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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8-20 13:02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一、矿井概况

  我公司采用阶段反斜井开拓,倾斜分层回采,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每吨2.49立方米,煤尘具有爆炸性,煤尘爆炸指数38.88%,煤的自燃发火期3-6个月。矿井正常涌水量为每小时30立方米,最大涌水量为每小时50立方米。

  根据201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2523综采工作面。全年掘进巷道1820米,年生产原煤65万吨。

  历年度影响生产的主要因素是:瓦斯、火灾、水灾和顶板事故,其次是提升运输及零星事故等。2011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的重点是“一通三防”,加强采空区放水,顶板管理和提升运输等方面事故的预防工作,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二、矿井灾害预防措施

  (一)防治沼气积聚的措施

  1、加强通风是防止沼气积聚的根本措施:我公司必须加强通风管理,保证足够风量和风速,工作面禁止使用扩散通风,避免循环风,保证控制风流设施的完好和不漏风等。

  2、严格检查和检测沼气浓度是发现沼气积聚的前提。

  (1)严格执行气体瓦斯检测制度,搞好检查和检测工作,我公司属低沼气矿井,每班对一地点检测次数不得少于二次,并按制度巡回检查,必要时应针对具体情况,重点区域加强检查,对瓦斯积聚和超限情况早发现早处理。

  (2)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按设计要求供风,局扇不得随意关停,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进入,并及时向调度中心或主管领导报告。

  (3)合理布置通风设施,防止形成盲巷,对于回采过的巷道及时封闭,对于停工、独头巷道、采空区,按停工时间的长短及时做永久性或临时性密闭及栅栏,并悬挂各种警示或瓦斯揭示牌。

  (4)及时封闭废弃巷道,充填高冒区,随着工作面推进,对废弃的煤门、联络巷、车场、冒顶区、发火区等区域及时填充或者封闭。

  (二)防止瓦斯爆炸的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2、加强瓦斯检测,若局部或采掘面出现瓦斯超标应及时撤离人员,切断电源,采取密闭或安全排放措施。

  3、严格执行火工品管理使用制度和“一炮三检”、“三人联销放炮”制度,当工作地点瓦斯浓度超限时,禁止打眼、装药、放炮。

  4、必须使用合格的煤矿许用安全炸药,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变质炸药。

  5、打眼、放炮、装药、联线等工作,严格按《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严禁明火、明电放炮,更不得放明炮、糊炮。

  6、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必须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严格控制风流,严禁在瓦斯超限区域、停风区域进行机电、回收等工作。

  7、工作面必须使用风电闭销装置,严禁随意开停风扇,风机必须安装在进风流中,严禁出现循环风。

  8、严格执行封闭区启封,防止瓦斯事故,严明组织纪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执行,矿井实行综合防尘。

  2、井下所有放炮工都应尽快使用和实现合格水炮泥。

  3、完善防尘、降尘土洒水制度。

  4、井下所有煤仓和漏煤眼应保持一定数量的存煤,不得放空。

  5、在保证供风量的前提下,选择合理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6、定期清扫巷道中的浮煤,消除积尘隐患。

  7、严格管理,消除引爆火源,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入井,井下禁止使用电炉。加强爆炸物品管理,禁止放明炮,放糊炮。

  (四)防灭火措施

  1、井下要设备消防器材库,库内设施齐全。

  2、主副井口严禁明火取暖和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3、严禁井下工作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井下严禁灯泡照明,严禁井下拆卸矿灯。

  4、煤巷支架顶部要绞紧,防止冒顶和片帮形成浮煤发火。

  5、回采结束的工作面要迅速进行封闭隔断风流,调整风路,杜绝采区自燃发火。

  6、对井下一些不用的废弃巷和采空区及时封闭处理,定期检查分析,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7、加强井下机械设备及电气维护和保养,失爆和绝缘性能差的电缆要及时更换维修,电缆必须定期进行悬挂,以防止发火造成火灾。

  8、对于已采结束的采空区,可能发生的废弃巷道进行封闭挂牌,并进行黄泥灌浆,防止采空区发火。

  9、加强职工培训,使职工熟悉掌握自燃发火征兆以便早发现早处理。

  (五)矿井水灾预防

  矿井北翼地表为季节性小河,但由于回采深度较大,因而对矿井影响较小,矿井水的主要来源是煤层露头隙水,局部巷道淋水,具体措施如下:

  1、搞好雨季防洪工作,防止山洪从井口进入井下,井口附近的排水沟和防洪设备要布置齐全,使用可靠。

  2、对于封闭处理煤仓斜下山巷道时,必须填充,防止积水,若出现积水,淤泥填充时,采用钻机自上而下打眼放水,处理积水时,必须撤离下部所有工作人员,切断电源,防止水灾。

  3、掘进工作面要坚持“有疑必控,先探后掘”的原则,若出现淋水增大等征兆时,立即停止掘井,及时撤离人员,报告矿调度中心,及时制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4、井底水仓要按照《规程》规定,每半年清理一次,保证水仓有足够的容量,巷道内水沟每月定期清理杂物、淤泥,保证流水畅通。

  (六)矿井顶板事故的防治

  回采顶板管理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顶板管理措施是依靠人工监顶和敲帮问顶,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规程》和《安全措施》的要求搞好顶板管理工作,防止顶板事故发生。

  1、掌握和收集准确的煤矿地质资料,了解顶板岩性,选择合理的开采方法,顶板管理方法和支护形式。

  2、合理留设安全煤柱,采掘过程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3、加强采区巷道的支护维修,发现折梁断柱及时更换。

  4、尽可能地减少悬露面积,预防顶板冒落。

  5、掘进巷道必须按《规程》要求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对于煤层松软、易冒落的巷道,除及时支护外,还需背帮绞顶严实,以防顶帮冒落。

  6、对于井巷要进行检查,定期进行维修,保持巷道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7、对职工加强纪律教育,严格现场交接班制度和敲帮问顶制度,把敲帮问顶工作始终贯穿在回采过程中。

  (七)提升运输事故的预防措施

  我矿提升运输系统主要分为四个环节:即主斜井、暗斜井大倾角皮带提升、水平石门轨道运输和地面上仓皮带运输环节,因此,严防提升运输事故,必须做到:

  1、加强挂钩工作责任心,严防跑车事故发生。

  2、安装灵敏可靠的防跑装置,如挡车器、挡车门等,使用保险插销和保险绳。

  3、保证绞车信号声、光系统齐全,灵敏可靠,安全提升,严格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与交接班制度。

  4、井筒和下山提升,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严禁违章作业。

  5、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挂班级必须达到:“三平”、“三直”、“一稳”、“一不漏”的要求。

  6、井下及地面各皮带机头、机尾设置安全防护栏及行人过桥等。

  三、矿井灾害事故的处理计划

  1、矿井灾害事故的处理计划

  为了有计划、有组织、有秩序地处理各类事故,及时有效的抢救遇难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小损失。因此,以矿委会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为核心,成立矿井就在指挥部,矿井就在指挥部设在调度中心,编制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成员:******

  救灾指挥部人员职责:由矿山救护队配合处理。

  1、矿长:是处理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上级主管部门及指挥部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的作战计划。

  2、矿工程师: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制定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有关矿长、科长:根据营救遇险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处理事故所需要各种设备和物资,严格控制人员,签发营救事故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矿山救护队长:对矿山救护的行动具体负责,全面指挥、领导矿山救护队完成计划规定的任务。

  5、各队长、班长:负责核实对本队所需各班组在井下工作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灾区人员有组织撤离到安全的地方,将灾区看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事故等情况如实报告调度中心,随时准备接受矿长指示,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6、矿值班调度员:负责记录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并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就在指挥部所有成员,召集有关人员传达矿长命令,统计掌握出入井人数和留在井下各地区人数,并严格控制入井人员。

  7、发生重大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中心汇报事故地点、事故性质等情况,调度中心接到电话侯,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并按顺序召集有关人员,在指挥部的领导下,分工负责,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井下就在地设在灾害地点附近支护好的进风巷,就在的方法和原则应根据灾害性质和地点确定,一般应采取切断电源,封闭事故区直接救灾,凡井下人员必须熟悉本地区域的僻灾线路,能够由最近线路达到安全地点。

