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煤矿安全网!

三百子煤业地震及次生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1-17 13:57 来源:煤矿安全网

            三百子煤业地震及次生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1 总则
   1.1 概述
   三百子煤业地处管涔山系,井田地形总体北西高东南低,属中高山区。地表基岩出露较多,河谷内有第四系地层出露。井田内无常年流水,沟谷中的季节性水流在分水岭两侧汇入海河流域永定河水系桑干河支系与黄河流域汾河水系的分水岭。本区属温带大陆性高山严寒区-寒冷干燥区气候,气候寒冷多大风,降水量225.1-750.6mm,大多集中在7-8月,年平均蒸发量1711m。本区地震设防烈度为Ⅶ度,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5g。为了使我矿广大职工在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高效有序地做好地震应急,最大限度地在特殊环境下,减少地震灾害的损失。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制定《双柳煤矿地震应急预案》。
   1.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
   《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
   《山西省防震减灾条例》
   《国家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山西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
   1.3 应急原则
   破坏性地震应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分工协作、协调一致,服从全局,紧急处理的原则。同时执行以人为本的原则,最大限度保证遇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生命安全
   1.4 破坏性地震分类
   破坏性地震根据造成灾害的程度划定为四种具体为:
   1.4.1 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地区或县级城镇发生7级以上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10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在30亿以上的地震。
   1.4.2 严重破坏性地震:大中城市、人口稠密地区或县级城镇发生6.5~7.0级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200~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5亿元以上,30亿以下的地震。
   1.4.3 中等破坏性地震:人口稠密城镇发生6.0~6.5级(含6.5级)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200人,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5亿以下的地震。
   1.4.4 一般破坏性地震:人口稠密城镇发生5~6级地震或造成人员伤亡数十人人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下(含1亿元)的地震。
   1.5 应急响应工作
   1.5.1 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由三百子煤业统一组织实施。
   1.5.2 较大—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由山西煤销集团公司、省人民政府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等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组织实施。
   1.5.3 三百子煤业在地震灾害应急工作中,须随时将收集了解到的震情、灾灾情向上级报告,并酌情提出求援请求。
  2. 地震应急机构、职责
   成立三百子煤业防震减灾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10个专业防救组。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在矿防震减灾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接受上级防震减灾领导组的指导,按照本预案规定的分工与职责,在地震短、临预报正式发布前落实各级应急准备工作,在地震短、临预报正式发布后或地震突然发生后矿所属各单位抗震救灾领导组、各专业组自然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专业组,立即进入抗震岗位,开展抗震救灾工作。
   2.1 地震应急领导机构及职责
   2.1.1 三百子煤业防震减灾领导组的组成及职责
   2.1.1.1 领导机构
   组  长:王智锋
   付组长:王守柱  齐建军  高永军  常吉林  杨玉成  郭魁武
   成  员:朱四清  高玉虎  李瑞云   王   强  蔚金锁  吴晋庭 
       安俊平  杨高明  王庆林  白候平  焦全满    赵静东 
   2.1.1.2 主要职责:
   地震灾害发生前,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有关批示,布署,检查全矿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地震应急准备的落实。
   地震预报发布或地震灾害发生后,防震减灾领导小组自动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全面指挥抢险救灾工作,统一安排,调用救灾物资、设备和人员,向上级部门报告震情和救灾工作。
   2.1.2 防震减灾办公室的组成及职责
   2.1.2.1 办公室组成
   主  任:朱四清
   副主任:吴晋庭 
   办公室:应急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电话:4751290)
   组成单位:由地测科、矿调度室、基建科、生产科、综合办、安监处、机电科、通风科及护矿队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
   2.1.2.2 主要职责
   ① 震前负责地震监测,随时掌握地震动态,接收上级部门的地震预报,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地震监测情况。
