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排水、供电、防雷电系统自检及整改情况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煤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贵州广西两起重大煤矿事故的通报》(鲁煤安监字【2011】136号),进一步加强我矿排水、供电、防雷电系统管理工作,保障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实现今后全矿安全生产,我矿于7月20日在全矿开展了排水、供电、防雷电系统专项检查活动: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矿成立了以矿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对检查的时间及内容进行了具体的安排,切实保证了此次专项检查活动的进行。
7月20日对我矿排水及供电系统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经排查我矿供电及排水系统运行情况良好,无重大隐患存在。
我矿使用的主排水系统及配套管路系统已于2010年4月由泰安昌盛检测有限公司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为合格。
在今年的5、6月份泰安昌盛检测有限公司已对我矿使用的防雷电系统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防雷电系统均符合使用标准。
7月20日对我矿的防雷电系统逐一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经排查我矿防雷电系统均正常使用运行,不存在重大隐患。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矿将严格执行机电隐患排查制度,并认真编制各项整改措施和预案,明确隐患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保证隐患治理资金的投入,切实做到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确保矿井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