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工区四采区联络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第一章 概 况
第一节 概 述
一、巷道名称
本《作业规程》掘进的巷道名称为东翼四采区联络巷。
二、掘进目的及巷道用途
掘进目的:满足东翼四采区行人、运输等各生产系统的需要。
三、巷道设计长度及服务年限
巷道设计长度:四采区下山联络巷长度102m,服务年限:6年。
四、预计开、竣工时间
四采区下山联络巷自2011年 月份开工,预计2011年 月份竣工。
第二节 编写依据
一、采区设计说明书及批准时间
采区设计说明书名称为《东翼四采区设计说明书》,批准时间为2009年1月。
二、地质说明书及批准时间
地质说明书名称为《东翼四采区下山联络巷地质说明书》,批准时间为2011年5月。
三、矿压观测资料
随着开采深度的增加,矿山压力也随之增大,特别是地质构造带附近围岩应力集中。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加强临时支护,同时也要保证永久支护质量。
第二章 地面相对位置及地质水文情况
第一节 地面相对位置及邻近采区开采情况 第二节 煤(岩)层赋存特征
一、煤(岩)层产状、厚度、结构、坚固性系数
四采区下山联络巷位于轨道下山中部,岩层层位位于三煤底板岩层。直接底为粉细砂岩互层,厚度2-3m。该岩层层理明显,f=4。老底为中粗砂岩,灰色,f=6,厚度4~6m。
三煤平均厚5.5m,f=1.5~2.5,结构简单,偶见粉砂岩夹矸。
二、煤层瓦斯涌出量、瓦斯等级、发火期、煤尘爆炸指数
根据2010年瓦斯鉴定结果,主采煤层第三层煤掘进工作面瓦斯绝对涌出量为0.16 m3/min,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为0.32m3/min,为低瓦斯低二氧化碳矿井。煤尘爆炸指数为37.13%,煤尘有爆炸倾向;根据根据同类煤层观测资料分析,煤层自然发火期为6~8个月。
附图1:煤岩层综合柱状图(1:200)
第三节 地质构造
根据区域构造情况分析,由于受F10号断层的影响,轨道下山施工过程中会出现伴生断裂构造。因此在施工过程中遇地质破碎带时必须采取特殊措施,出现出水征兆或冒顶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措施后无隐患后再施工。
第四节 水文地质
根据四采区轨道下山实际工程揭露,F10断层附近破碎带不含水,也不导水,因此在施工时,局部地段不会有淋水,不会对施工造成威胁,为预防突水事故的发生,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坚持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第三章 巷道布置及支护说明
第一节 巷道布置
联络巷:第一段巷道坡度3﹪,方位130º(真),工程量35m;第二段巷道坡度3﹪,方位195º(真),工程量22 m;第三段坡度3﹪,方位285 º(真),28 m;第四段巷道坡度3﹪,方位15 º,工程量17 m.
附巷道布置平面图
第二节 支护设计
一、 巷道断面
巷道采用直墙半圆拱,各断巷道断面如下表 表三
二、支护方式
(一)临时支护
采用吊挂前探支架做为临时支护,前探梁用15kg/m的两根钢轨制作,长度不小于4 m,间距不大于1.2 m,用锚杆和吊环固定,吊环形式为倒梯形,宽面朝上,每跟前探梁用2个吊环固定,吊环用配套的锚杆螺母固定牢固,所用树脂锚固剂不少于2块,前探梁最大控顶距1.8m,前探梁上方用若干根规格为1500×200×150mm的小板梁接顶,用木楔固定牢钢轨和板梁。
临时支护图见附图3。
(二)永久支护
采用锚网喷联合支护作为永久支护。支护材料为等强度螺纹钢锚杆,冷拨钢丝网,喷射混凝土(水泥、石子、砂子)。
永久支护及断面见附图4。
锚杆支护参数计算:
1、锚杆长度计算:
通过以上计算,选用直径18mm、长度1800 mm的等强度螺纹钢锚杆,可以满足支护强度要求。
锚网喷支护时,采用锚杆紧跟迎头的支护方式,前排锚杆距迎头超过800mm时及时安注锚杆,锚杆、间排距为800mm,全断面挂网,网挂到底板以下0.2m。在锚喷支护中,当围岩稳定性较好时,采用先锚后喷的方式;当围岩稳定性差较破碎时,锚杆间排距缩小为0.6m,挂双层网进行加强支护,首先在迎头打锚杆挂网并及时喷射不小于50mm厚的混凝土封闭围岩,然后再进行二次打锚杆挂网,再复喷到设计厚度,初喷距迎头不得超过2m,复喷距迎头不得超过6m,初喷厚度为50~70mm,复喷总厚度为不低于250mm。
第三节 支护工艺
一、支护材料:
1、锚杆及锚固剂:锚杆采用5#(A5)钢制成的等强度螺纹钢锚杆,直径18mm,长为1800mm,每根锚杆均用2块树脂锚固剂固定,锚固长度不少于700mm,锚杆外露长度为20~50mm,托盘为正方形,规格为长×宽×厚=130×130×6mm。树脂锚固剂直径为25mm,每块长度为500mm,锚杆均使用配套标准螺母紧固,锚固剂型号为MSK28∕500,每根锚杆锚固力不小于64KN。
2、网采用8#铁丝制作的经纬网,网的规格为长×宽=10000mm×1000mm,网格为长×宽=80×80mm,网要压茬连接,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相邻两块网之间要用14#铁丝连接,连接点要均匀布置,间距0.1m。
3、喷射混凝土使用必须用标号不低于425#水泥,沙为纯净的河沙,石子粒径小于20mm,将粒径大于15mm的石子控制在20%以下,石子过筛,并用水冲洗干净,混凝土强度抗拉1.4MPa、抗压不低于30MPa,配比为水泥:沙:石子=1:2:2;混凝土标号为150#。速凝剂型号J85,掺入量一般为水泥重量的2~3.5%,喷拱时取上限,喷淋水区时,可酌情加大速凝剂掺入量,速凝剂必须在喷浆机上料口均匀加入。
二、锚杆安装工艺
1、打锚杆眼
打眼前,首先按照中、腰线严格检查巷道断面规格,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时必须先进行处理;打眼前要先敲帮问顶,仔细检查顶帮围岩情况,找掉活矸、危岩,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始打锚杆眼,锚杆眼的位置要准确,眼位误差不得超过100mm,眼向误差不得大于15º,锚杆眼应尽量与岩层层面垂直,不能与岩层层面布置时,锚矸眼与岩层层面的夹角不得小于75º。锚杆眼深度应与锚杆长度相匹配,打眼时应在钎子上做好标志,严格按锚杆长度打眼,深度不低于1.8m,锚杆眼打好后,应将眼内的岩渣、积水清理干净。打眼时,必须在临时支护的掩护下操作。打眼的顺序,应由外向里先顶后帮的顺序依次进行。
2、安装锚杆
安装前,应将眼孔内的积水、岩粉用压风吹扫干净。吹扫时,操作人员应站在孔口一侧,眼孔方向不得有人。吹扫干净锚杆眼后把2块树脂锚固剂送入眼底,把锚杆插入锚杆眼内,使锚杆顶住树脂锚固剂,外端头套上螺帽,用带有专用套筒的电煤钻卡住螺帽,开动电煤钻,使电煤钻带动杆体旋转将锚杆旋入树脂锚固剂,对锚固剂进行搅拌,直至锚杆达到设计深度,方可撤去电煤钻,搅拌旋转时大于35s后,卸下螺帽,挂好网,上好托盘,拧上螺帽,12min之后,拧紧螺帽给锚杆施加一定预紧力,巷道帮上的锚杆拧紧力矩不小于200N·M,巷道顶部的锚杆拧紧力矩不小于300N·M。紧固锚杆必须使用气动扳手。