   ② 及时向领导传递上级地震部门的指示与震情和预测结果,确定重点防灾区和目标。
   ③ 协助宣传部门搞好一般性抗震救灾及地震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④ 组织防震救灾领导组召开的各种会议,起草有关文件。
   ⑤ 处理防震减灾领导组日常事务,办理领导安排的有关事项。
   ⑥ 协助集团公司防震领导组立即启动实施本预案。
   ⑦ 在地震发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并负责向防震减灾领导组和上级部门报告,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传达上级有关决定和指示。
   ⑧ 提出震区居民的疏散、安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⑨ 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2.2 各专业防御组的组成及职责
   2.2.1 抢险救灾组
   2.2.1.1 机构
   组  长:生产矿长高永军
   办公室设在: 矿调度室  (电话:4751280)
   组成单位:调度室  技术科  各生产组队
   2.2.1.2职责:
   ① 组建抢险队伍,安排准备必要的抢险救灾机械和器械,进行地震抢险救灾训练和演练。
   ② 制定震后交通管制办法,预测可能因地震破坏造成破坏的路段,确定抢修和绕行方案,确保震后交通顺畅。
   ③ 根据上级和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命令,迅速调动抢险队伍,赶赴灾区。
   ④ 负责抢救受伤人员和遇难人员,进行工程抢险,抢救公司重要物资。
   ⑤ 对被毁公路及有关通讯、照明、和生活设施组织抢修,尽快恢复正常使用,组织清除路面障碍,保证救灾车辆的通行和灾民的疏散。
   ⑥ 对通信设施进行检查,对遭受到破坏的设施和线路立即组织抢修,保证救灾指挥机关通信畅通。
   2.2.2 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组
   2.2.2.1 机构
   组  长:杨玉成
   办公室设在东寨卫生院  电话:
   组成单位:东寨卫生院、余庄卫生所
   2.2.2.2职责:
   ①调动医疗救护队伍迅速赶赴震区对伤员进行救治,做好危重伤员转运、护送工作。
   ②及时清运垃圾,保持环境清洁,做好水源、食品监测和检查工作。
   ③开展震后防疫宣传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流行。
   ④配备必要的手术治疗所需的供电设备,储备必要的救护和防疫药品、器械。
   2.2.3 电力、通讯保障组
   2.2.3.1 机构
   组  长:常吉林
   办公室设在机电科(电话:4751291)
   组成单位:机电科  维修队
   2.2.3.2职责:
   ① 确定重点用电对象,制定供电、通讯保障计划,安装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准备一定数量的小型发电设备。
   ② 出动抢修队伍立即对电力、通讯系统破坏情况进行检查,了解并迅速进行抢险修。
   ③ 根据可能产生次生灾害的实际情况采取拉闸、关闭、切断等紧急处置措施
   ④根据地震破坏情况,启用临时发电设备,满足地震应急指挥机关,医疗等急救部门用电。
   ⑤ 根据实际情况架设临时专用线路,启动无线通讯系统,确保救灾信息流畅。
   2.2.4 生命线防护抢险组
   2.2.4.1 机构
   组  长:李瑞云
   办公室设在:综合办(电话:
   组成单位:综合办、基建科
   2.2.4.2 职责:
   ① 检查供水、供电、供气、排污染系统震损情况,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
   ② 供气、供水、排污系统要严防泄漏,供电系统严防短路、着火,防止引起次生灾害或造成污染。
   ③ 开启备用水源,动用小型供水设备,满足职工家属饮水需要和消防用水。
   ④ 迅速建立避难场所及救济物品发放点,保证灾区生活保障。
   ⑤ 做好人员疏散、转移、安置及自救互救的工作,妥善安置孤寡幼残及死难家属。
   2.2.5 治安保卫组
   2.2.5.1 机构
   组  长:王  强
   办公室设在护矿队(电话:7090546)
   组成单位:东寨派出所  护矿队
   2.2.5.2职责:
   ①加强治安管理,组织群众进行治安联防,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②加强对指挥机关,财务部门、重点储备仓库、救灾物品及生命线工程单位等要害部门和重要物资的保危、警戒,配合相关部门抢险。
   2.2.6 后勤保障组
   2.2.6.1 机构
   组  长:王庆林
   办公室设在通风科  电话:
   组成单位:通风科
   2.2.6.2职责:
   ① 调配救灾物品,解决受灾职工家属基本生活需要。
   ② 筹集抗震经费,统一管理上级下拔的经费,调配资金的使用。
   ③ 恢复餐饮等正常次序。
   2.2.7 公共场所防救组
   2.2.7.1 机构
   组  长:蔚金锁
   办公室设在生产科  电话:
   2.2.7.2职责:
   ① 严禁在公共场所的出口、楼梯、通道、门厅等人行道堆放杂物,以保证人流通行畅通。
   ② 照明灯具等悬挂物固定结实,防止震落伤人。
   ③ 设置地震后人员疏散路线,设置必要的避震疏散引导标志。
   ④ 采取措施、防止出现起火、中毒等灾害,保证疏散时期的照明。
   2.2.8 交通运输组
   2.2.8.1 机构
   组  长:苏丽全
   办公室设在车队办 电话:
   组成单位:车队
   2.2.8.2职责:
   ① 配合抢险队伍对运输区内损毁的路段进行抢修。
   ② 清理路障,设置路牌确保抢险车辆畅通。
   ③ 执行命令,运输抢险物资。
   ④ 疏散、转移灾民,并按照上级命令实行交通管制。
   2.2.9 宣传教育组
   2.2.9.1 机构
   组  长:高玉虎
   办公室设在安监科 电话:
   2.2.9.2 职责:
   ① 宣传国家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方针政策,提高职工家属的防震减灾意识。
   ② 经常进行避震应急知识教育,增强防震和自救能力。
   ③ 按照双柳矿防震救灾领导组和上级统一决定的震情宣传口径,向职工家属公布震情、灾情。
   ④ 宣传报道防震救灾的模范事迹,激励群众战胜灾害,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2.2.10 震情监视组
   2.2.10.1 机构
   组  长:杨高明
   办公室设在地测科 电话:
   组成单位:地测科
   2.2.10.2 职责:
   ① 加强地震监测,并及时落实地震三要素(地震时间、地点、震级)。
   ② 收集灾区震害损失情况,组织灾害评估、按规定进行灾情速报。
   ③ 编写灾情通报并上报。
   2.3 组织体系框图
                                   

