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窑煤矿反风演习方案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矿井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每季度应至少检查一次反风设施,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分钟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结合我矿制定的年度灾害预防措施及处理计划的内容,我矿定于2011年11月10日进行矿井反风演习。为使本矿反风演习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次演习的计划及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反风演习的日期、反风开始持续、结束时间:反风日期:2011年11月10日反风开始:2011年11月10日上午09时(北京时间)反风持续:3小时:即09时至11时结束时间:11时反风结束。结束后观察1小时,即12时结束反风演习。
反风方式; 利用矿井主扇反转进行反风,暂定2×90kw风机。
反风区域: 全矿井进行反风。只13#煤层130203的回采工作面,具有完整的通风系统,因此进行全矿井反风。
反风演习观测项目、地点和观测人
1、观察主扇运转情况,观测内容包括电流、电压、风机转数、轴承温度、风量、负压等项目。
2、测定全矿井各采区进、回风风流中的沼气、二氧化碳和风量,同时观察巷道中的风流方向。风量每隔半小时测定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每隔10分钟测定一次。
3、测定风量用机械翼式风表;瓦斯、二氧化碳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测定,负压使用U型管测定。
附:井下测点人员安排:
一、 反风后的矿井风量和瓦斯涌出量情况预测
反风后通风系统与原通风系统逆转,由正风时的负压通风变为反风时的正压通风,使原回风水平变为进风水平,原进风水平变为回风水平。预计反风后的风量可达到正常风量的40%以上,瓦斯涌出量正压通风时预计比负压通风时有所增加;待完全改变为正压后,瓦斯涌出量随时间的推移,其浓度将逐渐恢复到或低于反风前。根据我矿多年来瓦斯检查情况表明,此次反风演习中,沼气浓度最高不会超过0.32%。
二、 反风步骤:
第一步:各组工作人员进入各自工作岗位后,立即进行正常风流中各项目的数据测定。测定完毕后,即向总指挥报告。
第二步:当井下各测定地点测定人员汇报完毕后,全部正常时,这时总指挥下达开始反风命令。
1、主扇司机接到反风命令之后,应立即按要求进行反风操作:停止风机正转、启动风机反转,并在10min内实现风机反转。
2、井下各组人员将正风、反风时的风流停止时间记录清楚,并着手开始测定各项数据:沼气和二氧化碳浓度每10分钟测定一次,风量每30分钟测定一次, 为确保时间准确相同,入井时必须在地面统一对表。
3、反风持续时间3小时。
第三步:2小时后听总指挥命令,恢复正常通风,各组人员按照要求执行操作,并对各自负责的区域进行检查,持续时间为1小时。
第四步:各组人员向总指挥汇报井下情况。待一切恢复正常后,总指挥宣布反风演习结束命令。各组人员撤回指挥部,由总指挥做工作总结。
第五步:整理资料做出总结,并将反风演习中出现的问题制定计划,限期解决,同时将反风演习报告书上报榆次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 工作组织:
为顺利完成本次演习工作特成立反风演习指挥部和操作组
指挥部地点:生产调度室
总指挥:杨润虎
副总指挥:仇清贵
指挥部成员:尹爱存、卢国强、刘杰、张喜林、姚琥及相关管理人员。
1、回风井主扇操作组:由一名机电技术人员、两名主扇司机和两名机电工组成。
2、井口井下测定组:由测风员、安全员、瓦检员组成。
3、井下设施检查组:由通风工、安全员、瓦检员组成。
4、井下变电所操作组:由变电工负责。
四、 职责分工
1、反风演习前矿调度通知撤出井下所有与反风演习工作无关的人员,劳资科负责核实井下人员撤出情况,同时由机电科通知停止井下所有供电。
2、指挥部成员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反风演习的全部工作,一旦发生意外,应立即做出处理决定,以防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3、主扇操作组负责主扇反风操作和各种技术参数的统计工作,并要详细记录操作主扇反风装置所用的时间及反风前后的电流、电压、负压、轴承温度变化等情况。
4、井口、井下测定组负责记录各风井及主要进回风大巷的风量、反风时间和反风前后的风量及有害气体含量的测定工作。
5、井下设施检查组负责反风前后井下各主要地点通风设施的检查和简单的修理工作。
6、井下变电所操作组负责恢复正常通风后井下变电所给安有局扇的地点的送电工作。
在反风演习过程中,各工作小组若发现异常情况,必须立即汇报指挥部,指挥部立即做出处理决定。
五、 反风演习中可能发生的灾害预防
因我矿目前开采的13#煤层,该煤层是无火区,不会发生一氧化碳涌出现象。但反风时13#煤层密闭会有气体异常涌出。为了确保反风期间风路畅通,减小通风阻力,回采工作面的进风道、回风道不能有浮煤堆积现象,在反风前必须全部清理完毕。
1、在11月08日之前应对主扇。风机及其电器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确保主扇风机反风时启动装置灵活可靠,该项工作由机电负责人卢国强落实。
