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继续推进天池公司“十二五”期间矿井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瓦斯防治工作措施,切实提升天池公司瓦斯防治工作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天池公司安全生产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号)和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号)等文件要求,特制订2012年天池公司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 指导思想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体系示范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委办【2009】2号)、关于印发《“十二五”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检总煤装【2011】42号)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机制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2】11号)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开展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瓦斯综合治理措施落实,切实做到“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确保天池公司实现2012年安全生产年,为实现天池公司“十二五”规划安全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二) 工作目标
2012年底,天池公司要达到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基本要求,全矿井实现瓦斯防治安全生产,实现抽、采、掘平衡,全年瓦斯“0超限”的目标。
二、 工作步骤
(一) 制定计划(2012年6月底前)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抽采达标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制定天池公司2012年瓦斯防治计划、防突计划、抽采计划,完善相关制度、规定,结合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根据天池公司实际建立健全的基本要求、评估标准和办法等。
(二) 基本达标(2012年10月底前)
根据制定计划、制度、评估标准和办法进行自检、验收,对所查问题经行整改落实,确保矿井基本达到瓦斯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基本要求。
(三) 巩固提高(2012年年底前)
在基本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天池公司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的标准。
三、 基本要求
(一) 采掘布局合理
1、 优化生产布局。矿井、采区、和工作面设计要满足瓦斯治理的需要,实施区域预抽。优化巷道布置,简化生产系统,明确开采顺序,合理确定工作面参数,合理集中生产,实现安全高效。
2、 合理组织生产。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时,要把瓦斯抽采达标能力作为重要指标。严格按照120万吨的生产能力编制年度和月度生产计划,合理组织生产。当天池公司的主要通风机、瓦斯治理技术、开采工艺等发生变化时,应立即进行生产能力复核,并依据复核结果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个数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 坚持正规开采。要加强生产准备,保持水平、采区和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严禁剃头开采。采煤工作面必须保证至少2个安全出口,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禁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严格按规定淘汰落后和非常规采煤方法、工艺。
(二) 通风可靠
1、确保主要通风机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巷道断面、矿井总风量、采掘工作面和各供风场所的配风量要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2、具备完整独立的通风系统。改变矿井通风系统时要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报批手续。巷道贯通前,按照《规程》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3、采区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通风,通风系统中杜绝不符合《规程》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采煤工作面利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等现象。
4、按《规程》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应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进风、一段回风。
5、矿井通风阻力合理。各地点风速符合《规程》规定。矿井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7%。回风巷道失修率不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风巷道实际断面不小于设计断面的2/3。
6、采煤工作面采用“U”型、“U+L”型、“U+I”型等正规通风方式,并确保风量充足。
7、局部通风机安装、“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最低风速等符合《规程》规定,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
