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家寨煤矿防治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2012年2月10日
目录
第一章 概述----------------------------------1
第一节预案编制依据原则-------------------------1
第二节预案适用范围-----------------------------1
第二章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1
第三章 应急救援及其原则-----------------------4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4
第一节应急组织体系-----------------------------4
第二节指挥机构及职责---------------------------5
第五章 预防与预警-----------------------------7
第一节危险源监控-------------------------------7
第二节预警行动---------------------------------8
第六章 突出事故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8
第一节通讯联络---------------------------------8
第二节报告程序---------------------------------9
第七章 应急处置------------------------------10
第一节响应分级--------------------------------10
第二节响应程序--------------------------------11
第三节处置措施--------------------------------12
第八章 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15
第一节应急物资保障----------------------- -----15
第二节应急装备保障-----------------------------15
第一章 概 述
第一节 预案编制依据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保障矿山企业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突发性矿山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并在事故发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开组织救援工作,针对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的特点及危害程度,参考《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等国家、行业标准,结合本矿的实际,制定本矿的煤与瓦斯突出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第二节 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专项用于郁家寨煤矿煤与瓦斯突出 安全事故的预案,适用于郁家寨煤矿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影响安全生产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第二章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煤与瓦斯突出按其瓦斯动力现行的成因,分为突出、压出和倾出三种类型。各种类型突出其基本特征分别为:
1、突出的基本特征
⑴突出的煤向外抛出距离较远,具有分选现象。
⑵抛出的煤堆积角小于煤的自然安息角。
⑶抛出的煤破碎程度较高,含有大量的煤块和手捻无粒感的煤粉。
⑷有明显的动力效应,破坏支架、推到矿车、破坏和抛出安装在巷道内的设施。
⑸有大量的瓦斯(二氧化碳)涌出,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远远超过突出煤的瓦斯(二氧化碳)含量,有时会使风流逆转。
⑹突出孔洞呈口小腔大的梨型、舌型、倒瓶型以及其他分岔型等。
2、压出的基本特征
⑴压出有两种形式,即煤、的整体位移和煤有一定距离的抛出,但位移和抛出的距离都较小。
⑵压出后,在煤层与顶板的裂隙中,常留有细煤粉,整体位移的煤体上有大量的裂隙。
⑶压出的煤呈块状,无分选现象。
⑷巷道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增大。
⑸压出可能无孔洞或呈口大腔小的楔形孔洞。
⑹压出时常伴有巷道底鼓。
3、倾出的基本特征
⑴倾出的煤就地安自然安息角堆积,并无分选现象。
⑵倾出的孔洞呈口大腔小,孔洞轴线沿煤层倾斜或铅垂(厚煤层)方向发展。
⑶无明显动力效应。
⑷倾出常发生在煤质松软的急倾斜煤层中。
⑸巷道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明显增加。
煤与瓦斯突出是煤矿中一种极其复杂的动力现象,它能在很短的时间内,由煤体向巷道或采场突然喷出大量的瓦斯及碎煤,在煤体中形成特殊形状的空洞,并形成一定的动力效应,如推倒矿车、破坏支架等;喷出的粉煤可以填充数百米的巷道,喷出的瓦斯-粉煤流有时带有暴风般的性质,瓦斯可以逆风流运行,充满数千米的巷道。煤与瓦斯突出是威胁煤矿安全生产的严重自然灾害之一。
第三章 应急救援及其原则
煤矿应急救援是指煤矿发生煤矿瓦斯煤尘爆炸、煤与瓦斯突出、水灾、火灾和冒顶等非常紧急重大事故时,为营救灾区人员安全撤离、减轻损失,控制灾情和消除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援反应行动。
其基本原则为“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前提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具体如下:
⑴统一指挥原则。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上级部门救援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⑵自救互救原则。事故发生初期,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下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⑶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劫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⑷紧急救护原则。救护对应本着“先重后轻,先活后死”的原则抢救遇险人员。
⑸通讯畅通原则。设立抢险救灾专项之后电话,并保持畅通。
事故预防工作是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除平时做好事故预防工作外,还要落实好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一旦发生事故就能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一节 应急组织体系
郁家寨煤矿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应急组织体系主要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郁家寨煤矿救援指挥部成员主要由通风、机电、防突等部门及技术总负责人组成。
