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司机操作规程(2013年修改版)
锅炉司机操作规程(2013年修改版)
一、上岗条件
第1条 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方准上岗操作。
第2条 司机应熟悉锅炉的一般构造、工作原理、技术特征、各部性能,供电系统和控制回路,以及设备的用途。
第3条 司机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工种岗位责任制。
第4条 司机每班应对锅炉运转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并如实填写和保存好运转记录。工具、备品等要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室内外卫生。
二、安全规定
第5条 司炉工必须持证上岗,且操作的锅炉应与司炉工操作证类别允许操作的范围一致。
第6条 司炉操作证应定期进行复审,复审时应进行考核,复审不合格或逾期未复审的操作证作废。
第7条 锅炉投入运行前,必须获得使用证,运行后必须每年使用前到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三、操作准备
第8条 运行前的检查与准备:
1、检查锅筒及集箱内部,清除附着物及遗留杂物,封闭入孔、手孔。
2、检查炉门、灰门、看火门、风道、烟道及风烟道挡板等是否完好。
3、进行炉排冷态试运转。
4、检查水泵、风机等附属设备是否完好,并进行试运转。
5、检查各种阀门是否启闭灵活、严密。
6、检查各种附件仪表是否完好。
7、检查各种阀门、风门和挡板是否按照规定调整到符合要求的部位。
8、检查燃料输送装置、除渣出灰装置是否完好 。
9、检查锅炉房各部位照明(包括应急照明)是否齐全、完好。
10、检查楼梯、平台、通道有无障碍物。
11、对锅炉及网路系统进行冲洗,清除网路系统中的泥污、铁锈及其他杂物,防止在运行中阻塞管路和散热装置。
12、检查给水水质是否达标。
13、充水顺序:1、锅炉;2、网路;3、用户
四、正常操作
第9条 启动:先开循环水泵,待网路系统中水循环起来以后,开始点火。
第10条 点火
1、锅炉点火前,将炉膛和烟道彻底通风。
2、严禁用挥发性强的易燃物引火。
3、锅炉点火后应考虑不能使锅炉整体产生很大的温度差,不应出现局部过热的总原则来定升火时间。
4、当水温逐渐上升、汽压逐渐升高时,冲洗压力表,同时检查各连接口有无泄漏,并通过空气阀和抬起的安全阀排出空气。
第11条 锅炉运行参数控制
1、密切监视锅炉进出口压力和循环水泵入口压力,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根据室外气温调整燃烧,每小时水温变化不宜大于20℃,各回路温度偏差不超过10℃。
3、定期对锅炉、网点的最高点和各用户系统的最高点的集气罐进行排气。
4、严密监视锅炉出口水温,使水温与沸点之间有做够的温度余度。除保持锅炉内压力恒定外,还应使锅炉各部位的循环水流量均匀。
5、对容易积灰的受热面进行定期除灰。
第12条 停炉操作
1、正常停炉。正常停炉时,先停止供给燃料,然后关闭送风机,但不可立即停泵,只有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一下时才能停泵。停泵时,为防止产生水击,也应逐渐关闭水泵出口阀门,待出口阀门基本关闭后,再停泵。
2、暂时停炉。暂停锅炉时,火床一定要压住,烟道出口挡板要关严。在压火期间,如发现炉水温度升高,应短时间开动循环水泵,防止炉水超温汽化。天气寒冷时,停泵时间不应过长,防止系统发生冻结事故。特别是在系统末端保温不良的地方,应格外注意防冻。
五、收尾工作
第13条 打扫工作场地,保持设备清洁。
第14条 认真填写各项记录。
第15条 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