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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作业规程及标准

作者:煤矿安全网 2013-07-22 11:28 来源:煤矿安全网

起重作业规程标准
                                                                                                                                                       
                                                                                                                                                       一、通用规程标准
                                                                                                                                                       1、凡患有癫痫、高血压、心脏病、眩晕和突发性昏厥、听觉障碍和其它妨碍起重作业疾病及生理缺陷者,均不得从事起重作业。
                                                                                                                                                       2、从事起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地方主管部门培训,取得起重作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3、起重作业时,必须由专人负责指挥。起重工要熟悉各种手势、信号。起重现场要设警戒。
                                                                                                                                                       4、起重设备操作工必须熟悉起吊工器具的结构、性能,索具的最大允许负荷、报废标准,熟炼掌握指挥信号。
                                                                                                                                                       5、对大型设备、物件的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制定技术方案和安全措施
                                                                                                                                                       6、起重设备操作工必须从专用梯子上下,禁止无关人员登上起重机。
                                                                                                                                                       7、起重机作业时禁止对起重设备进行维修、保养、调整,当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时,必须停电,并挂牌警示。
                                                                                                                                                       8、严禁在超负荷和受冲击载荷的情况下起吊。禁止吊固定或掩埋不明物件。
                                                                                                                                                       9、雨天或潮湿环境下作业,要防止制动器受潮失效,应先经试吊确认制动器可靠后,方可进行。
                                                                                                                                                       10、有主副两套起重机构的起重机,其主、副机构不可同时开动。
                                                                                                                                                       11、钢丝绳、吊索具要定期检查。经检查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及时销毁,严禁使用,不准与合格的钢丝绳、吊索具混放。吊钩、吊环禁止补焊。
                                                                                                                                                       12、钢丝绳使用时,不准采取套绳、结扣相挂等方式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严防扭结、压扁、弯折等现象的发生。
                                                                                                                                                       13、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3圈。
                                                                                                                                                       14、禁止两根链条交叉缠绕使用或将链条用作捆绑。在链条出现扭扣现象时,要及时理顺,未纠正前不准操作。
                                                                                                                                                       15、卸扣(吊环)不允许焊接在其他物件上使用。当两个卸扣连接使用时,应以弯曲的部位相接为宜,选用时必须符合公称要求,不准敲击或从高处往下抛掷。禁止用其他材料的螺栓代替卸扣配套螺栓。
                                                                                                                                                       16、禁止将有电缆通过的钢梁、水泥梁作为起重支撑点。钢梁、设备及楼板禁止打吊装孔,如确实需要,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17、厂房内的吊装孔,每层之间必须有牢固盖板和栏杆;临时吊装孔、眼,必须设置临时栏杆、盖板和醒目标志。
                                                                                                                                                       18、遇有大雪、大雾、雷雨或六级及以上大风时,不得露天进行起重作业。当场地照明不足时,要停止起重作业。
                                                                                                                                                       19、爆炸品、危险品(压缩气瓶、酸、碱、可燃油类等)不得起吊。必须起吊时,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厂长及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20、起重设备、工具必须经常检查,定期检修维护,保护装置灵活可靠。
                                                                                                                                                       二、作业程序及标准
                                                                                                                                                       作业工序
                                                                                                                                                       1、检查起重设备、吊具。
                                                                                                                                                       2、清理作业现场及周边障碍物。
                                                                                                                                                       3、捆绑吊装物。
                                                                                                                                                       4、试吊。
                                                                                                                                                       5、起吊作业。
                                                                                                                                                       6、作业完毕,清理作业现场。
                                                                                                                                                       7、撤离作业现场。
                                                                                                                                                       (一)工作前:
                                                                                                                                                       1、起重工根据作业内容正确选用和佩带好个人防护用品。
                                                                                                                                                       2、根据作业要求,按起重设备(工具)额定负荷选用钢丝绳及吊索具等。
                                                                                                                                                       3、对吊索具和人员状态进行检查。
                                                                                                                                                       4、检查作业场所周边环境,发现隐患立即处理。
                                                                                                                                                       (二)工作中:
                                                                                                                                                       1、起重设备(工具)运行(起吊)前,必须鸣铃或喊话示警。
                                                                                                                                                       2、起重设备(工具)操作人员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指挥,当指挥信号、手势不明时,不准作业;操作人员应发出“重复”信号询问,明确指挥意图后,方可作业。
