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环保部矿山救护员岗位说明及工作标准
安全环保部矿山救护员岗位说明及工作标准
1、岗位职责
1.1负责公司发生安全事故时伤员的紧急救护工作。
1.2负责公司职工矿山急救、自救知识的普及培训工作。
1.3在上级主管的领导下,做好公司职业危害预防工作。
1.3定期组织公司职工进行职业病知识培训工作。
1.4完善各项培训的登记、建档工作。
1.5负责按规定进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测工作。
1.6完成公司领导和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岗位权限
2.1有权进入生产作业区域、施工现场检查和了解工作环境的情况。
2.2根据工作需要,有权制定矿山救护和职业病防护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2.3对我矿的职业病防护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参与检查权。
2.4对我矿的职业病防护制度、措施不足之处有权建议改进。
2.5参与安全环保部职业病防护的考核评比。
2.6发生事故后,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调查和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有权参加事故调查会。
3、上岗条件
3.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实事求是,密切联系群众,廉洁奉公,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忠于职守,开拓进取。
3.2大专及以上。医疗、护理相关专业。
3.3三年以上医疗、护理经验。
3.4了解煤矿各专业基础知识。熟悉企业生产工艺过程,掌握各工艺过程事故造成伤害的急救与自救方法,并能够进行识别和处理。
3.5具有一定的医疗、护理经验,能够灵活运用医疗、护理技术开展急救培训及职业卫生工作。
3.6具有较强的医疗急救、护理经验,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实事求是、原则性强,具较强的团队协作、管理能力。
3.7初级及以上职称。
3.8身体健康,无妨碍本岗位工作的疾病。
4、工作标准
4.1事故发生后,及时调派救护车,对伤员进行简单救护。如有需要应立即送往当地医院。
4.2了解本矿职工工作环境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对应采取相关防护措施进行建议。
4.3定期组织本矿餐厅工作人员进行体检。
4.4定期组织单位女职工进行体检。
4.5定期组织单位职工注射防疫疫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