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寨煤矿火工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火工品的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特编制火工品事故应急预案如下:
一、矿井火工品的评估:
矿井火工品的危害主要包括火工品的储存事故、装卸事故、运输事故、清退事故。
二、矿井火工品的监控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管好、用好我矿的火工品,其要求如下:
2、药库工作人员必须是经矿政审并经专门培训合格者担任,持证上风。否则不得从事火工品管理工作。
预防火工品装卸、运输的事故的措施:
一、爆破材料的装卸、运输:
1、派往提运爆破器材的采购员、武装押运员、驾驶员,必须是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熟悉爆破器材性能和爆破规程,并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严禁未经培训的人员接触爆破物品。
2、运输爆破器材的汽车由分管矿长负责安排;必须是性能良好的专用车辆,车箱底必须垫橡胶板,对排气管要进行改造,杜绝火星进入车箱内;车箱不得用栏杆加高,并必须插有标着“危险”字样的红旗。夜间运输时,车辆前后应标志危险的信号灯;长途运输时,必须用封闭式后开门专用棚车,否则严禁装运爆破器材。
3、炸药、雷管严禁同车装载,炸药包箱不得超过车厢高度,且小于四层;雷管箱不得侧放、倒放和堆码二层以上,并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装车完毕后,应用帆布覆盖并捆紧后方准行车。
4、严禁用煤气车、拖拉机、翻斗车、三轮车、自行车、拖车运输爆破器材,严禁超载运输。
5、运输爆破器材时,车辆必须限速行驶,公路上运输,时速不能超过30公里;通过集镇村寨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运输雷管、炸药的车辆与其它车辆不能尾随而行至少要有30米以上的距离。
6、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得装载其它任何货物,严禁乘坐其它人员,严禁在车箱内吸烟。
7、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在途中停歇时,要在远离集市、建筑设施和人烟稠密的地方,并有专人看管,严禁在车辆附近吸烟和用火。
8、运输爆破器材的车辆行驶时,押运人员要带上袖标,持枪坐在车箱内,随时注意周围的情况,严禁在车箱内抽烟、睡觉。
9、爆破器材到达矿药库后,必须立即组织卸车,卸车工作必须在白天进行,卸车只有由药库工作人员进行,押运人员负责警戒,严禁其它人员进入卸车现场。雷管、炸药不能在同一地点同时装卸。当天运送的雷管、炸药必须当天装卸完毕。
10、炸药运输装卸过程中,严禁猛烈碰撞、抛掷、翻倒或坠落,必须做到轻拿轻放。
11、由平峒药库向斜井药库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每次向斜井药库运送爆破材料时,必须由通风调度向矿调度汇报,否则,有关单位有权拒绝运送爆破材料。
2)由矿调度负责与井运和机电调度联系往下运送爆破材料的时间,然后通知通风区什么时间内在平峒装爆破材料,通风区装好后汇报矿调度;再由矿调度通知通风区爆破材料出库时间。
3)必须由药库装卸工将爆破材料搬到专用矿车内(矿车内垫有木板、胶皮,上加盖),运到工业广场的指定位置,押运人员要负责警戒,严禁其他人员进入现场。炸药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矿车高度的2/3;电雷管只准堆放一层。爆破材料箱必须用纸壳等固定住,运送时不得滑动、挤压、碰撞;否则不准运送爆破材料。
4、药库人员装好爆破材料后向调度汇报情况――装多少药、多少管及装卸人员姓名,之后待命。若出现爆破材料运到工业30广场分钟后,仍不能往井下运送的情况进,必须向通风区和矿调度汇报,由矿调度通知公安科派人员看守,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运到斜井药库后,由斜井药库的接收人员向区调度汇报接收情况。若数目不符时,必须及时将装卸人员留住,并向矿调度汇报,仔细检查;查出责任者后,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6、运送爆破材料的车辆,必须写有“危险”字样的标记,押运人员要带上袖标。
7、电雷管和炸药必须分别运送。运送前,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下把钩工,另外还要有一名押运人员提前下到斜井车场的安全地点等候;放车时,运送炸药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4m/s,运送电雷管车辆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m/s;司机在起动和停止绞车时不得使车辆发生震动。
8、装有爆破材料的矿车到达下车场后,再由机车运往斜井炸药库。机车运送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1)炸药和电雷管不得在同一列车内运送这;如果用同一列车运送时,装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之间、装炸药和电雷管的车辆同机车之间,都必须用空车隔开,空车总长度不得小于3m。
2)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大于2m/s。
3)除跟车、护送和装卸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乘车或运送其它物品、工具等。跟车、护送、装卸人员都必须坐在尾车内。
9、机车将装有爆破材料的矿车运送到炸药库外的指定位置后,由装卸工将炸药运进炸药库放好,交炸药库管理人员管理。