三、喷射混凝土
1、准备工作
①检查锚杆安装和经纬网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②清理喷射现场的矸石杂物,接好风、水管路,输料管路要平直不得有急弯,接头要严密,不得漏风,严禁将非抗静电的塑料管做输料管使用。③检查喷浆机是否完好,并送电空载试运转,紧固好磨擦板,不得出现漏风现象。④喷射前必须用高压风水冲洗岩面,在巷道拱顶和两帮应安设喷厚标志。⑤喷射人员要佩戴齐全有效的劳保用品。
2、喷射混凝土的工艺要求
喷射顺序为:先墙后拱,从墙基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喷枪头与受喷面应尽量保持垂直。喷枪头与受喷面的垂直距离以0.8~1.0m为宜。
人工拌料时采用潮拌料,水泥、沙和石子应清底并翻拌三遍使其混合均匀。
喷射时,喷浆机的供风压力在0.4MPa,水压应比风压高0.1MPa左右,加水量凭射手的经验加以控制,最合适的水灰比是0.4~0.5之间。喷射过程中应根据出料量的变化,及时调整给水量,保证水灰比准确,要使喷射的湿混凝土无干斑,无流淌,粘着力强,回弹料少,一次喷射混凝土厚度50~70mm,并要及时复喷,复喷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个小时。否则应用高压水重新冲洗受喷面。
3、喷射工作
喷射工作开始前,应首先在喷射地点铺上旧皮带,以便收集回弹料,一次喷射完毕,应立即收集回弹物,并应将当班拌料用完。当班喷射工作结束后,必须卸开喷头,清理管路和喷浆机内外部所有遗留物。
开机时必须先给水,后开风,再开机,最后上料;停机时,要先停料,后停机,再关水,最后停风。喷射顺序为:先墙后拱,从墙基开始自下而上进行。喷射工作开始后,严禁将喷射枪头对准其它人员,喷射中突然发生堵塞故障时,喷射手应紧握喷头并将喷口朝下并立即命令关掉压风开关。
4、喷射质量及养护
喷射前必须清洗岩帮,清理浮矸,喷射均匀,无裂隙,无“穿裙,赤脚”。
喷射工作结束后,当班喷层必须在下一个班末开始洒水养护,洒水养护时间不低于28天,7天以内每班洒水1次,7天以后每天洒水1次。
第四章 施工工艺
第一节 施工方法
施工前,首先由外向里的顺序,对开门口后10m范围内的支护进行检查,如有开裂的喷体,要及时找掉,并补打锚杆、挂网,并掩护好巷道内的电缆、风筒及风水管路,防止爆破时被打坏。确认安全后,方可开门掘进。巷道施工必须采用光面爆破,围岩面上留下均匀眼痕的周边眼数不得少于其总数的50%。超挖尺寸不得大于150mm,欠挖不得小于设计的50 mm。围岩面上不得有明显的炮震裂缝。
第二节 凿岩方式
本规程所施工的巷道均采用打眼放炮的方法破岩。
一、打眼机具
采用YT-23型风动凿岩机打眼,风源来自地面压风机房。安注锚杆时使用ZQS-50∕1.5S型风煤钻。
二、光爆炮眼要求
孔间距必须比最小抵抗线稍小些,孔间距必须均匀整齐,眼口距帮必须尽可能近,炮眼方向要稍向外偏,所有炮眼必须严格打在轮廓线上,轮廓线的曲线段炮眼必须比直线段要稍微密一些。
第三节 爆破作业
一、掏槽方式为楔形掏槽法。
二、炸药、雷管:使用二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毫秒延期电雷管。电雷管必须编号,且字码清晰。不得使用过期变质的炸药。
三、装药结构:正向连续装药结构。
四、起爆方式:起爆器材选用FD100D型发爆器。全断面一次起爆,联线方式为串联。
第六章 生产系统
第一节 通风系统
通风方式:采用局部通风机压入式通风。
一、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
根据金阳矿业字[2010]第40号文<风量计算实施细则>文件规定,掘进工作面风量计算应按瓦斯或二氧化碳涌出量、局部通风机实际吸风量、炸药用量、工作面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等规定要求分别进行计算,并取其中最大值。
qhg =0.16m3/min qhc =0.32m3/min Khg = 1.07 Khc = 1.25 Shf =8.03m2
N hf =11人 Q局机=180m3/min
1、按照瓦斯涌出量计算
Qhf=100 ×qhg ×Khg=100×0.16×1.07=17.2m3/min
2、按照二氧化碳涌出量计算
Qhf=67 ×qhc ×Khc=67×0.32×1.25=26.8m3/min
3、按人数计算
Qaf≥4 N hf=4×11=44 m3/min
4、按风机实际吸风量计算
Qhf = Qaf×I+60×0.15S=180×1+60×0.15×8.03=252.27 m3/min
5、按炸药量计算
Qhf≥10Ahf=10×10=100 m3/min
6、按风速验算
(1)按最低风速 Qaf≥60×0.15Shf
Qaf≥60×0.15×8.03=72.27m3/min
(2)按最高风速 Qaf ≤60×4.0Shf
Qaf≤60×4×8.03=1927m3/min
通过以上计算及验算,四采区下山联络巷的需风量为252.27 m3/min,选择对旋式FBDNo.5/2*5.5型局部通风机,可满足掘进工作面的风量要求。
三、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和通风系统
1、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
局部通风机安装在东翼四采区运输石门中。
2、通风系统
(新风)局部通风机→掘进工作面 →(乏风)掘进巷道→四采区轨道下山→东翼轨道下山→东翼总回→矿井总回→地面。
附:通风系统示意图和通风安全监测系统示意图
第二节 压风系统
风源来自地面压风机房,压风用4寸钢管经主井、-350m运输大巷、三采区集回、东翼轨道下山再由2寸钢管接入掘进巷道,再由1寸胶管接至迎头。地面风压为6 MPa,工作风压最小为3.5MPa。
压风系统:地面压风机房→-350m大巷→三采区集回→二采区轨道下山→四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巷道。
附:压风系统示意图
第三节 防尘系统
防尘水源来自矿井-210静压水池。防尘水自矿井防尘静压水池经首采区轨道上山、-350运输大巷、三采区运输大巷、三采区总回经二采区轨道下山至掘进工作面,分别用2寸和1寸胶管接至迎头,每百米设三通一个,迎头外设两道喷雾。在工作面外6~20m内安设爆破喷雾。距工作面50m内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水幕,掘进工作面的回风口混合风流20m范围内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水幕。采用湿式打眼,定炮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扒装前洒水,爆破前后冲刷岩帮,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防尘系统:来自矿井-210静压水池→三采区集回→轨道下山→回风石门→
┌→侧式供水钎子
├→巷道内水幕
掘进巷道→├→装岩洒水
├→装水炮泥水针
└→冲刷岩帮水管
附:防尘系统示意图
第四节 防灭火