 

 


  3应急相应措施
   3.1 临震应急响应
   在接到省、市政府发布的地震灾害预报信息后,或由接到通知:集团公司防震减灾领导组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三百子煤业防震减灾领导组立即督促检查并责成有关部门做好下述临震应急工作。
   3.1.1 预警行动启动
   3.1.1.1 应急预案启动后,领导组成员未经批准不得外出,领导组成员不在或有特殊情况时,按职务高低递补。抗震管理办公室进入紧急状态,密切监视地震动态,保持与省、市地震局以及集团公司防震减灾领导组联系,注意异常情况,提出分析意见,随时报告震情变化;
   3.1.1.2 在临震应急期,领导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矿区的职工以及其他人员提出避震撤离的劝告;情况紧急时,应当有组织地进行避震疏散;根据震情发展和建筑物抗震能力以及周围工程设施情况,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发布避震通知,必要时组织避震疏散;
   3.1.1.3 防震减灾领导组督促有关部门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排查和防护,对重要危险源或物品实行关、停、并、转措施;
   3.1.1.4 防震减灾领导组负责组织督促、检查各部门抢险救灾的准备工作;
   3.1.1.5 防震救灾领导组负责组织做好平息地震谣言或误传,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3.1.1.6 防震减灾领导组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对救灾物资的供给和对需救助对象的统计调查,确保无任何漏洞。
   3.1.2 预报信息收集和确认
   3.1.2.1 预警报告制度:各单位发现地震前兆异常、发现引起重大次生灾害隐患,要及时报告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
   3.1.2.2 接警确认制度:防震减灾领导组接到有关预警信息报告后,要及时准确纪录,立即组织确认;
   3.1.2.3 接警通知制度:防震减灾领导组将信息确认结果及时向报告者反馈,并经确认信息及时报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进行核实、处理;
   3.1.3 在临时应急期,三百子煤业防震减灾领导组有权在本行政区内紧急调用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阻拦;调用物资、设备或者占用场地的,事后应及时归还或者给予补偿。
   3.2 震后应急响应
   3.2.1 召开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和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听取抗震管理办公室有关震情、灾情的汇报和省、市人民政府及集团公司防震减灾领导组有关抗震救灾的指示;
   3.2.2 抗震救灾指挥部部署救灾工作,落实指挥各部门的任务;
   3.2.3 向省、市人民政府及省、市地震局请求志愿兵配合部署实施抗震救灾工作;
   3.2.4 通知我矿各相关单位,迅速组织抗震救灾,维持治安、抢救伤员、安定民心,配合省、市、集团公司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和生产自救工作;
   3.2.5 请求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派遣救灾小组赴我矿震区现场指挥抗震救灾工作。
   3.3 应急结束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宣布终止紧急状态或由集团公司传达终止紧急状态的命令。
   4 地震应急保障措施
   4.1 信息沟通保障
   4.1.1 建立灾情上报机制,鼓励职工将发现的灾害隐患和重灾情况等异常及时上报抗震管理办公室或所在地的抗震部门,对抗震救灾工作有突出贡献的要予以奖励。联系电话:0350-4751290(抗震管理办公室)、0350-4751291(三百子煤业调度室)
   4.1.2 建立便捷的通讯网络,另外,充分利用手机通讯。
   4.1.2.1 一般地震灾害通讯应急工作,应以保障日常通讯为主;
   4.1.2.2 较大地震灾害通讯应急工作,应在首先使用手机通讯的前题下,尽快恢复有线电话通讯;
   4.1.2.3 重大地震灾害和特别重大地震灾害通讯应急工作,应首先全力恢复公司内部有线电话通讯,同时请求上级部门援助配置无线电报话机、手机、对讲机,架设临时电话线,用以保障救灾工作的通讯畅通。
   4.2 现场抢救、工程抢救、次生灾害防治保障
   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并实行专门保管,提前进行救灾人员的安排、组织、训练。
   4.3 应急队伍保障
   4.3.1 指挥部成员保障:接到地震或启动本预案通知后,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根据指挥部通知,立即赶赴指定地点就位,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要求就位的,由相应副职代替;
       指挥部地点:①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②抢险救灾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必须保障指挥部信息畅通。
