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运部化验员岗位规范
储运部化验员岗位规范
岗位名称:化验员
岗位层次:生产中级
所属部门:储运部
1.岗位职责
1.1掌握煤质化验所需检验项目;
1.2负责操作化验室检测设备;
1.3负责化验设备的卫生工作;
1.4负责出具化验报告;
1.5完成部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岗位权限
2.1有权处理和决定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2.2有权拒绝接受不符合规定的煤样进行化验;
2.3有权拒绝办理违反国家、地方、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
3.工作标准
3.1接到煤样后10分钟内开始化验工作;
3.2单批煤样化验时间不能超过四个小时;
3.3严格按规程操作化验设备,严格执行化验流程,保证化验数据的可靠性;
3.4正确使用化验设备,防止发生因操作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
3.5化验数据的误差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3.6严格化验程序的审查工作,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3.7按时、规范填写化验报告单;
3.8定期对化验设备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常现象及时上报;
3.9化验过程穿工装进行作业;
3.10化验化验设备及工作台面不许留有灰尘,台面不许放置任何杂物;
结果
3.2认真执行《煤炭化验手册》《煤炭化验方法标准及其说明》;
4.上岗条件
4.1岗位知识、技能和基本素质要求:
4.1.1具有较强上进心、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1.2需持有有效岗位资格证书,如:国家煤炭质量检验中心签发的《煤质分析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4.1.3对有关化验项目的原理、操作应知应会;
4.1.4熟练应用计算机,熟悉办公软件的使用;
4.2工作经验:1年以上煤质化验工作经验;
4.3学历要求: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4.4职称要求:
4.5年龄、身体要求:50岁以下,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