8、按规定设置和管理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并设备保持完好。
(三)抽采达标
1、坚持先抽后采、抽采不达标不进行采掘活动。建立天池公司瓦斯抽采达标自我评估体系,瓦斯抽采效果达到《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要求。将瓦斯抽采计划纳入矿井年度生产计划,实现统一下达、统一管理、统一考核。矿井、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与计划开采煤层的瓦斯抽采能力、达标煤量等相匹配。
2、完善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建立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编制年度、季度、月度防突措施计划,保证抽、掘、采平衡。
3、瓦斯治理工程不欠账,钻场、钻孔、管路、瓦斯专用巷等瓦斯治理工程与采掘工作面同时设计、超前施工、同时完工。
4、推广采用大直径钻孔、水平长距离钻孔、专用巷道等抽采工艺,实施多方位、多手段综合抽采。
5、全面掌握瓦斯基本参数。及时按规定测定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等参数,建立矿井瓦斯基础资料数据库和适合天池公司实际的突出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6、提前编制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区域验证在内的“四位一体”综合区域防突措施。坚持天池公司“区域预抽为主,局部预抽为辅”的防治突出措施,做到区域防突措施先行,局部防突措施补充,不掘突出头,不采突出面。
7、在和顺县政府的主导下,积极与和顺煤层气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作,推进瓦斯综合利用工作。变抽放为抽采,以多种形式利用瓦斯,以抽保用、以用促抽。
(四)监控有效
1、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布置、安装和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并确保系统可靠,连续运行。
2、中心站双回路供电、双机备份,备机主机能在5分钟内投入工作,井下设备之间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中心站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状态。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装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等符合规定。
3、检测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复电点设置和信号传输符合规定,瓦斯超限断电及时有效;并按规定定期调试、校正,性能完好,工作正常。
4、加大公司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技术管理能力。
(五)管理到位
1、完善以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瓦斯治理责任体系和以总工程师为核心的瓦斯治理技术管理体系。
2、完善瓦斯治理和防突机构人员岗位责任,配齐相关岗位人员。
3、对通风、瓦斯、防突、监测监控、安全培训、安全投入、安全仪器仪表、设备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生产例会、目标责任考核等管理制度进行补充。
4、补充完善瓦斯治理利用指标考核机制。对瓦斯抽采量、抽采钻孔量、瓦斯治理工程等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闭合管理,并严格考核、奖罚和问责。
5、建立瓦斯治理“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制度。年度内对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提前制定有针对性的瓦斯综合治理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6、保证瓦斯治理利用资金的投入。按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安全费用,并建立瓦斯综合治理利用专项费用,严格管理,专款专用。
7、依靠科技推进煤矿瓦斯治理工作。以煤与瓦斯突出预测、区域防突、瓦斯抽采和机械化开采为重点,制定适合天池公司的瓦斯灾害防治技术体系和治理技术标准。
8、强化安全培训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持证上岗。未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经培训和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下井作业。
9、按规定完成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完善工作。
10、深化瓦斯防治专项整治,狠抓瓦斯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11、加强重点环节实时监控。对瓦斯排放、主要巷道贯通、揭穿煤层、采掘工作面过地应力和地质构造带、重大危险源处理等瓦斯治理的重点环节,必须有公司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现场指挥。
12、加强现场管理。切实做到严格遵守采掘作业规程,严格落实“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下井制度;加强作业现场瓦斯实时监控,加强通风管理,强化现场劳动组织管理。
13、严格瓦斯超限管理。杜绝瓦斯超限,瓦斯超限应比照事故查明原因,处理相关责任人,落实防范措施。
(六)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1、完成年度瓦斯治理利用工程量(2012年瓦斯防治计划)及抽采利用指标(2012年抽采计划)。
2、严格目标管理考核。杜绝重特大瓦斯事故,严格执行瓦斯“0超限”目标考核制度。
