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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煤矿浅孔释放及深孔卸压钻孔施工管理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7-25 11:17 来源:煤矿安全网

华泰煤矿浅孔释放及深孔卸压钻孔施工管理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防突、消突工作,提高掘进速度,保证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浅孔释放及深孔卸压钻孔由通防科、技术科统一设计,并及时下发到施工队,由于钻孔设计没及时下发而影响打钻的,对通防科、技术科各罚款100元。
   2.工作面需进行施工浅孔释放或深孔卸压钻孔时,施工队必须及时组织施工,否则,每推迟一班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
   3.施工现场必须悬挂钻孔设计图,无悬挂施工设计图而施工的,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因瓦斯检查员监管不到的,对当班瓦斯检查员罚款50元。
   4.作业场所必须有测量角度、方位、长度等参数的量具,无量具施工浅孔释放钻孔的,比照第3条处罚。
   5.施工浅孔释放或深孔卸压钻孔前,必须按《煤巷掘进工作面打钻闭子标准》打好迎头闭子,否则,不准施工。
   6.严格按设计进行施工,方位误差不超过2度,角度误差不超过±1度,深度误差不超过5%,特殊情况确需改变钻孔参数,必须经通防科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元/孔。
   7.钻孔施工现场负责人必须认真填写打钻记录,并严格交接班,否则,对施工区队罚款200元/次,对打钻负责人罚款50元/次。
   8.释放或卸压钻孔施工情况,瓦斯检查员必须及时汇报通防科,通防科认真做好记录,抽放队在当班下班后把当班打钻进尺表报通防科,否则罚款50元/班。
   9.打钻进尺原始记录表由班组长、瓦斯检查员现场验收后签字。施工队必须于每天下午将打钻进尺原始记录表报送通防科,当天不报送者,对责任单位罚款50元,对队长罚款20元。严禁虚报数据,否则,对责任单位罚款100元/次,对队长罚款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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