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伟煤业防治水综合管理制度汇编
目 录
第一章 防治水组织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 ∙∙∙∙∙∙∙∙∙∙∙∙∙∙∙∙∙∙∙∙∙∙∙∙∙∙∙∙∙∙∙∙∙∙∙∙ 3
一、防治水组织机构 ∙∙∙∙∙∙∙∙∙∙∙∙∙∙∙∙∙∙∙∙∙∙∙∙∙∙∙∙∙∙∙∙∙∙∙∙∙∙∙∙∙∙∙∙∙∙∙∙∙∙∙∙∙∙∙∙ 3
二、相关部门职责 ∙∙∙∙∙∙∙∙∙∙∙∙∙∙∙∙∙∙∙∙∙∙∙∙∙∙∙∙∙∙∙∙∙∙∙∙∙∙∙∙∙∙∙∙∙∙∙∙∙∙∙∙∙∙∙∙∙∙∙∙ 4
第二章 防治水工作制度 ∙∙∙∙∙∙∙∙∙∙∙∙∙∙∙∙∙∙∙∙∙∙∙∙∙∙∙∙∙∙∙∙∙∙∙∙∙∙∙∙∙∙∙∙∙∙∙∙∙∙∙∙∙∙∙∙∙∙∙∙∙∙∙∙ 5
第三章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 9
第四章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 11
第五章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 12
第六章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 14
第七章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14
第八章 防治水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 ∙∙∙∙∙∙∙∙∙∙∙∙∙∙∙∙∙∙∙∙∙∙∙ 16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6
二、安全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 16
三、生产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 17
四、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 17
五、机电总经理助理岗位责任制 ∙∙∙∙∙∙∙∙∙∙∙∙∙∙∙∙∙∙∙∙∙∙∙∙∙∙∙∙∙∙∙∙∙∙∙ 18
六、通风总经理助理岗位责任制 ∙∙∙∙∙∙∙∙∙∙∙∙∙∙∙∙∙∙∙∙∙∙∙∙∙∙∙∙∙∙∙∙∙∙∙ 19
七、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 20
八、防治水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21
九、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 21
十、防治水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 22
十一、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22
十二、探放水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 23
第九章 奖惩制度 ∙∙∙∙∙∙∙∙∙∙∙∙∙∙∙∙∙∙∙∙∙∙∙∙∙∙∙∙∙∙∙∙∙∙∙∙∙∙∙∙∙∙∙∙∙∙∙∙∙∙∙∙∙∙∙∙∙∙∙∙∙∙∙∙∙∙∙∙∙∙∙∙∙∙∙ 24
第十章 审批制度 ∙∙∙∙∙∙∙∙∙∙∙∙∙∙∙∙∙∙∙∙∙∙∙∙∙∙∙∙∙∙∙∙∙∙∙∙∙∙∙∙∙∙∙∙∙∙∙∙∙∙∙∙∙∙∙∙∙∙∙∙∙∙∙∙∙∙∙∙∙∙∙∙∙∙∙ 25
为更好的规范我矿防治水工作中的行为,防止我公司生产建设中水灾事故的发生,对矿井水患进行科学管理,建立健全我矿防治水管理制度,保证我公司安全生产健康发展,掌握矿井水害规律,研究解决我矿生产建设中防治水害的方法,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我公司防治水综合管理制度。
第一章 防治水组织机构设置及部门职责
一、防治水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防治水管理,特成立防治水工作领导组。下设防治水管理办公室和探放水队。防治水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防治水科,探放水队直属安全指挥中心管理。
1、防治水领导组
组 长:总经理
副 组 长:总工程师 安全副经理 生产副经理
成 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2、防治水管理办公室
主 任: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兼)
副 主 任:防治水科科长 地测科科长 生产技术科科长
调度室主任 安全科科长 通风科科长 机电科科长 供应科科长 技改科科长 职教科科长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环境协调办公室主任 机电机运队队长
综采队队长 综掘队队长
成 员: 各相关科队全体成员
3、探放水队
队 长:李红星
成 员:李 强 韩忠堂 王学清 张忠林 邢高斌
原 坚 史会刚
二、相关部门职责:
1、安全指挥中心:负责对井上、下防治水及水害隐患的排查等综合管理工作。
2、防治水科:负责井上、下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工程的设计、组织实施等工作。
3、地测科:负责提供采区、各采掘工作面地质资料和测量等工作。
4、调度室:负责井上、下防治水、水害隐患的排查及全面协调工作。
5、安全科:负责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施工监督、检查及水害区域安全撤离等工作。
6、通风科:负责对井下采空区、探放水区域的瓦斯和有毒有害气体监测等工作。
7、机电科:负责配备井上、下防治水、探放水相关设备。
8、供应科:负责对井上、下防治下、探放水相关设备的采购供应及储备。
9、技改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及地面排水沟、管路的改造、维护等。
10、环境协调办公室:负责地面塌陷区域的观测、治理等工作。
11、职工培训中心:负责对职工防治水和井下探放水知识的培训等。
12、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地面防治水的检查及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管理工作。
13、探放水队:负责对井下采掘工作面的探水和放水工作。
14、机电机运队:负责井下中央、采区水仓和地面排水设备的正常运转,以及水仓、水沟的清挖和排水设备的运输工作。在有突水事故时,协同相关人员参与救援。
15、综采队:负责本工作面的防排水工作,在有突水事故时协同相关人员参与救援。
16、综掘队:负责本工作面的防排水工作,在有突水事故时协同相关人员参与救援。
第二章 防治水工作制度
1、防治水领导组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的组织、领导和管理。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工作管理。
2、对矿井地质构造观测、煤(岩)层观测、巷道掘进、工作面回采的资料收集、编录工作必须按《矿井地质规程》的相关要求进行。
