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煤矿地面火药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辽源矿业集团公司梅河煤矿矿井地面设有一处永久性爆炸材料库,梅河二井+195水平设有一处爆炸材料库。库房内存有一定量的可燃物,并有电源,有发生火灾的危险。如果火势得不到有效控制,将导导致火药、电管爆炸。使巷道支护受到损坏,造成巷道垮塌。并生成大量一氧化碳,并有可能引发瓦斯、煤尘参与爆炸,造成人员的大量伤亡。
二、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矿统一领导和各业务科室及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瓦斯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各井口要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针对本井口的瓦斯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瓦斯事故灾难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矿长为主,实行各级主管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5、灾难事故以抢救遇难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入,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6、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应急组织体系
梅河煤矿火药库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总指挥、副总指挥、下设事故处理、器材供应、秩序维护、医疗急救、新闻发布、善后处理6个小组。
2、指挥机构及职责
总指挥:矿长负责本矿瓦斯事故应急救援的总体指挥工作。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开拓掘进矿长负责本矿瓦斯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处理、器材供应的分管指挥工作,管理矿长、工会主席、副书记负责本矿瓦斯事故应急救援秩序维护、医疗急救、、善后处理的分管指挥工作。
事故处理组:矿山救护队、通风科、安全科、技术科、机电科、井口段队负责积极组织事故的抢救工作,防止灾害扩大,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
器材供应组:供应科、井口供应站、总机厂、附件厂负责及时供应事故抢险救灾所需用的各种材料设备。
秩序维护组:矿保卫科、井保卫组、安办人员负责维护地面、井口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
医疗急救组:梅河口市医院、红梅镇医院、井口保建室负责负伤人员的现场临时护理、救治,尽量减少伤员的痛苦和伤情的恶化程度。
新闻发布组: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负责接待新闻媒体和灾情介绍。
善后处理组:工会、劳动人事科、财务科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四、预防与预警
1、危险源监控
梅河煤矿二井井下爆炸材料库, 均按规定由瓦检员每班进行一氧化碳和其它气体检验,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另有矿保卫科、保卫组定期对爆炸材料库的火药、电管及库房内设施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预防措施:
一、 地面爆炸材料库
⑴、 地面爆炸材料库的内外部安全距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⑵、 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立防护土堤、对库内供电、照明、避雷、通讯、消防及安全保卫等安全规定和要求。
⑶、 有爆炸材料库的各种火药、电管的储存、运输、发放等管理制度。
⑷、 随时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⑸、 爆炸材料库的安全出口不得少于2个。
二、井下爆炸材料库
⑴、布置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304条规定,距其它地点法线距离够用;有2个安全出口,都设有抗冲击波门;设置水沟。
⑵、必须备有足够的消防器材,如:泡沫灭火器、砂箱、水桶、锹等存放在辅助硐室或巷道尽头,定期检查保持完好无损。
⑶、贮存量不得超过该井口3天的炸药和10天的电管需用量。火药和电管必须分开贮存。
⑷、任何人不得携带矿灯进入井下爆炸材料库房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的照明设各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棉布或抗静电衣服。
⑸、建立、健全爆破器材装卸、运输管理制度,爆破器材贮存、保管制度,爆破器材发放、清退管理制度,雷管全电阻检查、编号制度,爆破器材防火、警卫制度,失效器材销毁制度,烛破器材管理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
2、预警行动
避灾路线:火药库---+195火药库通路----+195付井车场。
五、信息报告程序
1、报警系统及程序
报警系统:矿内井上、下有线电话、矿内铁通电话、程控电话能24小时联络。
报警程序:
2、现场报警方式
爆炸材料库一旦出现发火事故,灾区附近人员立即用附近通讯电话汇报井调度室,由井调度室向相关人员汇报。受波及人员立即判明事故发生地点的方向,用湿毛巾将嘴和脸捂住,用最快速度由附近入风侧按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并向调度室汇报。
3、应急反应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电话、灯光、敲击铁道或管路
六、应急处置
1、响应分级和程序
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预案,及时对事故进行抢险救灾。
2、处置措施
⑴、发生火灾事故现场人员要利用现场一切工具和器材进行直接灭火,电气设备切断电源,控制火势,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火药、电管引爆和人员中毒及火灾扩大。立即断电,使用干粉灭火器将火扑灭。
⑵、受火灾波及的巷道、硐室人员一律佩带自救器,按避灾路线撤离灾区,并向调度室汇报。
火药库的回风直接引入总排风道。
⑶、事故发生后立即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机电段负责切断通往火药库总开关电源。
⑷、按事故应急预案报警程序进行报警,相关人员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人员伤亡及出现的其它情况。
⑸、做好灾区侦察、灾区封闭的准备工作。指派专人观察灾区及回风流气体和风流变化情况。
⑹、待没有爆炸危险时进入灾区作业,进入灾区首先认真检查各种气体成份。
(7)救护队由火药库入风口进入灾区尽快把火药、电管隔绝,防止火药、电管引爆,进入灾区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以便能及时灭火。
电管、火药都采用分装、分运、分放的原则。
⑻、进入灾区支护损坏地点应及时恢复,以保证救护队员往返安全。
⑼、清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通风和救人。
⑽、如火势较大直接灭火无效时,应及时关闭火药库前、后防火门进行封闭。
7、应急物质与装备保障
⑴、全矿有过滤式自救器4683台,矿救护中队有AHY-6型呼吸器54台,HAZ-4型呼吸器9台,ASZ-3型输升器10台,BGT4000T型高倍泡沫灭火器1台,矿山救护车2台,千斤顶2个,风机4台,潜水泵2台。
⑵、井下各生产水平建有非常仓库,储备材料如下:
⑷、矿供应科、总机厂、附件厂备有相关的风机、风筒、管路及各种设备配件。
所有设备定期检查,不得挪用,启动应急预案时能及时调到现场。
八、附件
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