防火的重点是防煤巷高冒处自燃火灾,防设备、机械摩擦生热、电缆线和人为火灾。煤巷高冒处喷洒阻化剂并充填;对机电、机械设备定期检查;刮板输送机等运输设备不得重载启动或过载运行;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烟草或其它点火物品。
防灭火管路:来自矿井-210静压水池→三采区集回→轨道下山→联络巷→掘进迎头
┌→侧式供水水管
→├→巷道内水幕
├→装水炮泥水管
└→冲刷巷帮水管
第五节 安全监测系统
一、便携式甲烷报警仪的配备和使用:
1、区队长、技术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对其分管范围内的甲烷进行不间断的监测,如有报警现象(甲烷报警点为0.8%)必须进行处理。
2、爆破工担任爆破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在爆破地点每次爆破时进行“一炮三检”工作,并做好记录,上井后由发放人员填制“一炮三检”报表。
3、当班的班组长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并把常开的报警仪悬挂在距掘进工作面5m无风筒一侧,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帮不小于200mm。当便携式甲烷报警仪报警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4、机电流动电钳工下井担负机电维修工作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在检修工作地点20m范围内检查甲烷气体浓度,有报警现象时,不得通电或检修。
二、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
安全监控设备间必须采用专用阻燃电缆,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缆或动力电缆共用。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敷设在动力电缆的另一侧,如果在同一侧时必须与动力电缆保持在0.3米以上的距离。
安全监控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
1、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2、安全监控设备的分站应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内,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
3、安全监控系统、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甲烷断电仪必须装备备用电池,当电网停电后,必须保证正常工作时间不小于2h。
4、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必须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
5、传感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采掘区队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如有损坏应及时向安全监控管理机构汇报。
6、安全监控仪器设备必须定期调试校正,每月至少一次。为保证甲烷超限断电和停风断电功能准确可靠,每隔7天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
7、安全监控系统中心站值班员必须认真监视监视器所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负责打印监测日报表,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审阅。接到报警后,值班员必须立即通知调度室。
8、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三、甲烷断电仪及甲烷传感器的配备和使用:
1、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安设在距迎头不大于5m无风带一侧的巷道内,另一台安设在距离回风口10-15米的范围内,甲烷传感器应布置在巷道的上方,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帮不得小于200mm,报警浓度均为≥0.8%,迎头传感器断电浓度≥1.5%,距回风口10-15米范围内的传感器断电浓度≥1.0%,复电浓度均为<0.8%,断电范围为掘进巷道及回风流中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
2、甲烷断电仪及其它辅助设备应由专人管理。
第六节 供电系统
施工巷道动力来源于自二采区底部变电所,由二采区底部变电所KBD-350馈电开关引出,经MY3×50+1×16矿用电缆至风电闭锁开关,供风机用电,然后经MY3×25+1×16矿用电缆分别接至QBZ-80型真空开关,供PZ-5(B)型5.5KW喷浆机用电,再接至BAZ-2.5型照明综保提供127V照明用电。
掘进工作面机电设备负荷表
二、供电系统附表。
第七节 排水系统
巷道内的水通过水沟流到掘进巷道内的临时积水坑内,工作面的积水用污水泵排至临时积水坑内,再用污水泵集中将水排至东翼二采区下部车场水沟内,通过水沟流至二采区水仓内,由二采区泵房水泵排-350水仓,最后由中央泵房主排水泵排至地面。
附:排水系统示意图
第八节 运输系统
运矸系统:重车由掘进巷道→四采区轨道下山→二采区轨道下山下部车场→二采区轨道下山→-340车场→三采区集回→井底车场→主井→地面。
运料、设备系统:空车或材料车由地面→主井→井底车场→-350运输大巷→三采区集回→-340车场→二采区轨道下山→二采区轨道下山下部车场→四采区轨道下山→掘进巷道。附:运输系统示意图
第九节 通迅系统
本工作面安设的电话,能够直接和主井绞车房、井下调度室、二采区变电所、二采区轨道下山绞车房、东翼二采区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矿调度室直接联系。
第七章 灾害预防及避灾路线
一、防治瓦斯爆炸和引燃的措施
(一) 防止瓦斯积聚的措施