3、不断完善我矿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水害预测预报、水害隐患排查治理等防治水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4、每年初根据我矿采掘计划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5、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防治水知识,提高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
6、防治水工作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7、必须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周边矿井、积水井巷、采空区以及本矿井的水文地质情况、积水情况,对其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积水等情况进行详细掌握,并定期对矿井充水性图、排水系统图等图纸进行修改。
8、每年年初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防治水情况及水害情况,编制年度地质预报。
9、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报内容要进行核对,不断补充和修改,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带。
10、建立井下水文观测站,做好观测台帐,定期进行矿井水动态观测,对采掘区域及积水区异常情况及时作出水害预报。涌水量的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2次。
11、加强地面塌陷治理,对由于开采引起的地表开裂及时封填,以防雨水顺裂缝灌入井下。
12、抓好雨季“三防”工作,每年在雨季前必须对井上下排水系统进行彻底排查,对存在的水害隐患通知各相关单位落实责任,限定汛期前完成整改,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应当实施24小时的不间断排查,并及时观测矿井 水量变化情况。加强与周边相邻矿井的信息沟通,发现矿井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向周边相邻矿井进行预警。
13、当矿井井口附近或者塌陷区内外的地表水体可能溃入井下时,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派专人负责本井田范围内可能波及的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及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的水体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
14、当发现暴雨洪水灾害严重时,可能引发淹井时,必须立即撤出作业人员到安全地点,经确认隐患完全消除后,方可恢复生产。
15、受地质构造、水害威胁的区域,应当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煤(岩)柱的留设尺寸和设计编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实施,严禁随意变动煤(岩)柱留设尺寸。
16、根据每年的采掘接续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周、月、季、年预报。
17、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发现水患险情,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的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
18、井下采掘工作面应当采用钻探、物探和化探等方式查清水文地质条件,由防治水科根据实际情况编制探放水设计,特别在遇到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强等情况下,防治水科应当提出水文地质报告和探放水设计,经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全和防治水等相关科室研究分析后,方可进行采掘活动。
19、在每年雨季前,应当全面检修一次排水设备,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每年雨季前对水仓、沉淀池和水沟中的淤泥及时清理。
21、井下排水设施,主要排水设备(包括水泵、水管和配电设备),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泵:必须有工作、备用、检修三套水泵。其中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并且工作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检修水泵的能力应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25%。
(2)、水管:必须有工作和备用两套水管,其中工作水管的能力应能配合工作水泵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正常涌水量。工作和备用水管的总能力,配合工作和备用水泵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的最大涌水量。
(3)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和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的水泵。
22、井下主排水设备的管理:
(1)、排水设备必须定期检修,按规定对水泵进行大、中、小修,保证台台水泵完好,台台水泵能正常运转。保证井下发生水害时,备用水泵、检修水泵都能投入运转。
(2)、定期进行防治水检查,对各井下各排水点排水系统、电气部分、仪表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及时反应。
(3)、运行中要注意日常维护,要做到“勤、查、精、听、看”。勤:勤看、勤听、勤摸、勤修、勤联系;查:查各部螺栓、查油量油质、查各轴承温度、查安全设备和电气设备、查闸阀和逆止阀好坏;精:精通业务,精力集中;听:听取上班的交接情况、听取别人的反映、听机器运转的声音;看:看水位的高低、看仪表指示是否正确和有否故障、看油圈甩油状况和润滑是否良好。
(4)、做好泵体、电机、环形管路、阀门等防腐工作。
(5)、做好压力表、真空表、电压表、电流表、电度表的整定、定期校验工作。
(6)、要严格执行要害场所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包机制度、交接班制度、操作规程和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等。
23、每月进行一次防治水质量标准化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立即整改。
24、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设计方案由探放水队提出后,由防治水科编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探放水队按设计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执行公司《井下探放水管理制度》。