   4.3.2 指挥部成员单位保障:本预案启动的同时,指挥部成员单位应立即启动本部门预案,在各应急分组召集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接受集团公司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负责落实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各项指令和抢险救灾工作。
   4.4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组(东寨卫生院):
   4.4.1 组织医疗急救、卫生防疫人员;
   4.4.2 组织救治急救器材、药品和床位;
   4.4.3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实施心理救助。
   4.5 物资保障
   物资保障由后勤保障组、交通运输组、电力保障组共同负责,实施保障措施:
   4.5.1 建立调用汽车运输机制,震后初期能紧急调用3—5辆货运汽车,5—7辆载人汽车,由交通运输组派专人进行运输与抗震救灾有关的物资、人员;建立大面积电网停电后的供电保障机制,保证应急救援必需的电力供应。
   4.5.2 我矿综合办要与集团公司供应公司保持联系,震后负责紧急调运小型发电机组和油料、供生活使用的衣、被、帐篷等;
   4.5.3 后勤保障组负责保证三百子煤业职工3天内的粮食等生活简易用品,供应科还必须储备足够的救灾油料。
   4.6 资金保障
   4.6.1 要保证先期的物资和器材储备资金投入,预备必要的补偿资金;
   4.6.2 要拟定抢险救灾过程的资金调配计划 ,保证抢险救灾时有足够的资金可供调配;
   4.6.3要储备和保证后期足够的灾民安置费用。
   4.7 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4.7.1 地震时受灾职工的疏散的路线为三百子煤业各单位办公室、宿舍→洗煤厂→磅房,临时避难场所应选择比较开阔的地带。
   4.7.2 震后,我矿必须立即建立健全避难场所的生活必备设施,应规划有供水点、物品发放站等。
   4.8 技术保障
   4.8.1 建立并完善我矿矿内部以及与外部单位多种通信渠道,防震减灾指挥部或成员单位要采用手机或对讲机联网等形式保障通信畅通,防震减灾指挥部办公室设立24小时值班制并负责收集各种通信资料;
   4.8.2 地震应急相关技术资料的建立与完善由抗震管理办公室负责。
   4.9 向社会救灾提供支援的保障
   三百子煤业震时抢险救援人员以包括矿区震时的全体职工为主要力量。在完我矿救灾任务的同时,在人员和物资上还要听从集团公司、省市抗震指挥部的统一调配,积极参加社会救援。
   4.10 灾害评估准备
   为使三百子煤业矿区在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对整体受灾情况有一个科学的认识和结论,抗震救灾指挥部应在已经掌握现有固定资产的情况下,对以下几方面评估作出准备:
   人员伤亡数量;
   建筑物损失情况;
   设备损坏情况;
   生产停顿损失情况;
   家庭财产损失情况;
   其他损失;
  5 其它事项
   5.1   受灾职工安置与抚恤
   5.1.1 妥善安置、救治伤残人员;
   5.1.2 妥善安置震亡人员,做好震后防疫工作;
   5.1.3 调动供水车,设立临时供水点;
   5.1.4 组织搭建防震棚,安置无房或危房的灾民,使无家可归人员有栖身之所;
   5.1.5 完善灾民粮食供应,临时食堂和食品由专供点管理,保证灾民基本生活需要;
   5.1.6 协调社会力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5.2 调用物资的清理与补偿
   5.2.1 组织医疗、钢材、木材、建材等物资供应部门或单位,对调用物资进行及时处理;
   5.2.2 清查残缺及临时征用物资,根据国家政策给予经济补偿。
   5.3 社会救助
   5.3.1 整理救助财物,制定发放方案,及时发放;
   5.3.2 协助保险部门,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5.3.3 制定重建方案,核算重建资金,募捐重建资金。
   5.4 调查总结
   5.4.1 震后我矿要认真总结经验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撰写应急工作报告和专项报告报公司防震减灾领导组办公室;
   5.4.2 表彰应急抢险有功人员;
   5.4.3 对预案实施不力者开展责任调查和责任追究;
   5.4.4 对造成人为重大损失的按司法程序依法予以处置;
   5.4.5 依据地震依据工作及时修订预案。
  6 附则
   6.1 本预案将根据震情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修订,一般情况每2-3年修订一次。涉及重大事项调整的,应报原审批机构同意。
   6.2 单位负责人,如因工作变动,其在防震减灾领导组的职务,由替任担任,并应在离任时进行交接,如地震发生后本人不在本地,或有特殊情况,其在防震减灾领导组的职务按其所在单位职务顺序替补。
   6.3 在地震应急工作中,各有关责任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各自认真履行,不得擅自脱岗,玩忽职守。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在抢险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应给予表彰奖励。
   6.4本预案下列用词含义:
   “地震应急”是指为了减轻地震灾害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生命线工程”是指对社会生活、生产有重大影响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输油等工程系统。
   “次生灾害源”是指因地震而可能引发火灾、水灾、爆炸等灾害的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质存储设施、水坝堤岸等。
   
