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工岗位标准化作业标准
行为流程 行为标准 岗位安全责任 安全注意事项
一、上岗前准备
1、更衣;
2、开班前会(培训);
3、带资格证;
4、了解上班和本班的工作情况及任务。
二、交接班
1、交接清上班的工作情况;
2、做好班中各种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三、操作
1、操作前的准备:
(1)应根据采掘地点的位置、进度等情况,确定工作的内容、目的及方法;(2)备齐必要的观测记录用具;
2、操作步骤:
按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各项工作。
3、收尾:及时整理井下原始观测资料,上井后必须当天完成上表、填图等工作。 一、首要标准:
1、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和《矿井地质工作手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二、基本行为标准
1、着装符合要求、按时交接班、开好班前会,认真参加班前培训,持证上岗;
2、遵章守纪、正规操作,做好自保互保工作;
3、做好设备维修保养,设备外表清洁,室内卫生整洁无杂物,工器具摆放有序;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所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2、矿井地质工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地质主管技术人员或地质科长把关确认。原始资料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3、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原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不得缺页、破损,妥善保存;
4、矿井地质工在井下现场发现重大地质异常或有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地质问题必须及时汇报,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矿调度室或有关领导汇报;
5、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
6、必须随着工程的推进及时收集现场地质资料,确保资料完整统一;
7、原始资料必须记录观测的时间、地点、位置和观测者的姓名;
8、对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用图上,并向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9、现场的原始记录必须采用《煤矿地质测量图例》中规定的符号。 1、矿井地质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矿井地质工必须熟悉《矿井地质规程》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
3、矿井地质工必须经过煤矿安全知识培训,掌握一定的防灾和避灾知识;
4、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和《矿井地质工作手册》中各项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操作;
5、矿井地质工提交的各类成果资料必须经地质主管技术人员或地质科长把关确认。原始资料应及时复查、核实,确保提供的地质资料准确无误;
6、原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专门的地质原始记录簿上,记录簿应统一编号,不得缺页、破损,妥善保存;
7、矿井地质工在井下现场发现重大地质异常或有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地质问题必须及时汇报,情况紧急时可直接向矿调度室或有关领导汇报;
8、一般情况下用放大镜和肉眼在现场进行观察、描述;若有特殊需要,必须采取岩样在室内磨片,用显微镜或化学方法进行鉴定;
9、靠近露头受风氧化影响的岩石,应加密详细观测描述;
10、严禁在地质观测、资料汇总、统计工作中弄虚作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