1、加强瓦斯检查: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两次到工作面检查瓦斯,并及时了解工作面有害气体状况,爆破工要做到"一炮三检"并记录好,班组长利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每2小时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坚决做到瓦斯超限不作业。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用风煤钻;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爆破。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开关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 时,必须停止运转,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掘进工作面内,体积大于0.5m3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加强通风:风机及风筒必须有专人挂牌管理;局部通风机不得随意停开;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规程规定,一班情况不准停风,停风必须撤人。
3、及时处理局部积聚瓦斯,消除隐患。掘进巷道顶板冒落处积聚瓦斯时,用导风板引导风流进行排除;当巷道冒顶处瓦斯不断向外涌出,并有瓦斯大量积聚时,用黄土充填密实。
(二)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
1、禁止携带烟草和点火工具下井;禁止私自拆卸矿灯。
2、工作面爆破必须使用安全炸药,不合规定或变质的炸药、雷管不准使用。打眼、装药、封泥、爆破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3、加强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管理,局部通风机管理和工作面的电气设备必须设有风电闭锁装置。
4、工作面的电气设备要符合规程关于防爆性能的规定,并经常检查和维修,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5、优先使用磨擦部件的表面涂有新材料的机械,以降低机械磨擦火花的发生和降低磨擦火花的点燃性。
二、工作面防火措施
(一)防火的一般技术措施
1、采用不燃性支架(钢棚)。
2、消防管路随工作面的掘进及时前移,以保证工作面的消防用水。
(二)预防自燃火灾的措施
1、提高巷道支护质量,加强巷道的管理与维修工作,以减少冒顶和片帮。
2、及时处理发火隐患。凡发生高冒超过2m或空洞体积超过6m3的情况要及时填实或设导风板,防止积聚热量发火,并将处理结果记录备查。
(三)预防外因火灾的措施
任何人员不准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掘进巷道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擦拭机械用过的棉纱和布头等要放在铁桶内盖严;工作面上的电气设备,要加强维护,保证线路完好和设备正常运转,防止电流短路和过负荷。
三、水灾的预防
(一)水灾的预防
1、收集、掌握该区域内的水文地质资料,并将有关资料标注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2、贯彻“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预测预报、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留足区段保护煤柱。
3、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及时汇报并撤至安全地点,经过处理无隐患后再正常工作。
(二)发生透水事故时采取的措施
当工作面发生透水事故时,现场人员向调度室汇报的同时,尽可能地就地取材迅速加固工作面,如打木垛或密集柱,堵住出水点,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如情况紧急,来不及进行加固等工作,现场人员应按避灾路线撤退。
四、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
(一)防止煤尘产生和积聚的措施
1、湿式打眼、放炮使用水炮泥、爆破喷雾、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2、防尘管路随工作面的掘进及时向前延伸。转载点安设喷雾设施,并正常使用,以防煤尘飞扬。
3、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20米范围内的巷道洒水降尘,出煤(矸)时对煤堆洒水。
4、每班对整个巷道壁用水冲刷一次。每天清扫一次整个巷道中的浮尘。
5 、合理控制风流,使巷道内的风流既能有效排除矿尘又能防止煤尘飞扬。
(二)防止煤尘引爆的措施
1、降低或消除煤尘的爆炸性;最重要的措施是在巷道中喷雾洒水。
2、防止煤尘爆炸的措施和防止瓦斯引燃的措施相同。
3、限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的措施:在距离工作面60-200米的范围内设置隔爆水袋。
五、顶板事故的预防
1、掘进过程中必须严格按作业规程和工程质量标准施工。
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施工前或放炮前后应先检查工作面支架是否完好,顶板是否完整。
3、临时支护要及时,出煤及架设永久支护时要在临时支护下进行。
4、掘进过程中遇断层、地质破碎带时,要缩小间排距0.6M.
六、避灾路线
若迎头发生水、火、瓦斯、煤尘等灾害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并熟悉各避灾路线:
1、若掘进巷道发生水灾时,施工人员应按如下路线进行撤离。
掘进巷道→四采区轨道下山→二采区轨道下山下部车场→二采区轨道下山→东翼总回风巷→矿井总回风巷→主井→地面。
2、若掘进巷道发生瓦斯爆炸、煤尘爆炸,火灾事故时,所有施工人员应按如下线路进行撤离。
掘进巷道→四采区轨道下山→二采区轨道下部车场联络巷→二采区运输下山→东翼总运→3号煤仓联络巷→-350运输大巷→井底车场→主井→地面。
附:避灾路线示意图
第八章 安全技术措施
第一节 施工准备
1、施工前,由区长负责组织,由技术人员(编写人员)负责传达批准的《掘进作业规程》。传达后进行考试、签字,成绩合格方可下井作业。不合格的人员必须补考,补考合格后再下井作业。轮休或请假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学习,并考试合格。干部工人学习、考试成绩分别登记在《掘进作业规程》学习考试记录表上。
2、施工前,技术处必须提前给出开门位置,标定好中、腰线,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
3、开门前,必须对开门口左右各10m巷道支护进行检查加固,并将各种管路、电缆落地用旧皮带、板梁掩护好。
第二节 “一通三防”管理
一、通风管理
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局部通风机由当班电工负责管理,以保证风机的正常运转。
(二)局部通风机及启动装置安装在东翼四采区运输石门中,并且距掘进巷道回风口的距离不小于10m,距掘进巷道迎头的距离不大于10米;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最低风速不小于0.25m/s。
