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队队长工作标准
采煤队队长工作标准
74.1 责任
74.1.1 全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74.1.2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负责队内的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队日常管理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对队内的工作内容、进度和质量定期检查,及时向生产矿长汇报有关情况并请示工作。
74.1.3 认真遵守、执行矿内的各项规章及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质按量完成矿下达的各项生产任务,及各项工作管理指标。
74.1.4 及时传达矿各种会议精神。
74.2 权限
74.2.1 有对队内管理干部的建议任免权。
74.2.2 有权对违反队内制度的人员进行处罚。
74.3 岗位要求
74.3.1 身体健康,具有高中及其以上学历,初级工及其以上技能等级证书,有3年以上采煤工作经验。
74.3.2 熟悉采煤队管理知识及相关采煤方面的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管理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74.3.3 具有较强的协调、计划组织生产能力,具有丰富的生产管理经验。
74.3.4 熟悉采煤队全部业务,具有灵活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
74.4 工作内容与要求
74.4.1 全面负责全队的综合管理与日常生产工作。
74.4.2 建立健全全队各项管理制度,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74.4.3 经常深入井下,了解生产情况,做好本队的生产管理工作。
74.4.4 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时传达会议精神。
74.4.5 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及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