            三百子煤业冰雪灾害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健全完善三百子煤业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提高应对重大冰雪灾害的能力,迅速、有序、有力、高效地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切实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冰雪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山西煤销集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宁武县关于抗雪防冻救灾工作有关部署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百子煤业井田范围内冰雪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与重建等应急工作。  1.4工作原则  1.4.1 预防为主,防抗结合。切实提高全矿员工的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充分做好应对冰雪灾害的方案、队伍、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准备工作,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准备、早处置。  1.4.2 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全力以赴保交通、保供应、保安全、保生产,最大限度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1.4.3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司统一领导全矿冰雪灾害的应急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冰雪灾害的应急工作。  1.4.4分工协作,相互配合。下属各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应对,动员组织全矿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冰雪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应急指挥机构组成  三百子煤业公司成立市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矿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总指挥由矿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安全副矿长、总工程师及生产、机电、通风等方面的副矿长担任,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百子煤业抗雪防冻救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包括矿调度中心、安监站、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通风科、机电科、基建科、护矿队、综合办、车队、东寨卫生院、东寨派出所、东寨气象站、忻州矿山救护队。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调度室。  2.2 应急指挥部及办公室职责  2.2.1 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山西煤销集团关于抗雪救灾的决策部署,领导和组织全矿冰雪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应急处置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视情提出请求集团公司给予支持的建议;督促全矿各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冰雪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  2.2.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冰雪灾害信息的汇总、报告,指挥部指示和命令的传达;抗雪救灾文件的起草和制定,向忻州煤业公司汇报材料及信息的起草和报送;组织有关单位和气象站对灾害发生发展趋势进行分析研判,提出工作对策建议;协调处理抗雪救灾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矿调度中心:承担矿抗雪防冻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领导和组织矿区域内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  (2)安监站:负责监督检查相关单位和人员履行抗雪救灾职责情况,对工作中的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3)生产技术科:负责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和计划的编制,积极争取和统筹安排各类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做好恢复重建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等管理工作。  (4)机电科:加强电力调度和电力供应协调,确保职工、抗雪救灾和要害部门、重点单位的电力正常供应;负责组织协调电信、移动、联通等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对因灾受损的通信设施进行抢修,保障公用通信网正常运行,协助灾后公用通信网的恢复重建工作。  (5)基建科: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清除矿区主干道冰雪,保证矿区主要干道的正常交通;组织力量及时清除主干道绿化上的冰雪,督促各责任单位及时清除冰雪,并及时修理清运断折树枝;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配合各单位开展危旧房的查险排险工作;及时修复、重建因灾损毁的基础设施。
  (6)护矿队:积极参与冰雪灾害引发的较大突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根据指挥部的安排,组织力量参加重点区域扫雪除冰工作。
  (7)综合办:负责抗雪救灾资金保障工作,做好救灾资金的统筹、调拨和管理、监督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救灾补助资金。负责新闻舆论引导,组织新闻单位积极开展全市抗雪救灾的宣传报道,组织冰雪灾害新闻发布工作。  
  (8)地测科:负责组织冰雪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  (9)通风科:负责抓好重要水利设施的除险工作,及时组织因灾损毁水利工程的恢复重建;加强矿区供水安全管理
  (10)车队:负责抓好冰雪灾害期间救援物资的运输及协助卫生院运送伤病患者。  
  (11)东寨派出所:加强对矿区道路的安全管理,维护正常交通秩序,加强全矿治安维护工作,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部门和重点设施的安全保护;组织力量参与有关应急救援和突发事件处置。  (12)东寨卫生院:加强职工健康教育和防灾避险常识宣传,积极组织对因灾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治,加强食品与饮水安全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受灾群体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13)东寨气象站: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分析、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防范灾害性天气的对策建议,对灾害等级及其影响进行评估。  (14)矿山救护队:协调指挥部处理抗雪救灾工作中有关具体问题;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  预警级别与发布
  3.1 预警级别  根据雨雪冰冻灾害天气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按从低到高,将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等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示。  3.1.1 Ⅳ级预警  矿区出现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3.1.2 Ⅲ级预警  矿区出现持续5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市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10厘米,已经对矿区职工生产生活产生影响,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3.1.3 Ⅱ级预警   全矿出现持续10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矿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20厘米,已经对职工生产生活产生较大影响,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3.1.4 Ⅰ级预警  全矿出现持续15天以上的低温雪冻天气,日平均气温低于0℃,本矿及周边地区累计积雪深度超过30厘米,已经对职工生产生活产生重大影响,预计未来48小时内,低温雪冻天气仍可能持续。  3.2 预警发布  冰雪灾害预警信息由东寨气象站发布。气象站应及时将冰雪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网络、手机短信、小区广播系统、网站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发布,相关单位应予以积极支持。
4  应急响应
  4.1 应急准备  矿后勤部门应根据职责和分工,在冬季到来时,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成品油、煤、医疗用品、防滑用品、除雪用具等抗雪救灾必备物资准备和储备工作。  机电科在进入冬季前,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修维护,并对关键设施和重要设备加强日常巡查检测。  4.2启动条件 气象部门发布Ⅳ级或Ⅳ级以上预警信号,冰雪灾害已对生活生产造成较大影响时,启动本预案。  4.3响应行动  根据冰雪灾害的特点、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结合我矿实际,应急响应分为两个层次:初级响应和全面响应。  4.3.1初级响应:气象部门发布Ⅳ级预警信号,冰雪灾害已对生活生产造成较大影响时,经矿长批准,启动本预案,实施初级响应。  (1)以各职能科室为主,负责组织实施冰雪灾害应对工作。各单位根据各自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组织调配矿区内应急资源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矿长报告情况。  (3)指挥部办公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做好向指挥部的信息报告工作和有关综合协调工作。  (4)东寨气象站密切监测分析天气情况,加强向指挥部的信息报告。  4.3.2全面响应:达到或超过Ⅲ级预警条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气象站进行会商研判,认为需要启动全面响应时,向矿长报告,经批准后启动全面响应。  (1)抗雪防冻应急指挥部全面运转。指挥部及时召开会议,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的指示,部署全矿抗雪防冻应急相关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每天按时向集团公司、煤业公司报告灾情和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  (2)相关部门和单位进入全面应急状态。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承担主要应急抢险救灾任务的单位,应急抢险人员24小时备勤;加强与周边临近地区信息沟通和工作联动。  (3)组织开展全矿区道路冰雪铲除工作。矿区主干道由基建科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4)加强矿区生命线保障工作。机电科、护矿队等单位进一步加强管线、设备设施的维护和巡查,增加抢修、保障力量,及时修复受损设施,保证正常供应。  (5)加强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保障供应。加强基本生活必需品的货源组织、调运、协调。  
   (6)强化治安保卫工作。护矿队增加值勤备勤力量,加强对重点道路、路段的交通组织和管理。  (7)加强危旧房屋、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除险。各单位及时组织疏散危房、危险场所的人员,必要时封闭危险场所。  (8)加强气象形势的跟踪分析和气象信息的及时发布。  (9)加强因冰雪灾害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  (10)组织动员全矿职工开展抗雪救灾工作。  (11)根据工作需要成立若干工作组。  综合协调组:由调度中心牵头,综合办协调负责有关材料起草、文电办理、会议通知、信息整理与报送、对外联络、气象预测预报等,组织开展抗雪救灾宣传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对单位贯彻落实指挥部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抢险救援组:由安监站牵头,生产技术科、基建科、护矿队为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由冰雪灾害引发的重特大突发公共安全事故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后勤保障组:由综合办牵头,调度中心、机电科、车队为成员单位。负责做好公共交通的运输保障协调工作,做好电力以及其它抗雪救灾重要物资、产品供应调度和综合协调,保障公共通讯正常运行。  卫生急救组:由东寨卫生院负责做好受灾群众伤病救治、疾病防控、药品供应等工作。  恢复重建组:由综合办牵头,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通风科成员单位。负责做好灾后重建的相关工作。  4. 4 响应终止  灾情结束和应急救灾工作基本完成后,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综合分析相关情况,提出终止响应的建议,报经矿长批准后终止响应。
   