(三)安装了两台同等能力的局部通风机,一台正常工作另一台备用,并能自动切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的电源必须取自同时带电的不同母线段的相互独立的电源,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时,备用局部通风机正常工作。
(四)风筒要用抗静电、阻燃风筒。风筒吊挂平直,无脱节、无破口,矿车和支架不得磨擦挤压风筒,以保证迎头有足够的风量,漏风率不超过3%。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的交叉风筒接头长为2米,直径为0.48米的铁筒,接头吊挂平直、无破口、矿车和支护不得磨擦挤压接头。
(五)正常工作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失电停止运转后,当电源恢复时,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和备用局部通风机均不得自行启动,必须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六)局部通风机实行了风电闭锁,保证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后方可恢复工作。
(七)每10天进行一次甲烷风电闭锁试验,每天进行一次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与备用局部通风机自动切换试验,试验期间未影响局部通风,试验记录已存档备查。
(八)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故障等原因停风时,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第一部小皮带尾处,并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由通修工区的瓦斯检查员检查瓦斯,检查完毕后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由指定人员开启局部通风机。”
二、防尘管理
1、湿式打眼,打眼工佩带防尘口罩。
2、距掘进工作面20m范围内必须安设水针,水针所在地有盛放水炮泥的箱子,箱子内有不少于定一次炮所用的已灌好水的水炮泥。必须使用水炮泥定炮。
3、装岩前对岩堆进行洒水。
4、距工作面50m范围内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水幕,放炮员在联炮后向外敷设母线时开启喷雾,放炮并等炮烟散净后关闭喷雾。
5、掘进迎头的回风口混合风流处20m 内安设一道能封闭全断面的常开净化水幕,并在有效范围内挖出引水沟。
6、迎头安装爆破喷雾,爆破时降尘。
7、巷道经常清尘,无粉尘积聚现象。
8、防尘管路必须接至迎头,每50m设三通一个,以便及时降尘。
9、在喷浆机的下风侧安装除尘风机,以减少工作面的粉尘浓度,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防火管理
掘进采用风钻打眼,锚网喷支护,爆破喷雾尘,防火的重点是防设备、缆线和人为火灾。
1、电气设备、缆线着火时,首先切断电源,用沙子、岩粉灭火。
2、因机械摩擦生热、油脂、纱布或其它引发火灾,可利用身边物件,水管直接灭火。
3、根据实际情况应用控风技术进行风流调节控制火势蔓延。
第三节 顶板管理
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检查。
2、掘进中,施工人员应坚持经常性的敲帮问顶制度,特别是在打眼定炮、安注锚杆过程中应清除危岩、排除隐患。
3、找顶工作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找顶工作应有2名有经验的人员担任,一人找顶、一人观察顶板和退路。找顶人应站在安全地点,观察人应站在找顶人的侧后面,并保证退路畅通。
②找顶应从有完好支护的地点开始,由外向里先顶部后两帮,依次进行,找顶范围内严禁其他人员进入。
③找顶工作人员应戴手套,用长把工具找顶时,应防止煤矸顺杆而下伤人。
④顶帮遇有大块断裂煤矸或煤矸离层时,应首先设置临时支护,保证安全后再顺着裂隙、层理慢慢地找下,不得硬刨强挖。
4、每次爆破后,迎头工作人员要等迎头炮烟被吹散视线清楚后,必须由爆破工、 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拒爆、残爆情况,并由外向里检查顶板、锚杆等情况,经紧好锚杆后方可敲帮问顶,清除顶帮悬矸危岩,然后进行支护。
5、在顶板破碎、压力大或地质变化带下作业时,缩小锚杆间排距为0.6m,打眼深度不超过0.8m。
6、在锚网喷支护中,底板破碎时应及时喷射不少于30-50mm厚的混凝土封闭围岩,紧接着打锚杆挂网。
7、必须对锚喷巷道洒水养护,7天以内,每班洒水一至两次, 7天以后,每天洒水一次,养护时间不少于28天。
8、锚杆必须用机械或力矩扳手拧紧,确保锚杆的托盘紧贴巷壁。
9、每班安装的锚杆要在交接班时,由验收员用测力计进行测力验收,当班测定合格的锚杆必须由验收员记录于原始记录本中,存好备查,凡是锚固力达不到64KN/根的锚杆应当班补打,重新安装。
10、顶板锚杆在做拉力试验时,在被拉锚杆周围打设2~3棵点柱顶牢顶板方可做拉力试验,做完拉力试验紧固好锚盘后方可回掉点柱。
11、安装的托盘要与围岩、煤帮接触严密,严禁在托盘后充填木片、碴子等杂物,托盘、螺母要上紧上牢,锚杆外露长度30~50mm。
12、安装锚杆只能使用电煤钻进行安注,严禁直接采用砸投的方法将锚杆砸入锚固剂内。
13、锚固剂固化前,不要使杆体移位或晃动,尤其是在安装顶眼时更应该注意,锚杆安注后12min前不得给锚杆预紧力,更不能拧紧。
14、施工现场应备好测力扳手或测力计,并正确进行拉力试验,施工过程中要保护好器材。
第四节 爆破管理
1、掘进工作面所有爆破人员,包括爆破、送药、装药人员,必须熟悉爆炸材料性能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
2、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严格执行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及其爆破说明书。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检查瓦斯)。
3、爆破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三遍哨子制”(一响撤人、二响爆破、三响解除)、“三保险”(拉绳、挂牌、站岗)和“三人连锁”制度。
4、不得使用过期或严重变质的爆炸材料。不能使用的爆炸材料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
5、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煤矿许用炸药安全等级不得低于二级,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最后一段的延期时间不得超过130ms。
