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科副科长工作标准
培训科副科长工作标准
47.1 责任
47.1.1 负责各种专项技术培训班的组织管理。
47.1.2 负责培训师资的管理,提高培训教师的素质。
47.1.3 负责职工培训教材管理。
47.1.4 负责教学器材、场地的管理工作。
47.1.5 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培训任务。
47.1.6 协助主任做好培训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47.2 权限
47.2.1 有对区队培训管理员的建议任免权。
47.2.2 对不配合全员培训工作的行为进行处理,并有权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47.3 岗位要求
47.3.1 身体健康,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熟练使用各种常用办公软件。
47.3.2 熟悉煤矿安全培训及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47.3.3 具有较强的协调、计划组织能力,具有丰富的培训管理经验。
47.3.4 熟悉本科室全部业务,具有灵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47.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7.4.1 认真遵照国家、公司和矿的安全培训管理条例开展各项培训工作。
47.4.2 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做好职工培训工作。
47.4.3 掌握工人培训情况和持证情况,并做好落实。
47.4.4 负责专项技术培训班计划的制定、下发工作。
47.4.5 负责专项技术培训班的日常管理和考核工作。
47.4.6 核算教师讲课酬金并报批发放。
47.4.7 按照培训计划,编制并上报教材采购计划。
47.4.8 负责做好科室内企业文化宣传、指导和教育工作。
47.4.9 协助主任做好培训中心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