四、 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是促进煤矿瓦斯防治、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文件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完善“六大体系”(详见瓦斯防治规划),着力提高“六个能力”,大力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1、建立先进的瓦斯治理理念体系
瓦斯不治,矿无宁日。各部门及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先进瓦斯治理理念的建立和宣传贯彻工作,要教育全体干部员工充分认识瓦斯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瓦斯治理是一项长期工程,要持久不懈的努力。使全体干部员工确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瓦斯突出就是事故”的理念,树立“瓦斯可治、可防、可控”的信心,坚定“向瓦斯治理要安全、要效益、要稳定、要发展”的决心。要把瓦斯治理工作切实作为天池公司重点工作来抓,坚持科技创新、抽采先行、多措并举、系统联动,确保思想到位、管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组织到位、技术到位,实现煤炭与瓦斯共采,抽采与利用并重,努力形成矿井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大局。
2、建立有力的瓦斯治理组织保障体系
(1)成立天池公司瓦斯防治领导小组,明确责任。
为进一步强化矿井瓦斯治理管理工作,保证“十二五”煤矿瓦斯防治规划的顺利实施,完成好治理瓦斯的远景规划,特成立瓦斯治理小组,具体对规划进行监督与落实,并保证瓦斯治理资金投入。
组 长:张 华 杜联筠
副组长:刘振岭 冯志刚 岳朝柱 刘玉牛 袁立光 吕书泉 谷守生
徐开建
成 员:所有副总工程师、通防部、安检处、调度室、技术部、机电部、地测部、计财部、综合部、人力资源部、通防工区、抽采工区、综采工区、掘进一区、掘进二区、掘进三区、机电工区等有关单位负责人。
下设瓦斯防治办公室,设在通防部,由陈明泉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瓦斯治理日常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关于瓦斯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文件等;编制本矿井瓦斯区域治理中长期规划;建立矿井瓦斯防治专项资金;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激励机制;定期召开瓦斯治理专题会议,协调解决瓦斯防治中所需的人、财、物等问题;组织评估各项瓦斯防治状况,研究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对瓦斯治理工程进行展情况进行考核。
(2)各级领导的主要职责:
总经理对瓦斯治理工作负总责,全面负责瓦斯治理工作,健全瓦斯治理机构,建立瓦斯治理专项资金和激励机制,组织召开瓦斯防治重大会议,协调解决所需人、财、物等问题,保证瓦斯治理工作正常进行。
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工作,组织制定瓦斯治理技术管理制度、审定瓦斯综合治理规划,组织评估每项瓦斯治理状况,组织瓦斯防治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重大瓦斯技术问题。
安全副总经理对施工单位及各业务部门瓦斯治理责任制、防治瓦斯事故的安全措施实施情况和瓦斯治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各分管领导负责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治理工作,并组织分管部室做好本业务部门的瓦斯防治工作。
(3)相关部室及施工单位主要职责:
调度室:是全矿井安全生产的协调中心。负责全矿井安全生产全面协调工作,充分发挥其上传、下达、中间协调的管理枢纽作用,确保矿井建设安全、有序、顺畅进行。
通防部: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负责瓦斯治理的日常管理工作;协助总工程师抓好矿井建设的“一通三防”和区域瓦斯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施工单位做好矿井建设的抽放系统、通风系统、监控监测系统运行的安全可靠,依据《防突规定》的相关内容,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安全、规范施工;负责建立瓦斯治理管理制度和编制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瓦斯防治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安监处:协助安全副总经理抓好矿井建设各项措施的贯彻及落实情况,跟踪落实施工单位各业务部室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制止各类违章行为、消灭各类安全隐患;对各业务部室瓦斯防治职责、现场重大瓦斯隐患、人员培训和装备、仪器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参与瓦斯治理的考核等工作。
技术部:主要负责上级有关瓦斯治理方面的政策、法规、条例的执行和落实;协助总工程师做好矿井建设措施的执行落实,井巷支护形式的安全可靠、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以及及时收集编录井巷揭露的地质情况,并及时根据现场地质条件的变化提出施工技术方案的修改意见并督促落实;推广应用岩巷综掘机,提高机械化装备水平,参与瓦斯治理的考核等工作。
机电部:协助机电副总经理加强施工单位在矿井建设的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技术监督管理工作,检查指导施工单位机电设备在生产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要求其整改解决,杜绝失爆现象的发生,确保供电及运输安全。
抽采工区:做好矿井建设的瓦斯抽采工作,并随时帮助解决施工单位在钻探施工中出现的困难,确保施工顺利。
计划部:主要根据瓦斯治理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产量确保项目单列、单独核算;加强瓦斯治理内部市场化管理,建立区域瓦斯治理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和业绩评价制度,并组织进行考核落实等工作。协助经营副总经理协调解决施工单位在矿井建设过程物资材料供应出现的困难,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成本,减少投入。