6、掘进工作面采用全断面一次性起爆。严禁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7、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不潮湿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8、从成束的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不得手拉脚线硬拽管体,也不得手拉管体硬拽脚线,应将成束的电雷管顺好,拉住前端脚线将电雷管抽出。抽出单个电雷管后,必须将其脚线扭结成短路。
9、装配起爆药卷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爆破工作地点附近进行。严禁坐在爆炸材料箱上装配起爆药卷。装配起爆药卷数量以当时当地需要数量为限。
②装配起爆药卷必须防止电雷管受震动、冲击,折断脚线和损坏脚线绝缘层。
③电雷管必须由药卷的顶部装入,严禁用电雷管代替竹、木棍扎眼。电雷管必须全部插入药卷内。严禁将电雷管斜插在药卷的中部或捆在药卷上。
④电雷管插入药卷后,必须用脚线将药卷缠住,并将电雷管脚线扭结成短路。
10、装药前,首先必须清除炮眼内的岩粉,再用木质或竹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炮眼内的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有水的炮眼,应使用抗水型炸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爆破母线与运输设备、电气设备以及掘进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
11、炮眼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或用不燃性的、可塑性松散材料制成的炮泥封实。严禁用煤粉、块状材料或其他可燃性材料作炮眼封泥。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严禁放糊炮非发爆器起爆。
12、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下列要求:①炮眼深度小于 0.6m时,严禁装药放炮;②炮眼深度为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③炮眼深度超过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
13、装药前和爆破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装药、爆破:
①掘进工作面的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支护有损坏。
②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③在爆破地点20m以内,矿车、未清除的煤矸或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④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
⑤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14、爆破前,必须加强对固定机械设备和电缆的保护,并将流动设备移出工作面。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
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设置警戒牌、拉绳。
15、爆破母线和连接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爆破母线必须符合标准。
②爆破母线和连接线、电雷管脚线和连接线、脚线和脚线之间的接头必须相互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金属网、钢丝绳等导电体相接触。
③巷道掘进时,爆破母线应随用随挂。不得使用固定爆破母线。
④爆破母线与电缆、信号线应分别挂在巷道的两侧。如果必须挂在同一侧,爆破母线必须挂在电缆的下方,并应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⑤只准采用绝缘母线单回路爆破,严禁用轨道、金属管、金属网、水或大地当作回路。
⑥爆破前,爆破母线必须扭结成短路。
⑦爆破工使用的爆破母线要符合标准要求,不得有接头,严禁采用固定母线爆破。
16、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
17、每次爆破作业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引爆前,把两条爆破母线用手指压在两个测量端子上,如测量灯亮说明各雷管线联结良好,否则会出现哑炮,应检查线路排除故障,测量合格后再起爆)。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
18、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爆破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直线不少于100m,并有掩体,曲线75m。
19、发爆器的把手、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不到爆破通电时,不得将把手或钥匙插入发爆器。爆破后,必须立即将把手或钥匙拔出,摘掉母线并扭结成短路。
20、爆破前,脚线的连接工作可由经过专门训练的班组长协助爆破工进行。爆破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工作,只准爆破工一人操作。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方可起爆。装药的炮眼应当班爆破完毕。特殊情况下,当班留有尚未爆破的装药的炮眼时,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21、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护、拒爆、残爆等情况。
22、通电以后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15min,才可沿线路检查,找出拒爆原因。
23、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处理拒爆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②在距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③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卷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④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的电雷管。
