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电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电焊、气割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准备工作
1、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规程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下井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当天经矿安监部门及总总工程师和矿长审批签字的《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表》,学习签字后方可入井施工。
3、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4、在电焊工作前应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具:戴好头盔和滤色眼镜(焊接电流小于100A时,使用4-7号遮光度镜片,当焊接电流大于100A时,应使用10-14 号遮光度的镜片)以及手套等防护用具,工作时还应戴防尘防毒口罩,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高处作业时应系安全带。在潮湿的地方或雨天作业时应穿好胶鞋,同时所用工具均应具备绝缘性能。
5、工作前应检查电焊机电压与电网电压是否相等,并应对电焊机的接线、开关板、接地线等进行检查,工作台必须有可靠接地,接地线不许接到有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或设备上,电焊机和电缆与其它设备之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6、对有易燃、易爆及可燃物的容器、 管道进行焊接工作前,必须采用置换、清洗或者隔离等方法排除可燃物,使其浓度降至安全范围方可进行作业,作业现场应备有必要的消防设施。
7、割炬、焊炬胶管必须完好严密,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固定可靠,不得用铁丝代替。压力调整器必须可靠有效,压力表要定期校核并加铅封。
8、工作场所必须保持通风良好、整洁、安全,必要时设置临时防护。
9、作业之前利用清水对作业地点10米内煤尘、浮煤,进行冲洗清理,气割、焊接结束后再次洒水清洗,2小时以后到现场复查。
10、电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10m范围内,不能有油脂、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干粉灭火器和足够数量灭火砂。
二、工作中注意事项
1、作业时值班班领导或班组长一定要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在现场将措施落实到位,并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井下电、气焊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安全技术措施》中的相关规定。
3、使用氧气瓶工作时要遵守《氧气瓶的使用、管理和运输安全操作规程》(第十七节内容)。
4、工作时应先打开氧气瓶,吹出堵塞物,然后关闭氧气阀,开乙炔阀点火,熄火时应先关闭氧气阀。
5、在切割工作中发生回火时,要立即关闭氧气阀再另行点火。如发生鸣爆或感觉震手时表明枪嘴温度过高,应立即熄火,稍停后再开氧气吹掉管内烟灰,恢复正常后再使用。
6、不准将燃烧的焊枪放在地上,应将火焰熄灭。
7、禁止对封闭有压力的容器及存在未清理干净的油污、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或液体的容器进行切割或焊接。
8、氧气、乙炔胶管不可混用,胶管通过道路时应加以保护,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工作地点三处之间应相距10米以上,并要与易燃易爆物品保持10米以上距离。
9、在容器内部焊接时,禁止在内部点燃,以防发生爆炸。
10、压力调整器,在焊接时禁止用棉纱密封,应用石棉丝。
11、氧气发生火灾时,应急速关闭阀门,并用黄砂或水灭火。乙炔发生火灾时,要严禁用水灭火,应用黄砂灭火。
12、使用电焊、气割时一定注意不得损坏设备其它部分,电缆管线等易燃物品,要用不燃性材料保护好。
13、在设备上焊接时,必须小心注意,防止损坏轴承、衬套、齿轮箱、铰接点和电机等。
14、在设备、开关等物体上焊接时必须停电后方可焊接。
15、在皮带输送机或聚氨脂筛板上方焊接时,带面、聚氨脂筛板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
16、焊接时不准用设备、管路等做接地极,一定要把接地极设在尽量靠近焊接的地点,这样可以防止这些地方的润滑剂在焊接电流的作用下发生分解,并防止轴承过热。同时防止电流通过轴承或齿轮在焊接中产生电弧,从而产生毛刺或点焊在一起。
17、焊机接地点绝对不要接在液压油缸的活塞杆上,因为电弧会在活塞杆上造成点蚀坑。
18、高空作业时,应遵从《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三、工作完成后
1、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2、电焊、气割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不得存放在施工现场,必须全部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