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发放工操作规程
自救器发放工操作规程
一、一般规定:
1 自救器发放工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持证着装上岗。
2 自救器发放工必须熟悉自救器的用途,主要技术指标、结构及工作原理。
3 会一般的检查与保养。
二、操作:
1 自救器的发放
1.1 自救器实行专人专号发放。
1.2 发放自救器时必须先检查自救器外观是否完整,有无损伤、封条是否开启等情况,若有损伤,根据程度进行修复或更换,严禁将外观有明显问题,超期使用封条开启等不合格的自救器发出。
1.3 收回的自救器外观检查无损后,擦试干净放回原位置。
2 自救器的保养与检查:
2.1 自救器必须放在通风条件较好且干燥的地方,防止受潮腐蚀,自救器的使用期限为3年(从自救器标牌的日期算起)。
2.2 自救器应避免碰撞,并防止向下掉落,以防碰瘪外壳和引起漏气。
2.3 自救器每季称重一次,称重检查应使用经过校正误差不超过±1克的天平,增重超过10克的应予报废。
2.4 气密性检查要求负压在1360mmH2O处,在15秒内检查自救器不得有两个以上(含两个)离开外壳表面的冒泡漏气现象,否则,应予报废。
三、收尾工作:
1 把受损或报废的自救器进行登记。
2 填写好各种记录,搞好现场环境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