⑤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工作。
24、爆破后,担任警戒人员接不到或听不清撤岗信号,不准私自撤岗。
25、严格执行爆炸材料领退制度,领退要有记录、签字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剩余部分必须交回爆炸材料库,严禁乱扔乱放。由爆炸材料库直接向工作地点用人力运送爆炸材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①电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由爆破工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其他人员运送。②爆炸材料必须装在耐压和抗撞冲、防震、防静电的非金属容器内。电雷管和炸药严禁装在同一容器内,严禁将爆炸材料装在衣袋内。领到爆炸材料后,应直接送到工作地点,严禁中途逗留。
26、每次定药爆破前班组长应指定专人到所有通往爆破地点的安全通道站岗,站岗距离直线100m并有掩体,曲线75m。爆破结束吹解放哨后方可撤岗。
第五节 防治水管理
1、巷道水沟完整合格,以便将迎头积水排出。
2、迎头出现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调度室,发出警报,撤除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迎头遇有上述情况之一者都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及时汇报调度室。
3、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预测预报、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4、掘进过程中应保持工作面退路畅通。所用材料必须存放在指定地点并不得防碍人员自由通过。
5、及时测量并填图。
第六节 机电管理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②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3、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4、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煤电钻必须使用设有检漏、漏电闭锁、短路、过负荷、断相、远距离起动和停止煤电钻功能的综合保护装置。每班使用前,必须对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6、掘进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7、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缆敷设地点的水平差应与规定的电缆允许水平差相适应。
②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③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8、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②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耙装机上。
③电缆钩的悬挂间距不得超过3m。
9、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10、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②不同形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③同形橡套电缆之间的连接必须修补连接(包括绝缘、护套以损坏的橡套电缆的修补)必须采用阻燃材料进行硫化热补或与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修补的橡套电缆必须经浸水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在井下冷补的电缆必须定期升井试验。
④三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设置在水沟内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2、厚度不小于3mm的钢板或具有同等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与水沟深处。设置在其它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有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也可用直径不小于22mm、长度为1m的2根钢管制成,每根钢管上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两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
1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12、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灵敏度不合格的推广使用相敏保护,各类过流保护要按规定进行电气试验,下井前必须进行通流试验。
13、严禁甩掉停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非专业人员严禁操作检漏继电器,各硐室内的检漏继电器必须加锁,使用中的检漏继电器要按规定进行电容电流的补偿调整,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
14、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15、使用中的各种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经过维修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试验,耐压合格后方可下井。
16、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及小电不得下井使用:
①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②绝缘坐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③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规定。