人力资源部:负责协调瓦斯治理机构的建立和责任制的健全,合理定员工资基数,确保区域瓦斯治理单独定员、单独核算工资总额、单独考核、重点激励。选拔合格的领导干部,建立机制提高待遇,加强瓦斯治理人员的招聘与培训,参与瓦斯治理的考核等工作。
财务部:负责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瓦斯治理工程设备、材料及其他所需资金及时到位,负责瓦斯治理科研资金的拨付、参与瓦斯治理的考核等工作。
综合部:负责宣传瓦斯治理理念、新技术、新经验、好做法等工作。
(4)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瓦斯综合治理专业例会,分析研究瓦斯治理存在的问题,落实瓦斯治理装备、人员配备和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进展、重大瓦斯隐患治理等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5)天池公司是瓦斯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师为副组长的瓦斯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制定矿井瓦斯治理规划,保证所需的人、财、物及时到位,对瓦斯治理工作执行、考核情况负责;负责组织制定瓦斯治理年度、季度、月度计划,对瓦斯治理工程及措施实施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各级领导、业务部室区队、施工单位瓦斯治理工作职责,做到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切实把瓦斯治理工作做精做细做实。
(6)加强瓦斯治理队伍建设
①建立健全以主要技术负责人为核心的矿井防突技术管理体系,不断加强防突工作的技术管理;完善矿井防突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岗位责任制。
②配备通风副总工程师及地测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抓好瓦斯抽放、地质勘探、预测预报、瓦斯治理等技术工作。
③通防部至少配备2名专职瓦斯治理管理人员,满足防突工作需要;设立防突办及抽采工区等专业瓦斯治理机构,配备满足防突工作需要的技术人员,建立专业化防突队伍。对本矿井瓦斯矿井治理劳动定员实行单列阶段性管理,并根据瓦斯区域治理工作量编制劳动定员方案,报请上级公司核准后,单独管理,单独招聘,为瓦斯综合治理提供人员保障。
④投入精兵强将,重金招聘瓦斯治理专业人才,确保一号工程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严格实施“H”型技术管理人员双通道发展战略,认真落实和提高防突技术人员的各种待遇。
⑤根据矿井瓦斯治理工程量,认真地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瓦斯治理工程量,实事求是的增加岩巷和抽采施工力量,确保满足区域瓦斯治理需求,因现场施工组织不力造成完不成责任目标的要追究相关部门的责任;对区域瓦斯治理人员月度工资总额基数实行单列管理,不挤占原矿井生产经营的正常定员工资基数,并认真推行内部市场化管理,建立考核指标评价体系和业绩评价制度,每季度根据完成相关指标情况实行单独考核、核算,奖罚到位。
3、建立可靠的瓦斯治理技术保障体系
(1)加大区域瓦斯治理工程力度,科学调整矿井采掘部署。
(2)把年度区域瓦斯治理计划、瓦斯抽采计划纳入矿井生产经营计划,实行统一管理,同时下达、同时实施、同时考核,并将区域瓦斯治理工作纳入“双基”建设中一并考核;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应以矿井瓦斯抽采达标煤量为限,使采掘活动始终在抽采达标区域进行。
(3)严格区域瓦斯治理设计,必须坚持“四区成套三超前”,即开拓区域、准备区域、抽采区域、回采区域抽采系统成套;开拓区域超前准备区域,准备区域超前抽采区域,抽采区域超前回采区域;必须选择掘进顶(底)板岩巷对煤层进行穿层预抽、或本煤层顺层钻孔预抽区段煤层瓦斯方法。在进行煤巷掘进活动前必须坚持“五不掘进原则”:一是没有区域瓦斯治理工程设计和抽采设计或设计没有经过批准不能掘;二是区域瓦斯治理工程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能掘进;三是没有按《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区域预测、效检不能掘进;四是没有进行区域消突效果评价或消突效果不达标不能掘进;五是没有进行区域验证不能掘进。
(4)根据煤层赋存情况及煤与瓦斯突出鉴定情况,进一步规范完善底板岩巷区域消突措施,如底板岩巷断面、距煤层的距离、钻场间距、钻孔布孔方式,预抽范围、布孔方式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第五十条要求,确保不出现空白带;设计钻孔抽放时时、钻孔间距必须依据矿井实测的瓦斯抽放半径来确定。
(5)建立瓦斯治理专家会诊制度,明确专家职责,制订专家考核办法。矿井在建设过程遇到的瓦斯治理技术难题进行会诊,当会诊的难题专家解决不了时,报请上级公司瓦斯治理专家进行会诊,及时剖析问题,对症下药,解决区域瓦斯治理工作关键技术、管理等难题。
(6)强化矿井地质基础工作,坚持“逢掘必探,不探不掘”的工作,推广井下物探与钻探相结合,开展以控制煤层层位、控制地质构造、防止误揭煤层为重点的防突地质基础工作,在强化井下钻探的同时,积极开展多样化物探、精细三维地震勘探、地质测量预警等技术攻关,提高地质预测预报准确率,提高瓦斯治理的地质保障能力。
(7)加快科技创新工作,为“瓦斯治理提供技术保障
①结合本矿井实际情况与河南理工大学、西安科技大学、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协作,对本矿井瓦斯进行研究,制定适合本矿井的瓦斯治理方案,建立瓦斯治理各环节的企业技术标准。
②与河南理工大学合作,按规定测定煤层的相关参数及矿井瓦斯涌出量;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合作,对矿井煤层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全面掌握防突基础参数,及时收集矿井瓦斯基础资料数据,建立科学合理、适合本矿井的突出预测预报指标体系。
③认真分析总结矿井揭煤,积极开展软煤打钻技术、石门快速揭煤、采掘工作面深孔松动爆破、岩巷穿层增透等区域瓦斯治理配套技术研究。
④加快关键技术装备研发,选编先进经验和用得上的适用技术进行推广应用,增强本矿井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
4、健全有效的瓦斯治理投入保障体系