第三章 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每月月初,由防治水科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本月回采、掘进范围内的地质、水文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判定出存在水患威胁的地段及水患的威胁程度,并做出分析预报。
2、针对排查出的水患问题,下发水情水害预报通知单,要求相关单位作好整改措施;水情水害预报单必须由主管领导及科长审核签字,并报安全指挥中心。
3、安全指挥中心指定具体的排查负责人及整改负责人,负责对隐患地点的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排查负责人必须认真负责,检查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的排水系统是否完好、排水能力能否满足最大涌水量要求,是否备有应急设备;对出水要查清水源、出水位置、水量及水位等。
4、每年雨季来临前,防治水科要做好雨季“三防”工作,应对工业广场及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疏水能力和有关水利工程情况,沟渠的泄水能力及堵塞情况,洼地及积水坑塘进行调查。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组织人员检查地面防洪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每年5月底以前必须准备必要的防洪抢险物资和工具,专库放存,其种类、型号、数量应登记造册。
5、井下生产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当采掘工程接近积水区时,在掘进之前,必须编制专项探放水设计,按设计打超前探水钻孔;打钻时防治水科必须派人现场跟班,指导打钻的钻孔角度、深度,对出水量进行观测,并对设计和实际情况进行对比分析;每次打钻前,要检查排水设备是否能正常运转,在保证能正常排水的情况下,方可打钻并控制放水量。
6、防治水人员应经常下井检查各排水点水泵的数量、排水量、效率、更换情况;检查水仓的淤积情况。
7、加强我矿水害预防的措施。
(1)、加强井下排水系统的管理,确保矿井排水系统畅通,排水设备运行可靠。
(2)、每年在雨季来临前进行1次水泵联合试运转试验,在矿井水量突然增大时具备较强的排放能力,以延缓矿井水灾,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
(3)、加强对我矿采空区管理。在接近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探放水设计并组织实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情况不明时,严禁采掘作业。
(4)、采掘工作面过钻孔时,必须进行探放,在采掘工作面揭露出钻孔后必须及时进行封堵。
(5)、每年汛期前的地面“三防”检查,对矿井口周围地表的稳固情况、井口附近防洪沟渠的设置及其是否畅通等均要作系统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杜绝地表水形成的矿井灾害。
(6)、加强职工水害防治的培训教育,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作业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水害威胁时应尽的职责。
(7)、对受采动影响造成的地表裂缝、低洼等要及时封堵和治理。
(8)、对探放水队全体成员进行探放水技术培训,特别是针对断层、老空、小窑、陷落柱等特殊的探放水的技术方法,注意防治的培训。
(9)、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水害的区域,必须通过各种手段查明情况,若受水害威胁应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0)、防治水领导组要定期牵头组织有关科室、单位参加矿井防洪设施的检查,检查资料报矿有关领导和部门,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整改。
(11)、每年雨季前对中央、采区水泵房水及沉淀池进行1次全面清挖,确保水仓有足够的储水容积。
(12)、每年雨季前,对排水设施全面检修,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实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3)、加强水文地质勘探工作,掌握较为准确的水文地质资料,要按期对矿井涌水量进行测定,并将资料报生产技术科。
第四章 水害预测、预报制度
一、防治水科必须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程有计划地开展水文地质工作,为矿井防治水预防重大水患时事故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成果资料,并提出水文地质预报,地测部门对预防重大水患事故负业务保安责任。
二、防治水科应根据年、季、月采掘生产计划,分析预测各采掘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下发年度、季度和月度水文地质预报,年报应于2月10日前签发;季报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签发;月报应于每月5日前提出预报,在采掘施工过程中,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防治水部门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
三、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
四、水情水害预报应包括周分析、月预报、季预报、年预报。年、季、月底总结,并按年装订成册,水害预报,图表相符,内容齐全,描述准确,定性,定量,措施有针对性,签字齐全。
五、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
六、预报结果应保证正常生产,不会出现因预报错误而造成透水事故。
第五章 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根据我矿主要受顶板含水层水、采空区水等水害特点,制定我矿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相应的“防、堵、疏、截、排”综合防水措施。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
2、受水害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有效的探放水设备,培训探放水设备操作人员。
3、受采动影响导致地表产生的裂隙、裂缝及时封堵,造成的低洼及时治理。
4、每年雨季前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全面检查工作。
5、须配足排水管路、排水设备、防洪抢险物资,防治水办公室负责对该项工作的检查。
6、防治水科必须收集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建立相关档案。
7、组织水文地质调查工作。查明矿区内报废小井充水情况与矿区开采关系,查明地表水体、含水层与隔水层、各类导水构造等对矿井影响情况,并制定措施。
