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管科统计员工作标准
企管科统计员工作标准
28.1 责任
28.1.1 按照有关部门依照国家、公司规定,按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
28.1.2 对所报统计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8.1.3 对单位各项统计数据保密。
28.1.4 对有关部门强令或授意篡改统计资料或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应当拒绝、抵制。
28.2 权限
28.2.1 具有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权利。
28.2.2 有权检查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对不正确的统计资料提出质疑。
28.2.3 有权揭发统计、检举统计调查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28.3 岗位要求
28.3.1 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
28.3.2 熟悉基本建设情况和计划安排及编制情况。
28.3.3 熟练操作久其统计软件。
28.4 工作内容与要求
28.4.1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统计法律、法规,在永锦公司和矿的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健全统计制度,认真完成上级统计部门和各级领导交办的统计任务。
28.4.2 负责搜集、整理汇编装订各类统计资料,准确及时的编制,上级有关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保存一套完整的统计原始资料,及时做好统计台帐。
28.4.3 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以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不断提高统计分析的质量,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解决办法,更好的发挥统计部门的职能。
28.4.4 严格保密制度,坚持统计报送原则,实事求是如实提供统计资料,自觉维护统计资料的严肃性,勇于向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等统计法行为作斗争。
28.4.5 按照公司要求及时准确,如实地报送统计报表,达到数字准、情况明、问题清,不得虚报、瞒报、迟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和编造虚假数据。
28.4.6 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