2、对正、反向风门要安排维修,要保证关闭严密、开启灵活。
3、在反风演习之前对整个回风道进行一次清理,保证风路畅通。
4、为防止反风过程中风流短路,反风演习过程中将反向风门关好。
七、 火源管理
1、在反风持续时间内,主、付井口、风井附近2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源存在。
2、在11月09日之前,必须对井下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次预防检查,在电器检查方面不留死角和空白点。
3、反风期间主井口及井底车场等地点不得进行电焊作业。
4、井下备足消防器材,以防不测。
八、 电源管理
1、反风期间,井口无关要紧的电源全部切断。
2、反风前除井下通讯电源以外,切断井下其它所有电源。
3、恢复正常通风前检查井下各机电硐室的气体浓度,当沼气浓度不超过1%时,要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待总指挥下达命令之后,方可逐级送电。
4、反风后,瓦检员对工作面进行全面检查,当沼气浓度小于1%时工作面方可送电,否则不得强行送电,局扇及电气设备附近20米以内沼气浓度小于1%时,方可人工启动风机。
九、 瓦斯、煤尘:
1、所有参加反风演习的人员,必须先组织学习反风方案,熟知各自的职责,进行明确的分工,必须持证上岗。
2、反风演习之前,对整个进、回风道进行广泛洒水降尘、冲洗煤壁。
3、在反风演习当天的08点之前,井下水泵房结束排水工作,水泵工升井在地面等待,反风学习结束后再入井工作。
4、井下所有与反风演习无关的人员,全部升井在地面等待。
十、 救护
1、参加反风演习人员入井时,必须佩戴自救器同时要切实做好自主保安工作,10日早班人员必须在07点之前全部升井。
2、在未进行反风演习之前,井下各区域人员到位后,必须对所在区域内巷道、工作面再进行一次人员清查。井口矿灯房应将井下人员升井情况于08时前通知部指挥。
3、反风演习人员进入各自地点后,区域监护工作由救护队员负责,井上值班救护队员做到当井下发生灾害时立即出动。
4、所有参加反风演习的救护队员必须佩带呼吸器,在入井前必须再次检查呼吸器,保证其各项参数符合《规程》的要求,携带齐全各装置,确保所带仪器的完好性。
5、反风演习期间,安排一名医生值班,值班车停在指挥部门前随时听候调度。
6、在反风演习前,救护队也需配备一些救护器材便于急用。
十一、 气体排放措施:
1、在反风期间,井下所有局扇停转。
2、停风区域的送风工作由区域检查人员(救护、瓦检员)全面负责,并按程序实施。
3、在排放初期,如果有异常现象出现,应立即向总指挥汇报,以便采取相应措施。
(一)先进行主扇排放矿井全风压系统瓦斯:
1、主扇排放矿井瓦斯时,由地面机电配合通风人员负责利用主扇的调节风窗控制风量排放。
2、主扇排放矿井内瓦斯,主扇出风口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措施,只有排出的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逐渐关闭短路风流的调节风窗。
3、通风系统正常后,只有主扇出风口处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才能开始井下各掘进头的瓦斯排放。
4、井下中央配电室、采区变电所恢复送电前,必须由瓦检员全面检查气体情况,只有瓦斯浓度在0.5%以下时,方准送电。
(二)井下局扇排放各掘进头及尾巷的瓦斯:
1、瓦检员负责检查本区域内的局扇及开关前后10米巷道内的瓦斯情况,只有在瓦斯浓度小于0.5%时方可开启局扇。若瓦斯浓度超过0.5%要立即汇报演习指挥部,采取措施处理后方可开启局扇。开启局扇必须执行指挥部命令。
2、排放瓦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顺序依次排放。
3、采取控制风量,逐级逐段低浓度排放的原则,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风流在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处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并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处设置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监测瓦斯涌出情况。
4、瓦斯浓度不超过3%的巷道,由通风工、瓦检员、安全员就地排放;瓦斯浓度超过3%的巷道,由矿山救护队进行排放。
5、按照排瓦斯先后顺序派专人设警戒,禁止人员入内。
6、排放瓦斯时要指派一名现场总指挥,负责所有瓦斯排放工作。
7、瓦斯排放结束后,由现场总指挥指定专人检查瓦斯、风筒、通风设施,若有问题及时处理。只有在排放瓦斯的巷道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方可指派专人向该工作面恢复送电。
十二、 通讯
1、在运输水平的测风站附近安装防爆电话,回风水平检测地点安装一部电话。
2、井下、地面各通讯点应保证联络畅通,电话灵敏可靠。
十三、 其它
1、地面的安全巡视由保安人员负责,确保反风演习过程中,井口无闲杂人员滞留。
2、反风时,若出现烟雾,气体超限时,立即通知调度室总指挥,由总指挥确定适时终止反风演习工作,并安排人员采取措施。
3、主要扇风机正反转运行状态的观测工作由主扇司机做记录,反风结束后,司机将记录交指挥部整理。
官窑煤矿 通风科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