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管理部工作标准
1. 认真行使本部门业务职责,负责全矿机电设备、配件、技术和机电安全工作,并负责全矿机电,经营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落实。
2. 负责全矿机电设备业务的技术管理,对全矿各种设备、配件和技术资料要有系统的基础数据和数量档案,做到统计准确,动态明显,帐、卡、物、图牌板四对口。
3. 负责全矿设备的调度、租赁、更新修复和设备对内对外大、中、小修理,编制年度和月度设备大修计划,新工作面设备的配置安装、验收和清点。
4. 对新进设备和大修后设备的验收、入库、建帐、登记,并负责日常设备的发放和督促出井,设备的验收和检查,设备报废的鉴定。办理手续。库存设备要做到日清月结,大修理资金要平衡使用。
5. 负责全矿配件年度和月度计划的编制、消耗指标的下达,对外委配件合同的办理和机电自修车间修理计划的下达,组织节假日检修配件的加工和货源调供。
6. 负责对新进配件、修复配件、自制配件、外委订货配件的验收入库及业务管理,做到及时供应、合理配备,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
7. 负责全矿井下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防爆检查和井下供电三大保护的测定、试验、记录和资料管理,填报各类电气安全报表。
8. 对低压电缆、小型防爆电器、各种综合保护装置实行集中领用发放,并负责对修复、新进入井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验收,合格证和入井证的签发。
9. 建立动态帐目,下达修复及补充计划,负责所管辖设备、配件旧品的回收和委托修复。
10. 严格执行各种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对机电系统技术资料、仪表和技术档案的统一收集管理,编制机电各工种规章制度和岗位技术培训计划。
11. 负责对矿井单头单面物流及配件的管理考核,机电各修制车间委托单的下发及验收考核工作。
12. 负责全矿机电检修计划的编制及机电技术动态的掌握和汇总上报。负责组织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不节能设备的改造,组织实施仪表校验工作。
13. 负责全矿日常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监督工作。
14. 不定期的组织检查各单位机电设备完好情况、防爆情况、使用操作情况和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为机电矿长及有关部门提供第一手资料。
15. 负责库房和办公室的标准化建设和卫生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劳动纪律,提高服务质量,搞好文明管理。
16. 承担集团公司和所规定的其它管理业务和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