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沟矿业充电工操作规程
李沟矿业充电工操作规程
1、充电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应熟悉本岗位的机电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能熟练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充电前必须先进行整体检查。
4、充电工作开始时,将充电器正负极与电机车负极对好后,观察充电机上的仪表,确认指示正确,再进行送电。
5、注意观察电池电压在充电过程中的变化,包括电解液的比重和温度,电池的端电压、充电电流的变化,如有异常情况应停电处理,不准电池带故障充电。
6、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和松动情况。
7、电池中的电解液溢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8、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9、禁止在充电过程中紧固连接线及螺帽等,禁止将扳手等工具放在电池上。
10、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体比重和温度,作好记录。
11、充电完毕必须停止1—1.5小时,等冷却后才准盖上电池塞,擦净电液,盖上盖。
12、每周必须检查和调整每只蓄电池电解液的比重。
13、酯性电池使用6个月应全部更换一次电解液,并进行清洗。
14、每组电瓶使用达30天循环时,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15、配制硫酸电解液,必须用纯水或蒸馏水。并必须将硫酸缓慢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中倒水。
16、配制电解液时,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以防发生以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