第二节 指挥机构及职责
1、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后,矿长、技术负责人、通风科负责人、防突科负责人和其他领导必须立即赶到救灾指挥现场,组织抢救。应急指挥部负责处理突出灾害事故的各项指挥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
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简称应急办),负责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具体事务工作。
3、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⑴负责煤矿应急救援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⑵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传送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命令。
⑶日常提供技术支持,组织煤矿救援技术组参加救援工作,协调医疗救护工作。
⑷调用应急救援基础资料与信息。
⑸瓦斯突出事故灾难扩大或救援力量、资源不足时,协调相关救援办量及设备增援。
⑹完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4、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及职责
结合郁家寨煤矿的实际情况,在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立应急救援小组。
1)应急救援指挥小组
组 长:张伟忠
小组职责:负责处理突出灾害事故的全部指挥工作。
职 责:负责应急救援犬不指挥工作。
副组长:曹云生、熊刚云
职 责:执行组长命令,负责协调及分管各救援小组的工作。
组 员:张磊、高克诚、安海
2)通讯供电及主要通风机组
组 长:幸承峰
小组职责:熟悉井下各条供电线路,并绘制供电系统图;确保井下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瓦斯突出,能保证正常联系;根据矿长命令,在必要时对主意通风机进行反风。
3)通风组
组 长:李涛
小组职责:负责日常通风系统管理,确保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可靠;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组织瓦斯排放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他措施;完善必要的局部反风设施,确保重点地段能进行局部反风。
4)防突技术组
组 长;刘剑康
小组职责:负责全矿石门揭穿突出煤层、突出煤层巷掘进和回采工作面的突出预测、执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以及其他各项与突出有关的日常工作。
5)安全撤退救援组
组 长;汪晓文
小组职责:负责救援线路障碍物的清除,保证救援的秩序,确定救援工作及救援人员的安全。
6)后勤保障组
组 长;姚松
小组职责:供应所需物资、设备,并确保质保量到位;负责救援人员所需物资及其他所需设备。
7)安全保卫组
组 长;张杰
小组职责:参加抢险救灾全过程,根据批准的处理事故的现场处置方案,调配检查人员,对现场处置方案顺利完成;负责事故抢救和处理过程中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持矿区的政常秩序,不准闲杂人员入矿,并在井口附近设专人警戒,严禁闲杂人员逗留、围观,保证井口附近无火源。
第五章 预防与预警
第一节 危险源监控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发生是瓦斯压力、煤质条件、地质条件以及开采方式等综合影响的结果,采掘活动中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以及其他国家制定的行业标准采取预防措施。
对郁家寨煤矿的C11突出煤层,在开采新水平、新采区时,必须按照新水平、新采区的防突设计要求进行采掘等生产活动。
矿井采掘管理、矿井装备选择、技术措施等各项工作,必须严格依照防突要求进行。
第二节 预警行动
煤与瓦斯突出虽然是突然发生的,但在突出前大都有预兆出现,即煤与瓦斯突出动力现象,当出现下述一种预兆或几种预兆时,应当引起特别注意。
有声预兆:煤体中出现劈裂声、炮声、闷雷声;
无声预兆:煤层层理紊乱、煤变软变暗、支架来压、掉渣、煤面外鼓、片帮、瓦斯浓度增大、瓦斯涌出忽大忽小以及打钻顶钻、夹钻、钻孔喷孔。
第六章 突出事故报告程序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
郁家寨煤矿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总值班室电话:应急救援指挥部总负责人电话:各应急救援小组负责人联系电话表
姓名职位联系电话
曹云生总工程师
熊刚云安全矿长
高克诚机电矿长
安海通防工程师
张磊生产矿长
姚松后勤矿长
2、报告程序
⑴突出事故发生后,井下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上报调度室,矿井调度室接到突出事故汇报后,立即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将事故概况向值班矿长汇报,并根据值班矿长的指示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矿长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已经采取的措施等;现场人员状况,人员伤亡及撤离情况(人数、程度)等。
⑵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必须尽快将事故报告救援指挥部小组,并由指挥小组依据事故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立即报告当地县、市、省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
⑶若特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24小时内,填写“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紧急报告表”逐级上报煤矿安全监察监督管理机构。事故紧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发生事故的单位及时间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事故单位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图;
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⑷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维护治安秩序工作。
事故单位:第七章 应急处理
第一节 响应分级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由应急办通过电话或对讲机同志指挥部全体人员到调度室集合,指挥组组长决定是否启动预案以及期待那一级别预案。