5 信息发布
  5.1 信息发布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按照稳定、团结、鼓劲、正面为主的要求,为抗雪防冻救灾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5.2 灾情发生后,矿调度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组织有关部门通过电话、网络等形式,将灾情、灾害发展趋势、应对措施、应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交通状况、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情况等,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布。

6  灾情报告和总结评估
  6. 1灾情报告内容和时间要求  冰雪灾害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应立即调查、了解、统计受灾基本情况,将初步灾情迅速报告公司。灾情报告的基本要素包括:灾害发生时间、地区、范围、强度、人员伤亡情况,其他受灾受损情况,以及组织开展抢险救灾的基本情况等。随后应跟踪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及时续报受灾情况。坚持实行日报制度。  6. 2灾情总结评估  抗雪救灾工作结束后,应当组织开展灾情评估和应对工作总结。各单位调查、收集、核查、整理后,由调度中心负责统一汇总和分析评估,报矿抗雪防冻应急指挥部,并按程序报忻州煤业公司。

               7  应 急 保 障
  7. 1资金保障  综合办应合理安排专项预备费,一旦发生冰雪灾害,要及时安排和下拨资金,确保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7. 2物资保障  公司后勤部门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做好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重要物资的储备,提前购置和储备抗雪除冰必备物品和用具。机电、车队等部门要准备足量的车用防滑设备。  7. 3应急力量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完善相应的应急方案,加强专业应急队伍建设,不断改善应急装备条件,不断提高应对冰雪灾害的技能水平。同时,积极动员和组织力量参加抗雪防冻工作。
8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开展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工作,确保受灾困难职工基本生活,尽快修复受损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恢复生产。


9 附    则
     9. 1 奖励与补偿  (1)对抗雪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因参与冰雪灾害抢险救援工作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9. 2 责任追究  对抗雪救灾中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迟报、瞒报重要信息以及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并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 3 预案管理、解释与实施  (1)本预案是三百子煤业公司组织和指导抗雪防冻救灾工作的专项预案,由矿指挥部负责管理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2)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本预案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报忻州煤业公司备案。  (3)本预案由矿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三百子煤业电力突发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建立健全统一、高效、科学、规范的电力突发事故应急指挥、保障、防治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力突发事故给矿区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制订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统一指挥、分工协作、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
1.3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规定和标准制定。
1.4事故分级
   按照电力突发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4个级别。
   1.4.1特别重大电力突发事故(Ⅰ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非常复杂,对三百子煤业矿区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者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集团公司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各方面资源或力量进行紧急处置的电力突发事故。
   1.4.2重大电力突发事故(Ⅱ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复杂,对本县一定区域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严重危害或威胁,已经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忻州煤业公司调度多个部门的资源或力量进行联合处置的电力突发事故。
   1.4.3较大电力突发事故(Ⅲ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较为复杂,对本矿一定区域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者可能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本矿调度多个部门的资源或力量进行处置的电力突发事故。
   1.4.4一般电力突发事故(Ⅳ级):是指突然发生,事态比较简单,仅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已经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需要本矿调度个别部门的资源或力量进行处置的电力突发事故。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百子煤业矿区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各类电力突发事件。

