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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预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8-22 16:34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矿预防台风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地面变电所及架空线路应对台风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使供电遭受台风灾害时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台风应急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台风季节供电设备设施的安全,保证灾害和抗灾救灾期间主、副井、压风、扇风、35KV变电所、井下变电所、井下中央泵房等重要地点的供电及井下各掘进迎头的供风,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家电网公司防汛管理办法(试行)》、《XX供电公司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1.3.1 统一指挥、协同配合原则

  在防台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组织开展防台风部署、应急抢修(抢险)、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处理工作。所属人员在防汛防台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台风袭击期间的应急处理和善后恢复工作。

  1.3.2 安全第一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突出在防台风工作过程中的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防台风工作要周密部署、妥善安排、配备足够的安全防护器材,台风到来时突出一个“避”字,避其锋芒,以人为本,确保应急抢修人员的人身安全。

  1.3.3 高度重视原则

  台风来临时,全体干部、职工要把防台风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中心工作,防台风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进入临战状态,要迅速到岗到位,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克服麻痹大意、侥幸心理。

  1.3.4 保证重点原则

  在发生台风大范围损坏输、配电设备及地面建筑事件时,优先保证重要输电设备及提升设备恢复,以提高整个生产系统恢复速度和效率。必要时以牺牲局部利益为代价,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1.3.5 预防为主原则

  防台风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基本方针,坚持“台风来临前防,来到时避,过去后抢”的基本原则,以防为主,防抢结合。

  2、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为保证发生事故灾害时及时进行抢险救灾,矿成立防台风领导小组(既抢险指挥部,地点设在调度室)。

  2.1.1、组织机构及职责:

  ⑴领导小组:

  组 长:孙福鹏

  副组长:郭锋、查洪鹏、朱宁勋、王生超

  成 员:李连仲、郑玉友、公为梅、赵厚春、李少军、姜朝俊、以及调度室、安监科、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矿压科、通防科、监控中心、达标办、企管办、矿办公室、保卫科、医院、物资采购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职责:负责《星村矿预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落实。

  ⑵防台风救灾抢险队伍及职责:

  机电技术组:组长郭锋,成员机电科2人及仓储值班3人,负责台风期间机电设备调拨及相关图纸准备。

  35KV电源线路组:组长姜朝俊,成员运转工区机电修2人,掘进一队留守6人及一队升井的15人,负责35KV电源线路的巡查及应急处理。

  35KV变电所组:组长张海洋,成员运转工区机电修2人,掘进二队留守6人及二队升井的15人,负责35KV变电所设备安全运行和应急处理。

  副井井口组:组长刘东元,成员运输工区人员15人,筛分车间10人,掘进三队留守6人及三队升井的15人,负责副井井口及周围防洪设施的检查、井口两侧封堵及应急处理。

  主井井口组:组长王武哲,成员运转工区机电修2人,筛分车间6人组成,掘进五队留守6人及五队升井的15人,负责主井井口及周围防洪设施的检查及应急处理。

  主扇风机组:组长贾海滨,成员运转工区机电修2人,掘进6队留守6人及六队升井的15人,负责主扇风机设备的巡查及应急处理。

  升井人员核查组:组长翟少华,成员小分队人员6人,保卫科5人,在副井上井口等候室,负责维持秩序和升井人数清点工作。

  调度指挥组:组长王传智,成员调度室2人,负责调度机台指挥(记录),并负责铲车的调度。

  通讯组:组长朱本岗,成员监控中心6人,负责台风期间通讯保障工作。

  保卫组:组长王利,成员保卫科20人,负责台风期间保卫工作。

  物资保障组:组长李景林,成员企管办3人,供应科3人,仓储中心3人,负责抢险物资的保管、发放、供应。

  后勤组:组长王建军,矿办公室3人,生活科10人,负责台风期间的车辆调拨、医疗及后勤保障。

  救护组:组长武凤林,成员医院5人,负责台风期间的医疗救护工作。

  地面应急处置综合组:组长朱宁勋,成员地面留守人员,机厂3人、通防3人、皮带2人,综采10人,掘进七、八队12人(每队6人)及七、八队升井的30人(每队15人),负责工业广场险情检查和应急处理。

