后,甲方不能及时处理好工农关系,供水等导致乙方钻探施工不能正常施工而停工二天以上(停含二天),甲方负责补偿乙方员工按120元/人天标准乙方停机误工费。
⑤乙方负责原始记录、整理、岩芯、煤等样品整理交给甲方。
⑥乙方对所获资料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者披露有关勘查信息。
第四条 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因自然灾害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3、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索赔权。
4、乙方施工完项目工作量,经甲方验收合格后,项目款付清,合同终止。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双方协商在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补充条款是合同的现成部分。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