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煤队值班(常务)队长工作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3-01 16:00
来源:煤矿安全网
采煤队值班(常务)队长工作标准
一、经过培训、学习、考试,获得相应的任职资格证书并持证上岗,从事5年以上采煤工作,具备丰富的现场管理和实践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二、掌握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情况,积极配合队长布置各项任务,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保证各项指标和任务顺利完成。
三、按时召开班前会,布置每班工作任务并对各班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四、经常深入井下,掌握工作面实际情况,靠前指挥,完成规定下井班数。
五、当采煤工作面出现工程、人身等事故时,及时下井组织或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六、经常参加业务技术学习,积极配合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的推广应用。
七、队长不在时,主持全队全面工作。
八、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九、积极参与、配合技术创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安全无事故的为优良;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安全无死亡事故的为合格;有死亡事故的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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