  地面应急处置预备组:组长查洪鹏,成员综采升井人员30人,负责工业广场应急预防处理。

  西风井组:组长朱计国,成员西风井保卫人员2人,负责西风井广场内险情检查和应急处理。

  2.2汛情分级及地面设施损坏预警

  根据防台指挥调度信息及汛情等级划分办法进行分级,共分五个汛情等级。

  2.3发布台风消息阶段

  一级汛情通知。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热带风暴)消息,台风正在发展,有可能影响我矿。

  2.4 发布台风警报阶段

  二级汛情通知。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热带风暴)警报,台风正向我矿方向迫近,风力7-9级, 我矿所处地区可能普降暴雨或局部有大暴雨,24小时雨量达100毫米,或过程雨量达150毫米。电力线路可能出现少量线路跳闸中断。

  2.5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阶段

  三级汛情通知。气象部门预报台风紧急警报,我矿所在地区将遭受较强台风影响或正面袭击,风力可达11级。台风将在沿海登陆,对我矿所在地区影响很大,可能普降大暴雨或局部特大暴雨,24小时雨量达150毫米,或过程雨量达200毫米。电力及通信线路可能有较为严重毁损、可能有一定数量的线路倒杆,较多电力线路跳闸中断。

  四级汛情通知。气象部门预报我矿所在地区将遭受强台风袭击,内陆风力可达12级以上,我矿所在地区可能普降特大暴雨,24小时雨量达200毫米,或过程雨量达300毫米。可能出现大部分交通中断,电力及通信线路大面积倒杆、跳闸中断,部分变电设施进水、损坏,部分电网分裂瓦解。

  紧急防汛期通知。气象部门预报我矿所在地区将遭受特强台风袭击, 并伴有普遍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可能24小时雨量超过300毫米,或过程雨量普遍在400毫米以上。可能出现电力及通信线路严重倒杆、中断, 部分变电设施进水、损坏,电网全面分裂瓦解。可能出现电力、交通、通信全面中断等极端情况。

  3、应急响应

  3.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3.1.1 按台风、汛情的范围和严重程度,应急响应行动分为五级。

  3.1.2 预案启动后,矿防汛防台领导小组防台风办公室实行24小时有人值班。

  3.1.3立即按预案投入抗灾抢险工作,在地方政府防台风指挥部和矿防台风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电力保障的一切应急工作和救灾支援工作。

  3.2 一级汛情响应

  3.2.1 当防台风指挥部发布一级汛情(台风消息)时,突出一个“防”字,积极防范,做到有备无患。

  3.2.2密切关注台风信息,职工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各小组合理安排各自管辖的电力设施的巡视检修。

  3.2.3 加强输配电线路的值班和巡查力量,检查各个机台、办公室门窗,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关紧,确保变电所用电、直流系统、排水系统完好。

  3.2.4检查抢修工器具和备品备件是否完好足够。

  3.2.5 对在台风情况下,可能危及输配电设施的杂物等要向当地政府汇报,请求政府帮助进行处理。

  3.2.6 配合做好地方防台风抢险应急电源的保障工作,落实保供电措施,尤其井上下主要机台的供电。

  3.3 二级汛情响应

  3.3.1 当防台风指挥部发布二级汛情(台风警报)时,矿防汛访台领导小组人员立即到岗值班。

  3.3.2 积极和当地政府防台风指挥部保持联络。

  3.3.3密切关注台风进一步动态。

  3.3.4对正在工作的地面场所要暂停,做好防台风安全措施。重点做好重要变配变电设备和输配电线路的巡查。

  3.3.5 准备好抢险物资,组织好抢修队伍,进入待命状态。

  3.3.6 进一步落实重要机台的保供电措施,监督检查重点保供电的电力设施完好。

  3.3.7做好或加固线路防风拉线。

  3.3.8 进一步检查重点部位房屋、排涝设备、变电所进所道路、电力通信网等是否完好。

  3.4 三级汛情响应

  3.4.1 当防台风指挥部发布三级汛情及以上(台风紧急警报)时,防台风领导小组人员立即到岗值班。

  3.4.2组长不定期地召开会全矿会议,部署抗台风抢险工作。

  3.4.3 积极和当地政府防汛防台指挥部保持联络。

  3.4.4 抢修队伍到岗到位,应急发电机到指定地点待命。

  3.4.5没有防台风领导小组命令不得擅自组织抢修。

  3.4.6 随时了解和掌握台风经过情况、受灾情况和抢修恢复情况,每小时向矿防台风领导小组汇报。

  3.4.7后勤物资保障系统要保证防台风必需物资随需随供。

  3.4.8 视灾情严重程度,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请求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援。

