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磨岭煤矿工程进度控制管理办法
编制人:郭亮 陈全成
为加强大磨岭煤矿工程项目进度管理,规范管理手段,明确管理责任,确保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如期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人力资源计划每年一调整。
一、总则
1、工程进度控制是指在进度总目标及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下,对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工作内容、工作程序、持续时间和衔接关系进行编制计划并付诸实施,然后在进度计划的实施过程中经常检查实际进度是否按计划要求进行,对出现的偏差情况进行分析,采取补救措施或调整、修改原计划后再付诸实施,如此循环,直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
2、工程进度控制的最终目的是确保建设项目按预定的时间投入使用或提前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进度控制的总目标是建设工期。
二、进度目标的确定与分解
1、确定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根据大磨岭煤矿基本建设需要:以矿建工程为主,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设备购置相辅,绘制大磨岭煤矿施工网络图,明确各单位工程之间的联系、开始时间、预计工期、预计投入使用时间。大磨岭煤矿总进度目标如图一所示。
2、目标分解。由于矿井建设周期长,为保证总计划的实现,必须于上年底编制下年度进度计划,上月末制定下月进度计划。
三、工程进度控制的管理职责
3.1设计单位
3.1.1根据大磨岭煤矿一级施工网络图,及时提供工程施工图纸,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工程科负责督促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3.1.2根据大磨岭煤矿的施工网络图编制供图计划、进度计划并及时报监理单位、大磨岭煤矿各科室审核。
3.1.3对工程设计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而满足不了工程进度要求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大磨岭煤矿技术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
3.1.4根据工程调度会的安排积极配合其它施工单位的工作,以便更好地促进工程进度。
3.2施工单位
3.2.1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网络图,报监理单位和大磨岭煤矿审核。
3.2.2编制周、月、年工程进度计划并及时报监理单位和大磨岭煤矿工程科、计划科审核。
3.2.3根据工程进度情况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和下月计划完成情况,报表于每月的25号之前送监理单位和大磨岭煤矿工程科、计划科审核。
3.2.4对工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而达不到施工进度要求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工程科及监理单位,以便工程科或监理单位及时协调处理。
3.2.5 根据工程调度会的安排,积极配合大磨岭煤矿和其它施工单位的工作,以便更好地促进工程进度。
3.3监理单位
3.3.1对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控制,以尽量减少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
3.3.2管理和掌握工程合同及工程信息,及时协调各方关系,促进工程的顺利进行。
3.3.3负责审核二级网络计划,并提出每月的施工滚动计划。
3.3.4审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并对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和落实。
3.3.5每周一、三、五负责组织监理例会,积极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更好地促进工程进度。
3.3.6对施工单位反馈的工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理单位无法协调处理时应及时上报大磨岭煤矿工程科协调处理。
3.3.7及时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按程序反馈到大磨岭煤矿相关部门。
3.4计划科
3.4.1负责工程进度归口的管理,按网络图要求完成大磨岭煤矿月、季、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监督审查计划完成情况。
3.4.2负责制定、控制一级网络计划,并提出三个月的滚动计划。
3.4.3按施工网络图、施工进展情况和进度分析会议完成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工作。
3.4.4按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资金计划并做好概预算工作,以便工程的顺利进行。
3.4.5负责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督促合同的履行,推进工程进展。
3.4.6及时审核施工单位的各种报表,并按程序反馈到下一审核部门。
3.4.7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和上级要求负责修改和调整工程网络计划图。
3.4.8负责工程进度管理的考核
3.5工程科
3.5.1负责工程进度管理。
3.5.2负责施工用水用电管理,确保工程按期开工。
3.5.3负责协调处理各施工单位的关系。
3.5.4审核施工单位上报的各种报表,并按程序反馈到下一审核部门。
3.5.5组织施工图审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以确保施工图纸及时供给。
3.5.6负责工程质量的验收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尽可能减少因质量问题返工而延误工期。