(1)加大瓦斯治理的投入。把瓦斯治理列为项目管理,在计划和财务上单列;凡属瓦斯治理的工程、抽采设备与材料、专职队伍、科研所需资金,经业务部门审定认可后,单项列支;财务部门要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确保资金渠道畅通无阻,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2)推广应用岩巷综掘机,提高掘进速度;推广应用大流量抽放泵、大直径抽放管路、大功率抽放钻机、大孔径钻孔;瓦斯抽采必须实现分源抽采,优先选择高负压大流量水环式真空泵,抽采泵和管网的能力要留有足够的富余系数。
(3)加大瓦斯综合治理科技投入,鼓励和选拔瓦斯治理专业领域优秀人才进行科技创新研究,破解瓦斯治理难题;对解决瓦斯治理问题有技术革新、效果显著的实行重奖。
5、健全完善的瓦斯治理效果评价体系
(1)建立矿井、施工单位瓦斯治理效果评价体系;评价负责人为总工程师,评价人员要求是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专业人员,并建立相关制度,严禁假评价、假评估、走过场,对评价出的报告要确保真实有效;对瓦斯治理措施不完善、不到位的头面,坚决停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2)矿井必须编制三年区域瓦斯治理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报公司评价机构评价后统一行文下发。瓦斯治理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3)新采区区域瓦斯治理评价。所有有突出危险的新采区进入煤巷前必须进行区域消突效果评价,并报公司备案。评价不合格的,严禁煤巷施工。
(4)完善采掘工作面区域防突措施效果评价。所有有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采取区域防突措施后进行评价,评价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采掘作业。
(5)突出矿井在每月末必须由矿井评价机构对下月突出危险区采掘工作面采掘计划范围,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价,并报各煤业公司备案。
6、建立系统的瓦斯治理考核体系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计划部、市场办、人力资源部、技术部、财务部、安监处、通防部、纪检监察部等有关部门组成的区域瓦斯治理考核小组。完善考核制度,合理调整考核要素及考核权重,严格考核。
(2)为了确保瓦斯治理计划按期完成,及时发现并解决瓦斯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公司每季度对矿井瓦斯治理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年终总考核。
(3)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瓦斯治理资金投入完成情况、巷道工程量、抽采瓦斯量、人员配备合理性、瓦斯治理的实际效果、采掘平衡状况等。
(4)确保瓦斯抽采量的真实性。所有瓦斯抽放泵站必须安装瓦斯抽采监测系统,并联机上网,进行连续监测。凡发现瓦斯抽采相关数据弄虚作假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上级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加大奖罚力度。根据岗位责任制考核奖罚办法,加大力度,制订区域瓦斯治理考核细则和奖罚标准。对各煤业公司、矿井区域瓦斯治理工作实行逐月检查、季度考核兑现,年终总考核。未完成月度计划的通报批评,未完成季度考核目标的进行处罚。全年完不成考核指标的,对总经理和总工程师采区组织措施。完成项目好、业绩优良的,对有功人员实施项目带动奖励。为鼓励各单位积极争取上级的财政支持,在瓦斯治理和利用方面,争取到国家和地方的财政补贴,可对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二)进一步做好规划工作,切实做到有序推进。
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的工作思路,认真组织完善“十二五”期间天池公司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按照各阶段的目标要求,明确年度建设目标、达标时限、工作措施和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等;同时,要及时总结建设经验,不断完善煤矿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的评估标准和办法等,扎实有序推进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
(三)进一步利用政府、集团公司政策扶持,切实加大科技支撑力度。
结合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活动,把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要求,细化分解落实到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中。加大对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政策、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同时要结合落实瓦斯抽采利用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瓦斯抽采利用等经济激励措施,做到应抽尽抽、先抽后采、煤与瓦斯共采和以抽促用、以用促抽;同时,大力开展自主技术创新,积极与有关科研院所合作,加大煤矿瓦斯灾害治理技术、瓦斯抽采与利用技术研发力度,丰富和发展瓦斯综合治理利用技术,为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提供可靠的技术保障。
(四)进一步完善检查验收和通报制度,严把质量关。
实行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定期检查验收和通报制度,每季度通防部组织各单位进行检查,确保天池公司顺利通过集团公司、县、市、省的检查或验收,及时总结公司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包括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典型经验、好的做法和适用技术,存在的主要问题,下步工作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