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煤厂物资计划、采提验收、发放、帐务统计管理制度
选煤厂物资计划、采提验收、发放、帐务统计管理制度
一、计划供应制度
1、凡属生产、基建所需一切物资,不论其价值大小,一律实行计划供应。用料单位要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计划,经厂部审查后,供应科汇总组织供应。不允许任何人乱购,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2、设备大、中修及技改工程所需物资,必须在开工前两个月提出物资计划及概算,经厂部审查批准后,供应科组织供应。
3、凡无计划,口头要料、电话要料、便条要料(除特殊情况外),原则上概不供应。
二、采购与提运管理制度
1、严格遵照采购计划要求按质、按量及时完成采购任务。严禁个人乱采乱购,以免造成积压。对所购物资要做到随行就市,货比三家,就近择优选购。杜绝一切价高、质次、伪劣产品进入厂内。
2、对所提运的物资品种、规格、数量等应进行严格的检验和清点,提取后要对货物负责到底(必要时随车押运,以防物资丢失、损坏,并及时办理入库手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采取防护措施,以防在运输中发生意外事故。
三、仓库验收保管制度
1、货物进库时,凭提运单、过磅码单、材质证等资料,按品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逐项进行详细验收。
2、物资到货验收情况每日报科长一份。在验收交接过程中如有数量短缺、质量低等问题,保管员要如实填写验收记录,并让采购及提料人员核实后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否则保管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3、因条件所限,需长期露天存放的材料,要做到上盖、下垫、防火、防盗、防变质,确保物品的完整无损。
4、物资验收入库后,保管员必须按《保管员岗位责任制》中的要求加强对物资的保管、保养工作。做到清洁整齐、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
5、应回收的废品、废料,保管员应设帐登记,按期回收。
四、物资的发放制度
1、各用料单位必须设专人负责领料,严格执行领用制度。
2、保管员根据审批后的料单凭证认真核对。印签不全不发、字迹不清过期涂改的不发;品名、规格型号、数量不符不发;未划价的不发;应交旧领新,要建帐设卡,否则不交者不发。
3、发料过程中,要坚持“先进先出”的原则。
4、发料过程中,保管员与领料人员当面点清,发料完毕后及时记帐,传递单据,做到日清月结。
5、保管员要按照领料单上数量发放,不准无故多发或少发,严禁不按规定发放物资。保管员要尽职尽责,杜绝漏洞。
五、帐务、统计制度
1、为了加强流通环节的管理和统计报表的及时准确。保管员、帐务员、统计员,必须建立相应的物资收、发、存金额明细帐。
2、凭发票填制的入库单,须经保管员核实无误后加盖印章,方可办理入库手续,作为帐务记帐报销凭证。
3、领料单必须有用料单位主管领导、领料人、物资用途及供应科的签章。否则帐务员有权拒收。
4、保管员,每月10号、20号、25号三次汇总出、入库凭证,填制一式两份递送单(包括类别、张数、金额等),办理转票手续,经双方核实无误后在递送单上签章,完成结帐手续。
5、每月末,帐务员要与财务科和保管员核对帐目一次,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相符,并将核对结果和报表以书面形式汇报领导。
6、每月末,保管员要进行一次盘点,并将盘点结果上报科领导及相关人员。
7、所有出入库单据,填写时一定要字迹工整。编号、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写清楚,不得涂改。如有错写、误写需更改时要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