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规程中对矿井水仓容量的要求有哪些?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2-11-01 15:19 来源:煤矿安全网

 规程中对矿井水仓容量的要求有哪些?
 (1)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当一个水仓清理时,另一个水仓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扩建矿井或生产矿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m3/h以下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
 (2)正常涌水量大于1000m3/h时,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可按照下式计算V=2(Q+3000),但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不得小于4h的矿井正常涌水量。
 (3)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4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