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运部采样工岗位规范
储运部采样工岗位规范
岗位名称:采样工
岗位层次:生产初级
所属部门:储运部
1.岗位职责
1.1在化验主管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1.2负责每天对储煤仓的商品煤样采取工作;
1.3负责坑下采剥面煤样采取工作
1.4负责勘探钻孔煤样进行采取工作;
1.5负责胶带采样设备的运行监护工作;
1.6负责监测坑下、储煤场等部位的煤质变化,对发现的异常及时向主管人员汇报;
1.7完成部门交给我临时性工作。
2.岗位权限
2.1有权拒绝采取不符合规定的煤样;
2.2有权拒绝办理违反国家、地方、公司管理规定的行为事项;
2.3 对于煤质变化大的情况有权增加采样密度。
3.工作标准
3.1认真执行《煤炭采样标准》;
3.2按规定期限和地点进行采样工作,接到临时采样命令后10分钟内要准备工作完毕;
3.3穿戴好安全保护用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3.4必需使用标准煤样代,保证煤样的原性质;
3.5按规定布置采样点,杜绝采样的随意性;
3.6坑下采样时加强与大车、大镐司机的勾通,注意布点位置的安全性;
3.7采样后立即样到制室进行制样;
4.上岗条件
4.1具有较强上进心、实际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员;
4.2需持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如:国家煤炭质量检验中心签发的《煤质分析技术培训合格证书》;
4.3掌握采制样项目的原理、操作规程;
4.4工作经验:1年以上采样经验;
4.5学历要求:相关专业中专学历;
4.6职称要求:相关专业初级职称;
4.7年龄、身体要求:健康。