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煤矿科(队)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华泰煤矿科(队)级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一、党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负责本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
2.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支部工作的主要议程,定期召开支部会议,积极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纪政纪教育活动,并做好学习记录。
3.定期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班子成员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严以律己,廉洁自律
4.负责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措施的制订完善贯彻落实工作,积极配合考核组的工作,并根据考核组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
5.加强对支部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支持本支部党风廉政监督员开展工作,并负责每季度向矿党支部汇报支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二、科、队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
2.积极配合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搞好党风廉政教育、效能监察、廉洁自律等各项工作。
3.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分析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制订预防措施,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同布置、同考核。
4,定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支持党风廉政监督员的工作。
5.负责向矿党支部、行政、纪委和系统领导定期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