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班组长带班制度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09-06 14:50
来源:煤矿安全网
煤矿班组长带班制度
为了确保班组长深入现场指挥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制止“三违”现象,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组长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必须做到与职工同上同下。准确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薄弱区段的巡视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发生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班组长责任。
二、作业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问题时,班组长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事故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三、班组长要严格执行井下现场“汇报”制度,即班前、班中、班后向调度室及队部值班室汇报当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班组长要严格执行井下现场交接班制度,上一班的班组长要在井下现场交接班中详细交接上一个班井下安全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一个班安全注意事项。
五、各区队班组长下井无故达不到应下井次数,或者下井登记有弄虚作假者,否决本人当月安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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