  3.5 四级汛情响应

  3.5.1 由组长主持,随时组织汛情、电力设施毁损情况分析会,研究抗台、抢险、救灾措施,发布命令。

  3.5.2 指挥部根据灾情严重程度,请求上级、政府、支援。

  3.6 紧急防汛期响应

  3.6.1 对于重大汛情,由组长主持,随时组织汛情、电力设施毁损情况分析会,研究抗台、抢险、救灾措施,发布命令。

  3.6.2 紧急防汛期工作重点是全力转移、确保生命财产的安全。

  3.6.3 请求或接受上级部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援。

  3.7 信息报送

  3.7.1 执行定期汇报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网络的畅通,在每天上午11:00和下午16:00 (具体报送次数根据台风实际情况增加),定时汇报各小组防台举措落实情况、受灾受损情况和抢险修复情况等信息。防汛领导小组汇总数据后上报公司防台风指挥部。

  3.7.2 台风经过后,立即统计设备、设施受损情况,书面汇报防台风办公室。

  3.7.3通讯联络:

  矿调度室电话:0537—4677666;

  曲阜供电局调度中心电话:0537—4412951

  由调度室根据响应级别逐级汇报上级主管部门。

  3.8 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的措施:

  3.8.1煤矿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矿调度;

  3.8.2然后由矿调度室向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指挥部报告;

  3.8.3应急预案指挥部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事态发展趋势确定分级响应级别,对不同的响应级别,确定事故的通报范围、应急指挥部的启动程度、应急力量的出动和设备、物质的调集规模、疏散的范围等。

  3.8.4指挥部将根据情况上报县、市有关部门并同时向省煤炭工业局值班室和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西分局报告。

  3.8.5 事故发生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报告,逐级上报。

  3.8.6事故现场保护。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保护好事故现场;警戒保卫组应立即做好警戒保卫工作。

  3.9 应急恢复

  3.9.1 台风经过后,根据矿防台风办公室的通知,宣布进入现场恢复阶段。

  3.9.2 电力设施抢修保障系统,按照“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尽最大可能恢复各机台供电。

  3.9.3做好信息传递工作,畅通信息渠道,切实掌握各级电网受损情况和抢修恢复情况,并及时报送矿防台风领导小组,统筹安排抢修救灾工作。

  3.9.5 应急恢复同时,要做好损坏资产的现场取证工作,为灾后统计、理赔工作打好基础。

  3.10 应急结束

  台风过境,降雨基本结束,接到矿防台风办公室警报解除命令。

  4、 应急保障

  4.1 现场救援和抢险保障

  4.1.1 对重点易出险的输配电设施,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4.1.2 当出现新的灾情、险情后,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组织实施。

  4.2 应急队伍保障

  4.2.1 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台风的义务。5月10日前将防汛防台应急工作组、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名单报矿防台风办公室,并覆行工作职责。

  4.2.2 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为矿防台风的防范时间,各级防台风小组成员必须到职到位覆行职责。

  4.3物资与车辆保障

  4.3.1根据防台风的实际需要,在台风期前检查防台风物资的储备情况,并根据检查情况补充防台风物资,并将检查情况和需要补充的物质报告矿防台风办公室。

  4.3.2矿内车辆优先保证防台风抢修用车需要。

  4.4 设备、设施安全保障

  4.4.1 台风期前,对矿内防台风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

  4.4.2 制定检查发现问题的对策和措施,实施整改,并将无法实施整改的情况报告防台风办公室,同时重点进行监视。

  4.5.3 对房屋、建筑物不牢固及渗漏问题进行加固、修缮。

  4.5 应急培训、训练和演练

  4.5.1 对全所员工实施防台风知识和本预案的培训。

  4.5.2 必要时,应进行防台风的演练,演练方式可采取:个体(班组)、及全矿联合防台风演练,提高各级防台应对能力。

  5、应急预案

  5.1矿应急抢险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成立指挥部,赶赴现场实施指挥;与此同时根据响应级别,汇报响应主管部门。

  5.2统一指挥原则:指挥部由总指挥统一指挥,总指挥不在现场由副总指挥(按排名顺序依次)担任指挥工作。

  5.2.1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5.2.2自救互救原则。灾害发生初期,积极组织自救,需要停产撤人的,立即按照预案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撤离现场,防止事故扩大。