10、在运送的整个过程中,必须由经专门培训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担任。
预防火工品储存、保管的事故的措施:
二、爆破材料的储存、保管
1、凡新进炸药、雷管,只准存放在药库内,并清点、入帐,其它地点严禁储存。
2、药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炸药、雷管储存、保管过程中要加强通风管,严格检查,防止受潮、变质、自燃、自爆或被盗。并就按爆破器材生产日期及进库秩序先后发放,坚持先入后出的原则。若发生自燃、自爆时,必须立即向公安科汇报,并协助调查。
3、各库房储存的炸药,雷管数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炸药、雷管必须分别储存在指定地点,库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箱与墙、箱与箱之间的距离要符合规定,码放整齐。
4、药库要严格门卫制度,严格进门登记手续,严禁在库区周围吸烟,严禁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内,严禁在库内住宿和进行其它活动,库内照明设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5、药库必须建立完善的领、退手续,建立入库双丰收检查和登记制度,进库储存量与发放量要做到手续齐全,帐物相符,帐目清楚。否则,追究药库队长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6、药库必须备足合格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库内要注意防潮、防水工作,水沟要经常清理,确保畅通,雨季加强平峒药库的防洪工作,值班人员要随时观察水情,发现洪水危及药库安全时,要及时上挡水墙板,并及时向区调度汇报情况。
7、库内要严防鼠类活动,要积极采取防范措施进行灭鼠。
8、爆破器材进出库,要严格手续,详细核对品名、规格、数量,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验收,发现问题要采取积极措施并汇报有关领导。否则,有关人员开除矿籍,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9、变质和过期失效的爆破器材,应及时清理出库,按有关规定制定专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予以销毁,严禁私拿私分,擅自处理,违者开除矿籍,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电雷管的导通、搓码编号的技术措施:
三、电雷管的导通、搓码编号
1、电雷管的导通、搓码编号工作必须由责任心强,经过政审合格和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否则不能从事上述工作。
2、导通和编号工作要分开,不得在同室进行;发放的雷管必须搓码编号,编号必须清楚,并做好记录,(雷管编号必须与每个炮工的放炮证编号相符)。否则不准发放。
3、使用搓码机搓码编号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了解工作原理,掌握调试要求及日常维护,并持证上岗。
2)搓码机工作前应调试、验证码平面是否低于滑块平面0.02-0.03mm,否则必须进行字码平面的修整。
3)采用同批号或同厂家的空雷管调试,首先应将压力调节器上的螺杆旋进顶至死点,然后均匀地将螺杆向外旋松,三次即可。
4)工作室应设有防静电设施,搓码机及防护板应安装在导静电胶板上。
5)操作人员应穿戴棉制工作服和手套操作。工作室内不允许贮存无关物品,并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6)工作室内最多定员为两人;存放雷管不得超过100发。
7)一个工作台配备存放50发雷管的安全箱一个。操作前应将雷管抽成单发,并将脚线末端短接。
8)操作前必须调节好防爆定位器,以便使字码搓在要求位置;字码位置必须控制在雷管塑料塞裸露端8-30mm处,严禁搓在其它部位。
9)在搓码过程中,严禁雷管未取出,就进行复位操作。
10)雷管导通与编号工作地点,要远离炸药贮存地点。雷管脚线不能与四周墙或其它电气设备相接触,导通雷管必须按操作规程进行,被导通的雷管必须放置在安全箱内。
11)导通雷管数据,必须符合产品说明书的技术要求,发现不合格产品,不能乱丢乱扔,要交药库值班人员造册登记,统一集中管理,以便销毁。
12)导通仪器要按国家计量部门规定,定期进行检查检定,仪器发现故障要停止使用,仪器检修工作必须送国家计量部门,严禁私自修理,更换电池必须到地面值班室进行。
13)非导通人员严禁进行导通工作,队长要根据生产需要安排导通雷管计划,并保证库存有全矿三天以上需用量的合格产品备用。
14)导通工作要作好原始记录,标明出厂时间、编号、厂家、导通时间、导通数量、导通人员姓名备查。对不合格的产品要进行登记,要经常向有关领导汇报情况。以便脑量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5)在爆破工作中,有时因个别雷管质量不合格或检查不严,常有拒爆现象的发生,影响爆破效果和作业的安全。因此,在爆破的准备工作中,应对雷管作必要检验,检验的内容有:
(1)雷管是否受潮。
(2)雷管壳表面不允许浮药、锈蚀、裂缝和出现透孔现象。
(3)管内是否有杂物,加强帽是否扣正和稳定。管内若有杂物,严禁用嘴吹或掏取,只能报废处理。
(4)每批雷管都应进行随机抽样检查,作铅板穿孔实验和引爆标准铵梯炸药的试验。铅板厚5mm,被穿出的孔直径不小于雷管外径;一个雷管应能引爆一个药卷,爆后不应留有残药。
(5)纸壳雷管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其它管壳雷管为二年。
16)搓码编号工作必须由专门人员进行,并按生产单位计划单进行编号。
爆破材料的发放、清退的技术措施:
四、爆破材料的发放、清退:
1、放炮员支领和清退爆破器材时,必须凭公安机关批准审核发放的《员作业证》及采区盖章审批的计划单办理领退手续,并按放炮员雷管编号进行雷管发放,严禁未编号雷管出库。
2、《爆破员作业证》及《爆破员临时作业证》上必须贴有本人的照片,否则药库工作人员有权不予发放爆破材料。
3、放炮员在领、退爆破材料时,必须是本人亲自领、退,严禁其他人员代领;若使用单位领导安排其他人员代领,则该单位正职撤职,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药库工作人员在发放、清退爆破材料时,必须仔细核对,严禁错发。
4、放炮员领取炸药、雷管的数量,必须按采区审批的计划量进行领取,药库不得超发审批数量。放炮员及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涂改计划单。
5、放炮员在领取爆破材料后,必须按规定妥善保管(雷管、炸药分开运送、存放),不得监守自盗,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拿、偷盗爆破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将破损的爆破材料丢弃,当班使用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在本班末退库,办理退交手续,若有做成引药的雷管,必须在远离药库或没有人员的安全地点拆除方能退交。
6、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数量,必须以当班班(队)长严格审核签字,否则药库值班人员不予办理手续,严禁其它人员代签。
7、药库工作人员在办理清退时,必须对清楚当班未用完的炸药、雷管,并做好记录,签字备查。
四、矿井火工品相关危险源应急预案:
矿井相关危险源主要有以下:
(1)火工品发生火灾:当存放火工品的库房由于外部火源或内部原因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
(2)火工品爆炸:由于和热源物体接触后,引发火工品爆炸事故。
矿井火工品发生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
1、当出现火灾时,若火势较小,工作人员必须一人负责灭火,另一人负责立即汇报区、矿调度及保卫科。
2、若火势较大,工作人员必须分别从药库的两边撤出,将防火门关闭,立即汇报分公司、矿调度及保卫科。
3、立即切断火灾区的电源。
4、矿调度接到药库着火汇报后,必须立即通知矿值班领导和其他火工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同时立即通知井下可能受到影响采区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相关负责人等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疏散药库周围环境的所有人员及物质。此外保卫科负责警戒工作,防备坏人趁机会偷盗火工品。
5、由救护队、保卫科组织抢救人员的同时,由火工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组织熟悉掌握火工品性能、特点知识的救护队人员抢救药库内火工品,以防止灾害范围扩大和减轻损失。
矿井火工品发生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
1、迅速组织撤退爆炸区和受爆炸区影响的人员。
2、立即切断爆炸区的电源。
3、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4、救护队员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必须掌握清楚,并随时和矿指挥中心保持联系。
5、采取一切可行的办法,将有毒有害气体引入回风道。
6、将新鲜风送入爆炸区域内,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抢救遇难人员,对窒息人员采取人工呼吸抢救。
7、对被破坏的通风构筑物及时恢复,确保矿井正常通风。
五、矿成立火工品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安全副矿长、保卫科、通风区队、各采煤区队、开拓队、机电科、井运队、供应科、安检科、救护队、安检科、生产技术科、矿调度室、矿医院等各单位行政正职;药库队队长等人员。
1)火工品事故应急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办公室主任由矿调度室主任担任。
2)公安科、通风区对报废的火工品加强管理,无乱扔乱放,做到统一收存,按规定报销毁措施。药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火工品管理的支领、清退、运送、导通、储存、保管及销毁等各项管理。严禁烟草、汽油、沾油棉纱、明火等进入药库内。
3)矿、区、队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井下,调查实际、熟悉掌握现场情况,搞好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每次上岗检查后,要在“进出登记管理记录本”上记录检查情况、处理意见等,并签名。
4)药库警铃、电话要随时保持完好,做到随时保持与公安科保持联格,遇有异常情况立即报警。对无“要害证”的人员,坚决不让进入库区。
5)按规定设置双岗,确保药库每班都是两人同时上岗,严格交接班制度。加强对药库内电缆吊挂、电气设备的检修管理,杜绝失爆。
6)药库内消防设备、装置必须齐备、完好,发现火灾隐患等问题要及时整改。
7)加强对火工品的支领、清退工作,严格把关,所有药、管的帐、卡、物都必须做到“三对口”和有记录可查,无遗漏;一但发现火工品有丢失或帐目不清的,必须立即查找原因、核实情况、汇报区、矿调度及保卫科;一但核实火工品丢失不在,公安科必须迅速展开追查工作,直到火工品有明显下落为止,防止火工品流失到社会上,造成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