                                                                                                                                                       3、多人配合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统一指挥,指挥时,必须做到:
                                                                                                                                                       (1)口令坚定、洪亮;
                                                                                                                                                       (2)信号明确、清晰;
                                                                                                                                                       (3)手势标准、清楚。
                                                                                                                                                       4、不准戴手套指挥。
                                                                                                                                                       5、行车挂勾人员统一手势:
                                                                                                                                                       (1)手心向上表示吊勾向上;
                                                                                                                                                       (2)手心向下表示吊勾向下;
                                                                                                                                                       (3)手心向前表示大车向前;
                                                                                                                                                       (4)手心向后表示大车向后;
                                                                                                                                                       (5)手心向左表示小车向左;
                                                                                                                                                       (6)手心向右表示小车向右;
                                                                                                                                                       (7)小指向上表示吊勾小起;
                                                                                                                                                       (8)小指向下表示吊勾小落;
                                                                                                                                                       (9)两手交叉表示停止;
                                                                                                                                                       (10)起吊手势应有哨音信号配合。
                                                                                                                                                       6、指挥和配合作业的人员,站位应有充分的避让余地,不应站在死角位置,对于高空起重作业尤其重要。
                                                                                                                                                       7、在吊运过程中,起重设备操作人员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止信号,都应服从。
                                                                                                                                                       8、起吊大吨位物件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高于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
                                                                                                                                                       9、捆缚吊物选择绳索夹角要适当,不得大于120度。遇特殊起吊件时应用专用工具。
                                                                                                                                                       10、起吊大件时,必须绑牢。吊钩的悬挂点应与吊件的重心在同一铅垂线上。吊钩钢丝绳应保持垂直,严禁在偏位斜吊。落钩时应防止吊件局部着地引起吊绳偏斜,起重物未固定好严禁松钩。
                                                                                                                                                       11、散物件的捆扎要牢固,棱角、快口、利边或精密部件要采取衬垫措施,吊位应正确。起吊件翻身时,要掌握重心,注意周围人员动向。
                                                                                                                                                       12、卸扣(吊环)的螺栓拧紧后,应适当回拧1/1-1/2圈。
                                                                                                                                                       13、起吊方向与卸扣(吊环)螺栓环的方向必须一致,不准横向拽拉。
                                                                                                                                                       14、用两台起重设备同时起吊一物件时,应按额定载重量合理分配,统一指挥,步调一致。
                                                                                                                                                       15、吊运物件要保持平衡、和缓,严禁猛拉、猛推、猛操作。
                                                                                                                                                       16、物件起吊后,不宜长时间高空悬挂,重物若较大时间停止在空中时,设备操作人员不许离开操作室或控制按钮。如遇到突然停电或电压下降,重物无法放下时,要将控制器恢复到零位,并立即发出信号通知下方人员避开,吊物下要立即拉好警戒围栏并设专人监护,防止他人误入,通电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17、吊运物件时,吊物上不准站人,吊物不准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进入吊物下方操作,应事先与岗位工联系,并设好支撑装置或采取安全措施
                                                                                                                                                       18、严禁任何人在起重物件下面通过或停留。
                                                                                                                                                       19、使用撬杠应边撬边垫好木块,严禁将手伸入物件下方。较重物件和作业环境较复杂的场合,应有专人配合,操作中应谨防撬杠回弹伤人。
                                                                                                                                                       20、吊运的物件要妥善堆放在预定地点,不准乱堆乱放或将重物放在其它设备及管线上。
                                                                                                                                                       21、在操作过程中,发现起重设备有异常现象时,应停车检查,在未排除故障前,不准操作。
                                                                                                                                                       22、起吊结束后,岗位工离开驾驶室或操作按钮前,应将吊钩升到安全位置,各控制器回零位,切断电源。
                                                                                                                                                       (三)工作完成后:
                                                                                                                                                       1、工作完成后,应将起吊设备开到指定位置,锁好轨钳,关好驾驶室门窗,切断电源。
                                                                                                                                                       2、清理作业现场。剩余的配件、材料及更换下来的旧设备等搬运到指定地点,杂物清理干净。
                                                                                                                                                       3、吊索具使用完毕后妥善保管,严禁与腐蚀性物品混放。
                                                                                                                                                       4、确认作业现场无任何问题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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