2  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设立三百子煤业电力事故应急委员会,做为非常设机构,统一领导全矿电力突发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其职责是:负责研究确定全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审定、启动三百子煤业电力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协助集团公司或煤业公司特别重大、重大电力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负责较大或一般电力突发事故的组织指挥,按程序报批、宣布矿区进入紧急状态。
   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主任:矿长
   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副主任:机电副矿长、 总工程师、安全副矿长、生产风矿长、通风副矿长、副总工程师
   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成员:调度室、机电科、安监站、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通风科、基建科、护矿队、综合办、东寨卫生院、东寨派出所等单位负责人。
2.2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
   综合办负责指导、协调对外宣传工作,控制舆论导向,审核公开报道稿件,严肃宣传纪律。
   调度室、地测科负责组织与综合协调紧急情况下重要物资的生产、供应和调运等工作;负责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基建科、护矿队负责重大电力火灾事故、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电力突发事故的预警、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电力突发事故突发区的治安,组织事发区群众的紧急疏散转移。
   生产技术科负责电力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应急物资、疏散群众的运输保障工作。
   东寨卫生院负责电力突发事故的医疗救护、抢救等保障工作。
   安监站、通风科负责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和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工作。
   机电科负责电力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通讯保障和通讯设施抢修工作。
2.3办事机构
   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机构,设在矿调度室。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调度室主任担任。
   其职责是:负责全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救援的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等工作;负责对电力突发事故所涉及的重大工作事项提出建议,并报煤业公司应急办。
2.4专家组
   矿电力应急委聘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电力应急委专家组,主要成员由电力行业应急专家组负责人组成。
   其职责是:负责为全矿中长期电力安全规划、信息系统建设提供决策性意见和建议;负责在电力突发事故发生时,对事故的发生、发展态势、救灾方案、灾害损失等进行研究、评估,并提出技术性建议;负责在紧急状态和必要时,参与应急处置工作或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3 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1.1建立健全电力突发事故信息监测网络,机电科负责掌握供电区域内重大电力隐患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基本情况。
   3.1.2矿电力突发事故紧急报警电话设在调度室,联系电话:4751290。
   3.1.3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办负责全矿电力突发事故的预防、监督和管理工作,并按照电力突发事故发生、发展的等级、趋势和危害程度,及时向集团公司、煤业公司应急办提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的预警建议。
   3.1.4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在接到可能引发某类突发事故的预警信息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件的发生或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较大以上的电力突发事故发生后,机电科应立即如实向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办报告,特别重大或重大的突发事故,由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办及时上报集团、煤业公司应急办。
   3.2.2应急响应
  (1)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办依据事件分级和种类,适时建议派出应急技术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2)现场指挥部一旦发现事态危害超出自身的控制能力时,立即向矿电力事故应急委员会发出请求,由矿电力事故应急委员会协调其它力量予以增援。
  (3)与突发事故有关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向现场指挥部提供相关的基础资料,全力配合应急处置工作,为顺利实施救援提供便利条件。
3.2.3指挥与协调
  (1)特别重大电力突发事故(Ⅰ级):由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请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及煤业公司应急办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并成立由本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矿长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和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启动电力专家组,并参与应急工作;
  (2)重大电力突发事故(Ⅱ级):由本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请忻州煤业公司应急办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其中矿长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和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同时启动电力专家组,并参与应急工作;
  (3)较大电力突发事故(Ⅲ级):由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请矿主要领导批准后启动应急预案,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成员单位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由矿长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4)一般电力突发事件(Ⅳ级):由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报请矿主管领导后启动应急预案,其中机电副矿长任总指挥,负责组织制定方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3.2.6应急结束
  (1)现场指挥部确认电力突发事故处置工作已基本结束,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应按程序及时结束应急处置工作。
  (2)现场指挥部需将突发事故的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经矿应急委员会批准后,做出同意应急结束的决定。
  (3)应急结束由启动预案的矿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情况要及时通知到参与事件处置的所有部门和单位,必要时还应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置
  (1)电力突发事故应急结束后,机电科和相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善后处理工作,及时清理现场,确保迅速安全恢复供电,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2)电力突发事故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核定损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对事故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订事后恢复计划,并报上级部门。
3.3.2调查与评估
   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适时成立突发事故原因调查小组,组织专家调查和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后果,并在发布应急结束后的10日内,向煤业公司应急委提交应急工作的调查和总结报告。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概况,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对当地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影响,应急处置过程,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今后应当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对应急处置工作的改进建议。
3.3.3机电科负责电力设施的恢复与重建工作,需要矿上给予援助的,由机电科向矿长提出请求。
3.4信息发布
   向社会发布的有关电力突发事故新闻稿、专家评论或灾情报告应经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同意后向社会发布。

4  应急保障
4.1人力保障
   在处理电力突发事故过程中,机电科、护矿队、安监站、东寨派出所、东寨卫生院等单位是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重大、特别重大的电力突发事故由煤业公司应急办统一协调、调动煤业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和集团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
4.2资金保障
   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应急资金,根据实际情况,由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向煤业公司请求资金支持。
4.3物资保障
   机电科应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根据不同危机事故和灾害种类,制定物资储备、调拨方案,明确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储存物资种类、储藏数量和调拨程序等,应急储备物资调用由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办统一协调。
4.4医疗卫生保障
   根据电力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需要,东寨卫生院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电力突发事件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4.5交通运输保障
   本矿车队负责电力突发事故公路运输设施、车辆的保障工作,保证应急交通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
4.6治安维护保障
   东寨派出所负责电力突发事故中应急治安保障工作,明确在应急状态下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和各项准备工作。
4.7应急抢险装备保障
   护矿队应加强应急抢险装备建设,以满足应对电力突发事故的需要。
4.8通信保障
   发生电力突发事故时,机电科要在第一时间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通讯保障预案,确保处理事故时全县的通讯畅通。

5 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办组织专业人员编写演练计划,结合实际设定演练中的应急事件、区域、规模,明确演练实施的办法、程序和评估等内容,并结合实际情况,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演练。
5.2应急培训
   机电科要抓好应急管理的培训工作,对相关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培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
5.3责任与奖惩
   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公司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矿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负责对在全矿应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组织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在应急事故处理过程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6  附    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三百子煤业生产技术科制定,三百子煤业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
6.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各类预案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由三百子煤业电力突发事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适时修订本预案。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三百子煤业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预案
1 总  则
     1.1  为建立健全三百子煤业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应急通信指挥调度工作迅速、高效、有序进行,确保通信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和山西省省、集团公司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矿通信行业实际,制定本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我矿区范围内发生的通信事故、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和重要通信的应急保障工作。     1.3 当重大突发事件造成通信网络中断或通信严重受阻时,任何公民和单位都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情况。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应急组织体系
   三百子煤业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救援组织体系由矿应急处理指挥部(以下简称“矿应急指挥部”)、各职能科室、忻州矿山救护大队组成。
   2.2 指挥部及职责
   
   总 指 挥:矿长
   副总指挥: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主管生产、安全和通风的副矿长
   成    员:机电科、调度室、安监站、生产技术科、地测科、通风科、
        基建科、护矿队、综合办
   一旦发生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矿调度室立即通知矿应急处理指挥部和忻州矿山救护队赶赴事故现场,并通知各成员单位到矿调度室研究救护方案、协调救灾各项工作。
   2.3 各指挥机构职责
   2.3.1现场指挥部职责: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负责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和信号;核实事故损失情况,并及时上报;负责审定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必要时,向杭州市政府请示启动市级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在技术、物资上予以支持。    2.3.2 总指挥职责:领导、组织全矿应急通信恢复与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全矿应急救援演习,负责监督有关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2.3.3 副总指挥职责:负责协助总指挥开展各项应急救援工作,总指挥因其他原因未能参加时,机电副矿长代替总指挥全权指挥救援工作。
   2.3.4 各成员单位职责:
   