8、防治水科组织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建立观测台帐。
9、我矿水文地质条件属较简单,但随着开采范围、开采深度的增大,要进行补充水文地质勘探工作,并按地质规程要求报批工程设计。
10、采掘工作面探放水包括,防顶板突水、防底板突水、老空水、断层水、冲积层水、钻孔水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探、放水措施,报有关部门批准。
11、防治水科组织力量查清地表水、各含水层、导水层及相接触的断层与井下巷道、采空区的关系,制定相应的措施。
12、受保护的地表水体、井田技术边界等地段必须留设防水煤柱,各类防水煤柱必须经有资质单位进行设计、计算,确定尺寸大小和留设方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第六章 防治水相关规程审签制度
1、防治水科是井下探放水实施部门,探放水队具体实施采掘工作面的超前探放水任务。
2、在水文地质异常区域进行防治水、探放水工作时,必须采用相应的技术手段或方法确保防治水施工的安全,以防止突水事故的发生。
3、回采工作面在回采之前必须对物探异常区实施防治水,查清异常区域的地质、水文情况。
4、防治水工程无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不准进行防治水、探放水工程施工。
5、防治水相关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设计方案的编制工作由施工队提出后,由防治水科防治水人员根据地测资料及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技术资料进行编制,经相关业务部门审查,防治水科科长审核后,报总工程师签发。
6、防治水科防治水规程编制人员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对防治水相关规程、措施及设计方案中业务范围内的基础资料进行仔细对照,严格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
7、探放水队必须严格按工作面作业规程中的探放水规定进行作业,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安全指挥中心并经审核、签字后,方可施工。
8、作业规程必须编制超前探放水设计及探水、放水安全技术措施,否则,技术部门不得审批该作业规程。和防治水科汇报,重新制定措施,
第七章 防治水监控防范措施
1、负责防治水工作的管理机构必须明确责任,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解决防治水所需的
人、财、物等。
2、必须配齐满足防治水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配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具备一定的专业素质。
3、防治水科要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工作。各种原始记录、台帐、卡片等齐全、准确,图纸资料完善可靠、填绘及时;做好矿井水情水害的分析和预报,及时提供各种水文地质资料,满足矿井生产安全需要。
4、各部门必须抓好水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水患排查,对排查出的水患必须制定防治措施,整改落实后要验收。
5、矿井必须具备完善的排水系统,排水能力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加强对采空区、积水井巷情况的探查和管理。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每年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复查核实,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加强与邻矿之间的关系协调,按安全互保协议要求搞好图纸交换,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
7、严格执行防治水审批管理制度。
8、煤矿必须按有关规定留足矿井边界隔离煤柱,不得擅自采动破坏;变更边界煤柱。
9、每年雨季前必须对本单位的“雨季三防”工作进行全面分析排查,
对主要排水系统进行联合试运转。
10、煤矿企业必须加大对防治水工程的资金投入。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必须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编制防治水工程计划,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
列入安全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八章 防治水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一、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总经理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
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
3、经常听取公司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解决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问题,保证防治水工作的正常进行。
4、按《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要求,负责组织落实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和年度地质防治水计划。
5、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
二、安全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防治水相关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2、负责组织实施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的政策、指令、通报等。并定期组织防治水安全检查。
3、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
4、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供应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财务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
5、主持召集各科室、各队组研究安全生产过程中防治水工作存在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同时将实施情况向总经理报告。
6、负责监督安全指挥中心、防治水科、调度室、地测科、机电科、通风科等相关单位的防治水相关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三、生产副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1、贯彻执行党的有关防治水方面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命令、决定、通知、通报。
