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巷道掘进施工协议
煤矿巷道掘进施工协议
甲方:托克逊县 煤矿
乙方: 班组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 煤矿(以下简称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甲方巷掘进工程施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施工名称(巷道名称):
托克逊县 煤矿 巷。
二.工程量总掘进长度:约 米,(根据地质条件,在施工工程中甲乙双方可对该工程总工作量做相应调整)。
三.运输方式: 。
四.技术及质量要求:
1.位置、方位、坡度和施工质量要求详见作业规程及施工通知单。乙方必须按作业规程施工,达不到企业验收标准的,乙方必须对不合格工程进行整改,整改后甲方根据质量验收合格率,支付相应工资,因质量问题造成返工,费用自理,材料损失按材料成本从工资中扣除。
2.对乙方在施工中由于施工质量给甲方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甲方除扣除相应的工资外,乙方应向甲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3.工程质量保质期为一个月。工程质量验收后一月内出现网兜、锚杆脱落等问题乙方负责维修。
4.乙方施工中如遇到地质变化、煤质变化、水等影响工程质量的情况,应第一时间汇报甲方,在甲方下达处理方案后,方可继续施工,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1.乙方必须绝对服从甲方在安全上的各项管理,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若因不服从管理而造成安全事故,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和纪律,违者按甲方的规章制度予以处罚,罚款将在月末从工资中扣除。
2.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安全学习及班前会,未参加安全教育或班前会的甲方可停止乙方工作,按乙方随意停班处理。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参加政府相关部门的组织的特殊工种培训。
3.在工作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煤矿三大规程及相关规定进行操作,若因违章作业和个人操作不规范而造成安全事故,因事故造成人身伤害的,1000元以下由乙方自己承担,超过1000元的部分,单项事故1000元以上20000元以内,乙方承担百分之三十,20000元以上部分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意按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对责任人进行的处罚。
4.因违章和个人操作不规范而造成的设备损坏、损失、乙方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为:3000元以下由乙方自己承担,超过3000元的部分,乙方承担百分之三十,单项事故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最高不超过15000元。因故意损坏设备的按设备原价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六.工价与结算:
1.本施工单价包括:①炸材和小型工具(炸药、雷管、放炮线、放炮器、钎头、铁锨、榔头、斧头、撮箕、大锨、撬杠、扳手等);②出渣、巷道及石门浮煤清理的人工费;③刮板机、扒斗机的安装(运输)费用、铺设轨道(含轻轨和轨枕的运输费用)、施工用材料、小型设配运输的人工费;④工作面第一台的刮板输送机司机工资;⑤工作面风筒延长;⑥巷内如采用刮板输送机运输时,设备维护、迁移的人工费;⑦工程准备的其他费用。
2.实行分段计价法确定工价,起始工价为 元/米,超出 米工价增加 元/米。此后每超出 米工价增加 元/米。
3.当月工程量计算方法:当月1号至最后一天中班结束为止、成巷全部合格工程,以巷道拱基线为准拉尺验收。次月支付工资,次月1号到5号为不合格工程整改期,若在整改期内不能完成不合格工程的整改工作,则顺延工资支付日期。
4.工程完成验收合格后7日内施工班组向矿方提交经所有施工工人签字的工资发放表,矿方审核后交财务部门,无特殊原因,要求施工人员本人亲自到甲方财务部门领取工资,禁止其他人员代领。
七.考核
1.每月必须完成进尺任务 米(进尺达到任务±10%视为完成任务),每月完成进尺任务按实际进尺对应工程结算工资;为鼓励乙方快速掘进,甲方采用对等奖、罚的考核方式:乙方月完成成巷达到任务±10%不奖不罚,甲方对乙方完成任务比例超过10%部分,按照超百分之几单价上浮百分之几的标准予以奖励;甲方对乙方完成任务比例低于10%,按照低于百分之几单价下调百分之几的标准予以处罚,下调最低为60%。
2. 合格工程的月进尺没有达到任务的60%,当月单价的40%结算工资;因乙方施工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甲方被迫停止乙方施工、因乙方自身原因停止施工、非矿方原因月进尺不足任务50%或连续二个月未完成进尺任务70%,工作班组在质量验收合格后撤场,工价按60%结算,乙方为工程准备所领用、支出的各项材料、劳务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
3. 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停班(即无合理理由而没有人员上班或未参加安全教育、班前会被停班),每停一个班罚款1000元,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月底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月施工不足600小时的,甲方在考核中予以扣除相应进尺任务(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产或单班停产3小时以上的,乙方应做好书面记录,24小时内由井队长、生产矿长签字确认,作为考核中予以扣除相应进尺任务的依据)。
4.工程中,若出现乙方有意损毁井下设施或者严重违章的现象,除赔偿甲方损失之外,还要承受开除肇事者甚至班组撤场的处罚。
5.本掘进工作面使用的巷道内的设备(如刮板机、各种机电开关、保护器、风机、风动、电动工具,如风动凿岩机、锚杆钻机、煤电钻、风动水泵、电动水泵等),由乙方从甲方领用。在保证设备完好的前提下,在退场时交还给甲方。交还给甲方时如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乙方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6.支护及材料消耗考核:按作业规程进行支护,每少(或安装不合格)一套锚杆扣50元;锚杆托盘消耗为标准消耗的±1%,螺丝、锚固剂为±3%,超出部分按进货成本从掘进工资中扣除。
八.甲方有权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部分临时性工作。
乙方同意对甲方安排从事本协议外临时性工作及其他辅助巷道掘进工价按矿相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约定
矿方: 班长:
年 月 日
乙方工人签名及盖手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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