⑴当发生了特别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0人及以上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30人及以上死亡时,则为Ⅰ级响应。
⑵当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0-29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10-29人死亡时,则为Ⅱ级响应。
⑶当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3-10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3-10人死亡时,则为Ⅲ级响应。
⑷当发生了重大伤亡事故时,事故造成1-3人被困井下,已经或可能导致1-3人死亡时,则为Ⅳ级响应。
第二节 响应程序
矿井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矿井调度室负责启动报警器报警,调度室应通知立即撤出井下人员。
调度室按应急预案顺序通知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应急办立即通知应急指挥部全体人员和救护队、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成了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小组任命现场应急救援总指挥或指挥部有关成员担任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
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制定救灾方案,并指挥和调动救护队和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到事故现场实施救援行动,直至灾情消除、被困人员获得解救。
第三节 处置措施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发生后,会喷出大量的瓦斯和煤岩,突出的瓦斯由突出点瞬间形成冲击气浪,向回风和进风巷道蔓延扩展,可破坏通风系统,改变风流方向,使井巷中充满高浓度的瓦斯,在通风不正常的情况下,可使灾区和受影响区内人员缺氧而窒息。突出的瓦斯在蔓延过程中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冲到井口时,遇火源会引起燃烧事故。突出大量的煤炭,会堵塞井巷,在突出点附近的人员可能被突出的煤岩流卷走、掩埋。因此,煤和瓦斯突出对矿井安全生产威胁很大。
1、充分认识到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的特点及危害
⑴瓦斯来源充足,瞬间涌出量很大,浓度很高,不但有回风方向的蔓延而且能逆风向进风方向蔓延,甚至逆流数千米冲出进风井到地面。
⑵突出的高浓度瓦斯能破坏通风系统,突出的煤岩能堵塞巷道,导致风流紊乱,不利于人员撤离和救灾。
⑶突出的高浓度瓦斯,如果浓度高与瓦斯爆炸界限上限,遇火源可能燃烧;如果通风使瓦斯浓度降到瓦斯爆炸界限内,遇火源会发生爆炸。这就要求在处理事故过程必须杜绝火源。
⑷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如果需在煤层掘进巷道用于救人或恢复通风,必须采取防突措施。
⑸突出后有可能在同一地点发生第二次、第三次突出,因此,在处理事故过程中,必须严密监视,注意突出预兆,防止再次突出扩大事故。
2、突出事故发生后,指挥人员应采取的有效措施
⑴切到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但应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当瓦斯影响区遍及全井时,要慎重考虑停电后会不会造成全矿被水淹的危险。若不会被水淹,则应在灾区以外切断电源;若有被水淹的危险时,应加强通风,特别是加强电器设备处的通风,做到“送电的设备不停电,停电的设备不送电”。
⑵弄清矿井进回风系统破坏情况,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的人员,及时报告。
⑶派人到进回风口及其50m范围内,检查瓦斯,设置警戒,熄灭一切火源,严禁一切车辆进入警戒区。
⑷派救护队佩戴呼吸器、携带灭火器材下井侦查灾情,抢救遇险人员,恢复通风系统等。
⑸要求救护队要制定严格的灾区行动的安全措施,不准随意启闭电器开关,不要扭动矿灯开关和灯盏。严密监视原有火区,查清突出后是否有新火源,灭除灾区一切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⑹发生突出事故时,必须保证矿井的正常通风,不得随意停风或反风,以防止风流紊乱扩大灾情。如果通风系统和设施破坏,应设置临时风障、风门,安装局部风机以恢复通风,并将高浓度瓦斯绕过火区和人员集中区引入总回风巷。
⑺突出造成风流逆转时,要在进风侧设置风障,并及时清理回风侧的堵塞物,但应尽快恢复正常风流。
⑻发生突出事故后,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要在远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⑼组织力量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安排救护队在灾区救人,非救护人员在新鲜风流中配合救人。救人本着“先明后暗、先活后死”的原则进行。
⑽制定并实施预防再次突出措施,防止扩大伤亡,必要时撤出救灾人员。
⑾当突出后破坏范围很大,巷道恢复困难时,应在抢救遇险人员后对灾区进行封闭。
⑿保证压风机正常运行,以利避灾人员利用压风自救装置自救。
⒀若突出发生后造成火灾或爆炸,则按火灾或爆炸事故处理。
⒁救护队在处理突出事故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救护规程》的规定和突出事故处理的行为原则。应特别注意观察有无火源存在,在工作中要特别注意不得产生碰撞火花或其他电源火花,尽快恢复通风,消除爆炸危险,同时要时刻注意防止再次突出,造成自身伤亡。
3、 避灾线路
突出事故发生后,撤离或救援活动首先要参照避灾路线行动,
若避灾路线出现问题,及时由救援指挥部下令采取排除障碍措施或者确定新的救援路线。郁家寨煤矿避灾路线图(见附图)
4、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应急医疗救护,主要利用当地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需要时,可请求上级部门其他区域的医疗救护队伍和医疗器械参与救护。
第八章、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第一节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专项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应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要求,建立健全井上、井下防突所需要的材料库,储备局部通风机、水泵、风筒、水管、施工材料等必要的救灾装备、物资等。
2、应急装备保障
矿山救护和医疗救护装备配备专用警灯、警笛,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请求地方政府及时开设应急救援通道,最大限度赢得抢险救灾时间。同时,矿方应建立有线、无线相结合的基础应急通讯系统,并提供相应的通信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