2、负责检查所分管的综采队、综掘队和机电机运队等相关单位的防治水工作,督促防治水工程的实施等。
3、经常深入井下,及时地掌握各采煤队和各采区的防治水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保证矿井的安全生产。
4、认真做好全体职工的思想工作,教育职工认真学习三大规程,使每个职工对防治水工作有高度的认识。
5、透水事故发生后,参加事故的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参加矿井灾害事故的抢救工作和生产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四、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我矿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
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
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总结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
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
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
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工程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
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
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
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
五、机电总经理助理岗位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对全矿井机电设备和供电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2、组织贯彻执行并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防治水的政策、方针、法规和条例等规定。
3、对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公司有关制度中要求的矿井排水系统、排水设备、设施等不得投入使用。
4、为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探放水规程及设计方案的编制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查。
5、负责对水仓、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输电线路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排放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6、在每年雨季前,对矿井井上、下排水系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修,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行。并对井下中央水仓、采区水仓、大巷排水沟进行一次清挖。
7、发生透水事故后,负责对机电设备和工程的抢险、抢修等恢复工作,保证抢险救灾顺利进行。
六、通风总经理助理岗位责任制
1、在总经理的领导下,根据公司年度防治计划及时调整好通风系统,确保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2、组织贯彻执行并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有关防治水的政策、方针、法规和条例等规定。
3、参加定期防治水检查工作。对检查出的相关问题,负落实整改责任。
4、负责对井下采空区有害气体、涌水量等情况的定期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为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探放水规程及设计方案的编制提供相关资料,并进行审查。
6、负责对各采掘工作面探放水过程中遇地质构造时瓦斯等有害气体的检测,保证探放水和水患处理工作顺利进行。
7、负责合理布置井下通风路线及水灾避灾路线。
七、安全指挥中心主任岗位责任制
1、在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分管公司防治水相关工作,是防治水安全主要责任人。
2、负责对内设的防治水科和探放水队进行直接管理。
3、及时掌握安全动态,负责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和防治水专项会议,落实上级防治水相关文件、政策、法律、法规及指令等,负责按照公司的安全制度和规定,组织安全管理工作。
4、负责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和《水害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安全应急处置。
5、负责组织协调解决各类防治水安全问题和隐患,并进行责任追究,搞好隐患排查。
6、参与对采掘作业规程探放水规程及设计方案的审查工作,对其中有关防治水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
7、有权按水害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和规定,采取有效的措施处理发生的应急事件,然后逐级进行汇报,并协助进行处理。
8、透水事故发生后,负责向领导组报告现场情况,并组织人员向下面传达领导组的各项处理措施和命令。
八、防治水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
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中长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
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6、完善地表水体、气象资料等情况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台帐。
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
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九、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
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参加防治水会议,定期进行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