   1 矿调度室主要负责矿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当突发事件威胁通信网络安全或需要通信应急保障时,及时了解情况,向矿应急指挥部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按照矿应急指挥部下达的命令和指示,组织协调、落实全矿的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通信应急保障工作。     2 通风科协助机电科落实应急通信建设规划和应急通信保障装备与物资储备计划。     3 护矿队负责维护事发地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      
   4 综合办负责处置公共突发事件中所需财政负担经费的落实。     5 基建科根据煤业公司总体规划负责应急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     6 生产技术科负责为应急通信物资装备迅速到达目的地提供交通和运输保障。     7 地测科负责为事故现场提供气象服务。      8 安监站负责事故现场新闻媒体的协调、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及时发布事故信息。     9 机电科应设立相应的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管理机构,组建由网络管理、运行维护、应急抢修及应急机动通信部门等组成的通信保障应急队伍,制定具体应急预案,组织平时的演练,加强应急资源及装备的管理、维护和保养,以备随时紧急调用。     2.3.5 各通信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管理机构,接受区应急指挥部的领导。
                
                
                
                3  预 测 预 报
     3.1 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应坚持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
   3.2 各有关单位要对应急保障的重点网络、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监测,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紧急情况,建立和完善安全预警信息预测预报机制,并加强重点监管。     3.3 机电科和调度室要贯彻落实国家通信网络安全规划和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网络自愈与抗毁能力。加强重点保障目标的应急预防和演练,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能力。不断完善网内(通信网内部)网外(通信网外部)两类预警信息的预测预报途径,与煤业公司和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有效的日常沟通渠道,随时做好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通信保障准备工作。
                 4 应 急 响 应
     4.1 机电科下设的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管理机构应保持良好状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联络员、值班电话,所有人员应坚守工作岗位待命。     4.2 公共突发事件的应急保障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     4.3 应急通信预警等级划分标准     Ⅰ级(特大):因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包括我矿在内的多个地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重大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多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的情况。     Ⅱ级(重大):因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矿区四个关闭矿井所属网络通信故障的情况,及需要通信保障应急准备的情况。     Ⅲ级(较重):因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矿区个别地段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通信网络故障可能升级造成我矿所属关闭矿井网络多点通信故障的情况。     Ⅳ级(一般):因一般突发公共事件引发的,有可能造成我矿区个别地点所属网络局部通信故障的情况。    4.4 响应分级     Ⅰ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包括我区在内的多个地区通信故障或大面积骨干网中断、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重大影响,及地方有关部门下达的重要通信保障任务,由矿应急指挥部负责上报集团公司通信保障应急领导小组,请求启动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Ⅱ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我矿多个地段通信故障或煤业公司下达通信保障任务时,由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和协调,启动矿通信线路和通信设施受损事故应急处理和应急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煤业公司通信保障应急指挥部。     Ⅲ级(较重):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我矿个别地段所属网络多点通信故障时,由相应个别地段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同时报矿应急指挥部。     Ⅳ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造成我矿个别地点局部通信故障时,由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管理机构负责相关的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启动相应的通信保障应急预案。    4.5 基本应急程序    4.5.1速报机制    在机电科得到通信突发事件信息后,应初步确定事件性质、级别,及时向矿领导提交的速报报告,说明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影响程度,并尽可能说明原因和发展趋势等。报告内容包括:     1.发生的位置;     2.发生的时间;     3.事件简要经过、影响程度、可能原因;     4.发展趋势;     5.已经采取的防范对策、措施。     6.提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启动哪级预案的建议,并请示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4.5.2 应急准备工作     矿总值班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矿领导(总指挥)报告,根据掌握的事故情况,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由总指挥下令立即启动预案;不符合预案启动条件的,如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下令启动预案。预案一旦启动,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传达贯彻,组织相应人员按照《预案》进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工作。    4.5.2 通信保障及抢修     通信保障及抢修应遵循先集团公司后煤业公司,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具体顺序如下:      1.与集团、煤业公司通信线路;      2.突发事件处理指挥联络通信线路;       3.地方党政专网线路;      4.安监、生产、机电、通风、地测等重要科室线路;      5.地震、防火、防汛、气象、医疗急救等部门的与防震、防火、防汛、气象信息发布、医疗急救等有关的线路;       7.其他需要保障的重要通信线路。     4.5.3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向矿应急指挥部提出终止应急工作请示,由总指挥下达应急任务结束。
5 后 期 处 置
     5.1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完成后,有关部门要迅速采取措施,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     5.1.1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复应急工作完成后,现场应急指挥部要及时写出调查报告,报矿应急指挥部。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程度和直接、间接经济损失情况;应急救援参加单位、投入人员、设备情况;应急救援过程、经费决算、实际效果;诱发事件或应急救援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     5.1.2 对重大和特大通信突发事件,由矿应急指挥部负责配合煤业公司应急指挥部对通信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对事故后果进行评估,并对事故责任处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2  对通信应急事件中瞒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缓报、谎报,阻碍他人报告,或未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抢修和调查处理,或对调查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工作有重大疏漏,应急决策、应急指挥失当,索贿受贿、包庇事件责任者等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6 附  则
     6.1 本预案由矿机电科负责解释。     6.2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煤矿安全网(http://www.mkaq.org)

备案号:苏ICP备12034812号-2

公安备案号:32031102000832

Powered By 煤矿安全生产网 徐州网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网狐天下友情技术支持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