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水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水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预案
12.2.1应急级别确定:
发生矿井井下大量涌水、透水事故,定为全体应急。
12.2.2 应急处置:
12.2.2.1应急救灾组组长带队,进入灾区迅速探明受灾人员的位置,尽快救出遇险人员。向指挥部汇报现场具体灾情,在营救受伤人员的同时,请求上级部门迅速增援。
12.2.2.2根据水量的大小和矿井排水能力,采取排、堵、截、疏水等措施,同时,要加强通风,防止有害气体熏人。
12.2.2.3物资供应组迅速组织大功率水泵及配套的电器设备、设施到位备用。
12.2.2.4如地面洪水进入,应及时组织井下及地面受威胁区域人员撤出。
12.2.2.5矿救护人员应积极组织和利用救灾物资进行抢救,可增加水泵,采取移动列车式排水设施,保证排水设备不被水淹和水位变化也能有效排水。
12.2.2.6地面洪水通过周边小窑灌井后,矿井救援队伍要立即分赴进水点堵住漏水口并疏通地面排水通道,以减轻灾害对矿井的损失。
12.2.2.7矿井作业点水灾救援受阻时,可考虑在灾区附近掘进其它巷道或针对井上下对照图找准受灾位置打钻孔向灾区输送空气、食物。
12.2.2.8老空透水时,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升高,要立即请求公司救护大队进行救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