4、组织分析防治水、测量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组织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
5、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地质防治水资料,保证测量精度。
十、防治水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
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防治水技术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防治水技术或管理工作。
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气象资料等情况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台帐。
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
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工作面的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隐患的地点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
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
8、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
9、负责提供公司检查等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
10、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十一、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
1、防治水科对井上、下防治水、探放水工作进行管理。防治水科对探放水队下达指令进行防治水工程施工和水患处理。
2、地测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泄水通道的设计,并进行施测。提供各探放水区域的水文地质资料。
2、机电办公室负责矿井排水系统设备的管理。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
3、调度室负责负责全矿区排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地面防治水监督检查;组织中央、采区水仓、大巷水沟的清理等工作。
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
十二、探放水队人员岗位责任制
1、探放水队长岗位责任制
(1)、探放水队队长在防治水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工作负全面责任。
(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
(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2、探放水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1)、在探放水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队的技术工作。
(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
(3)、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
(4)、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
(5)、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
3、探水工岗位责任制
(1)、在探放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
(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等记录工作。
(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
(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
(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
第九章 奖惩制度
一、凡违反防治水管理制度而造成事故者,应按其危害程度追究责任。
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没有按时完成当年地质防治水计划的;
(2)、由于防排水设备与设施失修或不完善而造成水患事故的;
(3)、发生水害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修或事故后不采取防范措施,致使事故重复发生的;
(4)、不合理安排或挪用防治水工程经费的;
(5)、随意决定采动或破坏煤柱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追究当事人或肇事者的责任: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发现突水征兆,不积极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
(3)、对严格执行制度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4)、玩忽职守造成水害事故的;
(5)、发生事故后弄虚作假或嫁祸他人的。
2、凡认真贯彻执行本《制度》的对煤矿安全做出贡献的职工,应按其贡献大小分别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1)、预报准确,及时发现突水预兆并提出防突水建议的。
(2)、在矿井防治水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议,节约费用的
(3)、敢于与违章作业、声音指挥做斗争,避免了重大水害事故的。
(4)、在救灾中措施得力。节省排水电费及救灾物资,节省时间效果明显的。
第十章 审批制度
1、公司每年必须编制防治水计划,并由总工程师签字,并组织实施。
2、井下探放水工程设计、施工、变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
3、地面防汛工程,汛期防水,排水,堵水,探水,截水的设计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由总工程师审批。
4、地质人员作钻孔设计时,其所需的测量资料由测量技术员提供并由主管技术员审核,其设计由地测科长审核签字。
5、采区、工作面设计所需要的水文资料,设计部门提前通知地测科编制。编制完后,由总工程师审批。
6、采掘工作面的防探水设计与技术要求,必须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7、凡是重大的防探水工程,设计报告、水文勘探工程等,均要编制方案,按有关规程规定的审批制度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