3.5.7负责机电设备的订货工作,确保设备按期到货,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3.5.8负责组织设备的监造、检验,避免因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进度。
3.5.9负责及时办理机电设备随货同行的技术资料的清理和交付,以免因技术资料的交付不及时影响工程进度。
3.6财务科
3.6.1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保证工程资金正常供给,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3.6.2负责根据已审核的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报表,并按工程进度报表支付进度款。
3.6.3负责根据计划科的要求或合同约定支付合同款,以免影响工程进度。
四、工程进度管理
4.1按总进度目标要求,设计院保证施工图纸及时供应,大磨岭煤矿工程科及时组织对施工图的审查,优化设计方案。
4.2各施工单位编制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网络图,进度控制方法及具体措施等。
4.3施工单位应及时制订季、月、周工作计划,合理调配资源,认真组织实施。
4.4工程科和监理单位对各施工单位制订的各阶段、各级施工进度计划予以认真审查,重点审查。
4.4.1工程进度划分合理与否。
4.4.2进度计划是否满足工期要求。
4.4.3施工组织、施工工艺、顺序安排是否科学、合理可行。
4.4.4物资供应的均衡性是否满足要求。
4.4.5是否留有足够的空隙时间。
4.4.6是否考虑了气候等不利条件的影响。
4.4.7人力、物力、财力供应计划是否能确保进度计划的实现。
4.5工程科建立反映工程进度状况的工作日志,及时检查、审核、总结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进度报告,重点审核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差异,及形象进度工程量与工作量指标完成情况的一致性,并分析其原因,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4.6工程监理每周一组织工程调度会,协调各施工单位的关系,检查、总结工作执行情况,安排下阶段工作任务,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施工的决定和要求,及时印发纪要。
4.7工程监理应保证施工总平面方案的实施,保证水电供应、道路排水畅通。
4.8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应尽量避免各时段、各专业在同一作业面上的大交叉。
4.9建立工程调度协调管理制度,重点管理好整个工程网络进度和施工总平面,分析掌握工程施工各阶段基本矛盾及其变化情况,抓住主要矛盾,采取合理的调度、协调手段保证主要目标的实现。
4.10积极支持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革新,改进施工方法或施工手段,加快施工进度。
4.11加强各单位之间的配合与协作,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4.12依据合同对由于其自身因素造成延误工期的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和处罚。对如期达到工程重要控制点的施工队伍予以奖励。
五、施工进度分析会
5.1会议要求
5.1.1施工进度分析会议由主管副矿长主持。
5.1.2参加会议人员为矿长、主管副矿长、计划科科长、工程科经理及各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5.1.3施工进度分析会议作为例会,于每月底或下月初召开。具体开会时间由工程科负责安排并通知到所有参加会议人员。
5.1.4会议由工程科负责做好记录,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印发纪要,各分管领导指导并督促落实。
5.1.5主持会议的副矿长,分管领导应将会议情况和决定事项及时向矿长报告。
5.1.6各部门要做好会前准备,在每月25日前将上月总结及下月计划以电子版报送工程科。工程科应将其汇总后提交煤矿领导开会研究。
5.2会议议题
网络进度检查;本月计划执行情况;网络图影响分析,计划出现偏差分析,制定解决措施和预防措施。
5.3会议准备
参建项目各方按会议议题准备书面汇报资料,着重叙述进度的符合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和解决问题制定的措施。
5.4会议内容
5.4.1施工进度分析会议主要总结上月施工计划完成情况,重点分析挡进度出现偏差时,出现的原因,分析是不可抗拒原因,还是组织、施工方面出现的原因。
5.4.2首先由施工单位汇报工程进度情况,提出出现的偏差,并对出现偏差的原因进行汇报,再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分析阐述,由主管矿长进行总结偏差的原因。
5.4.3针对提出的偏差原因进行讨论,总结问题所在,制定针对性的措施,将出现偏差的进度赶回,并制定预防措施。严禁同类问题重复出现。
5.4.4对出现连续进度偏差,切无正常原因的,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根据合同进行适当的经济罚款。
5.5进度计划的纠偏与调整
5.5.1施工进度的纠偏。制定有针对性的赶工措施,加大施工要素投入,包括人、财、物、技术的投入,加大进度计划的管理力度。
5.5.2进度计划的调整。对进行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比较,改变施工网络图中某些工作的逻辑关系,或减少关键线路上的工程数量或工程量,重新编制计划,使资源配置更合理、更优化。
六、工程进度考核
6.1考核范围:参加大磨岭煤矿工程建设的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大磨岭煤矿工程科。
6.2施工单位的每个控制点(各施工单位在施工网络图中的相应控制点)每提前一天奖励1000~2000元,每推迟1天罚款1000~2000元,关键控制点每提前一天奖励5000~10000元,每推迟1天罚款5000~10000元。
6.3施工单位及设计院不服从甲方协调,而影响其他施工队伍施工进度者,每次罚款1000元。
6.4每月25日前未上报本月完成工程量和下月工程进度计划的施工单位,每次罚款500元。
6.5设计院未按计划交图,每推迟1天罚款1000元,由于现场服务不到位,造成关键控制点延误,罚款10000~20000元。
6.6监理公司对以上处罚承担连带责任,按施工单位或计院罚款额的5%处罚。
6.7考核执行部门为计划科。
七、附则
7.1本制度由大磨岭计划科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