  (1)撤离灾区人员: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和互救措施,位于灾区,涉及灾区的人员接到通知后要有组织、有秩序地按照僻灾线路撤离到新鲜风流中。救灾指挥部在救灾时,首先要采取措施抢救遇难和被困人员,防止事故扩大,工作面发生事故时,受灾的人员要以事故地点为中心,把所有人员撤离到安全的进风巷中,避灾过程中,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两人以上编组同行,要互相帮助,互相照顾,不准单独进入灾区。

  (2)避灾措施:当发生瓦斯事故、煤尘爆炸事故、火灾事故无法撤离时,暂时躲到安全地点,不能及时撤离的人员要冷静、沉着,尽量减少盲目行动并在躲避地点悬挂矿灯,工具、衣服等,敲打巷道、轨道等发声互救信号,等待救援,就在人员也可以用电话同就在指挥部联系,截断管道,利用管道向灾区供给新鲜风流,保证被困人员供氧。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波的冲击方向,面部朝下扑到在水沟里,用湿毛巾或衣服堵住嘴和鼻子,隔绝高浓度有害气体的伤害,待爆炸波过去后,迅速迎着新鲜风流的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

  (3)停电措施:发生灾害时,由灾区指挥部下达命令,调度室通知,井下中央变电所的变电工立即将通往事故区的电源切断,恢复送电时,必须经瓦检员检查灾区有害气体浓度,确认未超限,向救灾指挥部汇报后,救灾指挥部先送风、后送点的原则,下令向指定地点送电。

  (4)防止事故扩大措施:井底车场、运输大巷、主要硐室发声火灾,如不能扑灭时,由指挥部决定,反风、停风、封闭处理。主要井回风巷发生火灾时,可采取直接灭火,采取工作面发生火灾不能直接扑灭时,要及时派救护队员向灾区发送自救器,救护灾区被困人员,抢救灾区遇难人员时,必须在救护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以救护队员为主进行抢救。

  2、水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1)井下突然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调度中心,尽可能地取材,迅速加固工作面,堵住出水头,防止事故继续扩大。

  (2)井下人员如被水堵截在某一巷道内,应保持冷静,并敲打轨道和钢管,支护,发呼救信号。

  (3)调度室接到报告后,应通知工人撤离险区,并制定营救措施进行营救,并在必要地点打设临时水墙,启动全部排水设备,全力抢险救灾。

  3、顶板事故处理计划

  (1)抢救遇难人员,首先应直接与遇难人员取得联系(呼叫、敲打等),以确定遇难人员所在位置和人数。

  (2)如果遇难人员所在位置通风不好,应加强通风。如果被堵在里面、应利用水管,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难人员送新鲜风流、饮料和食品。

  (3)抢救中心必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若有二次冒顶危险,应首先加强支护,准备好安全退路。

  (4)在冒顶区工作时,应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的变化,并检查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情况。

  (5)在清理冒顶矸石时,要小心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难人员。

  (6)在处理顶板事故时,应根据冒顶高度、冒顶岩块及冒落位置和范围大小,以及围岩破碎和矿压等情况,采取不同抢救方法,具体措施由救灾指挥部在现场制订执行。

  4、发生火灾、水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遇灾路线

  矿井一旦发生灾害事故,首先应正确判断事故发生的地点及受灾情况,并立即向调度中心汇报,争取救援,同时受灾区的所有人员必须积极自救、互救,尽可能地沿避灾线路撤到安全地点。

  (1)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时的避灾路线,处于灾区回风侧的人员,无法直接穿越灾区时,应佩戴自救器,无法自救时,可用湿毛巾或衣服堵住嘴和鼻子,可就近撤离到新鲜风流中,处于灾区进风侧人员,迅速迎新鲜风流方向经进风上山、石门、沿主井撤离到地面。

  (2)发生水灾避灾线路,发生透水事故时,所有人员沿避灾线路,靠近道向高处撤离,经主井或副井到达地面。

  (3)矿井本年度采掘范围内必须按照《预处计划》和《避灾撤离线路》设置明显标志,标明遇到灾害时的撤离方向,工作区域内所有人员都必须熟悉避灾线路,并能按灾害性质迅速撤离危险区。

  四、本计划未尽事宜,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及《救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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