  5.2.3安全抢救原则。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5.2.4通讯畅通原则。井上下应设立专线指挥电话,并保持畅通。

  6、现场医疗救护紧急措施

  应急医疗救护,主要利用矿医院和地方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进行紧急救护。需要时,请曲阜相关医疗单位的医疗队伍参与救护。

  7、现场应急对策

  7.1应急行动

  7.1.1遇有大风雨天气但不影响主副井提升时,由机电留守领导组织加强对各重要地点、主副井口、主副井提升、主通风机、地面供电及东大门排水沟的巡查,确保供电安全、通风、提升设备等正常运转,严防洪水进入重要机台及矿外的洪水灌入矿内。

  7.1.2遇有大风雨天气可能危及通风、排水、提升设备正常运转时,由运转工区加强检查并随时汇报机台各要害场所险情。为确保安全,领导小组有权酌情下达停工命令,并将命令井下施工人员回撤到地面进行抢险。

  7.1.3天气预报有台预报时,由调度机台值班调度员直接下达停产撤人的通知,值班矿领导及领导小组人员统一指挥,并由留守应急抢险队伍实施相应措施保护好井口、变电所及主通风机房等要害场所的安全。遇有雷击灾害致使部分设备故障或局部线路停电时,由运转工区集中力量抢修,如影响扩大危及正常的提升、通风、排水时,井下人员必须升井。

  7.1.4当35KV供电一回路中断时,由矿方联系供电公司,并尽快组织力量协助供电公司抢修进线线路,并投用备用回路;当35KV供电与备用回路均出现故障时,运转工区应立即通知调度室,并安排人员迅速打开主井井塔防爆门进行井下自然通风,按《停电停风事故应急处理预案》进行。

  7.1.5遇有雷雨天气,运输工区及其他各场所地面露天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立即撤至安全地点。

  7.1.6各抢险小组在接到抢险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之内到达指定地点集结,按照分工指令投入抢险一线。

  7.1.7台风期间,工业场区发生积水、内涝,威胁主、副井口或灌入重要机台,矿防台风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险队,首先封堵工业场区东大门,封堵墙要求:用袋装沙土,构筑挡水墙,要夯实砸牢,并和围墙接好茬,墙高1.0m,宽2m,随着水位不断增高,封堵墙也应不断加高、加宽,确保封堵墙不漏水。 并及时在主、副井口四周或重要机台四周筑封堵墙,防止雨水灌入井下或重要机台。筑完封堵墙后,派专人巡回检查有无漏水处,发现异常,立即组织人员堵漏。

  7.1.8主、副井口必须备有充足的防洪物资,编织袋装土后摆放在井口,以便在井筒周围筑防水堤时急用,防止洪水倒灌入井。

  7.1.9井口值班人员发现地面洪水超过堵塞井口的异常水位时,必须立即汇报矿调度、矿值班及防台风领导小组人员,上述人员接到汇报后,立即启动抢险预案,由防台风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井口抢险队用准备好的材料进行封堵井口周围,最大限度地延缓洪水倒灌的时间与水量。

  7.1.10调度室立即通知井下主排水泵房及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关闭好、关闭严所有的密闭门,并立即启动三台大泵进行排水,最大限度的将水位控制在警戒线以下,做到万无一失。

  7.1.11在接到领导小组下达的停产撤人通知后,调度员同时通知井下除主排水泵房、中央变电所、副井下井口把钩、信号以外的各个工作地点人员,立即停止工作,由各区队带班人员为指挥人,现场安监员为监督人,按照各单位的防水避灾路线回撤到副井下井口(各队现场安监员及带班队长在确认无人后方可最后撤离)。

  7.1.12回撤到副井下井口的人员,必须听从把钩工的统一指挥,严禁拥挤打闹,按照先后顺序排好队,根据领导小组安排是否升井。井下调度主任、安监科值班科长及在井下的各级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好秩序。

  7.1.13确需要升井时按照井口上下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由各单位统计好升井人数报调度室。在上井口处由人员核查组清点。

  7.1.14泵房、中央变电所值班人员、副井下井口信号工、把钩工最后一钩升井,升井前必须经防台风领导小组同意,否则不得升井,并坚守工作岗位。

  抢险期间,各单位要顾全大局,相互协调,严禁推诿扯皮。凡拒不服从命令和指挥以及失职渎职者,一律将予以从重从严责罚。

  7.1.15抢险期间,各抢险组长必须随时向防台风领导小组汇报抢险进展情况,以便统一协调和指挥。

  7.2避灾措施

  7.2.1各单位接到调度室下达的撤人通知后,所有人员要迅速选择避灾安全路线撤离,并报告矿调度室,当班安监员及带班队长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撤离工作。人员回撤到副井下井口处。

