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扇停风和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主扇停风和瓦斯超限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在出现主扇停风和井下瓦斯超限时,迅速成立指挥机构,确保迅速有效的排除瓦斯、消灭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
适用范围:
山西灵石昕益天悦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因停电等原因造成井下瓦斯超限时,及时采取的措施和处置办法。
二、成立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矿长:李宏伟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张文山;通风科长:冯维真;通风副总:郝贵林;安全矿长:胡强;机电科长:田振文
三、成立应急救援办公室
主任:总工程师:张文山
副主任:通风科长:冯维真
成员:吕庆龙、李杰、李哲、郑雷斌、余杰、张斌、田斌、张伟
办公室设在调度中心,电话:7089809
四、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工作;
负责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指挥;
及时向上级有关领导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五、预防与预警
1、预防工作
思想准备。加强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
组织准备。成立组织机构,按照责任分工,落实具体工作。
工程准备。加强各掘进现场“一通三防”工程质量检查,对存在隐患,立即进行处理。
物资准备。局扇、风筒、开关、电缆等物资准备充足。
通讯准备。检查矿井各通讯系统,保证通讯系统畅通。
2、预警行动
电气设备频繁掉电、保护不能正常投入使用;
设备运行不正常,有震颤、异响;
在雷雨、大风等恶劣天气状况下。
六、响应分级
公司根据停电、停风瓦斯超限范围的大小和受影响人员的多少,将应急响应行到划分为三级。
Ⅰ级应急响应
主扇停止运转造成井下大面积瓦斯超限,影响矿井安全,启动Ⅰ级响应。
Ⅱ级应急响应
主扇停止运转造成井下局部瓦斯超限,影响矿井安全,启动Ⅱ级响应。
Ⅲ级应急响应
当井下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造成瓦斯积聚,影响职工安全,启动Ⅲ级响应。
七、应急处置
一、矿井主扇停风后的处置办法:
1、矿井主扇停止运转造成矿井停风后,主扇司机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必须立即通知矿总工程师、通风调度、当日值班长、通风、机电、安全等部门领导,及时采取停风后的安全措施。
2、矿井发生停风后,由矿通风科和调度室负责,立即将受停风影响的地点,停止工作,切断一切电源,所有人员全部撤离到水平或采区的进风巷道中。由矿总工程师迅速决定全矿井是否停止生产,工作人员是否全部撤出。
3、主要通风机停运后,必须积极采取应急措施,争取主扇或备用主扇在最快的时间内启动。
4、主要通风机停运且不能及时重新启动时,必须立即打开井口防爆门和有关风门,最大限度地利用自然风压通风。
二、局部通风的区域停风后的处置办法:
1、井下各作业地点不论何种原因出现停风后,由施工单位跟班队长、带班长负责,立即停止工作,切断一切电源,将所有人员撤离到全负压通风的进风流中,并由小队长负责在巷道口设置栅栏,由本工作面瓦斯员监督并在栅栏上悬挂“禁止入内”的警标,严禁一切人员入内。
2、由瓦检员、跟班队长立即向矿调度进行汇报,矿调度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组织查明停风原因,通过监控系统检测停风地点瓦斯情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及变电所恢复供电的规定:
1、主扇因停风、故障等原因停运,恢复通风时,由矿总工程师负责,根据监控系统等情况确定是否采用主扇进行瓦斯排放。
2、开启主要通风机排放瓦斯前,必须先将防爆门和行人小风门打开,采取短路渗新的办法进行排放。排放时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必须采取加大短路风量、降低矿井回风量的措施。
3、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斯浓度小于0.75%时,瓦检员进入各变电所内检查瓦斯。当中央变电所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瓦检员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在接到瓦检员的汇报后,方可先35KW变电所下达给中央变电所送电的命令;当采区变电所内瓦斯浓度小于0.5%时,瓦检员向矿调度室汇报,矿调度室在接到瓦检员的汇报后,方可向中央变电所下达给采区变电所送电的命令;工作面排放瓦斯,采区变电所只能向工作面送专用电源。
4、主扇恢复通风后,局部通风地点的局扇不得启动,只有在主扇运行15分钟后,井下系统巷道瓦斯排放结束后,方可按规定进行排放工作面瓦斯。
四、局部通风瓦斯排放规定:
1、在矿井恢复通风系统后,局部通风排放瓦斯工作要由外向里依次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两个及两个以上地点同时排放瓦斯,由通风调度负责做好协调指挥。
2、开掘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不超过30分钟,瓦斯浓度不超过2%时,由通风调度值班长安排通风队跟班队长、现场瓦检员按规定进行排放,排放时,施工单位安全副队长、带班长做好配合工作。
3、开掘工作面临时停风时间超过30分钟或瓦斯浓度超过2%且未达到3%时,必须制定措施,由通风科长、通风队长进行现场排放,安全科长现场监督。
4、停风后瓦斯浓度超过3%时,由通风科制定排放措施,将集团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贯彻,并签字备查,排放工作由矿山救护队负责,矿上协助,排放时矿总工程师必须亲临现场组织指挥,安全矿长现场监督检查。
5、局部通风排放瓦斯时的专项规定:
①排放工作面瓦斯时,必须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人工启动局扇。
②排放瓦斯时,严禁“一风吹”。必须采用“风流控制法”,利用排放瓦斯“三通”或改变风筒对接面积的方法严格控制排放出口的瓦斯浓度。
③排放回风路线的巷道必须停电撤人,并在通往回风巷的巷口设置警戒,防止一切人员入内。
④有几个工作面需要排放时,要由外向里进行,一个采区内严禁2个及2个以上的工作面同时排放。排放串联通风的地点时,必须先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分机开始排放,只有当第一台风机地点瓦斯排放完毕后,方可排放下一台风机的地点。
⑤排放瓦斯时严格控制排放回风流中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浓度,保证瓦斯的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的浓度不超过1.5%。
⑥排放后所有巷道中的瓦斯浓度均小于0.5%,且稳定30min无变化后,排放瓦斯才算结束。
⑦排放结束后,由机电人员检查停风区的所有电气设备,只有当机电设备全部完好时,方可恢复巷道内的送电工作。
⑧瓦斯排放时,要加强领导组织,明确排放瓦斯参加人员,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排放人员必须学习排放措施,并在学习记录上签字。
⑨所有参加排放人员要听从指挥,服从安排,各尽其责,严格把关,直到结束,并向调度室汇报。
附表一:发生事故后必须立即通知召集的人员名单及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