④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⑤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⑥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⑦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防尘罩。
⑧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⑨没有经过指定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出具的防爆合格证;随有合格证但检验期超过6个月或没盖检查员编号章。
⑩电机风翅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7、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和铠装电缆接线盒的外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18、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它防松装置。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19、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20、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21、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有下列情况者为失爆:
①外壳有裂纹、开焊、变形长度超过 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mm。
②使用未经部指定的检验单位发证的工厂生产的防爆部件(指受压传爆关键件)。
③防爆壳内外有锈皮脱落。
④闭锁装置不全、变形损坏起不到机械闭锁作用。
⑤隔爆室(腔)的观察窗(孔)的透明板松动、破裂或使用普通玻璃。
⑥防爆电机接线盒缺内隔爆绝缘座。
⑦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形状,造成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
22、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23、迎头电气设备要加强管理和维修,爆破时要撤出20m以外,电煤钻用完后要放在干燥的地点,并要盘好电缆。
24、电气设备必须使用综合保护开关,风电闭锁等安全保护装置,自动停电时,待查明原因,确认无误后,再人工送电。
25、各低压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电操作。
26、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27、电气设备与轨道之间的安全间隙不得小于0.7m。
28、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不得使用明火明电照明。
29、井下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标有“MA”标志。
第七节 运输管理
1、各类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并持合格证上岗的专职人员担任,绞车司机必须严格正规操作。
2、本巷道掘进施工中,采用人力推车运输时,1次只准推一辆车,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两车同向推车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不小于10m,坡度大于5‰时,不小于30m;坡度大于7‰时,禁止人力推车,并在遇行人或拐弯时应提前发出呼号,不得出现放飞车现象。
3、绞车联系信号必须灵敏可靠、音响清晰,开车前,司机精力要集中,接信号无误后方可开车。绞车必须由司机、上、下把钩工三人操作,下放车辆时,底车场不打回铃司机不得开车。绞车操作按钮要上架,司机站在护身板后侧进行操作,严禁站在绞车滚筒前侧(出绳侧)或绞车侧面进行操作,严禁在绞车滚筒护身板侧出绳拉车;绞车盘绳时,严禁用手拨或脚蹬进行盘绳。
4、JY-55绞车一次最多挂二个车。严禁绞车司机兼做摘挂钩工作。
5、挂车工挂车前,要先检查滑头连接装置,防脱装置是否可靠,无问题后方可进入信号室打点行车。
6、绞车司机应随时检查:闸把、闸皮、钢丝绳、保安绳、是否齐全,合格有效,发现问题后,应认真检查处理,吊梁由挂车工负责检查处理。
7、绞车路要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严禁蹬坐滑头,若有人上、下时,应提前与把钩工联系,并打停车信号。
8、平斜巷车辆发生掉道时,严禁用机车或小绞车硬拉复位,必须采取复轨设施和其它复轨措施就地复轨。复轨时,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人工拿道复轨时,矿车两侧不准有人,并互相叫应好,确保人身安全。
9、下山吊钩装卸车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①绞车司机必须精力集中,按信号开车,听不清信号不准开车,停车时闭锁闸把,必须置于闭锁位置,防止矿车下滑。
②清理浮煤浮矸等杂物或起底落道时,矿车下方(下山方向)严禁有人。
③上提或下松车辆时,必须有可靠的信号联系,不得用口令传递信号,待人员全部躲到附近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10、绞车无论是吊钩、运行期间矿车车尾必须正常使用。
第八节 其它
1、巷道内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5m,深度不超过0.1m)。浮矸(煤)不超过轨枕上平面。材料工具码放要整齐。
2、作业场所悬挂施工断面图(并标明风筒、管线吊挂位置),炮眼布置图及爆破说明表和避灾路线图。
3、使用风钻打锚杆眼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钻孔前,必须确保顶板与两帮围岩稳定,进行安全作业。
(2)禁止机子平置于地面。
(3)钻孔时,不准用带手套的手去试握钻杆。
(4)开眼位时,应扶稳钻机,进行开眼作业。
(5)钻孔时,不要一味加大气腿推力,以免降低钻孔速度,造成卡钻、断钎、崩裂刀刃等事故。
(6)机子回落时,手不要扶在气腿上,以防伤手。
(7)机子加载和卸载时,会出现反扭矩。但均可把摇臂,取得平衡。特别是突然加载和卸载时,操作者更应注意站位,合理把持摇臂手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