  7.2.2避灾路线:按照矿避灾路线行进。

  7.31抢险结束

  7.3.1灾害现场得到控制,受灾人员已全部脱险,现场及周围环境无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经抢险指挥部同意后,现场应急抢险结束。

  7.3.2抢险结束后,应立即着手现场的恢复工作。完善各系统,对恢复工作参加的队伍及所需设备要及时协调,保证恢复工作顺利进行。

  7.3.3对应急预案不完善之处进行修订,保证应急预案的正确性、可靠性。

  附件:

  星村煤矿单回路供电应急处理预案

  为迅速处理因电网进线事故引起的停电及其它原因,尽可能缩短因事故造成的停电影响,保证矿井突遇停电故事故时能有条不紊进行应急处理,保证矿井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望有关单位严格按预案要求认真传达。

  一、做好矿井设备的安全运行保证:

  1、矿井单回路运行期间机电部门雨季期间安排专盯,负责处置应急情况。

  2、运转工区负责加强各要害场所尤其是35kv地面变电所、主副井提升机、主扇风机房的巡检力度,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地面35kv变电所值班员做好单回路供电期间的设备尤其是主变压器的巡视检查,密切注意电压、电流变化,运行声音的变化并做好记录,每班向调度室汇报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及电压电流变化情况。

  4、运转工区应提前对主井井塔防爆门进行检查,确保矿井停风时能够自行打开。

  5、中央泵房值班员及下山各排水点必须坚持每班排水,中央泵房将内外水仓水位排至最低位置(9梯以下)。

  6、监控中心应加强调度通讯系统,尤其是备用电源的检查检修,确保通讯畅通。

  7、各单位加强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确保供电可靠,杜绝因短路事故引起越级跳闸。

  二、应急处理组织汇报程序:

  1、单回路供电期间,井下各掘进迎头如出现主风机及备用风机同时停运,带班区队长、安监员必须立即停工,组织迎头人员全部撤至进风轨道大巷。

  2、矿井出现全矿停电事故时,35kv地面变电所值班员应立即通知矿调度机台和曲阜市电力调度并详细记录调度指令。紧急情况下,值班人员可以根据曲阜市电力调度指令先处理事故后再及时汇报。

  3.矿调度接汇报后调度值班主任应立即下令通知井下各施工地点人员停工撤人。人员回撤到进风大巷,等候命令。并安排运转工区人员检查主井井塔防爆门是否打开,保证防爆门打开,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4.由调度机台通知矿井抢险指挥部成员成立抢险指挥部,启动《矿井应急抢险预案》。

  5.有关向上级部门的汇报程序按照《矿井应急抢险预案》要求进行。

  三、变配电场所和曲阜电力调度及指挥部成员联系电话

  姓名号码职务姓名号码职务

  孙福鹏37766总指挥 (矿长)郑玉友36717防冲副总

  朱宁勋36796副总指挥、 地面应急处置预备组长李连仲36733运输矿长

  查洪鹏36766副总指挥、 地面应急处置综合组长赵厚春36719通防副总

  郭锋36795副总指挥 、机电技术组长公为梅36715采掘副总

  王生超36762副总指挥(总工)李少军36779防治水副总

  王传智36728调度指挥组组长刘建立36703安监科长

  姜朝俊3679035KV电源线路组组长翟少华36708人员核查组长

  张海洋3671335KV变电所组组长孟伟峰36731技术科长

  朱本岗35966通讯组组长白若庆36718地测科长

  李景林36707物资保障组长蔡辉36730地压科长

  王 利36777保卫组组长范亚龙36735仓库中心主任

  刘东元36775副井井口组组长武凤林35799救护组组长

  贾海滨36773主扇风机组组长吕玲36792生活科长

  王武哲36712主井井口组组长王建军36701后勤组长

  朱计国4677011西风井组组长

  “三防”调度值班电话0537-4677666

  曲阜供电公司调度O537—4412951 4408661 4408662

  曲阜电网有权发布调度指令的调度值班人员名单:

  陈俊、彭猛、刘松、陈俊、朱甲林、王鲁东、魏北斗

  四、全矿停电停风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一)进线或35kv变电所故障停电

  1、出现故障后,35kv变电所值班员应立即与曲阜市供电调度联系,问清故障原因及恢复送电大约时间,记录调度指令;

  2、35kv变电所值班员应将现场事故状态及与供电调度的联系情况、调度指令详实的汇报矿井救灾指挥部及机电矿长。

  3、机电矿长立即安排人员配合供电公司处理故障。

  4、如故障处理难度大,在用回路恢复送电时间长,可与供电公司配合根据春防试验具体情况,安排专人解除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尽快恢复备用回路送电。

  5、如遇2#主变压器故障停电或35kvⅡ段母线段故障机电部门应组织排除故障。

  6、如遇35kv在用主变或进线断路器故障,可紧急利用备用回路的相应位置的手车作为备用设备使用。

  (二)主要通风机停风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地面主通风机停风后及恢复送风

  (1)矿井双回路供电同时断电时,根据调度室通知,由运转工区负责检查主井塔上的防爆门并打开主井上井口的有关风门,充分利用自然风压。

  (2)恢复送电后,及时启动主要通风机,运转工区负责检查主井防爆门是否关闭。主要通风机恢复正常运转2 O分钟后,经检查井下处于安全状态后,有害气体不超限时,由总指挥下令通知中央变电所、泵房和移动变电站恢复送电以及采掘工作面等逐级送电。

  2、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

  (1)恢复局部通风机供风之前,必须由瓦斯检查员和施工单位的另一专人共同检查停风区域的瓦斯情况或参考各掘进工作面的监测监控显示的瓦斯浓度,检查时,携带氧气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在前,施工单位一人在后,并且相距4~6米,从外向里随时检查瓦斯和氧气浓度,只有经检查、停风区域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0%,最高二氧化碳不超过1.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 0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由瓦斯检查员同意,司机开启风机,风流稳定后方可向掘进工作面恢复供电。如果停风区域内的瓦斯浓度大于1.0%或二氧化碳大于1.5%,但均不超过3%时,由瓦斯检查员负责采取以下措施就地排放:

  ①在局部通风机后的第一节(或停风地点回风流汇合处大于1 Om处)风筒上扎一绳索(或铁丝),以控制局部通风机向迎头的供风量。

  ②瓦斯检查员在回风口风流混合处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大于1.5%时,必须收紧绳索,减少向迎头的供风量,保证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超过1.5%。

  ③经检查局部通风机停风区域的所有地点瓦斯均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1.5%时,方可恢复局部通风机的正常通风。④排放瓦斯等有害气体经过的路线必须停电撤人,排放工作不结束,严禁人员进入和擅自送电。

  (2)经检查,证实停风区域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时,必须制订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由救护队实施,安监、通风部门监督。

  (3)注意事项

  ①进入临时停工停风区域(不超过2 4 h)检查前,首先检查矿灯、自救器、光学瓦斯测定器、氧气检测仪等有关仪器,确认完好、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在进行检测的过程中,要精神集中谨慎小心,不可造成撞击“火花”等隐患。

  ②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氧气浓度低于1 8%或其他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时,必须停止前进。在巷道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不能及时处理的要在2 4h内进行封闭。

  ③未经批准严禁进入停风区检查;严禁不具备安全仪器进入停风区检查。

  ④严格按本措施要求及批复意见执行。

  五、全矿停电副井井筒中有人应急处理措施:

  1、全矿井突然停电导致提升系统故障停运:

  (1)如事故停电时副井正处于提升人员状态,停电后提升机可实现恒减速安全制动,乘罐笼人员应沉着、冷静不得恐慌、拥挤,静候恢复提升或抢险人员。

  (2)主提升司机在发现事故掉电安全制动后,应立即收回主令手把及闸控手闸,恢复零位,等侯恢复送电。

  (3)恢复送电后,司机及现场处理人员应立即检查提升机各部位是否正常,检查无误后即可试钩,如此时罐笼内有人员,无论原提升方向如何都应将人员慢速(不超过4米/秒)提升上井,待试钩正常后,才准进行重新提升人员。

  2、矿井停电导致提升人员期间罐笼突然停运,在确定短时间内无法恢复供电后,由总指挥确定井下人员是否由梯子间升井;是否采取应急措施将罐笼中的人员疏导由梯子间升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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