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防治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
(一)、加强矿井通风管理,确保各用风地点实际风量满足需要风量。
1、按要求每月对矿井主通风机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能持续正常供风。
2、测风工每旬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测风,并将每次测风结果按要求进行记录。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向黄猫洞煤矿调度室汇报。
(二)、合理安排采掘接续,充分利用开采保护层的方法减少被保护层掘进或回采期间瓦斯涌出。
(三)、建立矿井瓦斯抽采系统,并合理使用加强管理,最大化解决矿井瓦斯威胁。
1、在地面按要求设置瓦斯抽采泵站,安装瓦斯抽采泵,铺设入井高、低负压瓦斯抽采管路。
2、在掘进工作面施工顺层钻孔抽采掘进前方煤体瓦斯,在其他巷道施工穿层钻孔预抽,降低掘进过程中的瓦斯涌出量。
3、在采煤工作面机、风巷施工本煤层钻孔,预抽回采煤体瓦斯。
4、在采煤工作面风巷施工高位钻场,进行在上隅角埋管抽采。
5、在采煤工作面风巷施工高位钻孔抽采瓦斯。
(四)、现场瓦斯管理:
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的瓦检员检查井下瓦斯。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每班检查次数不少于四次,并按要求进行“三对口”记录。
矿井总回风巷、抽采钻场、硐室、密闭及其他可疑地点每天至少检查一次,发现异常,随时检查。
加强KJ90NA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确保实时监控井下全部采掘工作面、回风巷、总回风巷道瓦斯浓度变化情况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和设施状态。
矿长、工程师、爆破工、采掘队队长、通风队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组)长、流动电钳工等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报警仪。
矿井总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时,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回采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回采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必须停止放炮和运输机运转,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附近20m内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0.8%时,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0.8%时,停止打眼、放炮;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